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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第一个人 一位客人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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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月二十一日晴周日
今天是个周日,天气很热,我在路上骑着车,懊恼自己没涂防晒。
算起来我有快一年的时间没好好过周末了,写毕设、找工作、做笔试、接外包,几件事循环起来,填满了过去的一整年的周末。
至于工作日,我在上班实习。
毕业之后,搬了家,我休息了一个周六,甲方催稿的消息到了,所以今天我又来到了咖啡厅。
没去我常去的那家巴克斯。搬得远了些,到得也晚了些,巴克斯靠近插座的地方已经没了位置。没有插座,我笨重的游戏本写不了几个字就要罢工。无奈,我背着电子砖头满商场转悠。
我不喜欢新的变化,平时若不是被逼无奈,我连在咖啡厅的座位也不会换,更别提要离开连续几年,每周末都会去的地方。要知道选一家心仪的咖啡馆是很困难的,有的地方人太多,有的地方音乐太大声,还有的咖啡卖出了天价。
闲逛到午饭时间,我实在没办法,只能进到商场外一个看起来美式就会很难喝的店里。我完全没想过,这家店会成为我常常光顾的地方。不是因为别的,只因为对面是个执事店。
只是开个玩笑,实际上是因为这家店符合我对办公的所有需求:便宜、偏僻、咖啡好喝,最重要的是老板是个一眼看上去就很不错的家伙。
我对第一印象是相当迷信的,用心理学来解释,这叫首因效应。
我觉得老天将一个人安排在我面前那一刻,就是这个人物在一个剧本中的出场,从此激活了我与对方的一段电影。迷糊的人见我第一次总是在找什么;刻薄的呢即使一句话都不说,一个眼神剜过来就让人浑身不舒服;还有那些油头粉面的、搔首弄姿的、喋喋不休的,总之不好相与的人的每一个信号都让人不舒服。
这个老板虽然看不出年龄,但我敢肯定打包票,他是个创业的艺术家。没别的,非连锁的咖啡厅大都如此。
我进门的时候,他正在对着电脑敲敲敲,连铃声都没听见。我也没去叫他,看他那聚精会神的样子,若是我开了口,恐怕一杯咖啡喝不上就得被赶出去。更何况,这里冷气开得挺足,插座就在墙边,网络和密码贴在门上。如果不用点单,我乐意坐到他晚上闭店。
不过,我才坐下,他就抬起了头,似乎在提醒我点单。看来他这个店还能苟延残喘地活着,也不是全部道理,总有我这种无处可去又贪小便宜的二傻子坐下来。
扫了桌上的二维码,蹦出了的菜单很丰富,看起来与其他店没什么区别。美式便宜倒是很多,只要22元就可以喝一大杯。
点好咖啡,我没急着打开电脑,而是盯着柜台上的机器,确认它吱吱吱地吐出一张订单,才确定这不是家黑店。才刚刚低下头,我又猛得抬起头,那老板没有动。我也没动,就这样看着他。
看着他埋头苦干,我又开始焦虑。时间已经不早了,我还欠着几万字的东西,今天少写一点,可以休息的周末就又要少一个。我掀开电脑,打开word,想要写点什么,却对我的咖啡放心不下。敲几个字,我就要抬头检查一下。
没一会儿,字没写几个。如何举报黑店、如何在网上曝光、如何向甲方解释我因误入黑咖啡店耽误ddl、如何利用黑流量的想法都涌进了脑子。分针走了七八圈,我已经过到了二十年我因这件事一炮而红后成为知名网红的生活。美梦没有冲昏我的头脑,咖啡机做到了。
就在刚才我对着文档出神时,那老板不知道什么时候已经离开了电脑。我此刻听到的嗡嗡声正是咖啡机磨咖啡时传出来的,很响,和别的机器没什么差别,我却吓了一跳。我清楚地看见那人在笑,又不好发作。
这是他故意的。
我很生气。
我不是为了自己被咖啡机吓到而生气,也不是为了买了咖啡接下来要对着这个人干活而生气,而是为了自己盘算的计划被打断而生气。我总是如此,希望人生从某一个节点开始,就走上我规划的康庄大道。近几年来,尤其如此。
慢慢地习惯了那小怪兽的叫嚣声,我又将心思放到了眼前的文档上。上一次开会,甲方要的是一份能够让人把心肝掏出了哭的文字,因为他认为我的文字风格更擅长于此。我却犯了难。不是因为我不够细腻,而是因为我太过敏感。对于别人来说,要针扎才会痛,对我来说,羽毛轻轻扫过心间与针扎是一样的,都是痛。我写出的伤心事,总让人觉得矫情做作。
在没有成为一个有正常情绪的人之前,我得想办法挑出针扎的那些痛,才能把针埋伏在文字里,随时准备直戳甲方与读者心窝。
还没想出办法,一杯冰美式已经送到了我面前。我又短暂地回归了一会儿现实。轻轻嘬了一口美式,没放糖,不算难喝,就一般般,也没变精神,因为我本来也不困。又喝了一大口,感受冰凉的液体从我胸口滚过,奔向胃里,还是一般般。
放下杯子,确定了这里不是黑店,我出门去觅食。我去了常去的饺子店,快速地吃了每次都点的酸菜猪肉饺子,急匆匆地赶回店里。吃饭时刷手机的时候,我想到了一个绝妙的好点子。
坐到电脑桌前,打开我常用的所有社交平台,搜索各种求助帖。果不其然,过得不太好的人不计其数。随机挑选了几个幸运的可怜人,将他们的故事摘抄拼凑在一起,我的初稿完成了一大半。等下梳理一遍,下周末再干两天,就可以交了。
轻轻地伸个懒腰,抬起头,不知道什么时候店里的灯已经亮了起来。看了看刚买的手环,才不过五点多。看了看窗外,天也还亮着。这老板真是有钱,店里稍稍暗了一点就点起了灯。看来他确实有在好好经营,在好好生活与工作。
又喝了一口美式。杯子外壁上的水珠已经挥发了,里面的冰块也融化了,美式上涨了一小节。好像是投入工作的一整个下午让我的身体感到缺水,我很快便将里面所有的液体都灌了进去。舔了舔起皮的嘴唇,还是有些渴。
柜台里的老板正眯着眼睛读什么东西,看起来很专注。想起中午的那阵嗡嗡声,我决定报复一下。
我故意蹦下高脚椅,接着将杯子放在桌面上摩擦两下,一边向柜台走去,一边用劣质马丁靴砸着木头地板。我拼尽全力制造了一场噪音交响乐,听众却毫无反应。我用杯子敲在大理石面柜台的声音做这场表演的结尾,老板才看向我。
他没有说话,也没问什么,就接过了杯子,转过身,朝着水龙头走去。我没听见水流出来的声音,他好像犹豫了。我也犹豫了,刚刚想要报复的小恶魔不知道躲到了什么地方。
“凉的还是热的。”他问我。
“冰的。”我回答。
说完话,我看见他打开了旁边的小冰柜。虽然那是个竖着放的容器,但我就喜欢叫它冰柜,因为那真的是个柜子。叮当两声响,他又挪回来水龙头边。又是一阵哗啦啦的声音,他将冰水接好递给我。
我接过水,趁着他还没回电脑旁边,咕咚咕咚喝完。他有点惊讶,也没问别的,先是接了一杯水,又给我接了一壶。我们俩一个拿着杯子,一个拿着壶,走回了桌边。我没有来得及盖上电脑,他也没有看。
安置好一切,这间咖啡厅又恢复了安静。除了我的桌子上多了一壶水,好像一切都没有发生过。我自己倒了一杯水,听着清晰的声音,我突然发现,这家咖啡厅没有放任何音乐,十分的安静。除了我的电子砖头用排风扇证明自己在散热的声音外,就只剩下老板码字的声音。
还没离开,我已经决定下周、下下周,有工作的每一个周末都来这里办公。下雨的时候要来,下雪的时候要来,刮风的时候要来,风和日丽的时候更要来。这儿就是我下一个常年驻扎的根据地。
又用了两小时整理初稿,期间去了四五趟洗手间,七点钟时我离开咖啡店,准备吃个晚饭并且回家。
晚上九点钟,我在电脑屏幕前敲下最后一个字。第一篇咖啡馆日记诞生,这是咖啡馆的第一位客人,很可爱也很腼腆。我们就说了两句话,还是因为他渴了,而我忘记了给他添水。其实他闹出的动静,我都听见了。只是我也很害羞,不好意思与他交流,就和他进门时一样,要等着他开始埋头写东西才敢动身去磨咖啡。
我看得出他也是个码字的人,看着很年轻,一脸学生气。其实这一年来的周末,我们总在巴克斯见面,不知道他为什么来了这里。看起来不像是认识我的样子。
我对他很好奇,猜他这一天做了些什么,写了下来。我希望下一周还能见到他,又担心他下一周真的会出现,那代表着他依然无法享受周末。
不知道下一位客人什么时候会出现,只希望对方别太吵闹就好了。期待着写到第一百位客人那一天,真到了那时候,我应该能变成一个还不错的作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