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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第三章 欲寻知音 居然!是知 ...

  •   林绯对自己感到深深的恨铁不成钢,愧对于数余年的逮虫经验。
      同时也确实仍然心有余悸。
      她虽然不怕虫,但是也不经吓啊。
      人吓人都能吓死人,何况是不打招呼就忽地和一只三厘米长一厘米宽的甲虫近距离面面相觑。
      画面不要太美。
      林绯不愿再想起那一刻。
      孟锦月不知她内心复杂纷乱的思绪,以为她只是单纯耍帅失败秒被打脸,很给面子地不再提她刚刚惊慌失措的模样。
      她小心翼翼附在林绯耳边轻声说:“放心吧,虫子已经被抓走了。”
      林绯刚刚就发现她们的座位上不知何时已经围了一圈男生,此刻隐约听见他们似乎正在欢呼叫好。
      “不过你知道是谁帮你把虫子抓走的吗?”
      孟锦月神神秘秘:“是那个你欣赏的人哦。”
      沈霖丞?
      林绯眨了眨泪汪汪的眼,怀疑自己被吓得听觉出了问题。
      孟锦月继续和她咬耳朵:“真的是他!我亲眼看见的,全程目睹。所以别哭啦,开心一点嘛。”
      不知道为什么,听到这几句话,林绯抽抽搭搭几下,真的不哭了。
      “真的吗?”林绯悄悄问,“是……他帮了我……?”
      “真的真的,我看得清清楚楚。沈霖丞拿了一个老干妈的盖子,一罩一翻就盖进瓶子里去了。”
      林绯吸着鼻子抹着眼里的残泪想象了一下这个画面,瞬间破涕为笑。
      她也弄不清楚自己到底是因为沈霖丞英勇地挺身而出帮了自己感到开心,还是单纯被老干妈的友情出演逗笑的。
      她个人认为后者的可能性居大。
      真服了啊。老干妈是什么鬼啦……不过总之呢,感谢沈同学和老干妈的拔刀相助!!
      只是可惜刚刚自己哭得实在专心,竟然没有好好观摩沈同学英雄救美的身姿。实在令人叹惋。
      就在这时,也许是看够了热闹,那群围在她座位旁的男生四散开,嘻嘻哈哈回到了座位上。
      元森也是围观群众之一,他倒是没有回座位,而是径直向她走来,表情复杂:“怎么这么多年不见,你居然怕起了虫子。”
      如果,现在只有元森一个人,林绯绝对已经开始怒吼了:“我怕个登的虫子啊哥们,是从前和你捉的那些蚂蚱蚯蚓小蝴蝶都被你吃掉了,还是你已经忘记我们当年一起抓天牛的快乐时光了?”
      可是,此时此刻,元森的身旁站着一位一脸关切的帅哥,正拿着一个装了虫子的老干妈瓶子,满目担忧地望着她。可能是怕她受到二次惊吓,还小心地把瓶子往身后藏了藏。
      为了让帅哥不白白浪费担忧的感情,林绯很体贴地配合出一副柔弱的表情,期期艾艾道:“可是……你不觉得这个虫子真的很吓人吗?它这么大,而且就在我的肩膀上……”
      元森表情愈发古怪了。
      他开始回忆:“可我记得从前你和我捉的——”
      “咳咳咳!”
      他畅想往昔:“还有我们当年一起抓的——”
      “咳咳咳!”
      元森关切道:“你感冒了?”
      “没有”林绯语气凶狠,可目光往元森身旁斜了一眼,又顿时温柔小意起来“……呀。”
      沈霖丞迈着长腿走近了些,眉眼弯弯,眸色灿若星辰,含笑开了口,声音仿佛带电一般,教人一听就要失了魂:“你没事就好,虫子已经帮你捉住了,不用怕了啊。”
      林绯觉得自己要熟了。
      好烫好烫好烫啊我的脸!是不是已经红透了!不会被看出来吧!啊啊啊啊啊啊啊啊啊啊!他怎么可以这么温柔!他的声音真的好听!啊不是,他人真的好好啊!
      林绯的心快跳出来了,脑中思绪一时杂乱不已,她低着头,克制自己不傻笑出声音来,然后,很小声很小声地说了句谢谢。
      逃跑一样,她飞速扭头回了位置。
      林绯捂着脸,忍不住一遍一遍幻想着沈霖丞同学勇斗恶虫的英勇身姿,又一遍一遍回味着刚刚他对自己说的那几句话,把脸埋进臂弯,不住地痴笑着。
      这个人怎么可以这么好啊。不愧是自己视为男神的人!而且,这种英雄救美的桥段,真的很适合开启一段……
      咳咳,还是别了。
      林绯努力止住胡乱纷飞的想法。
      坚决不早恋!这可是自己早就答应过自己的事情。林绯可是听说过很多早恋后误入歧途的案例,就算是不为自己考虑,她也不想耽误别人,所以自从懂了这些情情爱爱的事情之后,她就暗自发誓,以后千万不能早恋。
      但是,但是像沈霖丞这样的男生,真的很难让人不心动啊……
      ……
      午休过后的自习课上,后桌李修思扒拉了一下林绯:“你刚刚没事吧?没想到你这么怕虫?”
      林绯不服气地回头小声哔哔:“我才不怕!”
      这位李同学不知道怎么回事,在她刚坐这个位置不久的时候就开始老扒拉着和她聊天说话。起初林绯不过出于礼貌顺着他尬聊几句,结果越聊越嗨越聊越熟。
      在一次被窗外的班主任发现双双被叫到办公室挨批后,两人更是生出了浓浓战友情,聊出了革命友谊。现在林绯已经逐渐习惯他有事没事动不动拿笔戳戳自己然后凑上来聊天了。
      看他一副我信你个鬼的样子,林绯也懒得多解释:“不信拉倒,雨我无瓜。”
      说完就转了回来。
      “我信我信,林绯同学最勇敢了嗷。”李修思轻轻扯着林绯校服的肩膀处,把她往回拉,“你先等等,我想请你帮个忙。”
      林绯同学转回来:“什么忙?”
      “放心,不会很累的。上次和人打赌输了,那个人让我帮他抄歌词,但是我实在不想抄了。你帮我抄一抄呗好不好。”
      “……”
      “好不好嘛。”
      林绯很无奈:“什么啊,你不想抄难道我就想吗?自己打赌就要愿赌服输。一边去一边去,我要写作业了。”
      李修思亮出杀手锏:“等等等等,我记得上次那张试卷的物理压轴你不是没做出来吗?我帮我抄我就教你!”
      林绯犹豫了一下,上次老师讲得太快了,而且讲解的方法她有点不太理解。李修思是物理课代表,物理成绩班上排前三的,如果是他手把手教的话可能真能听懂。毕竟从前他确实教会了自己不少题来着。
      李修思见林绯表情似有松动,连忙趁热打铁:“放心真的不多,拜托了帮帮忙!”
      林绯想想还是答应了,她佯装深沉道:“唔,那还不快谢主隆恩?
      “谢谢爸爸!”
      “……”
      倒也不必。
      串台了兄弟,我开的不是这个剧本。
      并没有这样的癖好谢谢,我只想当皇帝。
      为了满足后桌急切想当自己儿子的心理,林绯只好善解人意地顺着演下去:“皇儿快快请起,把奏章呈上来罢。”
      李修思双手奉上一本硬皮小本和几张打印歌词。
      林绯表情一个崩坏,直接ooc了:“这么多!”
      李修思赶忙拿走了其中几张放回桌子里,解释道:“已经抄完三分之二了,你抄剩下这几张就行。”
      林绯接过歌词,高冷点头:“好了,没你的事了,暂且退下吧。”
      “嗻——”
      大哥你的人设不是这个吧?
      林绯都不想说他。
      不过毕竟受人之托,忠人之事。在写完了上午没写完的半张英语报之后,林绯便在剩下的时间里抄起了歌词。
      抄着抄着,林绯大嘶一口气。
      这人品味不错嘛,这些歌和自己歌单的重复率高达百分之九十九点九!
      呃,除了这首凤凰传奇……
      林绯看着笔下正抄着的荷塘月色,边抄边思索。
      其实,这首怎么不算古风呢?自己又怎么不算听过呢?作为二十一世纪正统华夏儿女,众所周知,没听过凤凰传奇的一律看作行走的五十万。
      林绯默默把心中的百分之九十九点九划掉,改成了百分之百。
      知音啊!
      难觅的知音,我终于要找到你了吗?!
      作为一个古风歌爱好者,林绯总是苦恼一件事,就是听歌永远不敢外放。稍不留神蹦首带配音的剧情歌出来,林绯就会被周围人对其中那些中二台词的异样目光尴尬到脚趾扣地。
      一个人听的时候:仙品
      旁边有人的时候:救命
      大概就是这么个情况。
      林绯不知道其他人是否也有此等困扰,但作为一个究极社恐,她本人是这样的。
      不过除此之外,还有更让人心痛的,那就是听到了好听的歌从来无人分享。
      他们都不懂!
      古风歌歌词多有意境!旋律多么动人!最令人惊叹的是,那样古韵悠扬的词句,能押着韵织出一个个完整的故事,和着或婉约或悲戚或激昂的曲调,经过歌手们黄鹂鸣柳般的嗓音,能一路悠悠唱进听者耳中心中。
      啊,古风一生推谢谢。
      看着手里抄下的一句句熟悉到在耳里过了千百遍的词,林绯的心情久久地激荡着。
      知音啊,我来寻你可好?
      ……
      并没有去寻。
      前面说过的,林绯同学,是究极社恐。而且,她根本不知道这位知音同学是谁。是男是女,是高是矮,是胖是瘦,全然一概不知。
      既然不能主动出击,那她选择侧敲旁击。
      林绯默默想着,等下课吧,下课了就问问李修思,这个和自己歌单查重率几乎百分百的人究竟是谁,品味这么好。
      好不容易按捺到下课时间,她又矜持了几秒钟,才转身问道:“咳,我问个事儿啊,就是单纯有点好奇,和你打赌那人是谁啊?”
      李修思想了想:“你才刚来我们班不久,我直接跟你说名字的话,你肯定也认不出来。这样吧,给你指一指。”
      只见他四处看了看,在乱成一锅粥的教室里用目光搜寻了一番,略带遗憾地开口:“我突然想起来,他今天好像没来上课,不然等他回来再说?”
      林绯点点头:“也行。”
      她突然想起来,今天确实有一个位置一直空着,而自己为什么会注意到呢?因为——
      “李修思,”,林绯轻轻敲了敲后桌的桌子,“这个人,是不是坐在那个,咳,那个叫沈霖丞的同学后面啊。”
      “是啊,就是他。”
      原来是这样,那多好啊!林绯掰着指头算了算,还有两天,还有两天自己就能和男神做同桌了。
      而这位素未谋面的知音又与自己离得这么近,可以随时一起交流品鉴音乐,这也太幸福了吧!
      还有比这更让人开心的事吗?没有啦!
      再过两天,自己就要成为世界上最幸福的小女孩了!
      林绯喜滋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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