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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楚拂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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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城是个江南城镇,环湖而建。
城主姓楚,其夫人在今年诞下一子,取名叫楚拂华,满城皆欢,只是不到四月,林城不是天灾就是人祸。
据说有一日林城进了一批山匪,烧杀抢掠无恶不作,楚城主为了掩护妻儿和百姓能逃离被山匪砍死。
曲夫人伤心欲绝,觉得自己命不久矣,只是看了看还在襁褓中的孩子。
当刀口砍过曲夫人的脖颈,一道婴孩的啼哭随河流渐渐远去。
……
芦苇丛随风飘扬,一个老者和老妇人划着竹筏赶着在天黑之前回家,只是远远的看着河面上漂着什么东西。
上边的林城前不久刚被屠城那日,因为大雨城里的血水流了好久,附近的河流都泛着血腥味,也会有不少东西顺着漂下来。
二老见状想要避开,但妇人似乎隐约听到啼哭。
“孩子爹,咱去看看,好像是个孩子。”
老妇人捞起木盆,里面真是个孩子。
“造孽啊,这孩子还这么小,前几天都还下着雨,怎么熬过来的。”老妇人抱起孩子,轻手轻脚的生怕摔了。
老人道:“带回去给幺儿看看,能养活就养。”
“嗳。”老妇人在整理衣服时突然摸到一个红玉平安扣,上面还刻了字,但老妇人不识字,只知道这玉一定要保管好,这是孩子他爹娘唯一留给他的信物。
虽然耽搁了一点时间,但二老还是在天黑前到了村。
“幺儿,去弄点羊奶热热。”
一个二十出头的布衣青年从鸡舍里闻声探出了头,疑惑道:“娘,要羊奶干啥子?”
老妇人略显担忧的说:“从河上捡了一个孩子,还活着,怕是林城那漂下来的,可怜娃啊。”
布衣青年先是震惊,后是反应过来:“好,我先弄点羊奶,马上就好。”
布衣青年利索又激动的忙活,就像这孩子是他亲生的一样。
虽然不知道这孩子怎么活下来的,但不哭不闹,也算生龙活虎。
夜里,家里点了平常不舍得用的油灯,老妇人围着油灯拿出那块红玉平安扣。
“幺儿你识字,玉是孩子的,上面是不是写了什么字?是娃的名字还是什么?”
布衣青年小心翼翼的拿起玉扣端详。
“楚拂华!娘这是林城主儿子的名。”布衣青年压低了声说:“楚城主和曲夫人是大好人,但咱千万不能让别人知道,谁知道林城被屠是不是真山匪,这个玉扣更要藏着点,千万不要被偷了和丢了,以后长大了再给他。”
“幺儿,那怎么叫这孩子?”
“怎么叫还真没想好,都说贱名好养活,可这是楚城主的孩子……”
老妇人道:“用个女娃名吧。”
“杏子怎么样?”
“杏子?行,就先叫杏子吧。”
一晃五年,二老早早过世,留着青年带孩子。
……
楚拂华的记忆是从一岁开始逐渐涌入的,也就是从这时,他的半魔特征开始显现,红黑混着的竖瞳,锋利尖锐的牙,他真的被自己这混血样丑到了。
特别是这口牙,纯种魔种的牙是这样,但会很好看的排列,眼睛是最纯的赤色,这下好了,这下好了,这世不用隐藏魔族身份,这一次给了他半魔血脉,他最讨厌的样子。
还有这个人族,整日里一口一个杏子的叫他,明明他每次历劫,楚拂华这名字应该是不会变的。
也是多亏这个人族,让他没被村民打死,城里都普及人和无辜半魔和谐共处,这小村里显然没执行到位,当然执行到位的也没几个。
林方民虽然不知道这孩子之前都乐意叫爹爹,后面就不爱叫,只叫几次哥是为什么,但也不是不可以,成功从父亲退位成哥哥了。
只是这孩子可怜。
这天,被村里孩子剁了手还避着林方民的面的楚拂华背对着坐在鸡舍顶上沉思。
原本只连着几丝肉的食指在被他紧紧按接住后,切口面的血肉慢慢接合生长,他已经尽力避开不弄脏衣服了,但血流的太多避不开,等林方民回来一眼就能看出来了。
半魔只要不被刺心和砍掉脑袋都不会死,还能再生,今天也不知道是第几次了,楚拂华又不能反抗,反抗杀了人,他和林方民都不会好过。
“杏子!坐上面干什么?快下来,我去镇上给你换了好东西!”
林方民看楚拂华一动不动连忙把东西放屋里,然后伸手把楚拂华抱下来,闻到了他身上的血腥味,林方民已经猜出来了。
“好孩子,还疼吗?给哥哥看看。”
楚拂华搂着林方民,把头搭在他身上摇头。
“哪有不疼的,今天是你生辰忘了吗?山上的李子正值季节,哥给你带了生辰礼物,还买了面,等会给你做面吃,好不好?”
楚拂华点了点头。
林方民把楚拂华带进屋,他的手上只剩条疤痕。
“哥去给你烧点水洗身子,换件新衣服,先好生坐着。”
“嗯。”
其实楚拂华想不明白的是他这次历劫应该是最倒霉的一世,怎么会遇到这么蠢的人类。
这世唯一的例外就是半魔身份,而他的原身是魔域尊主,因为心法的原因,要想精进修为每隔千年就会轮回一世做人。
长的三四十年,短的十七八年,而这一世他有幸提前算得共二十六年左右,那也就意味着他再怎么苟活都要撑到二十六岁,否则历劫就是失败的。
林方民不一会就烧完水端了进来,洗浴用的木盆够楚拂华整个人坐在里面。
水温刚刚好,泡在里面很舒服,楚拂华身上的半魔纹路也一览无余。
林方民边帮他洗头边说:“今天夜里城里有几个富商要搞商会,会放烟花会很热闹,原本是想带你坐船去看,但……听说是清弦门掌门夫人遇刺,现在人魔关系会更紧张。”
清弦门?这个楚拂华有印象,最开始倡导人和无辜半魔种和谐共处的仙门。
什么样的魔敢单枪匹马去清弦门刺杀,清弦门非等闲之地,哪有那么多有能力的魔修就去刺杀个掌门夫人,而不是去盗什么天材地宝。
“小脑袋在想什么?赶紧洗,洗完擦擦水穿衣服。”
可以穿新衣服,不过也是件旧款式的。
“哥去做面条,自己去拿生辰礼物吧。”
不用楚拂华猜也能想到是百花糕,每年都买,这家的是真的好吃。
楚拂华热情不减的去拆纸包,百花糕有种很特别的花香,今天还有面条吃所以楚拂华只吃了一块百花糕,其他的都先珍藏起来。
这时林方民进屋提醒说:“不止百花糕,还有其他东西,看看喜不喜欢。”
旁边确实还放着一个木盒,楚拂华没想过那是属于他的。
里面躺着两个木制人偶,那种关节可以很灵活转动的提线木偶。
林方民解释说:“还记得上次给你吃百花糕的爷爷吗?他家里人把他接走了,我路过的时候爷爷托我带给你解闷的,反正他也用不到了。”
楚拂华拿起一个人偶,是个修士模样的清秀青年。
“喜欢。”
“先自己玩,马上就能吃面了。”
“好。”
木偶做的很精致,各个关节包括眼睛嘴巴都能动,倒是丝线很有意思。
这是一种仙门所用的机关丝,他还有个更高级的叫法——仙人丝。
能练出这个品质的仙人丝不容易,花钱也买不到。
老头真够意思。
还算平稳的过了这么些年,楚拂华的疑心病越来越重。
因为这里太正常了,这就很不对劲。
他无聊的想着,手心不在焉的摆弄那个木偶。
林方民撇见了都还奇怪,小小的年纪心思总是这么沉,最后定罪给半魔血脉的原因,一个正常孩子熬成这样怎么可能还和其他孩子一样正常。
……
“来杏子,吃面条,这是长寿面,吃的时候千万不要咬断,不然不保长命百岁。”
长命百岁?这么多次轮回历劫每次都挺短命的。
“哥,你累了一天,你呢?”
“锅里还有,我去盛,你快吃吧。”
楚拂华是等林方民端了面才一起吃的,他不想迷信,但抵不住林方民的眼神。
……
“南宫隽,你给我回来!别仗着修为高就意气用事,你……”
对方正在气头上的语气立马被掐断了声。
“聒噪。”
剑气划破天空降在一处荒城外,是个年岁不大的孩子,穿着一件灰蓝相间的袍子,长剑握在手中没一会就变成一条链子缠绕在少年的手腕。
南宫隽朝荒城走去,城门上的“林城”二字还清晰可见。
“魔物何必躲躲藏藏!”没有第二句,强大的伏魔阵随着少年的周身开启,由于借助神器,天动万象。
南宫隽已极快的速度去追查魔息,手腕上的法器一段段断开,伴随着南宫隽的动作不断变幻。
“咣当”一声,法器成功拦截住魔修。
魔修也显出样貌,沾满污血的布条完完全全的将自己裹的严严实实,只露出一双赤色竖瞳,此时正气喘吁吁却如毒蛇般的盯着眼前的南宫隽。
“早就听说清弦门独子是千年难得一遇的天才,天赋异禀,久闻大名。”
“少废话,谁是杀我娘的幕后黑手!”
“不就是我嘛。”
“是吗?”南宫隽明显是不相信的,他从仙抚山的清弦门一直追到偏僻的林城,只觉得是个傀儡,但“主谋”他已经追查不到了。
“小朋友就不要对自己太自信。”说完,魔修的眼睛就像深渊里人的罪恶欲望一样不断散发,开花。
南宫隽不禁皱眉,紧握拳头。
“天快黑了,孩子还是早点回家才乖。”魔修缠在身上的布条中开始渗出大片血液,他居然硬生生撑破由洛神镜搭建的法阵,迅速朝南宫隽攻来。
南宫隽往后退去,将洛神镜碎片悉数召回凝做长剑,虽年岁尚小,可有神器洛神镜加对剑术吾道的天赋,面对突袭依旧能游刃有余的化解。
眼看魔修又要突破伏魔阵,南宫隽也不再拖延时间。
洛神镜的另一面展现,专克魔种掌杀戮。
洛神镜碎片在魔修的抵抗中一片片镶嵌进魔核将其分割,魔修心脏里的魔核毁,魔修亡。
周围泛起令人恶心的魔血雾。
突然,一股浓烈的魔息窜出血雾继续逃跑。
“果然。”南宫隽道。
魔息轻松突破伏魔阵,南宫隽立马紧随其后,但对方速度极快,且比第一次更加灵活更加强大,且在一直绕圈,加上南宫隽不熟悉这边,哪怕是有洛神镜他都可能不够追查这可能是的“真相”。
……
水林村。
楚拂华照常帮林方民喂鸡,家里刚孵出一窝小鸡仔,今天的面吃的有点撑,不过好吃,百花糕晚点再吃。
林方民又去外面不知道在忙什么,好像是去修船了。
林方民还说明天去山上摘李子和找点野蜂蜜做蜜饯,上次去的时候好像都已经过了很久一样。
后院里还种了菜,楚拂华喂完鸡又到后院里打井水浇菜。
忙完的时候林方民刚好回来,高高兴兴的给楚拂华找了件斗篷说:“走,咱坐船去镇上看烟花,还请了戏班子。”
“好啊!”上次到镇上已经是两年前的事了,楚拂华对看烟花看戏没多少兴趣,主要是可以出门了。
楚拂华穿上斗篷,把自己的脸也裹的严严实实,然后快乐的和林方民去河岸撑船。
船不大,但完全够了,去镇上走水路也就不到半个时辰。
去镇上的不止他们,天黑下来后大家都在船头点了盏灯。
去晚了好位置都被占完了,林方民不急不慢的先把船固定好,怕楚拂华走丢林方民也不往人流特别大的地方走。
“杏子,吃糖葫芦吗?”
楚拂华点头。
林方民掏出几文钱选了串卖相不错的拿给了楚拂华。
楚拂华小心注意周围然后咬下半口糖葫芦,半魔的牙齿极为锋利咬的毫不费力。
“哥,你最近怎么这么有钱?还没过年呢。”
林方民笑说:“吃好你的,一个糖葫芦又贵不了多少,最近生意比较好而已。”
“我们去哪?”
“前面的好位置都被占了,还挤的慌,哥知道个好位置,就是有点远,看戏看不清细节,但烟花看的清,知道你看戏无聊,也不能让人看出你的样子,但这不是你的错,你是个好孩子。”
楚拂华默不作声,只是咔咔几声咬着外面特别甜,里面特别酸的糖葫芦。
最后,他们坐在山头,底下一边是唱戏的,一边是打铁花的,灯火通明。
楚拂华看着确实挺无聊的,随便一个火系灵根的废物修者都能做的比这个还壮观,林方民倒是看的津津有味。
话又说回来,他这世有没有灵根?
算了,有没有都一样,有也练不起来,何况这是一具半魔躯体。
林方民从怀里拿出买的小吃,两个人就这样嗑点瓜子,吃点糖,静静的看着山下的小镇。
楚拂华很听话懂事,林方民一直很放心他。
他提着林方民给的小花灯朝其他地方走。
奇怪,他明明觉得这里有什么东西,是魔族还不是等闲之辈。
人族他不能杀,魔族可以,散修魔没什么,要是出了吃里扒外的就算是清理门户。
那股强大的魔息竟快速的朝他的方向穿过,楚拂华刚要出手,紧接着是一个人的气息。
就在楚拂华反应的那一刻,魔修的魔息消失。
而那个人族执剑朝他刺过来,伴随着的强风掀开他头上的斗篷帽子,最后利剑在他眼前停住。
“半魔?”对方发出疑问。
清弦洛神镜!楚拂华看见利剑的那刻,满脑就蹦出这五个字。
南宫隽倒抽一口凉气。
魔物去哪了?怎么会有个半魔的孩子在这!
他现在身上疼的要命,这股魔息的源头可能是最大的机会,现在却被他弄丢了。
他看这半魔不像是野生的,刚认栽的收起洛神镜,整个人就无力的倾倒在地上。
楚拂华……
“哥,我捡到个人!”
林方民疑惑的转头,捡到个人?什么捡到个人?死人!
“还活着呢,哥,你快来看看。”
林方民忙不得看什么戏,连忙让楚拂华带路。
地上的南宫隽在烛火的照映下,脸色半死不活的苍白。
“我勒个娘嘞,谁家小公子啊?”
楚拂华看着一边的洛神镜淡淡的说:“修士。”
“修士?”林方民也不是不知道修士,但这边出现修士的概率太小了。
“人命关天,这剑也挺值钱的样子,哥先带他去镇上的医馆看大夫,你在这收好小哥哥的剑,斗篷盖好,千万别乱跑,别用手摸剑刃。”
楚拂华无语般的应了声,他看起来这么蠢吗?
等林方民背着南宫隽下去后,楚拂华和地上的洛神镜疑似大眼瞪小眼般的静止。
洛神镜专克魔种,剑主生死不明的情况下,他拿手碰会被反噬吗?
以前原身不算什么,现在一个混血废物……
清弦门掌门夫人遇刺应该是真的,这洛神镜只有南宫氏才可以被认主,刚才的人定是南宫氏的人。
从仙抚山一直追到南疆地区,这掌门夫人的儿子?勇气可嘉。
反了天了,居然敢有魔族在他没有任何指示和命令的情况行事,这个南宫氏要是死在这又要背负骂名。
他每次历劫都要以闭关的名义,实有急事也提前捏造带有他神识的傀儡,以假乱真,从未出过纰漏,这群宵小又打什么注意,楚拂华暂时不得而知。
“真是洛神镜!”有别的声响从楚拂华身后传来,是两个来捡漏的散魔。
楚拂华就这样看着地上的镜剑突然动了,然后绕过他向后面的两个散魔刺去,连惨叫都没听全就安静了。
这么一看,洛神镜并没有把他列如该杀的魔种里,或者说,那个南宫氏没对他下杀手的时候就没把他当目标。
但楚拂华依旧没有贸然去动,等林方民带来南宫氏的好消息的时候再说。
楚拂华拿了剩下的干果来吃,盘腿坐在洛神镜边。
林方民在镇子里换了不少医馆才找到愿意救治的大夫,但大夫说他们只会治普通凡人,修士就悬了,做好一切可能的后果。
那就只能听天由命了。
好巧不巧,一个穿着素净的青年走来说:“修士吗?我可以看,不要钱。”
林方民还是相信世上好人多,他没怀疑青年,着青年一看也不是本地的,有仙风道骨之气。
青年对林方民解释说:“在下是仙抚山的医修,公子可放心。”
后面青年自掏银钱配了药,说回家静修就好,林方民连连感激,待素衣青年走后,林方民提着药包背着南宫隽上山,找到坐在地上吃糖的楚拂华说:“烟花看不成了,把小哥哥的剑带上,咱回家了。”
那剑差不多都有楚拂华现在那么高,林方民又附道:“小心点,别划伤了。”
楚拂华心一横,拿起剑柄——居然没有任何不良作用。
三人一剑就朝幽僻的河边走去。
把人放躺在小船上,林方民又在想怎么收剑最安全的时候,镜剑从楚拂华手里话做流光飘在少年的手腕边并缠绕上去。
楚拂华……虽然没有严重的副作用,小手还在颤抖。
一大一小划着小船逐渐远离镇上的河岸。
虽然对看烟花没有兴趣,但来的目的是为了和林方民看烟花,到现在都没看到烟花,于楚拂华而言还是有点空落落的。
突然,上空炸了几声,火花从空中炸开,五颜六色。
林方民还奇怪道:“还没到时间呢,怎么提前了?”
楚拂华看出来了,这次是火系术法变的,不是凡尘烟火。
小船越划越远,林方民笑说:“运气真好,还是看到烟花了。”
……
一个素衣青年坐在山头,自言笑说道:“火系还是不适合我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