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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八尺的王大志 第二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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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章八尺的王大志
这一桩公案是王大志上任后接的第一桩案子,他原想赢个头彩让镇上谣传他走后门的人们也能明白,走后门也是要有实力滴。。。结果连这第一个案子都这么棘手。。。话说这城西的李奶奶,年轻时候那可是平安镇的一朵金花,沉鱼落雁之姿,吹弹歌舞之才,难免眼高于顶,以至于孤独终老,膝下无子,顾影自怜,怎一个孤字了得。。。这不,刚从动物保护协会的张大爷那领养回一只小狗毛毛,据说是西域进贡来的金狮犬,走在街上那叫一个英姿飒爽,金色的毛发,小巧可爱的爪子,李奶奶就更是爱不释手了。这样一只名犬,怎么可能流落到平安镇这种鸟不拉屎,鸡不生蛋的地方呢?王大志在初步调查中发现,原来毛毛并不是真正意义上的金狮犬,它只是它爸爸,也就是真正的西域进贡的金狮犬在进京途中对毛毛它妈一见钟情进而干柴遇上烈火天雷勾动地火生米煮成熟饭之后产生的杂种狗。。。尽管如此,李奶奶仍然非常喜爱毛毛。平安镇的百姓们也是非常羡慕,一致认为李奶奶和张大爷之间有什么不可告人的不和谐关系。至少豆花一直是这么认为的,磨了几次李奶奶想讨点毛毛的黄毛未果,没办法,她只有自力更生了。于是一个夜黑风高的夜晚,她拖着一只从邻居林小蛮家借来的正处于发情期的黑狗,进入了李奶奶家。。。
于是两个月之后豆花怀抱着一只金光灿灿的小狗在镇上招摇过市的时候,人们才终于醒悟过来,原来这样也可以啊。。。但是有人就不高兴了,任谁想到以后在街上溜着狗,蓦然回首,却发现前后左右都围绕这毛毛的翻版,都是高兴不起来的。还有一个人此时也已经濒临炸毛,那就是王大志。
王大志来到豆花家,却没看到传说中的小魔头,刚好门是锁着的,路人甲面无表情的说豆花在小蛮家。于是他敲开了隔壁的门,迎面袭来的是一股臭味。。。
“从前有座山,山里有座庙,庙里有个老和尚。。。”银铃般悦耳的嗓音响起,被一件奇怪的衣服(准确来说是一件塞满黄鸡毛,缝得歪七扭八的绣花的小棉袄)裹着的小女孩一手手里撰着书本,一手拿着柳条,惬意的歪在躺椅上,口中念念有词地说着什么,“扑倒。。。看你这个万年小受怎么翻身。。。靠。。。鸡蛋又涨价了。。。月球上的蛋也没这个价啊。。。不行,五钱,不能再多了。。。嗯。。。”貌似是梦话。。。
小女孩面前歪歪扭扭地放着四张小桌子,桌子上几颗小脑袋点着点着,摇摇欲坠,最旁边的小胖子嘴角还挂着哈喇子?!时不时的有几声磨牙声,轻鼾声,在这样一个风和日丽的午后,显得十分和谐。
噗?!突然,平地一声惊雷。
“大胖,你又吃大蒜了?!”小女孩跳开,嫌弃地捏着鼻子,指着仍一脸迷糊地大胖。
其余的人也都揉着眼睛,捂着口鼻退开。。。
“额。。。我。。。我。。。”
“他娘的,怎么那么臭。。。”王大志捂着嘴巴怒视着小胖。柴小寻这才注意到林妈领着个人进来了,月白长衫,年纪大了点,行为粗鲁了点,倒也凑合算个中年美大叔。
直到臭气彻底散去,王大志转过脸去才看到旁边几个小孩,都约莫有十二三岁,其中一个女孩,很明显就是刚才吼了一声的那个,身上奇怪的乱七八糟,头上粉红发带扎着两个小髻歪歪扭扭,却难掩全身灵气,一双乌溜溜的大眼睛就像镇外十里寒潭那汪清水,清澈透明,脸上肥嘟嘟的,略显稚气,着实一个美人胚子。可惜啊可惜,按照坊间小说定律,越是长得妖孽越是难对付,王大志对天长叹三声,然后瞪着柴小寻,“你就是豆花?”
“唔。。。你是谁?”柴小寻看着眼前的大叔,感觉莫名的熟悉。关于这个学术性的问题,王大志挺胸抬头,“咳,我就是平安镇的第一捕快,王大志。”
柴小寻捅了捅林晓蛮,“谁?”
“就是那个来抓大黄的,早跟你说了,这种事情在镇上是犯法的,你非不听,这下好了。。。”柴小寻拍开林晓蛮巴拉巴拉念叨的脑袋。“不知道谁抱大黄抱的最勤。”被瞪了一眼,林晓蛮两颊绯红,小嘴微嘟,心虚的东张西望。柴小寻却已走向正教训大胖蒜不能多吃的王大志。“喂,做个交易怎么样?”王大志看着面前眼珠子咕噜咕噜转笑得一脸□□的小女孩,莫名地起了一身鸡皮疙瘩,有种不祥的预感。。。“喂,大叔。。。”
“你叫谁大叔?”
“年纪这么大了,不叫大叔叫什么?”
“你。。。小丫头片子!”柴小寻还想回嘴,却被人拉了衣角。“又跑题了,豆花。”
“要你多嘴,还不快刷牙去,臭死了。”柴小寻转过脸瞪着大胖,吓得大胖哆哆嗦嗦跑去水池旁漱口。柴小寻这才转过身好整以暇地说到“大叔,大黄我是不会给你的,不过作为交换条件,我可以答应你三件事,只要不违背江湖道义,你尽管说。”王大志早些年一直跟着王金花走南闯北,多少也是见过大场面的人,现在却被一个半大点的黄毛丫头这么说,自然不屑,“切。。。小屁孩一个”
“喂,别给脸不要脸,你就是不答应,也带不走大黄。”二虎子一直觉得豆花身上有股他娘身上的彪悍劲,对于此时横眉冷对大捕快的豆花又多了几分敬佩,哎,年少的崇拜都是盲目的,大虎子替弟弟擦了把哈喇子,“你不要想了,爹爹说了这样的女人叫母老虎,咱不能娶回家当媳妇的。”二虎子顿时十分苦恼,挪到一边对手指去了。再说林晓蛮委屈了一把之后,想想大黄那滑腻腻的手感,决定暂时放下个人恩怨,力挺豆花到底。“捕快哥哥,豆花说话算话的,不管你是要虎子娘的肚兜还是大胖他爹的老爷椅他都能帮你拿到的。”林晓蛮拽着王大志的裤腿,采用可爱战术,眨巴着大眼睛,王大志一阵无语。正要说话,却听见门口一阵乒乓声。“豆花,你娘叫你回家吃饭。”林小蛮他爹放下猎具走进院子,林小蛮忙迎上去,“爹爹”,小蛮爹抱起小蛮,“今天学了什么啊”“学了很多,豆花还给我们讲了故事。”小蛮爹笑笑,转身对那三小子说,“大胖,虎子,你们也快回去吧,明天。。。哎,这是。。。”这才发现院子多出个男子,“爹,这是捕快哥哥,来找豆花看大黄的。”“哦,这样,你们这些年轻人啊,净喜欢这些猫阿狗阿,有什么好看的。。。豆花,快回吧,你娘要急了。”说着抱着小蛮进屋了。几个孩子也飞快地奔回了家。“她才不会急呢。。。”念叨着,豆花也走出了院子。王大志悲摧地想,感情我被忽略了啊。赶忙追上豆花,正事要紧。
豆花回家发现陈诗诗已经坐在桌旁吃得满嘴流油的了,丝毫没有等她的意思,不禁撇下嘴,到里屋拿了只碗坐下盛饭,“今天学的啥?”陈诗诗不得不承认,真是一方水土养育一方人,养育地她习惯粗俗了。“小和尚下山去化缘,老和尚有交代,山下的女人是老虎,见到了要躲开,走过了一村又一寨,小和尚暗思揣,老虎不仅不吃人,模样还挺可爱。。。”陈诗诗对她这些古灵精怪已经见怪不怪了,“成天每个丫头样,跑去跟虎子他们疯。”虽然在这住了十年,但她骨子里还是个大家小姐,总是对豆花跟小男孩光屁股玩泥巴这些事有些介怀。这时在门口转悠半天的王大志犹豫着也进了屋,看见桌旁挽着发髻,皱起眉头瞪着豆花的陈诗诗,不由愣了愣,真真是一朵空谷幽兰。王大志再看向豆花,只见她狡黠一笑,眼中闪过一丝精光,走到王大志身边,“心动不如行动,用她换大黄怎么样?”说完捅捅王大志,看看诗诗,笑得一脸□□。王大志虽不至于脸红,却也十分尴尬,“还不过来吃饭,笑得那么难看。”诗诗瞪了豆花一眼,完全无视了这个不敲门就进屋的陌生男子。碍于陈诗诗多年来的淫威,挪回桌旁,又进里屋拿了只碗给王大志盛了饭,“诗诗,这是镇上的王捕快哥哥,今天例行来慰问孤寡儿童的。老厉害了,虎子他们可崇拜他了。来,王大哥,过来吃饭,累一天了都。”含笑地看着王大志。这是王大志当上捕快以后第一次被人崇拜,不由有些飘飘然,走过去接过碗坐下就开始吃了,陈诗诗对这个自来熟的男人没什么好感,一双桃花眼,一看就不是什么好东西,嘴上却不说什么,不禁想起豆花说的“孤寡儿童”,是不是在外面受欺负了?其实诗诗实在是担心豆花成长中的心理健康,毕竟大家都认为豆花是私生女,虽然这些年来,镇上的人对她们非常热情,也帮了很多忙,但是也不少在背后议论纷纷的人,这也是诗诗默许豆花和虎子他们混在一起的最主要原因。她一向不善于表达,不知道该怎么和豆花交流,不过在这方面,豆花十分老实,并不追问她的身世。其实早在豆花小时候,她就知道自己并不是陈诗诗的女儿,所以没必要问。
且说这顿饭吃得啊,是三人各怀心思,桌上除了碗筷声是安静地一点声音都没有,异常和谐。饭后,王大志起身告辞,诗诗点了点头便起身洗碗去了,豆花推着王大志走出去,“我去送送王大哥。”走到门口,“我娘怎么样,漂亮吧,虽说年纪大了点,罗嗦了点。。。”“不罗嗦,不罗嗦”王大志立马做狗腿状,“恩,也是,配你是绰绰有余了。那到底怎么样?”王大志其实心里已经没得冒泡了,放眼这整个平安镇,也没有比这柳眉细腰的陈诗诗更好看的人,不泡她泡谁,表面上却做深思状,咱一个大老爷们不能让个小姑娘看扁了呀,“哎呀,王大哥,是个爷们就别扭扭捏捏的。”“不是,你家是你做主么?”“怎么不是,你看我这气质”豆花王大志啧啧摇头便说“一只破狗连我们家诗诗一个手指头都不值,至于劳您大驾么,您说是不?”王大志这也想起了他娘给他买官的血泪史,不禁唏嘘,想来这做官也不是什么轻快活,大不了不做了。。。于是便应承了豆花,哼着小曲回家去了。豆花看着王大志的背影,莫名的熟悉感又浮现了。也是个夜晚。。。“啊。。。”陈诗诗只听见一声叫声,追出去只看见豆花扭着屁股跑进了林家。“这么晚了,早点回来啊。”陈诗诗从心底里生出一股厌恶,“我怎么变成老婆子了。。。”一转身落寞的走了。门口的小树苗应景地全身一震,掉了一地的叶子。。。
豆花跑进林家,林妈正捧着一本坊间小说给林小蛮每日一读,豆花不禁嘴角一抽,这次是《宫内宫外》,“林妈,林妈”林妈斜了他一眼,继续,“皇帝含情脉脉地看着小红,走上前压在了她身上。。。”呃,x教育么。。。“林妈你还记不记得是谁把我从湖里就起来的?”豆花毫不犹豫地上前pia飞林小蛮,正对着林妈,这时林妈也真正看清豆花,“啊,是豆花儿啊,看我这眼睛总是看不清。。。”您那是看不清么,那是根本看不见。。。旁边的人。。。“岁月不饶人哪,想当年我也是平安一枝花,追我的人那是。。。”再不打断估计又得等半天了,“林妈,您还记不记得是谁把我从湖里抱起来的?”“。。。啊,哦,这个啊,哦,是镇上金花大姐家的儿子吧,胸前有颗大痣的那个。。。”豆花已经被那颗大痣雷得外焦里嫩了,晃晃悠悠的回了家,不要告诉我这就是他叫王大志的原因,o no^^^^^^^^^^^^躺在床上的王大志莫名地打了个喷嚏,裹着被子继续睡,他不知道冥冥中有些注定要发生的事虽然迟来了十年,却也是要来了。。。
此后,就是一段腹黑与傻帽的较量,外带一些跑龙套的,总之,平安镇的日子过得很不平安,不过晃晃悠悠也好歹是过了那么几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