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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前言 小说灵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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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实,我就是一个普通平凡不能再普通平凡的人(众所周知,废话而已),钻进这个世界,只是用眼寻找绝无可能。所以我并未想过我会有一天,被哪怕只有上十几人的关注和喜欢。
也许大家的暗恋都是一样的吧?不一定起于盛夏,不一定要在一起。这起于悸动而疯长的枝桠,也许会在某次如往常一样的人潮拥挤,因为我们的擦肩而过无别而终而枯萎。
为什么我会这么说?因为我曾喜欢了一个人二千五百多天。
而且我不知道自已为什么喜欢他。
像傻子一样。
最纯爱那年我喜欢过他,那种喜欢纯洁得如坦开的白纸一样,是那种即使是现在不喜欢他了的我,回忆时都会被自己感动的日子。
那时的喜欢,不图他有多玉树临风风流倜傥,不求他家里有否车房权富。只是单纯的在这个世界里的我们相遇了,只是单纯的在一生最热烈的时光,我只是单纯的喜欢上了这个人,于是我便希望他长命百岁岁岁平安。(我当时就是这么傻)
曾看过一场辩论赛,里面有句话我一直记得:自由意志杀不死你对他爱的感觉。
我不知道这个小说会不会被那个他看见(既使知道这是不可能的),但是我还是想说:
我喜欢你,但不一定要和你在一起。只是希望在往后的日子中,如果你感到伤心难过自卑的时候,能想起你也是一个值得人仰慕欢喜的存在。如果你现在正在看的话…
那就看吧(搞笑一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