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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死里逃生的精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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恶魔的利齿咬上梅斯脖颈的那一刻,他感受到了一阵疼痛,鲜血从伤口中流出,可接下来致命的一击并未到来。
一阵撕心裂肺的惨嚎声在梅斯的耳边响起。刚刚还不可一世的恶魔大公现在正痛苦地捂着脸,伏倒在地。
梅斯并不知道发生了什么,这时神殿内空无一人,没有外力能对恶魔造成如此巨大的伤害。
只是——高精灵的血液似乎对恶魔这种邪恶生物具有极强的腐蚀性,地上的这个家伙应该是被梅斯的鲜血搞毁容了。
当然了,对于丑陋的恶魔大公来说,整容和毁容没什么区别。
“呸呸呸...”恶魔大公从嘴里吐出了几口鲜血,“高精灵,我记住你了,我们后会有期。”
话音刚落,已经熄灭的传送法阵重新亮起,可怖的大恶魔就此消失不见了。
死里逃生的梅斯无助地瘫倒在神殿冰冷的大理石地砖上,惊魂未定,嘴里大口地喘着粗气。
梅斯不想去深究自己为什么能伤害到恶魔大公。他骑上了坐骑,马不停蹄地赶回了治安官署。
上任还不到一个月,梅斯就遇到了无数自己认知以外的事情,可今晚的经历最为离奇——甚至已经有世界之外的生物牵扯进来了。
自从遭遇了恶魔大公以后,梅斯发现自己变得疑神疑鬼了起来。他蜗居在治安官署的地下室里,除了马略以外谁也不愿意见。
他还下令加强治安官署的防备——虽然在真正的恶魔面前,再固若金汤的防守都是不堪一击,但至少能起到心理上的安慰。
马略承担起了扩军备战的任务。狼人沃斐担任治安官的那几天,他们搜刮了不少马匪们的不义之财,也让公库里有了一定的积蓄。
用这笔钱,马略扩充了梅斯的亲卫队。他把那些小飞贼亲朋好友中的精壮男丁都招募了进来,教他们骑马射击。
马略工作起来还算认真负责,无论新兵们提出什么样的问题,他都会耐心教导。
当然这个老滑头也有自己的私心:他肯定是希望在和马匪交火的时候先上梅斯的人,好保全自己的家丁和亲信。
梅斯默许了这一点:在充斥着尔虞我诈的行省内部,马略的做法已经称得上是非常厚道了,至少他愿意亲力亲为地去帮梅斯——确切来说是帮帝国——练兵。
“你干的不错。”地下室里,梅斯朝着前来汇报工作的马略投去了赞许的目光。
几天的时间里,马略将总督的亲卫军团扩充到了200人,靠着之前的缴获,还人手配备了一匹马——梅斯总算有了一支训练有素的骑兵部队。
“您应该亲自去指导他们。”马略劝谏道,“我们都知道,整个帝国里您的枪法是最好的。”
梅斯摇了摇头:“我的枪法并不适合供人学习。”
时停自然不用多说,同族裔的高精灵都未必学得会,更别说这些人类了。
至于射击的速度和准度,梅斯只能说这要看天赋。当年他在学习射击时,用功程度也就是处于中游,却总可以在打靶射击时甩开第二名一大截。
“而且我只会像个牛仔一样,站在地上和人决斗,骑射什么的反而一窍不通。”梅斯无奈地发现,自己在骑马高速行进时的命中率,只能用惨不忍睹来形容。
这也是过分依赖时停所带来的弊端——强大的异能避免了让梅斯在移动时与人交火,可也使得他毫无“游击”的能力。
“如果不介意的话——”马略的话很委婉,“您可以和我学学。”
“好主意。”梅斯欣然同意,“但是得先等我换把左轮手枪。”
......
作为一个牛仔,最重要的两样东西就是胯/下的坐骑和腰间别着的左轮,神枪手梅斯尤其偏爱后者。
上次恶魔大公随随便便就把他精心保养的武器揉成了碎屑,这让梅斯意识到掏枪并不能解决所有的问题。
可还是那句话——枪可以没用,但不能没有,梅斯用自己所掌握的枪械知识重新组装了一把左轮。
他在首都大学时主修的是哲学和法律,并不会制造零件,但将各部位拼凑到一起还是可以的。
梅斯用砂纸将弹巢和栓锁打磨得锃亮,严丝合缝地扣在了枪身上,轻转曲柄,左轮手枪发出了美妙的摩挲声,他一听就知道大功告成了。
这还是比不过矮人武器大师给他量身定制的那把,短期内过渡一下还是绰绰有余的。
组装好了枪支,梅斯终于可以去和马略学骑射了。
他还是没有带任何的随从——如果真遇上了恶魔大公那个级别的敌人,再多的护卫也是白搭。只有马略几个久经沙场的家丁陪在其侧。
这伙人来到玛菈市郊的一处天然草场,准备狩猎野兔。
野兔移动速度极快,目标却很小,很适合当“活靶子”,打下后正好也可以给吃惯了黑面包的梅斯开开荤。
“这里的野兔已经泛滥成灾了。”马略向梅斯介绍道,“我听老一辈的人说,多杀点野兔,反而是在保护自然环境。”
梅斯不置可否地点了点头,余光却瞥见一只黑灰色的野兔正在半个小腿那么高的草地中穿行。
他脚上用力一夹,带着马刺的长靴顺势轻轻划过坐骑的侧腹。白马很有默契地奔跑了起来,朝着野兔的方向飞驰而去。
“好小伙子。”马略显然是在称赞梅斯胯/下这匹美丽的坐骑,“总督阁下,等等我!”
年迈的光头治安官不甘示弱,马鞭轻扬,也跟了上去。
“其实‘骑射’最重要的不在于枪法,关键是骑术。”马略没忘记此行的真正目的,“如果一个人射术平庸,却能在高速奔跑的马上保持和平常打靶一样的水准,那么他就是一名优秀的游骑兵。”
梅斯的悟性很高。他很快就明白了马略的意思,双手撒开缰绳,用腿部夹紧马身,只靠马刺靴的微调来控制坐骑前进的方向。
这匹白马很有灵性,它似乎能领会到梅斯的心中所想。白马载着背上的高精灵,稳健地追逐着藏在草里的野兔。
尽管白马和梅斯相处的时间并不长,但它已经能让背上的主人有了如履平地的感觉。
你是个好家伙。梅斯这时才想起来自己还没给它起过名字。
“就叫你尼禄吧!”梅斯不知道这个名字有什么含义,只是觉得这样听起来很顺口。
尼禄是一个作恶多端的马匪送到梅斯手上的,它比城里那些经过数代育种筛选出的纯血马还要聪明。
野兔狡猾地在草丛中连拐了几个弯,却接连被尼禄识破,始终紧紧地跟着。
马背上的梅斯也逐渐找到了在平地上射击的感觉,迅速拔出左轮摆动击锤。子弹精准命中野兔的头部,可怜的家伙呜咽一声就倒地不起了。
马略赶到时梅斯已经剥好了猎物的皮。老治安官忍不住夸奖道:“看来您已经是一位优秀的游骑兵了。”
“这并不难。”梅斯还是很谦虚,“只要解放了握住缰绳的双手就好了。”
马略无奈地苦笑:“要是那些小伙子也能像您一样聪明就好了。”
“您也很优秀,治安官阁下。”梅斯巧妙地岔开了话题,“您以前有当过骑兵长官吗?”
马略叹了一口气道:“我曾经在禁卫军服役过,但现在——唉——算了,没什么好说的了。”
治安官欲言又止,在梅斯的再三询问下,终于说出了真心话。
这个圆滑的老油子当年也有意气风发的时候,靠着优异的骑术被选拔进了帝国最精锐的禁卫军。
马略是个保守派,认为禁卫军应该像他们光荣的先辈一样,通过刻苦的训练来提升自身实力。
但那时炼金术已经发展到了最鼎盛的时期,长官们更倾向于用炼金药物来强化部下的身体素质。
马略和当时的禁卫军长官就此事大吵了一架,最终闹得不欢而散,马略辞去了在首都的职务,来到了玛菈行省,最终被这片罪业之地磨平了棱角,变成现在这个样子。
“如果你当时选择待在禁卫军里的话,现在应该至少能进元老院了吧。”梅斯感到有些惋惜。
“是啊。”马略眼神空洞,应该是回忆起了多年前的往事,心不在焉地回答道,“可是谁又知道呢,过去的事就让他过去吧。”
相顾无言。
两人支开了随行的家丁,减缓速度,行至了一片稀疏的森林。
梅斯挑了块相对平整的地方,捡了些枯枝,升起篝火,将刚刚猎获的野兔用削尖的木棍穿过,架在上面炙烤了起来。
肉香四溢,诱人的气息填满了他的鼻腔。对于肚子里只有黑面包和清水的高精灵来说,这样被简易处理过的食物已经算的上是珍馐了。
梅斯从置物包里掏出了一小瓶盐巴,洒在了烤架上,待盐粒完全被烤干后,他割了一大块泛着晶莹油光的兔肉放到嘴里。
然后被狠狠地烫了一下。
但无论如何,这种纯天然的野味仍算得上是非常可口。
“砰——”一声不合时宜的枪响打断了正在大快朵颐的梅斯。未吃完的兔肉被击落在了肮脏的泥巴地上。
很好,又吃不成了。
纯白色猫头鹰落在旁边一棵矮树光秃秃的枝丫上,还诡异地开口说了话:“赫克托,赫克托,你又闯祸了,你又闯祸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