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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正文 从来没为英 ...

  •   从来没为英国的几年写过什么,那时的事情在心里像隐身了一样。
      今年入冬算晚,秋天的气息迟迟未去。街上柳树的枝仍绿,银杏的叶子虽已变黄,但一阵风过,卷下的叶子绝没有前两年的多。前两年才叫壮观,天地之间回转一群群金黄,真有“天下洒金”的气势。因而我常常想,洒的要真是金子就好了,秋月便不再是年轻人找工作最难熬的时节了。只是一想,扯远扯远。
      话说回来,其实只有柳树最放不下暖的时节,别的树,像梧桐、像高杨,叶子还是随风落。枯叶三三两两趴在路面,行人踩上去,连几声清脆的响,心里说不出的畅快。
      踩枯叶是我的癖好,连骑电动车也爱从其上碾过,只为听那干脆。这声音是秋冬特产,和糖葫芦、烤地瓜一样,至少我是这样认为。驰在路上,冷空气钻入鼻腔,再次从感官上提醒我冬天的到来。这些却使心底泛上一股哀伤。哀伤冬天,虽是哀伤,虽是负面,不过感觉没那么坏。人有时就是这样,偏爱抓住负面的东西,才可抒发出感慨。
      近来每感这种哀伤,总让我回想起在英的一些片段来。或许是那里景气也时常这般冷冽——海德公园茫茫的草地,耸立着不知名树木,遛狗的人总是穿着面团一样的羽绒服,从稀薄白雾中走来,对视一瞬间,彼此弯起嘴角,互道一声你好,而后擦肩走远,再次消失于白雾之中。
      不似狄更斯笔下雾都的形象,英国的雾没有那么多。阴天倒常见。天空像一幅油布,蓝参杂灰。油布的四角扽开,是高悬在修缮永无尽头的大本钟之上,悬在沉睡一众名人的威斯敏斯特教堂之上,悬在行人无视红灯穿行、凹凸不平的石砖街道之上,悬在独栋别墅与主人精心打理的小花园之上,悬在印有烫金文字的学校公寓之上,悬在参差排列的连墙房屋之上,还有白色生蚝壳成堆、黑色鹅卵石成片的沙滩之上,以及琳琅的杂货小店之上。还有摩天轮,忽高出周围楼群一截,是将近够到这灰蓝的天。
      是的,我想到了摩天轮——游园会的标配。在英的最后一年,我大部分生活是在B市度过。日子不算长,但保有的记忆新鲜。耳边吹过北京的风,眼前却出现那里的景。那里不到五点钟,天色便慢慢暗去。西边射来一道橙色余晖,与灰蓝相融,粉了半个天空。星月不会那么快来到,粉色且占据天空。街上行人多了,远处人影攒动,近处每个人,每张面孔浸了一层淡淡的褐色。为什么非这种颜色不可?这要从英国人爱喝酒谈起。
      世上哪会有人不爱喝酒呢?英国人对酒尤为狂热。他们爱酒,绝不藏着掖着。喝酒一定聚会,聚会一定音乐。音响开到最大,要整栋楼一起摇摆。这是房子里的人的做法。房子外的呢?比如流浪汉,他们喝酒,整个夜皆是陪伴。夜,至少是时间的一半,从这个层面上讲,他们并非一无所有。攥着只剩一点酒的酒瓶,在某幢建筑物的拐角随意倒下,有的更加幸运,捡到起了球但蓬松的被子。没有被子的,便用帽衫包紧了头,躺一刻,站起坐到石阶上去。呆看着对岸一排的小酒馆,霓虹逐渐点亮,映在这一岸他的浑蓝眼睛上,更交织着桥下河水的波光。
      有一条河流的确穿城而过。河一岸是树,间置铁质长椅。白日人来人往,到了傍晚,便寂寥了,人们纷纷走过桥,拥入河的另一岸——那里是酒的天堂。每家酒馆在招牌上写的促销活动必是:三杯只需付两杯的钱。
      人们不会辜负河景,因而商家皆在室外设了座。就算塑料椅面冷得拔屁股,就算信天翁一飞而下,抢走餐盘里所有薯条,也抵挡不住人们的热情。我总以为英国人胸膛里有一股火,酒精让这股火燃烧更盛,使他们绝能以肉身抵挡寒风。酒馆见好,大肆更添室外桌椅,以至只是散步的行人,也要从这些聊得火热的客人中间,怀十分抱歉的心情穿过。
      细看客人的脸,在酒精作用下,变得白一块红一块。寒风又来,加剧白红对比。粉的天空为此又刷上浓墨一笔。于是,红越发红,白也非单一的白。多种色彩与光影的交织,终产生这奇妙的褐色。而这褐色,随夜的真正到来,被更为强势的霓虹取代。所有人的眼睛此时都闪烁着光了。忽然,一点光射向你。吓了一跳。没办法,谁让你盯人家看呢。被看的人撇下嘴角,似乎生了很大的气。无措,可还来不及反应,下一秒,大笑声冲破空气而来。那人一边笑,一边用手拍击桌子,如同打节拍,上身开始舞动,嘴里喊着“嘿!嘿!”——这是在邀你一同加入呢。不明白这里面的情感变化?放心,连他们自己都不明白。
      弹吉他的歌手总及时出现,把麦克风的音量调至最大,痛快唱起自己的歌。无所顾忌,脚边吉他包敞开,贴了两三张专辑封面,在风中摆,旁边另有一张纸,因为薄,它的摆动更加强烈。上面有几个黑的大字。风定一些,才看清,上面写着:三张专辑只需付两张的钱。
      包里还被投了一些零钱。不知多少人购买他的专辑,至少这些钱是即时的认可。
      一把吉他、一个包、一架麦克风。这便是他所有行囊,梦想也在里面。似乎仍是茫然的不可见,可他知道,它真的在那。当他唱出第一个音时,大家也知道,它真的在那。
      这样说起,似乎挺哀伤。可真的哀伤么?对英国人而言,夜晚多么宝贵!要分给酒,要分给聚会,要分给朋友,要分给音乐。这样分来分去,哪里有时间哀伤!因此哀伤是有的,但它被禁止出席在如此的晚上。
      整个河岸都热起来,躁起来了!一个人的快乐带起一群人的快乐,笑声、叫嚷声连成一片,挤走了空间之内的冷空气。所以能看到一个有趣现象:越深越冷的夜,越会有穿着短袖的胡子大叔,以及一身塑体紧身衣,似乎才从楼上健身房出来,紧接转战楼下酒馆的小姐妹们。
      月升中天,一两点星子刺破幽蓝的画布。森林隐在目不可及的地方,河流将灯光的影子拉得柔长,俨然梵高「罗纳河星夜」中的静景。而大地之上,人间的形色,却如同一张巨大披萨——还是超级混合版本。厚重芝士打底,上撒洋葱圈、青红辣椒圈、牛肉丁、鸡肉丁、火腿丁,应有尽有,一口下去,汁水充盈口腔,满是高热量、使人迷醉的美味。
      没错,这给人的感觉就是这样割裂。仿佛出现什么都不用奇怪。再比如他们穿衣服——冬季街道,你能看到许多春、夏、秋从身边经过。有人穿夹克——过春天,有人穿短袖——过夏天,还有的更过分,看他一身短袖短裤,以为过夏天,结果往下一瞧,棉毛靴正紧紧拥抱着他的双脚。那毛将要从靴筒里溢出来,像有只肥猫在里面一般。我冥思苦想,想他可能是脚上成功入冬,身上入冬失败了的缘故。得出结论,心平和了不少。再见有人上身穿羽绒服,下身穿五分短裤,便觉正常,无非跟前一位反了情况,这位是上半身入冬成功,下半身失败。
      不过,这不能说英国人对冬天没概念。夏令时、冬令时不比谁分的都清。更何况,冬天还有一年之中最重要的节日,圣诞节可不就在十二月末呢。节日真正只一天,但将一整个月都叫做圣诞月。我倒觉得一整个冬天称为圣诞季才好。刚进十一月,服装店、超市便打出圣诞名号,开始漫天的促销活动。这时节,邮箱总是满得快,除了惯常的银行流水,就是广告单扎堆。五花八门的广告单,一定以红、绿、白色调为主,页面正中来一只金黄烤鸡,左边是奶油焗龙虾,右边则是烤蔬菜拼盘,依稀冒了热气,仿佛闻到香味。外面下雪也好,刮风也好,室内有壁炉带来温暖,一棵圣诞树就在墙边,堆了小山一样的礼物。一家人围坐一起,享受佳肴和美酒,该是多么幸福,多么美妙。
      我和小W皆被这份畅想打动。赶忙在超市网站下了单,预约十二月二十四号取餐,尽管当时仍是十一月份——可见我们多么害怕别人抢占这份美妙。
      那天,我和小W顶着风,步行前去十公里外的超市。休说寒冬又腊月。我们各提满满一袋。我极害怕洒出烤鸡的汁水,每走两步,便摆弄下它在袋中的位置。最后,干脆,像抱起一条刚捞上来的大鱼一样,索性抱回了家。
      到家第一件事,人先不用温暖。先给食物温暖——将它们送入烤箱。这可是出门之前便预热上的。计时器滴答,过二十分钟先拿出蔬菜拼盘,再过半个小时取出龙虾,最后是烤鸡。我们严谨地规划好时间。可等听到悠长“叮”地一声响,却实属犯了难。发生如下对话:
      “你说胡萝卜熟了吗?”
      “熟了...吧。”
      “那怎么还这么硬?”
      “...生的也能吃。有味道吗?”
      ...
      “没。”
      ...
      “龙虾熟了吗?”
      “本来就是熟的。”
      “味道怎么样?”
      ...
      呕!
      “咋了?”
      “腥!”
      “那你再尝尝烤鸡。我还就不信了。”
      ...
      漫长的咀嚼。
      “说话呀。”
      小W抻长脖子,终于咽了下去。
      “行了,你不用说了。知道了,它柴。”我说。
      从那以后,再没买过任何预制的英国料理。过节的气氛皆靠火锅来找。感恩节,他们吃烤鸡,我们吃麻辣火锅;万圣节,他们买兔子形状的巧克力,我们吃番茄火锅。因此,华人超市的火锅底料,还有蘸料恒是卖的最快的。
      对英国料理敬而远之。但老实说,英国人搞节日氛围还是有一手的。
      先说伦敦吧。圣诞如果是一首盛大组曲,当牛津街的亮灯仪式作为序章横空出世,第一枚音符引发声的潮浪,必将响彻一整个伦敦。
      几百条灯带早早搭起,横亘路的两端,先如静止的桥。白日抬头看去,阳光夺人目,那些星星样、流苏样的灯似乎只有金属的苍白。可是,这样想就对了,因为偏要你这么想。光与电蛰伏,窥视,等待某一场夜的降临——某一时、某一分,将是最好的时机。逐渐人头攒动。相机、手机偶闪出一点星光。忽一道光,极白,极亮,这为人工到达的极限。只一瞬,骤然掀翻了昼夜!一道道光接连飞过,破夜震晓,势奔街头——在那里,则是序章的最后一枚音符。奔忙的一年终将过去,“大天使”永是其最闪耀的句号。精细的灯带勾绘出天使的模样,悬于空中,大展比伊卡洛斯犹坚韧的翅膀。所照耀之处,欢呼声四起。人们鼓掌,拥抱,合影,姿势摆得不够好看,便是辜负美景,于是重拍,再拍,拍了一次又一次,大天使亦有兴味地偷听小情侣的吵闹声。
      当然,还有十米高的大圣诞树。大天使、大圣诞树,仔细一想,英国人确很喜欢用“大”来造势。比如自然历史博物馆。进门一抬头,厅顶悬了一副巨大的蓝鲸骨架,如有五十米长,贯穿整个一楼通道。这也成为了博物馆的标志物,打开谷歌地图一搜,出现的第一张照片准是它。不过,这么大的鲸鱼骨架不常见,而大圣诞树在这会却是随处可见了。
      记得某年,我和小W偶经伦敦一个露天滑冰场,场中央有一棵圣诞树,直冲云霄。枝叶舒展,无数闪红光、黄光的小球环绕其上。黑魅魅的夜,小球仿佛拥有了眼睛,一眨眼,光在倏动。某个时刻,在某一个接近冰面的红色小球上,渐渐显出两个模糊人影。是闲庭信步的小W,以及两条胳膊紧紧扒在栏杆上,如履薄冰的我。是真的“如履薄冰”。活了二十年,从来两只脚底板走路的我被小W骗来滑冰。男女老少皆丝滑而过,余我一个艰难挪动。只要不摔,不摔个大屁股墩儿就好了,这是我唯一追求。漫长的“游戏”时间终于结束,所有人向出口滑去。那是一段没有栏杆的路程,前路漫漫,我感到一阵晕眩,好在及时揪住了小W羽绒服的一角——而小W却不知道。她着急向前冲,无奈人群阻碍她的脚步,于是她一快,又一慢,衣角从我指尖滑走。“嗵”的一声,平地塌个坑,是我尾巴根着地,结结实实摔了个屁股墩儿。
      “我说命运呐,造化弄人...”
      丢人丢到家的我,被小W结结实实笑了好久。
      以上都是小插曲。话说回来,节日毕竟狂欢,圣诞集市是必不可少的。伦敦自不须说,大大小小,星罗棋布,只要一个摊连起一个摊,占据一整条街,都可被叫“集市”。而其他城市呢?一般只有主街能摆下一长串的小摊木屋。因此在大多城市,圣诞集市只在市中心。
      虽然数量少,千万别小瞧它们的质量!晚饭过后,趁风还不冷,和朋友出去散步吧,转过几个弯,前方一定飘来热狗的香味。这还没走到市中心,就派来香味引诱我们。已餍足的胃打算礼貌拒绝,大脑却听信馋虫谗语,命令双脚一往无前。
      转入主街,迎面便是一家热狗摊。三个彪形大汉,皆穿修身短袖,在一架又大又圆的平底锅前忙忙碌碌——锅的形状和他们的啤酒肚撞了。三位分工明确,一位煎香肠,锅铲翻飞,听取油花滋啦一片;一位煎面包,让面包充分吸收肉与黄油的味道;一位负责收银——只因摊前排起长队。英国竟也有如此拥挤的场景。只记有一年和小W去海边,也是冬天,我们错过一辆回程公车后,阴差阳错走入一个古老的小城。城墙缝中的枯草,在路灯下昏黄。一路罕有行人。极偶尔的,不知响起哪处窸窣。是个空城,又像个孤城。因为没有参照,时间似乎流得缓慢。风也慢,慢慢剌得脸痛,我和小W便急寻温暖之地。当时的我们不知道,人生正悄然上紧它的发条。几年后,我们将会踏进一条湍急的河,把青春冲得七零八碎。只是那时我们太年轻,太年轻了,不懂得慢的可贵。
      终找到一处温暖。是一间小酒馆。推开木门,酒味、香水味扑面,红光、紫光交织,氛围仿佛千禧年代的地下舞厅。顾客多是头发花白的老人,可又如何,蹦迪、唱k、台球,照旧样样能来。玩热了,便脱下外衣里衣,只着短袖。相较之下,我们一个穿棉服,一个穿羽绒服,活像两团发酵过头的面包,误闯入成人世界。调酒师来了,我俩在一众琴酒、伏特加、威士忌、龙舌兰、杰克丹尼斯、野格之中——毅然点了两杯加冰的——无糖可乐。嗯,看来幼稚是做实了。
      找了个角落坐下。我捧起满一杯可乐,静静瞅着人群。突然间意识到,即使这里如此喧闹,也只能说客满,远达不到拥挤的程度。
      ——那为什么偏热狗摊拥挤?好奇向前移几步,这才了然。原来热狗摊紧挨着甜品摊。
      我怀疑英国人是用白糖堆起来的雪人。他们在太阳底下逛一圈,就要钻进甜品店补充糖分。如果说一个中国人对甜品的最高评价是“不甜”,那么请尝一口英国的糖霜蛋糕,或淋了焦糖的冰淇淋球,你将会预支往后一两年的糖量。这话是有些夸张,但转头又见甜品摊围了个水泄不通,便知就有这么夸张。
      摊位面积不大,营业甜品无非两种:一是华夫饼,二是可丽饼,似乎是法语Crepe的音译?像大一号的白面饼,用来卷烤鸭的那种。因此看到它,总不受控想到肉味。也是费了好大功夫,才接受饼里可以夹草莓、香蕉之类的水果,再挤上奶油,淋上一层香郁的巧克力酱。在英这几年,自以为练成了半个雪人,但还是低估了英国人,且高估了自己。足有两个巴掌长的可丽饼,要让我和小W一口气吃完,恐怕当场晕睡过去,睡到流浪汉也收拾了铺盖的时候。
      但买都买了,那就抱着慢慢啃。要实在吃不下,就来杯热红酒顺一顺吧!我敢肯定热红酒摊是除了热狗摊、甜品摊,第三香喷喷的小摊了。走过甜品摊,鼻腔萦绕起葡萄的香气,我又畅想了,想这酿酒的葡萄一定熟透。加热挥发去酒精的刺鼻,终将一定是柔和的果汁味道。灯光使我发昏(也可能是吃太多可丽饼的缘故),迷迷瞪瞪,感觉红酒倒入纸杯。摊主挤了几滴柠檬汁,又放入一根迷迭香——突然联想起一些不大美好的记忆。迷人的红色在杯中微微摇荡,想要装一饮而尽豪气的样子,但到重要关头,仍是小口,抿了抿。此时只有一个想法。谨慎果然没错!怎会一股煮肉汤的味道呢?大脑嗡一下,闪过炖肉时调配料包的画面——香叶两片,八角一个,丁香一小把,肉桂一根...母亲在电话那头告诉我,少放肉桂,不然汤里全是它的味道。
      所以为什么红酒里要加肉桂?直到现在,我也想不明白。
      而小W几乎当场适应,甚至喜欢上这种味道。她说着“不要浪费”,拿过我手中的纸杯,一饮而尽。得,豪气全被她抢走了。
      我们一路走,遇到的多是手工艺品的小摊。有卖勾织布偶的、镀铜玩具、积木玩具等等,还有卖大风铃的。不是那种风拂过,发出泉水叮咚声音的风铃,形状更像是大挂坠。绳头下挂一个彩色玻璃盘,再串一个琉璃钻头,窄头垂下,流苏的穗在空中摆。
      其实装饰品也不都是越大越好看——尤其是哪哪儿都坠满了大风铃。每个几乎都有半人高,玻璃盘当然比人脸还大。更奇特的是,这些玻璃盘一转起来便不停。盘上的花样也开始转,像源源不断的石子投入水中,激起一圈圈光的涟漪。变幻的速度越来越快,闪光分明刺眼,可上瘾似的,就是挪不开视线。直到一阵眩晕,胃里反上几个带香肠油气的嗝儿,赶忙揉一揉酸胀的眼睛。晃晃脑袋,深呼吸,这才看清小摊的全貌,宛如生猛的七彩魔法阵一般。
      而我在很长一段时间不知道这种装饰品的名字,还是在网上看到同款魔法阵,有人说这是xxx风铃。“风铃”二字,总觉不对味,直至看见前缀,倒全然忘了风铃的事,原来它叫“曼陀罗风铃”。曼陀罗——致幻界一枝花,还有比这更贴切的吗?
      小W对风铃什么兴趣不大,她无聊地倒着走,说:“那些东西我也能做。”
      我并未回头:“你也会做那些魔幻玩意儿?”
      “不是,”小W说:“是那些。”我顺着她指的方向看去。
      我应早想到她一心只有吃的。她从来是吃方面的行家。刚到英国便与她相识,第二年一起合租,在我印象里,厨房就没有停火的时候。咖喱饭、红烧肉、椰子鸡...每天换着花样做。小W最喜欢的事就是逛超市,挑选物美价廉的食材。她说她期待以后结了婚,要过每天做很多好吃的饭的生活。虽然结婚还远,但先过上这种生活也不错。后来她厨艺大涨,竟也开始吸收餐馆的菜系:自制寿司、自制章鱼烧、自制芝士汉堡...真的是“自制”,有些菜甚至从自己种植开始。
      比如自制牛肉面。
      小W是西北人,来自牛肉面发迹的地方。在英的第一个冬天,她缩在宿舍厨房,用巴掌大的饭锅卤了一锅牛肉,邀请我们几个朋友来吃牛肉面。窗外天黑,玻璃上一层白雾。水龙头在滴水,碗边溅起了细密水花。我们窝在高脚凳上,吃得大汗淋漓。异国他乡的冬夜,居然吃到了一碗热气腾腾的牛肉面!就算让我明天做半个小时的课上演讲,也是情愿。可小W不大满意自己的作品。她托腮看着我们吃,喃喃:
      “还是不正宗。不能用干面,得用鲜面。粗细也不对,这个面太细了。我在家一般吃二细,筋道,有嚼头。”
      “牛肉面讲究‘一清二白三黄四绿’,‘白’是萝卜,我没买着,‘绿’是蒜苗,根本没卖的。”
      “好好好。”我们大快朵颐,敷衍着她。她完全没注意我吃了两份的面,锅中已所剩无几。
      “要不咱自种蒜苗吧!”
      “啊?”当我从碗里抬起头时,她已经翻箱倒柜找适合种蒜苗的盆了。
      除了写论文,小W好像什么都能做好。只是把蒜放进盆里,撒点水,蒜苗就粗粗大大飞长起来了。用时剪下一小把,用清水过一遍,切成小段,撒进汤头的一瞬间,激发出了清香。这回她才满意,才会自夸,不过她得意的样子不一样。皱起鼻子,以生气的方式对我们说:“香吧,香不死你们。”
      除了考试,小W好像做任何美食都没失败过。某一天,她在伦敦喝了奶茶,回到我们上学的城市,急吼吼嚷着要做丝袜奶茶。丝袜奶茶,字面便是所需的原料。牛奶有,她将超市能买到的全脂、半脂、脱脂奶买了个遍。茶,据她所说,一定要是什么泰国红茶渣煮出来的,那种正宗,才香。无论如何,总算买到了。可是丝袜——我心里一紧,小W沉吟半刻,最终选择用漏勺过滤。她说她舍不得自己的丝袜。
      小W极有钻研精神,一开始还按网上攻略来,后来干脆甩了攻略,自由发挥。一两个小时做出来,丝滑、砖红色,还挺像样。我正式喝了一口。
      “怎么样?”
      “好喝!”
      “好喝吧,和外面卖的比呢?”
      “干嘛要和外面的比。”
      “哎呀,你不懂——”她手中还拿着漏勺,反手叉腰。那漏勺翘起,俨然一个高昂的小尾巴。那天,她兴冲冲同我讲她发现的商机:
      “伦敦的奶茶店也就那样。没多好喝,还排那么长的队。你没发现排队的都是老外么?可见他们又馋,又好糊弄。咱们这却没有卖奶茶的,一家都没有!我要是在市中心——不说盘个门面——就是支个摊位,这得赚多少钱!”
      她越说,情绪越高涨。漏勺摆来摆去,活一个乱甩的小尾巴。
      晚上,另一个朋友来吃饭。小W也让她试喝,亦眉飞色舞描绘自己的商业蓝图。这位朋友学商,提到了商业计划书。逼仄的厨房里,宛如召开一场隐秘又伟大的会议。我们热血澎湃,或许今天之后,将改变人生走向。但又竭力平静,说服自己把这当成普通一天来过。几十年后,成为全英知名奶茶品牌合伙人的我们回顾此刻,再轻描淡写说出:“啊,那天是决定性的一天,但很平常。”——就像其他成功的企业家总会说的那样。
      小W自然是主导的那个。她给学商的朋友下达任务:“三天内你写个商业计划书给我。”朋友允诺后,我们各自回家。从此便没了下文。那位朋友日常沉迷恋爱,那晚、那餐桌上的事不过被挑起的一刻波动,人生如晴日湖面,终会回到它该有的状态。
      这事也让我明白,酒局上的事不靠谱,奶茶局也一样。只要上了桌,就像上了头。
      小W不在乎。这不过是她万千商业点子中的一个。
      “没成就没成,有什么大不了的?反正那些奶茶店一时开不到这儿来。”这话说完的某一天,市中心突然冒出一个台湾奶茶的餐车。店员在街角各处分发传单。一张传单自然飘到小W的手中。她盯着看,不说话。传单上,不同口味的奶茶花花绿绿,她的脸也变得花花绿绿。我猜她心里一定有气。后来,那辆餐车扎下了根,与一旁的树共同融入街景。又一年的冬天,枯叶飘飘转转,聚积在餐车的篷顶上。我忙于课业,许久不出门。是小W跑来告诉我街上景色已然多美。我们聊天,七拐八拐,拐到奶茶店上。她突提高嗓门:“一点也不好喝!上次我买了一杯,十几镑,死贵,又难喝!”她说完这话,又接连说了好多话,却一点不关奶茶的事了。我听着,真为她高兴。不为别的,她终于出了气。
      小W的人生如风吹过的湖面,波浪不停。有时没有波浪,她也要人为制造波浪。在英第一年,疯狂做代购;第二年,去超市打工;第三年,去餐厅打工...似乎在她求学生涯中,挣钱才是第一。我曾经不食人间烟火似的问她:“这么拼命,为了什么呢?”她没直接回答,只说:“你知道我做代购一年挣了多少吗?十万!给我妈买了个苹果手机。”
      刚认识时,小W随意提过自己的家庭:爸爸以前是职工,后来经商,挣了钱,但做了一些很不好的事,走了。妈妈带大的她,但因为爸爸的事,身体一直不大好。小W有记账的习惯。看着电脑上的纷杂数字,她偶尔爆发无奈的自嘲:“妈的,还是随了我爸的脑子。”
      本科即将结束,小W不去外面做工了,转在家里卖起自制卤牛肉来。合租的厨房比宿舍的宽敞许多,她的家伙什终于能大方排开。每回卤上一大锅牛肉,夹起一块块牛肉,慢放进饭盒约重——肉的克数要严谨。肉汤就无所谓了,她抄起大圆勺,一勺一勺不要钱的加。盖子扣上,满满登登,白衣服上溅的都是肉汤点。
      小W在学校群吆喝她的牛肉。她热衷社交,甚是有朋友捧场。门铃隔一会儿便响起,是来取牛肉的。她一定把人拉到屋里,生意只需一秒,聊天却要花半小时。期间你就听吧,话题跳来跳去,小W一会儿说,回去这肉一定放冰箱啊。一会儿又说,你蒸点米饭,把肉汤浇到饭上,咦,能香翻过去。——像个老妈妈一样。不过大家喜欢和她聊天,给她的商业帝国还出了不少主意。有一天她便对我说:“快过年了,你说我卖点手工大水饺怎么样?”
      ——“每年都是热狗、可丽饼这些,不如我来搞个中餐摊,肯定能火。”
      我回过头,看她用手指不停比划着摊位,一副踌躇满志的样子。
      我脱口而出:
      “那肯定的。”
      不知为何,脚步变得轻快,也学她倒着走。
      其实这个点子注定破灭。原因无他,我们本科毕业,即将各自飞散。去市中心的次数屈指可数。市中心由一整片古城墙围成,两个总往下掉土渣的城门楼子相当于边防的门。门口正对是一家卖“捷豹牌”汽车的店,装修现代明亮。我记得和小W散步,应是记忆中的最后一次,我们突然在车店的橱窗前停下。窗内跑车耀眼,玻璃上倒映我们和城门楼子的模糊轮廓。我知她也没在看跑车,因她的眼神也失了焦。我们说到那个学商科的朋友,已经回国两年了。又说到一个个接连离开的朋友。小W确乎有些沮丧。于是我说了一番自以为有哲理的话:
      “这不就跟拍情景剧一样嘛。我们无非在这么几个地方逛。朋友们来了又走,走了又来,从天天见再到偶尔联系,不就是从常驻变客串嘛。所以,人生这部剧,只有自己才是自己固定的主角。”
      小W笑了。我不明白有什么可笑的,难道不够有哲理么?还是因为看穿了我。笑我虽蹦出这样的话,但分明不懂为什么这样说,只是耍的小聪明罢了。
      每一次的开学。虽是刚结束暑假,但感觉早穿起棉服,大部分时间都在冬天似的。我考到B市,小W考到X市——相隔一个小时火车的地方。我们分开了——但又没完全分开——仍打算住在一起。小W打开电脑,又用上纷杂的数字,在横向纵向对比B市和X市的房价物价后,她决定也住在B市。
      在絮说一堆继续合租的优点之后,她突然停下问我:
      “你不愿意?”
      “怎么会。”我说。
      公寓距我的学校不过两条街。只是她辛苦。如果上早九点的课,六点就要起床,化妆、换衣服、吃早饭,坐公交到车站,坐上火车,再坐公交到学校。每次回来,天都黑得透透的。她像扔铅球似的把包一甩,先骂一会早起以及今天的事,然后眉一挑,话锋一转,手着包说买到了品相格外好的打折三明治。我一看包里面,好家伙,怪不得累呢,装的全是傍晚打对折的三明治以及肉卷。
      “明天,不,后天的早饭都有了。”她美滋滋地说。
      我们时常沿着B市的河边走,像过去的几年一样,发掘好吃的和有趣的小店。
      我总觉过圣诞节就像坐过山车。节没来的时候,各处蓄力;真到那一天,反而一瞬安静;节过了,还没准备好呢,呼地一声,一泻千里——超市烤鸡、焗龙虾转眼间下架,只剩一两份蔬菜拼盘在角落挣扎;服装店的促销海报被揭下;邮箱空了,街上的灯也淡了。只有摩天轮还□□着。真是一座顽固的白色的铁。
      B市一年办两次游园会,冬天一次,夏天一次。游园游园,好歹要找由头来游:冬天简单,标语写“XXX Christmas”就行。夏天就不好说了,没一个有份量的节日真正在这时候。政府的人想来想去,想起四月的复活节。也还行,毕竟学生有复活节假,再过两个月,又放暑假,闲人多了,游园一定热闹。
      于是就在小酒馆背后的空地上,架起各种各样游乐设施:□□射气球、小球扔叠好的杯子、射箭、空中飞人...都是常见的。不知是因为太常见,还是因为地理位置(到底哪个大聪明把它们规划在和河岸相背的方向),来的人不多,稀稀拉拉,这边一小堆,那边一小点。有小情侣来了,女生挽着男生胳膊,两人呆呆看一会,走了。明明到处是闪动五颜六色的巨大家伙,却显得更加的空荡、寂寞。
      效益不好,那就拉长游园会的时间。还是一年两次,只不过一次办半年。设施不用来回搬,“XXX Christmas”上直接贴一张“XXX Easter”的纸,多方便,游园会终扎了根,成为游乐园。
      我和小W完全此处当小道走,比规规矩矩沿大路到河岸,快出不少。因此,只要有懵懂的中国学生问路,我俩先问:“是去pub(酒馆)的不?”再说:“一看你就不是攒局的。别走大路了,从这儿穿过去,保证比别人多喝上一杯。”他道谢,欢欢喜喜地走了。
      大约一月末的一天,我们如往常从这走过,小W突然说她想坐那个。我余光看见她的手臂抬起来,大概指的就是摩天轮。
      “哪个?”可我仍要不走心地问。只要从她话里摘出几个词,以疑问语气还给她,反正她会再耐心说一遍的。
      “那个,摩天轮。”
      她要拉我过去。
      “哎都没人坐...”
      我为什么这样不耐呢?是因为看见老板一副总算迎来客人的灼热目光?还是因为看到降下的包厢摇摇摆摆,残破不堪?还是因为只有我们像傻瓜一样干站着,她更是冻到跺脚,只为等一个像样能坐的包厢?...好像都是理由。又好像,都不是。
      我不知道自己到底有没有习惯她那像麻雀一样欢脱的性子。虽带来欢乐,但也带来麻烦——我们着实受了很久的冻。摩天轮又转得很慢,包厢的门形同虚设,冷风穿行,肆无忌惮。我们被架在空中,双脚离地,毫无反抗能力。
      小W像跟风是一伙的。她这里靠靠,那里看看。包厢晃动越来越剧烈,是她同风干的好事。我蜷缩一角,在晕车前的一秒闭紧双眼。
      包厢在最高点停下。我抓紧时间大口喘息。小W把手机塞给我,说要和B市的景色合照。
      “临走前和这个城市拍个照,可是我放在清单里的愿望。”
      “是吗。”
      “是,老娘说过很多次了。”
      于是拍了很多张、各种角度的自拍。她对今天的状态没有不满意,也没有特别满意,手指摁在屏幕上,将照片一张张划过去,突然对我说:
      “其实,我听人家说,特别要好的关系是不能一起坐摩天轮的。容易分道扬镳。”
      “胡说八道。分什么道,扬什么...”我渐没底气说完。
      想到这个寒假之后,她要转到伦敦上学。她已然在伦敦找好了房——还是我陪她去看的。
      我们的包厢似乎在顶点停留了好久。拍照也无甚可拍,我们相对而坐,各自低头玩手机。小W精修起照片,新做的美甲不断扣击屏幕,格外的响。
      包厢终于下降。回到地面的时候,我们头顶再一次是粉色天空。这种粉色和以往的每一个冬日没有区别,让我恍惚,究竟我们是处在真正的今天,还是落入寻常已过去的某一天。老板大步走来。脸蒙了一层褐色,深红鼻头尤为显眼。他眉飞色舞地说,上面的景色很棒吧?是他特意给我们多停了一会。小W不辜负他的热情,大方分享刚刚修好的照片。老板晃着脑袋,想要加她的联系方式。她学他晃着脑袋,说她不久就要走了,真遗憾。
      小W坐大巴去了伦敦,连同她的厨具,大大小小收拾了几包。幸亏司机是个壮汉,三下五除二给她全抬上了车。至于她怎么扛着它们,去到伦敦的住处,我本想着她大概到的时间再问,但埋头于无聊的毕业论文,终究是忘记了。
      研究生只有一年,加上假期,以及杂七杂八的活动,实到不了一年。我们入学,眨眼便面临毕业。许多事像被时间推着走,寒假之后,就要选导师,写论文,提心吊胆,手忙脚乱。夏天本就不长,一瞬便过,过了九月,十月的风一吹,树叶如风铃一样哗棱棱的响,再次有了干枯的迹象。相熟的同学交完论文,飞也似的逃离学校。他们一走,这个校园对我全然陌生了。
      手机响了,是小W发来的消息。各自打发了大半年。起初是聊得勤的。伦敦太大,奇闻逸事,她每天不重样地讲与我。渐渐地,日子两地过下去。伦敦再大也有限度,发生的事无多精彩了,我们有一搭没一搭地聊自己,吃了什么,玩了什么,无非如此。后来,她跟我说交了一个男朋友——我想,她应是在伦敦过起了理想中的生活。不然,不至于之后很久不在微信上出现。
      这次她联系我,是遇到了同我一样的困境。她也在考虑毕业后的去向。她说她想办工作签证留下,可惜她的母亲不同意。
      我还是决定早些回国,不等最终成绩出来就走。问她要不要一起,她说要等她男朋友,他暂没有回去的打算。
      我离开英国的那一天,只背了一个书包,和一个行李箱。四年前来时,也是这个书包,以及这个行李箱。似乎没变,这可不行。必须得有一两点变化——至少给付钱的父母一个交代。坐在车站的候车室里,低头沉想:学到了什么?本事?知识?——越想越惭愧。
      开往伦敦的火车呼啸而来。因只停留很短时间,月台的人群一拥而上。我挤进车厢,幸运又抢到靠窗的座位。
      原来一路都是阴天。远方城市、涂鸦、草地、羊群匆忙向后奔去,我距离伦敦某一处的机场越来越近,正是在拥抱我来时的路。头靠在玻璃上,任其颠簸。突然想起与小W在某个古董小店淘到一张1921年的街景明信片,上面赫然是那一对城门楼子。时代久远,被拍下的一瞬,却隐约仍在掉土渣。——为什么要说‘仍’呢。是以现在看向过去,世间所有复杂变化了的东西,能记起的,不过土渣的轻轻落下。我终于明白,原来这部情景剧,谁才是真正的主角。
      藏得够深的。我不禁舒一口长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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