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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穿进民国吃软饭(二) ...

  •   十里洋场,万千气象。

      鹄港市区临街两旁栽种了许多梧桐,高大的阔叶遍布树梢,落下的阴影里既有誓死不愿意剪掉辫子的旧朝遗老,也有主动脱去长衫赘裙、振臂疾呼的摩登青年。

      无论是守得执拗的顽固派,还是变得彻底的改革派,都有他们的容身空间。

      唯独夹在其中“新不新,旧不旧,左不左,右不右”的墙头草,恰如乱世浮萍,难以延续。

      其中最典型的例子,就是鹄港的「霍公馆」。

      早年间,霍氏的老祖宗曾执掌旧朝廷的都虞司。

      权职有限,但油水无限。

      穷奢极欲的时候,家中小辈甚至将东海的珍珠当碎石子耍砸,用南海的琉璃珊瑚摆件悬挂自己的肚兜儿和裤衩。

      个个儿都比龙椅上那位活得舒坦。

      怎料朝廷一朝塌台,风云际变,树倒猢狲散。

      纨绔子女们是既下不了地,也吃不了苦,更抗不了枪。

      即便有自作聪明者偷拿了银钱换军火,去投奔新贵——区区数月而已,便沦为各派系明争暗斗的牺牲品,不仅没捞得半点好处,还平白耗尽家财。

      此去经年,到头来「霍公馆」的嫡系血脉竟只剩下一名娇小姐,被她入赘的鳏夫父亲含辛茹苦地养大,然后砸锅卖铁地送到洋人的地盘念书。

      留学深造,她离开前说她未来可期。

      从此却杳无音信,连一封报平安的家书也没有。

      “......依我看,霍家的这位千金小姐如果没死外头,指不准就跟胡同里那些窑姐儿似的,站在法兰西的街头卖笑揽客哩!”

      “她不敢回国,怕不是给鬼佬们生了一窝金发碧眼的小杂种,拖家带口的,回不来了吧?”

      “哈,没错!肯定是这样!”

      一群地痞流氓蹲守在霍公馆附近,满嘴的污言秽语,唾沫星子乱喷,只有新入伙不久的小弟看起来紧张兮兮。

      “老大,霍公馆虽然落魄了,并没有聘请警卫员,但我听说这些公馆的锁都是特制的......咱们直接撬门,动作显眼,会不会惹来警署的人?”

      “那位新上任的警署总长,姓顾。”小弟顿了顿,“公子哥做派,不是个好相与的。”

      “你这厮知道的挺多啊。”

      流氓头子提溜起一瓶酒,狂饮而尽,将喝空的酒瓶摔成两半,扭头的瞬间凶相毕露,“可老子又不是个蠢货!你都能知道的事情,老子不明白么?”

      他一把搭上小弟的肩,用酒瓶锋利的豁口抵在对方脖子上。

      直到小弟瑟瑟发抖得快要失禁了,流氓头子才移开手,嫌弃地将他推到一旁,“你怕什么?咱们啊,有人带路。”

      霍公馆不就剩下一个体弱多病的老鳏夫吗?

      谁能给他们带路?

      其余地痞原本都在看热闹,听到流氓头子的话,纷纷凑了过来,叫嚷着要他给个说法。

      流氓头子咧开嘴,神秘一笑,“你们绝对想不到,霍家的老鳏夫竟效仿着前朝的规矩,阴阳颠倒,在家中给他女儿偷偷养了个......”

      黄牙口中蹦出了三个惊世骇俗的字——

      “童、养、夫。”

      世道混乱,童养媳常有,而童养夫不常有。

      霍公馆到底是贵族后裔,玩得花样真多啊!

      地痞们相互对视,全都啧啧称奇。

      有好事者又问:“大哥,那你是不是已经和童养夫谈拢了,由他放咱们进去?”

      “没,不过,管他答不答应,有老子这双拳头在,他就必须点头!”

      流氓头子将碎酒瓶别到裤腰上,往墙角呸了口痰,盯着霍公馆通向菜市场的那条街巷。

      很快就在小路尽头等到了他翘首以盼的“猎物”。

      一名挎着竹编菜篮,身材纤瘦高挑,五官清丽,眼尾下方缀有一颗绯红色泪痣的少年,正徐徐走来。

      “娘希匹的,难怪这小子被养作童养夫,他比画报上的电影明星还好看哩!”

      “有没有一种可能,他就是个女扮男装的大姑娘?我待会儿肯定得摸一摸他下面......”

      “行了,别啰嗦了,你们赶紧上去拦住他!”

      流氓头子抬脚踹向地痞们的屁股,一众色迷心窍的男人才举着木棍、砖头蜂涌而至,堵住了那名童养夫的路。

      面对来势汹汹的一帮人,童养夫皱了皱眉,警惕地攥着菜篮后退。

      地痞们却步步紧逼,搓揉着指尖,装出一副亲和的语气,使出一些软把式,“小子,哥哥们最近手头有点紧,想找你借点钱花花,你别躲啊。”

      他们一边说着,一边还觑向童养夫的喉结以及下半身,似乎想弄清楚他究竟是男是女。

      ......恶心,好恶心。

      童养夫被地痞们猥琐的目光看得反胃,他挪动已经洗得泛白的布鞋,继续往后退,直至被逼入一处死角,退无可退。

      “我没有钱。”

      童养夫精致的脸庞覆满寒霜,趁地痞们没留意,悄悄把手伸入菜篮之中。

      “买颗洋柿子要拽一把小葱,买条排骨还要抓两头大蒜,傻子都知道你没钱!”

      流氓头子从地痞中间走了出来,先是讥讽了几句,接着便利诱道:“但你照顾的那个老鳏夫既有钱,又有地。反正他女儿不会回来——放我们进去,将霍公馆的地契、房契‘借’出来,你以后就跟着老子吃香的喝辣的,怎么样?”

      “......”

      童养夫沉默不语,垂着脑袋的模样像在思索。

      过了几秒,他唇瓣微动,发出一些隐约的气音。

      “娘们兮兮的,你嗓门也忒小了吧。”

      流氓头子唾骂一句,搔了搔耳朵,上前想听清楚童养夫究竟在说什么。

      他刚刚靠近,一道凌厉而迅疾的寒光就猛地向他的面门袭来——

      “你他娘的......居然随身带刀?!”

      流氓头子惊呼,硬是凭借多年走街串巷、打架斗殴的经验,在刀尖即将触碰到他喉咙的那刻,险之又险地避开。

      “大哥!当心!”

      “老大,你伤着没?”

      地痞们赶紧跑来支援,却见流氓头子鹰爪般的五指已死死扣住了少年腕骨。

      他筋肉虬结的小臂骤然发力,伴随着令人齿冷的骨节错位声,少年纤细的手腕顿时扭曲成诡异的角度。

      “呃啊——!”

      剧烈的疼痛使童养夫抑制不住痛呼,冷汗瞬间浸透了粗布衣裳,小刀也从手中当啷坠地。

      “敢捅老子?”

      流氓头子的神情极为狰狞,重重踹了一脚童养夫脆弱的腹部,仍未解气,于是又挥手命令其他人一起殴打。

      拳拳到肉,毫不留情。

      少年裸露在外的皮肤很快就遍布青紫,心形小脸被打得红肿,唇边渗出血迹,头发与衣服也沾满了尘土。

      可他并没有蜷缩身体,或者抱肘护住脑袋,反而极力伸长没受伤的那条胳膊。

      指尖所指的方向,正是那把落到地面的小刀。

      “......老大,这兔崽子还想伤你!”

      先前差点被吓尿的小弟留意到少年的举动,自以为总算逮到了一个“戴罪立功”的机会,扯着喉咙大声告状。

      “敬酒不吃吃罚酒,你真他娘的是活腻歪了。”

      流氓头子蹲下打量少年,忽然抽出腰间的半茬酒瓶,凶蛮刺向对方本已扭曲的手腕——

      “啊!”

      柔软的皮肉遭遇利器割磨,顿时血流如注。

      少年身体痉挛似的颤抖,再度发出急促而痛苦的喘息,混着雏鸟哀鸣般的呜咽。

      流氓头子却露出了满意的狞笑,起身之际,一脚将那柄染血的小刀踢向远处。

      刀身划着寒芒飞向巷口,铮然钉入潮湿的青石板缝隙。

      巷道拐角,一双玛丽珍鞋倏然停驻,顺着皮箱往上看,米白色丝绸洋装的裙摆正泛着珍珠贝母般的柔光。

      打扮摩登的年轻小姐微微偏头,视线扫过她对面的一群恶徒,恶徒脚下不知死活的人影,以及横亘在鞋前三厘米的凶器,忽然轻笑出声:

      “诸位在这里欺凌人也就算了,耍飞刀是什么意思呢?”

      她笑语盈盈地抬腿,鞋尖突然踩上刀柄。

      嗡鸣震颤的刀刃应声弹起,在空中翻转两圈后,被她稳稳地接于掌心。

      这是什么身法!?

      地痞们下意识后退半步,流氓头子倒是无所畏惧地上前,“臭娘们少管闲事!”

      “闲事?”年轻小姐放下皮箱,款款走来,小刀在她指间听话地转着圈,刀刃每次掠过手指都精准避开肌肤,仿佛被驯服的野兽。

      “可旁边就是我‘家’呀。”

      “你家......你是霍公馆送出去留洋的那个大小姐?!”

      流氓头子怔愣后迅速回神,喜形于色道:“真是得来全不费工夫——有你在,霍公馆的老鳏夫更得乖乖掏钱了!”

      他扭头朝其余混混们使了个眼色,让他们像之前包围童养夫一般,堵住年轻小姐的退路。

      好烦,退休下岗再就业的生活也不让人安逸。

      刚进来就非得见血。

      年轻小姐无奈地揉了揉额角,在流氓头子劈向她后脖颈的瞬间,灵巧如燕地躲开,同时旋身举刀。

      不过转眼,刀刃就抵住了流氓头子的颈动脉!

      “现在,滚出这里。”

      “臭娘们练过几招就以为自己了不起了?”流氓头子色厉内荏地叫喊道:“有本事你就杀了老——”

      话音未落,一条红线已然划过了他的咽喉,鲜血飞溅而出,多得像一汪喷泉。

      “奇怪的要求,但我还是如你所愿吧。”

      毕竟她最擅长实现别人的心愿。

      百分百成功率。

      战绩可查。

      年轻小姐不慌不忙地掏出一块手帕,缓慢擦干净沾到她脸上的血渍后,偏头乜向其余地痞,“你们呢?也有心愿?”

      “妈呀!杀人啦——”

      这帮地痞流氓们虽然整日游手好闲,逞凶斗狠,但说到底只有过一些皮肉伤,撑死是骨折,再或者脑震荡,头破血流的次数都很少。

      因此,当他们乍然见到一位文弱漂亮的千金大小姐,面不改色地将他们老大割喉,简直惊恐得要原地起飞,统统抛下了武器,拔腿就跑。

      年轻小姐静静望着地痞们仓皇逃离的身影,嘴角浅笑没有分毫变化。

      直到周围彻底安静,她才弯腰拽住地上已经开始失温的尸首,拖着它,藏入一处她早就看好的垃圾堆里。

      “等天黑再处理......不过,这些血得先弄干净。”

      要怎样弄干净呢?

      她总不能堂而皇之地走进霍公馆找墩布吧。

      而且里面似乎还有位鳏夫父亲,吓着人家不太好......

      年轻小姐双臂抱胸,思考片刻,最后决定让这场争端的“导火索”,准确地说,是“受害者”——那名还躺在地上的人来处理。

      “喂,你醒醒。”

      她提起裙角蹲到少年身边,先是推了推他,见没反应,又使了点力气将少年翻了个身。

      抬手正准备拍打对方的脸。

      手掌却悬在了半空。

      “......白兆?”
note 作者有话说
第2章 穿进民国吃软饭(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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