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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多情 她时常觉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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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书接上回。亨利公子从霸王八爪虫手下逃脱之后,刚奔上主路,忽然,前头跳出一鼠首人身、熊皮蛇尾的怪物,挡在了他的面前。”
“鼠首人身、熊皮蛇尾?”众人面面相觑,都是想象不出这是个何等形象。
台上正中坐着的那名女子瞧见听众疑惑之色,十分了然地笑了。然而她以面纱遮住脸和头发,只露一双眼睛,因而台下诸人只是见她弯了弯眼角。
“且听我细细道来。那怪物身高足有九尺,比人还高,双耳直立如兔,一颗耗子大脑袋,上身是比那武状元还要强健的肌肉,背覆皮毛,色如灰熊,一条长尾能折能弯,活像大蟒蛇。最诡异的,是那怪物肚子上还长个肉口袋,里头是只与它一模一样的小怪物。”
众人俱是睁大了眼,听得入神。一人喊道:“那亨公子呢!”
“是亨利公子。那怪物不会行走,只会跳跃,一拳便向亨利公子挥将过来。亨利公子拔腿就跑,这可如何跑得过?眼看要被追上,突然,路边窜出来一只骆驼鸟!”
“骆驼鸟”是上回书就讲过的,乃是一种长脖长腿,不会飞,但跑起来比骆驼还快的大鸟。众人互相提醒一番上回书剧情,一时窃窃私语声四起。
“亨利公子登上那骆驼鸟,奔跑如飞,眨眼间就将那鼠头怪物丢在身后。亨利公子不会驾驭那骆驼鸟,只能任凭其乱跑,不想却渐渐听到了海潮声。半柱香后,一片雪白的土地展现在眼前,阴差阳错,亨利公子竟然抵达了梦想中的黄金海岸!”
“雪白的土地?土地怎会是雪白的?”
“不仅如此,那里的海虽唤做是海,其实是浅绿色的,从无惊涛骇浪,远远来看,仿佛一块晶莹剔透的果冻。”
“果冻?”众人又是一头雾水,“这又是何物?”
“呃……”台上女子语塞片刻,“就是猪皮冻,这个知道吧?”
底下听众恍然大悟,各自“哦哦哦”了半天。
进而大家又反应过来,浅绿色猪皮冻似的大海?这是个什么鬼玩意?
“多情子,你又胡讲,”一个听书的老头哈哈大笑,“诓我们吧,海上不起浪,还能叫海吗?”
“不会飞的鸟都出来了,没有浪的海算什么?”
台上女子听了这议论,也不恼,只是微笑坐着。这便是名噪一时的说书人“多情子”,以离奇游记故事名满京城。
一般说书人,都是讲述名人轶事、志怪传奇,什么英雄救美、欠债还钱之类的故事。可是约莫一年以前,这“多情子”在这福禄街上的张家酒楼横空出世,专讲旅游故事。这些地方的景色特点、风土人情,全都是古怪离奇,闻所未闻,偏偏这多情子还声称,这些地方都是真实的,且她本人便亲自经历、亲眼目睹过。
这话是没人信的。然而,京城这么大,看过《山海经》《博物志》《太平广记》等精怪之书的大有人在,人人却都说,多情子所讲故事,并非取材于这些书中。她所讲述的异闻全然创新,层出不穷,若真是信口胡编,又如何编造得出来这么多?
话说回来,人们听书,也不是县衙查案,一门心思求真务实的。人们听书不就为了图一乐,多情子的故事大开眼界,引人入胜,听众便越来越多。
凭着这五光十色的旅游故事,多情子不但成了京城唯一一个女说书人,更是积累了无数拥趸,每次登台都听众爆满,这张家酒楼也因此生意兴隆,财源不断。
“你们觉得这海离奇,那我若告诉你们,那里的树都是长着长毛的呢?那些树的毛硬如马鬃,叶大如伞,结出的果实也长着长毛,个头大如蹴鞠,硬如岩石,果实里头是甜甜的牛乳。”
“树上结出蹴鞠果,果子里还能挤出牛奶?”
“是真的。时值夏天,亨利公子踩着雪白的沙土,闻见风里都是甜香和乳香味,就是因为这长毛树结出的果子……”
“等会儿!”底下又有人打断,“上回书还讲到,亨公子是腊月来到此地的,怎么又成了夏天?”
“在这黄金海岸之上,四季颠倒,腊月和正月乃是夏季最炎热时,六月七月却是寒冬。”多情子答道。
顿时,台下爆发出一阵哄堂大笑。“胡编乱造!”有人在底下乱喊,酒楼堂中其他用膳的食客听了,也纷纷忍不住讨论起来。
多情子只是不为所动地看着台下的混乱。
“亨利公子即将在黄金海岸智斗碧海银龙,欲知后事如何,且听下回分解。”
人们又是一阵闹腾,进而渐渐散了。虽然每次听多情子说书,都少不了有人评价“胡编乱造”“吹牛不打草稿”,但每次结束之时,人们却又都对这胡吹的故事恋恋不舍。
日头渐渐高了,已逾正午时分,酒楼堂中的食客络绎不绝。店小二穿着麻布短衫,肩头披着白布巾,脚步利索地来回穿梭,亮着嗓子招呼客人。
前门人来人往,伙房热火朝天,胡饼、烤肉与清蒸小菜的香味从一楼弥漫到二楼,一片嘈杂之中,这便是京城张家酒楼的烟火气了。
洛清回到酒楼二层的客房中,把蒙头蒙面的纱巾一股脑扯下来,扔到一旁,又从茶壶里倒了满满一杯凉了的茶水灌进肚里,才觉得嗓子眼稍微润了些许。
她一屁股坐到桌前凳上,只觉嗓子冒火,腹中空空。
人人都知“多情子”说书说得好,却没人知道光是在台上讲话,几个小时下来也能累死个人。
让她恍惚想到以前拍旅游vlog、赶长途飞机时,也是差不多这么累人。
这样想着,她从怀里掏出一块圆形怀表似的东西,表盘标了WESN四个字母——绝对不该出现在这个时代的东西。
洛清本来也不该出现在这个时代的。
她人生前二十多年,全都是在充满飞机汽车、电视电脑的现代度过,别说在古代生活了,连高中时历史考试都常常是及格线飘过。“穿越”这种事情,对她来说,就像是驾驶着机甲打怪兽一样,只会出现在最缺乏创意的那类文艺作品当中。
直到那场空难——飞机下坠的那几分钟,没有联络家人、没有向天祈祷、没有机上乘客空姐相视一笑释然赴死的狗血煽情情节。只有一片混乱,连尖叫都喊不出声,手机翻到了地下,恐惧之中洛清下意识胡乱抓住了自己那块老式指南针……
等她再醒来的时候,她在一艘船上。
恍惚间她还以为自己被救了。直到她发现身边围着的人的穿着打扮——
好消息,她确实被救了。
坏消息,被大概一千年前的人救了。
救她一命的人正是张家酒楼的老板娘。当时她正随丈夫及随从出海捞海货,见洛清漂浮在海上,不知是死是活,就把她捞了起来。
张家酒楼一班人也是初次出海。京城不靠海,原本酒楼里是不卖海鲜的。为了试着拓展业务,掌柜的带老板娘来到了最近的渔村,雇了艘船,想要亲自出海捕捞一趟,看看能否给自家店里引入海货。
也不知是不是酒楼一班人有谁命里犯水,第一次出海就走了背运,海上腾起浓雾,久久不散,不辨方向便无法回航。船上诸人根本没准备太多,不但抓瞎,而且淡水和食物都趋于枯竭。这时,洛清用自己的老式指南针和过去海上坐船的经验,指挥着一行人成功回港靠岸。
这算是又救了船上诸人一命,得知洛清无亲无故后,老板娘拍板决定,张家酒楼愿意收留她一阵子。及至问起她会做什么,流落海上还经验丰富,是不是海边的渔女,洛清只能说不是。
但她也没办法说清自己是做什么的。
因为,她是个旅游博主。
在现代,她的职业发展还算不错。她有自己的社交媒体账号,专发旅游vlog和摄影美图,几个平台加起来也能有百万粉丝。除此以外,她还时不时向旅游杂志和地理探索杂志供稿,写点游记、人文风俗故事什么的。
这要怎么回答老板娘?
来到酒楼以后,她打杂、做菜都不擅长,四体不勤,五谷不分,怎么看也不是个干活的正经样子。又一次,她又偷懒跟其他小二闲聊,人家问她老家是什么地方,她不知该怎么说,只好说是远方来的,描述老家城市的样子。
她生是一张胡诹八侃的嘴,自诩脑洞也算丰富,扯起来下笔千言,离题万里,将那现代景象换个方法描绘出来,把小二说得一愣一愣的。有食客听见了,生是多要了几个下酒菜,也要听她讲完,才肯结账离开。
这事被掌柜和老板娘听说了,叫她来私下合计了一番。从此,洛清便取了个谐音艺名“多情子”,上酒楼中间那台子去,登台说书。
光是现代那些事就够她说的,偏偏她以前的职业环游五湖四海,比一般现代人还见多识广些。只要把那些旅游的风景、故事还有遇到的事、以前vlog的剧情整理一下,用古代人能接受的方式讲出来,便让她一炮而红。
于是,她在这酒楼一待就是一年。掌柜专门辟了间客房给她,她白天说书,晚上睡觉,吃住都在酒楼里,省事得很。
放在原来,洛清很难想象自己过上这大门不出、二门不迈的生活。曾经的她半个月都在飞机上,广袤世界便是她的乐园,她时常觉得自己像只鸟儿,四海为家,自由自在。她的眼睛看过无数风景,她不属于某个地方,只要是蓝天下,便都可供她翱翔。
现在呢,一年了,除了掌柜、老板娘、几个小二,还有伙房做饭的张厨子、送肉来的冯屠户,别的人,她一个也不认识了。
哦,还有扫茅厕的那个帮工,她打过一次招呼。
数不清的人听过她讲的故事,但她生命中的人,也就这些点头之交了,两只手数得过来。
敲门声响起,打断了她的思绪。
“请进。”
一个小二端着碗筷走了进来,把饭菜摆到她面前的桌上。今日伙食是肉汤和菜瓜馅儿的包子,香气扑鼻。洛清闻着,便觉肚子又咕咕叫了起来。
她算是酒楼的半棵摇钱树,掌柜时常让专人把饭给她送到屋里来。洛清抬头露了个笑,朝那小二说:“谢谢啦。”
这一笑,反而叫她懵了一下。这个店小二没见过,是个陌生面孔。
只见这人个高肩宽,穿一身麻布短衫,脑袋上包着店小二的头巾。脸上一双浓黑的长眉,双眼皮,直鼻梁,那五官就跟照着美术书上标准比例摆好似的,端正得不像话。
这一年来,再加上以前在现代,这么多年,洛清没见过这等“姿色”的跑堂工。
“你是新来的?”洛清拿个包子吃起来,“掌柜什么时候雇的新人?”
“前阵子。”那店小二说,“今日第一天上工。”
“那你姓什么?”
酒楼里的下人向来以姓氏相称,比如厨师张子,小二唐子和陈子。
“我姓封。”
洛清“哦”了一声:“封子。”然后她又想了想,觉得不对,“疯子?”
那店小二也显出点尴尬的神色,摸了摸鼻子,没说话。
过了一会儿,那店小二还在桌边戳着,洛清摆了摆手:“去忙你的吧,怎么还守着我?吃完我自己收拾回伙房去就行。”
店小二点了点头,走出去带上了门。
洛清自己一边吃着包子,一边走神。
她打问过这个时空,国号为梁,她所在的这个城市乃是南梁的京城。大梁南至大海,北至黄河,再往北走,便是胡人的地盘。多年来,胡人、吐蕃人等外族与大梁通商,风俗也略有融合之势。
例如这肉汤,便是在酒楼烹饪胡人菜肴牛骨、羊汤之后,拿剩的碎肉汤汁,与坛肉、烧鸡等中原菜的剩汤剩肉混在一起熬的。虽然都是下脚料,但味道南北融合,鲜美无比,洛清每次吃到,都得喝干净一整碗。
作为一个旅游博主,洛清对北方可是太熟悉了。从雪国风光的东北、大小兴安岭的林海,到辽阔的塞上草原、湖泊,再到戈壁沙漠、丝绸之路,乃至更北方的西伯利亚冻土、蒙古高原、中西亚的树林与内陆海,她都曾踏足。
而在空间维度的探索都已穷尽之后,还有什么能比在时间维度上的旅游更吸引人呢?洛清做梦都想故地重游,一览这些故地古时候的风光。
这事她想了很久,但从来没有真正行动过。原因可以有很多,例如北边胡人地盘可能有危险、语言不通、盘缠不够……什么什么的。
但她也知道,过去,她一人踏遍那些语言不通的国家、独闯荒无人烟的野地时,可从未考虑过这些。
然而,这怎么能叫摆烂呢?洛清迷迷瞪瞪地看着眼前喝光的汤碗,她的人生本来早就该结束了。哪怕她现在瞎活、乱活、甚至懒得再活下去,都理由充分,反正这根本也不是她的时代,她一个亲人好友都没有。
她早就该死了。
似乎是为了附和她这人生态度实在是对极了,她脑袋往下一扎,“咚”地一声,倒在了桌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