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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缘来时,静悄悄 ...

  •   这是一所有名的财经大学,虽然综合实力无法与清华北大等一流大学抗衡,但凭借上海这个得天独厚的平台,本校的毕业生都可以找到一个体面待遇优厚的工作。这里的每个学生都是志得意满的,相对于其他学校的同龄人,他们对未来似乎握的更紧一些。
      此时已是秋天,校园里到处都飘着桂花的香气。在这个害怕孤单的年纪,每个人都有属于自己的小团体,一起上课,一起吃饭,一起没心没肺,一起挥霍着青春。单身的人每天和自己的姐妹淘、好哥们混在一起,一旦恋爱,那就是形影不离的二人世界,任是谁也插不进去的。重色轻友似乎是千百年来最有生命力的一条定律。人们可以否认三纲五常,却无法抗拒这条定律。因为荷尔蒙所产生的本能欲望比人类的思想力量要大得多。
      但在这些成群结队的小团体中,有一个人永远是形单影只的,那就是书诚。书诚看起来比她实际年龄要小很多,身材娇小瘦弱,留着及肩的中长发,刘海随意的散在额头,从发型到穿着都十足的孩子气。其实书诚很漂亮,这是从小时候起很多人对她的评价,当然这是指她的五官。书诚的五官很标致,尤其是眼睛,有着孩子的清澈明亮。应该说,上天对书诚还是很偏心的,只是她不懂得珍惜。书诚是从不屑于将时间花在打扮上的,所以她的漂亮只能被阅历丰富的长辈欣赏。相比同龄女孩子的青春靓丽,书诚对男孩子们的吸引力要小很多,虽然她们的五官可能并不如书诚。书诚是一个拒绝成长拒绝改变的女孩,一直固执的坚持自己本来的样子。但只并不是说她是一个被父母宠坏了的不食人间烟火的小女孩,恰恰相反,书诚比同龄人经历了更多。在思想深度上,书诚比同龄人甚至许多成年人都要深刻的多;但在表现出来的处事能力和交际能力上,书诚明显有些弱智。其实这并非她不懂这个社会的规则,而是无法将其付诸实践。有些事情并不是你足够努力就可以改变的,比如说性格。懂世故却不弄世故,这样矛盾的书诚显然不会成为这个社会的宠儿。
      书诚的形单影只并不是因为孤僻,书诚最害怕被贴上叛逆个性之类的标签。她一直循规蹈矩的活着,无论内心如何叛逆如何与众不同,书诚尽量避免在人前表现出这种不同。这与书诚内心的自卑有关。书诚也一直想融入团体,但对她来说确是困难的,截然不同的成长环境把书诚隔离在了她们的世界之外。与其他来自小地方的同学不同,书诚并不有那么强烈的欲望想融入上海这个大世界,对那个世界,她本能的拒绝着。她从没想过要尽快学会各种时髦的技能,追逐时尚的生活。书诚近乎执拗的封闭着自己的世界,她相信总有一个人会懂得并愿意分享自己的世界。
      而且越长大,想要交到纯粹的朋友就越难。这个社会过分强调人际交往的重要性,在中国这样一个人情社会,广泛的人脉资源甚至可以成为成功的决定性因素。中国的大学更是深谙此道,着重强调学生的交往能力,甚至将学生□□作为奖学金评选的一项条件。但是大学生并不是小学生,况且处于这个过于功利的社会中,我们的大学生学问没做多少,对社会的各种规则却相当熟练。本着“维护自身利益,兼顾共同利益”的原则,学生□□早已成为大学生纵横捭阖的场所,社会上的各种腐败现象提前在我们的象牙塔上演。这就是大学要培养的能力强的“社会人”,圆滑,世故。而那些踏踏实实做学问的则被讥讽为书呆子,这样看来,钱钟书、季羡林那样的学者都是不折不扣的“书呆子”,这折射出了整个社会的浮躁,投机取巧重于脚踏实地。这也让大学生的交往带有强烈的功利性。
      这是书诚无法接受的,她受不了同学之间那种假意客套的敷衍。她总觉得没有必要说那么多的客套话,她和朋友之间从来不说谢谢。虽然很需要奖学金,但书诚还是没有学会讨好任何人。虽然年轻,但书诚把钱财看得很轻,她觉得那只是让自己和家人生活得更好的一种手段,不值得去用原则情谊去交换。只不过目前来看,钱确实能够解决她家的大部分难题,甚至让她不得不放弃自己钟爱的电影专业而报考这所财经大学。
      而以前的书诚是不需要考虑这些问题的,因为她有一个为自己遮风挡雨的哥哥。书诚是父母的老来女,淳朴的父母虽然清贫,却把书诚像个公主那样宠爱着。大书诚15岁的哥哥也因为这个小妹妹而过早的成熟,书诚出生的时候,哥哥就辍学打工了。虽然一个月生活费只有50块钱,哥哥还要每个月省下20块钱给书诚买奶粉。在书诚的心里,哥哥一直扮演着父亲的角色,她有事情想到的不是爸爸而是哥哥。即使结婚生子以后,哥哥对书诚的爱也一直没变过。书诚在哥哥的保护下,一直快乐的成长着。书诚虽然没有说过什么,但她无数次的感激上苍赐给自己一个那样的好哥哥。书诚一直学习很努力也很好,倒不是为自己的前途,她只是想让哥哥和每一个爱自己的人高兴。她想报答哥哥,她要让哥哥开上喜欢的名车,让爸妈过上体面的生活。家人的快乐就是书诚最大的快乐,她一直盼望着那一天的到来。
      可是生活就是喜欢跟人开一些玩笑,完全令人始料不及。就在书诚为三个月后的高考奋斗的时候,哥哥却因为一场车祸,匆匆忙忙的离开了这个世界,留下了三岁的小侄子和已过半百的父母。这对于这个家来说,是个致命的打击。那是春节后不久,节日的氛围还没有消退,但书诚家却陷入了前所未有的黑暗。从那以后,书诚害怕一切节日,害怕热闹。哥哥的离开让书诚真正懂得了“人走茶凉”,哥哥的那些所谓的朋友表现出的冷淡让她感到心寒。书诚不得不学会坚强,她知道自己是父母所有的希望,即使再痛再累,书诚也从不在父母眼前表现出来。她明白老年丧子对父母的打击有多大。
      高考时,书诚并没有发挥得很好。她本来是有能力考清华北大的,所有的老师都对此惋惜不已。但书诚并没有选择复读,其实本来她对清华北大也没什么兴趣,以前有这个想法,只是想让家人高兴。但哥哥的去世让她对高考失去了热情和期待。书诚选择了这个财经学校,这并不是书诚的兴趣所在,但这是能最快赚钱的最佳选择。而她热爱的电影行业却有太多的运气和不确定性,成功或许近在咫尺,但更可能的需要多年的潜伏,或许终生都是失败者。书诚是不怕失败和等待的。但是她怕爸爸妈妈等不起,她没有时间让自己的梦想慢慢长大。日见苍老的父母和年幼的小侄子让她感到成功的迫切。她怕父母等不到她成功的那天,她想让父母在不幸的人生中,能够尽可能的过得舒服一些。她还要小侄子优越快乐的长大,她要尽量减少父爱的缺失对他的影响。毕竟在这个世界上人再也没有人像父亲一样爱他,书诚要代替哥哥不求回报的爱他。
      人并不能只为梦想活着,真正能阻碍梦想实现的并不是外界的蓄意的阻挠,而是来自内心的爱与责任,让我们心甘情愿的被束缚,连反抗的意识都没有。其实书诚并没有放弃自己的梦想,不过那应是在尽了自己应承担的责任之后。人总要留些时间给自己,总要尽兴地为自己活一次,那样才没有辜负生命。
      这天下课后,感觉有些不舒服的书诚并没有去吃饭,直接回寝室休息。在寝室楼大厅,书诚看到许多人围在壁报前看什么启事,还不时有人发出兴奋的尖叫声。书诚有些好奇,搞不懂有什么活动让这群崇尚虚无主义的女生如此的心潮澎湃。好不容易挤进去,却发现竟是关于祺风签售会的海报。海报制作精美,可以看出费了很多心思,是学校祺风后援会义务劳动制作的。这群搞经济的未来社会精英们,难得地做了一件违背“价值是蕴含在产品中的无差别的人类劳动”这一经典的经济规律的事情。她们居然无偿的奉献自己的劳动,而且,看这劳动的质量,应该还可以卖个不错的价钱。看来,再精明的人也要有犯傻疯狂的地方。
      对于祺风,书诚还是有些了解的,因为他最近实在是太火了,即使吃饭的时候,也能听到两个女生热情似火的讨论祺风最近的什么造型如何如何可爱。但除此之外,并无了解。在书诚印象中,祺风还是一个没有成熟的小男孩,虽然他比自己大一岁。书诚总觉得,作为一个偶像,总要有足够的高度供人仰望,包括年龄。她可不想将一个和自己同龄的人当神膜拜,这也就是为什么那些少年偶像遭成年人鄙视的原因吧。在社会中要时时小心谨慎已经够累了,他们可不想再看到一个毛头小子单凭一张脸蛋就可以挑战自己在孩子心中地位,就可以比自己成功,比自己过得好。不过书诚对祺风到没有什么妒意,就觉得那家伙挺幸运的。
      书诚只是觉得很好笑,看到一群精明的人为一件很孩子气的事情兴奋的忙碌着。回到寝室后,书诚原打算好好睡一觉但寝室里的几个小姐妹也兴奋的讨论这件事情。书诚一向和她们没有共同话题,虽然年纪一般大,但书诚总觉得和她们有代沟。书诚喜欢安静,而她们喜欢热闹。这次书诚也和往常一样没有参与讨论,只是在一边静静地听着。
      “天哪,我终于可以见到我心爱的风风了。上次他到我们那开演唱会,我正好高考,真是遗憾终生啊!”小惠在寝室中央兴奋地走来走去。她是一个单纯快乐的女孩,毫无心机。虽然有时候有些娇惯,但书诚很喜欢她,和这种女孩相处起来没有压力。
      阳子是班里的团支书,也让书诚感觉最有压力。从表面看,阳子甜美天真,齐齐的刘海更让她显得可爱,而且她也确实让自己以这样的形象示人,没有一般学生干部的严肃呆板。但实际上,阳子心机极深,她很清楚自己的目标,并有计划的去实现。而且,她有意的和一切人保持亲密的状态,以维持她的亲民形象,却不会请一个人真心。这和书诚形成了鲜明对比。书诚表面对人冷淡,而一旦有人主动走近她,书诚就会很容易的付出自己的真心,即使是牺牲掉自己的利益。这很像薛宝钗和林黛玉的对比,作为一个文学形象,我们可以歌颂林黛玉的真诚诗意。但在现实生活中,我们却更愿意亲近圆滑的宝钗。无论在哪个年代,薛宝钗都注定要比林黛玉吃得开,诚实孤傲的高高在上注定与世俗生活的烟火气矛盾。“不要跟我抢,祺风是我的!”,阳子喜欢将祺风称为“我的男人”。
      “哎,小女孩的心思••••”一直在玩游戏的陈晨发出意味深长的慨叹。书诚不禁笑了。陈晨一直以个性自我标榜,刚认识她时,书诚觉得她有点冷漠。但相处得越久,就越觉得她的可爱。陈晨的个性很像男孩子,她对阳子和小惠对祺风的迷恋很不屑,实际上,陈晨对现实中的男男女女都很不屑,她的所有女孩的心思都发挥在了漫画中。陈晨最让书诚佩服的一点是,她可以坦率地批评自己看不惯的东西,从不怕得罪人。而事实上,了解陈晨的人都不会和她翻脸。那都是书诚想说但不好意思或者不敢讲的话。有时候,书诚真想象陈晨那样坦率地活一回,但她总是顾虑太多。
      “对了,我没有祺风的硬板海报哎!我们是不是今天下午出去买一下?”小惠冷静一点后忽然想起了这个细节。
      “不用了,现场有很多卖海报的啦!我今天下午要去做一个美美的发型,我可不想在我的男人面前丢脸。”阳子用小女生甜甜的嗲嗲的声音回答道。
      “对了,我也要去。”
      “哼,以为去相亲呢!说不定人家都不正眼瞧你们一眼呢?”陈晨用她一贯的冷冷的调侃的口吻讽刺道。
      “道不同不相为谋,我家男人才不会那样呢?”阳子她们早已习惯了陈晨的冷嘲热讽。书诚只是在一边偷笑。书诚很喜欢笑,这倒不是说她有多么开朗快乐,这好像是她的天性,据妈妈说,她在襁褓中时就很爱笑。
      不过阳子的话引起了书诚的注意。书诚也顾不得休息,当天下午就去批发了一些祺风的海报和抱枕之类的东西。不过,她秘密的将这些东西藏了起来,她不想让室友们知道。
      签售地在离学校很远的新欣广场,从学校到那里需要倒三班地铁,经过18站,然后坐公交才能到。第二天小惠和阳子很早就起床了。可书诚早已不见了踪影,她们倒也没怎么在意,书诚一向很神秘。她好像一直很忙,但没人知道她在忙些什么。
      此时的书诚正在地铁上,她带着一个装满了海报和抱枕的超大的红色行李包,那还是入学时装被子用的包,也是她能利用的最大的包。这时候地铁上的人还很少,整节车厢里只有书诚一个人,这正好合了书诚的意,让她感到一种难得的舒服自在。书诚总觉得自己和这个诚市,或者更确切地说,和这个城市的人格格不入。书诚越来越享受一个人的安静时光,她并不觉得孤独。真正的孤独是置身于熙来人往的街头却无法融入。
      经过两个多小时的颠簸,书诚终于到了新欣广场。签售会要下午两点才开始,现在还不到9点,广场上已经有许多赶来的祺风的粉丝,几乎全都是稚气未脱的小女生。广场上到处都是气球和横幅,热闹非凡。许多小女生都统一背着银色的包包,戴着银色的帽子,穿着祺风后援会的会服,每个人都忙得跑东跑西,很难得看到这群人对一件事情那么用心。每个人的手里都拿着一叠唱片,希望可以与偶像近距离接触的时间长一些。实际上,唱片里的歌,她们早已在网上听的滚瓜烂熟了。买到唱片的粉丝已经在入口排起了长长的队,大声地唱着祺风的新单曲。几千张唱片短短几个小时就宣告售罄,工作人员熟练地数着钱。没有抢到唱片的歌迷在旁边痛苦的捶胸顿足。书诚觉得这一幕很经典,她想如果拍下来放在网上的话,应该会引起轰动。书诚经常有这些可笑的冲动和想法,比如说,看到一个男生不停地捋头发,书诚就会产生将他的头发剪掉的冲动。
      在那些兴奋地歌迷中间,已经有许多卖海报的小贩,他们看上去大多数都是大学生。书诚在离入口不远的地方将海报和抱枕摆了出来,等人过来买。但是书诚还是不好意思像其他人那样口若悬河地推销。不过,那群兴奋地已经失去理智的歌迷们非常捧场,不多时间,书诚的货已经卖掉了大半。广场的人越来越多,书诚惊讶的发现祺风的粉丝许多都是初中生甚至是小学生,她们甚至还需要家长的陪同。在书诚旁边站着许多家长,看着他们异常兴奋的女儿,家长们议论纷纷。“真是一群傻冒,看她们这个疯样子以后谁敢要啊’”“我女儿在外地上学,竟然让我替她找那小子签名,我真拉不下脸找那小毛贼签名”在旁边的一个脸胖胖的小姑娘涨红了脸着急的分辨道“叔叔,我们不傻!”书诚扑哧笑出了声,那个小姑娘恶狠狠的瞪了书诚一眼,让她有些尴尬。
      “啊!啊!••••”忽然一群人失控地向一辆车跑去,“来了,来了••••”书诚也不禁站了起来,难道是祺风来了?出于好奇心,书诚也还是很想见见祺风的本人的。书诚看到那辆车的玻璃上贴满了祺风的照片,应该是祺风的专车。从车上下来了许多工作人员,但并没有祺风。想想也是,祺风怎么可能来得这么早而且这么随便的出现。“哎•••••”围上来的粉丝们虽然有些失望,但还是拿起手机相机对这车子狂拍,毕竟是祺风坐的车子嘛!书诚想到了一个词“爱屋及乌”。就算是祺风的一双穿破的袜子,也足以让他们抢得头破血流。
      “书诚,书诚••••”,在后面排队的小惠和阳子看到了书诚。这让书诚感到有些意外,她不想碰到她们的。小惠也背了一个银色的包包,戴着银色的帽子,一件橙色雪纺半裙让她显得更加青春靓丽。而阳子延续自己往日的甜蜜风格,粉红的小洋装更突显了她肤色的白皙,蝴蝶蓝色发箍让她看起来像一个可人的小公主。可见她们都经过了用心的打扮,希望能够获得偶像的关注。“书诚,你怎么也来了?”阳子一脸诧异的问。’“我••••?”书诚支支吾吾,不知怎么回答才好。小惠瞥见了地上剩余的抱枕和海报,“奥,原来你在卖海报啊!很有商业头脑嘛!”书诚不好意思的笑了笑。
      已经开始入场了。“书诚,你也一起进去吧!我买了三张碟,我就慷慨的给你替我签一张的宝贵机会,让你见识一下我家男人的风采。”小惠的这个提议让书诚有些措手不及。“不不不,我有一些不舒服,要赶回学校去休息。”书诚本能的抗拒着那个她陌生的世界,其实她也确实有些不舒服,从早上到现在书诚一直没有吃饭,再加上一上午的忙碌,让她本来就很柔弱的身体确实有些吃不消。“哎呀,待会我们一起回去嘛!告诉你啊,不见一下祺风会成为你的一大损失的。而且•••••我们正好可以借用一下这些海报啊!”小惠故作狡黠的笑了一下。“是啊,书诚,一起去看看嘛!”书诚也不好拒绝,只得答应了。
      书诚她们排在了后面。祺风连个影子都没出现,但歌迷们还是无比热情的大声喊着“祺风,我爱你!”不晓得她们喊给谁听。看着这些疯狂的小女孩们稚气的脸,书诚觉得有点像过家家。她突然感到祺风有些可怜,一群女孩子青春期的异想天开,或许若干年后她们自己都觉得很荒唐,而祺风却要用自己所有的青春和热情陪她们认真的演好这一场幼稚的童话。的确,这一场华丽丽的闹剧,不知道到底谁是受害者。

      此时,机场里也是一片银色的海洋。歌迷们翘首盼望着祺风的出现。当祺风从出口走出的时候,现场一片混乱,歌迷们争抢着狂奔向被工作人员团团包围起来的少年祺风。祺风个子不是很高,但他的俊美清澈却让人极易忽略掉这个小缺憾,相反,不高的个子却给他增加了几分令人心碎的少年气质。虽然年少成名,而且家庭条件极为优越,但祺风却没有丝毫的猖狂叛逆,纯净的像一阵清风。祺风躲在工作人员的后面,向疯狂的粉丝们挥手微笑问好,那个羞涩的笑容足以让他的粉丝们发疯。祺风今天的着装一如往日的清爽干净,简单的牛仔裤搭着一件纯白的衬衫,让他宛若诗篇里的白衣少年。蓬松的短发造型,自然的黑色,随意的刘海自然的垂在额前,又让他显得独一无二。
      短短几分钟后,祺风已经在赶往签售会的车上。身后还有歌迷锲而不舍的追着车子跑。为这短短的几分钟,她们已经等了一上午,兴奋了好几天。已经几天没有休息的祺风脸上明显有倦容,但还要强打精神应付几家媒体的采访。祺风面对媒体还显得太过稚嫩,不足以应付老奸巨猾的记者们。当有记者问道“你喜欢什么类型的女孩”“有没有交过女朋友”“准备什么时候交女朋友”这类老套却足以让歌迷兴奋的话题时,祺风表现得有些害羞和慌乱,无助的请求工作人员帮他挡驾。祺风确实没有谈过恋爱,害羞腼腆的他甚至都不敢主动跟女生说话。出道后,虽然赢得了无数女生的青睐和欣赏,但爱情距离祺风似乎更远了,公司是禁止他谈恋爱的,如果祺风宣布有女朋友了,恐怕会有无数的傻妞要跳楼自杀了。作为大众情人,祺风其实根本没有恋爱的权利。
      车子到签售现场时,已经快三点了,焦急的歌迷们早已等不及了。祺风对此是很抱歉的,从小受到的教育让他觉得迟到是不好的。但当了艺人之后,他几乎没有守时过。档期实在太满了,祺风几乎将休息的时间全都省略了。公司在安排工作时,是从不考虑艺人的身体的。不过还好,只要能看到祺风一眼,歌迷们所有的怨气都会飞到九霄云外去,这也是公司敢毫无顾忌地给祺风加工作的原因。化妆师给祺风补了一下妆,祺风必须要时时注意自己的形象。这对他来说,倒也不是什么困扰,内向的性格让祺风追求完美,他不允许让自己丑陋脆弱的一面被别人看到。听着窗外粉丝们的尖叫,祺风感到一种无形的压力,他觉得自己承载不了那么多的爱。
      当主持人宣布祺风终于要入场时,全场一片沸腾。阳子紧张得用手抓着衣角,脸部肌肉兴奋到已经不会笑了。小惠的手死死抓着书诚的胳膊,抓得她生疼,书诚能够明显感觉到小慧兴奋的战栗。其实书诚的心里也是很兴奋的,毕竟卖了一上午祺风的海报,书诚还真的想见识一下祺风本尊的风采。在千呼万唤中,祺风华丽的登台了。他露出了自己那招牌式的羞涩的微笑。在台上的祺风举手投足间还带着一股青涩,他倒背着手站在台上,显得有些手足无措,仿佛那些尖叫声不是属于他的。书诚感觉是祺风就像一个害羞的邻家男孩,没有一点明星气场。她没有想到,那样一个呼风唤雨的当红偶像,竟然还有少年的青涩和自卑。“祺风好可爱呀!••••”或许祺风吸引人的正是他的青涩。
      书诚却越发觉得祺风就像一个可怜的戏子,他迷倒众生的微笑也许只是内向的他回应这个世界的条件一种方式,与快乐无关。他的青涩竟成为唱片公司用来赚钱的工具。此时的祺风被众人爱护着,而她们只是把他当做一个可爱的玩偶。说不定哪天,就玩腻了,然后随手扔掉。
      不久以后就是祺风的生日,粉丝们还凑钱为祺风买了一个五层的蛋糕。祺风为了配合媒体拍照,形式的吃了几口蛋糕。他也不敢多吃,因为怕发胖,这样就会少了许多美感。其实自出道以来,祺风就没有好好过过生日。他的每一个生日都是工作,是配合粉丝媒体公司做的一场秀。在祺风吃蛋糕时,小惠和阳子对着台上狂拍照,“萌翻了!”
      签售会正式开始了,粉丝们排队等祺风签名。为了防止疯狂粉丝作出出格的行为,几个彪形大汉在台上维持秩序。每张唱片签完之后,祺风都要抬头微笑着向歌迷道谢,并和她们一一握手。这是公司的要求,他们也确实要歌迷道谢,因为那是他们的财神,要不是这些傻妞一个人买好几张唱片,在唱片市场如此不景气的情况下,他们那几十万的销量从哪来呀!但这也增加了祺风的工作量。在几个小时内,签完几千张唱片已经够累了,还要几千次的抬头微笑,这确实是个不小的体力活。每一个签到唱片的粉丝都被祺风的笑容迷得不知东南西北,脸上露出傻傻的、沉醉的笑。却没想到她们的偶像累得要死。
      后面的粉丝也没闲着,有的拿着小镜子拼命补妆;有的努力的捕捉祺风的脸,眼睛一刻也舍不得离开前台,生怕错过每个可以看到祺风的机会。站了这么长时间的队,书诚犯了低血糖。她的头一阵阵晕眩,胃也神经质地一阵阵绞痛。书诚仿佛觉得自己在另一个世界,周围的那些尖叫声离她好远。书诚只听到小惠骂骂咧咧地,怪在台上的歌迷挡住了自己的视线。这时候要想出去几乎是不可能的,书诚只盼望自己不要呕吐不要晕倒,那确实是一件很糗的事。
      终于到了书诚她们,书诚几乎是被身后的小惠给推上去的。书城身体的不舒服被暂时的兴奋缓和了不少。她好奇地打量着眼前的祺风,肤色白皙,清爽却不奶油,嘴唇略有些单薄,堆满羞涩的笑意。他低头认真签售的那个定格,让书诚觉得那就是席慕容诗里怀念赞美的那个少年。祺风身上那种安静的气质让书诚顿时对他产生了好感,这与学校里那些或张狂或老练的男生很不相同。书诚有点理解为什么祺风这么受欢迎了。祺风签完后,书诚几乎和祺风同时对对方说了一声谢谢。这个没有预料到的小插曲让祺风和书诚都不好意思的低头笑了笑。
      这是今天祺风唯一一次发自内心的笑,也是唯一一次听到别人对他说谢谢。他不禁特别注意起眼前的这个女孩。这是一个没有被所谓的时尚格式化的女孩。她穿着一件简单的蓝色条纹衬衫,直直的头发及肩,说不上什么发型,却无比自然。脸上粉黛不施,皮肤不是很白而且有些粗糙,但五官却很漂亮,特别是那双眼睛,清澈明亮,而且让祺风觉得里面包含着一种很熟悉很亲切的东西。但不知怎么,嘴唇有些苍白。这个并不完美的女孩引起了祺风的好感,特别是她羞涩的笑,让祺风感到很熟悉很舒服。从没有人这样对他笑过,他每天面对的,除了工作人员紧张严肃的报他满满日程的表情,就是粉丝们热情疯狂的爱,还有记者那或狡黠或谄媚的笑。而这个女孩让她感到了平等真诚的友好。
      书诚还没来得及与祺风握手,就被迫不及待的小惠推到了旁边。走下签售台的时候,书诚感到眼前一黑,脚仿佛踏进了万丈深渊,就是踩不到底。她下意识的抓住了前面阳子的衣服,扑到了她身上。然后是一片空白。
      书诚的晕倒引起了现场的一阵骚动,还沉浸在与祺风握手的快乐中的小惠发现是书诚后,慌忙的把签好的唱片塞进包里上前搀扶书诚。发现是刚才那个女孩后,祺风暂停了手边的签售工作,焦急的向这边张望。眼前的歌迷傻傻得看着祺风,既为能多看几眼祺风而开心,又觉得自己被忽略。马上有工作人员把书诚搀出了场外。助理小橙小声的提醒祺风要赶快签售,祺风回过神来,有些不好意思。总之,一切又继续在愉快的氛围下进行。
      书诚醒过来的时候,发现自己躺在一个小诊所的床上。其实也没什么大问题,就是低血糖,再加上睡眠太少,就趁着晕倒的劲儿小睡了一觉。小惠坐在床边的椅子上花痴的打量着祺风的签名。阳子坐在邻床上玩手机。看见书诚醒了,小惠笑着说:“想不到啊,书诚,看你一本正经的样子,看了风风一眼就兴奋的晕倒了。你真是比我们还没出息啊!”“不是因为祺风,是我自己本来就不舒服!”书诚提高了嗓音着急分辩。心里埋怨自己为什么偏偏选那个时候晕倒,肯定所有的人都以为自己是因为见到祺风太激动了。虽然对祺风印象不错,但她不想和那些粉丝混为一谈,越是对自己喜欢的人,书诚越是要保持足够的自尊和骄傲。起码在喜欢的人面前,他们是平等的,甚至要略占上风。所以对异性,书诚从不表现出过分的热情。她将爱情幻想的太过完美,不容许有任何瑕疵。
      三千张唱片签完之后,祺风虽然很累,但还要马不停蹄的赶往机场。作为特殊福利,几位铁粉幸运地获得了送祺风去机场的机会。所谓铁粉,其实就是对祺风投资最多的粉。这种创意,其实是鼓励更多的粉丝加大对祺风的投入。而往往,她们都很吃这一套。这让祺风感觉很不自在,在那些外向成熟的女孩子面前,祺风完全不像个偶像,而只是一个羞涩的小男生。对那些有的没的谈话,虽然完全不感兴趣,但良好的教养让祺风总是微笑着聆听回答。自尊的他也时刻注意保护他人的自尊。但今天的祺风明显心不在焉,只是时不时地笑一下以表示他有在听。祺风在想着书诚,连他自己都感到很奇怪,那样一个算不上出彩甚至有些普通的女生,竟会激起自己心中那么大的涟漪。看到她晕倒时,他甚至有去搀扶的冲动。他心中第一次对这个城市有一种莫名的遗憾和留恋,不知自己还能不能再遇见那个女孩。不知是谁说过,一个人就是一座城。但习惯了听话的祺风是没有反叛的勇气的。倒不是怕什么,他只是不喜欢出位而遭人议论围观的感觉。祺风一直拒绝着公司各种炒作,这也是他的最后底线,他是绝不会让自己当小丑来博得关注的。过分的自尊让祺风与娱乐圈有些格格不入,在这个圈子里,面子是件最不值钱的东西。不要脸的程度和红的程度是成正比的。但是还好,对于祺风这个异类,人们竟表现出了极大的认同和喜爱。看了过多的丑陋刺激的东西后,总要用些美好单纯的东西来缓解视疲劳和心灵的疲惫,然后才会有力气继续猎取刺激。这也是祺风选择留在演艺圈的原因,他不用努力的改变自己。只有在这个圈子里,他的害羞单纯才会被当成一种诗意的美好而被欣赏被赞美,而其他行业,这是一种是失败的个性,只会被贴上“傻”的标签。其实在这个社会,面子都是一件最不值钱的东西。无数的事实说明,要想取得成功,必须先把自尊踩在脚下,在成功之前,没有人会顾及你的自尊。这个道理谁都懂得,但对于那些骄傲到骨子里的人来说,将自尊踩在脚下要承受的是剖腹刮骨的血淋淋的痛。这个社会需要的是八面玲珑的人,只有让那些掌握他人命运的人的自尊得到极大满足之后,你才有资本享受自尊,掌握他人的命运,这就是这个社会的规则。而表面乖巧的祺风,是这个规则的叛逆者。
      那天晚上,书诚失眠了。她反复回想着这奇妙的一天,想那个少年的微笑。那是自从哥哥走后,书诚唯一感到真正快乐的瞬间。但那种快乐跳离了自己现在的生活,是黑色夜幕中的一颗流星,耀眼而短暂。流星划过之后,依然要面对无尽的黑暗。书诚不允许自己沉浸在幻想中,现实中她还有沉甸甸的责任要承担。或许对祺风来说,那只是工作中的一个小插曲,连个影子都不会投映。但那个少年让书诚感到亲切,因为她发现他们笑的弧度一样。虽然这并不能改变什么,但想到在茫茫人海中,有个人和自己以同样的方式感受着这世界,起码会感到一种安慰。
note 作者有话说
第1章 缘来时,静悄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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