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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审讯(1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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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孩儿沉默着看向律师,眼神中带有求助。
如果不记得,他会说不记得。
如果记得母亲手里没有拿东西,他会说没有。
一个小孩儿能记得大半年前母亲手里拿着什么东西,说明那东西有特殊之处。
林重的沉默,虽然无法在法庭上作为证据,但现阶段对阿颖而言,几乎等于承认。
当时蔡维屏手里拿着的大概率就是那个生理盐水瓶。
李雪凤保存了留置针,却没能保存盐水瓶,说明蔡维屏最终成功将盐水瓶带出了案发现场。
房间里有那么多人在场,她是如何当着众人的面带走这件罪证的?
林王宝芬发病时,连救护车都不许叫,明显是不想惊动任何外人,所以蔡维屏没有合适的借口离开房间。
有一种可能性是,当时李雪凤抽取了用于冲管的生理盐水后,瓶子刚好空了,蔡维屏趁这个时间以丢弃为名将瓶子扔掉。又或者,暂时藏在随身包袋里——如果是大尺码的女包,如托特包,应该能够装得下盐水瓶。
但仅靠这两种借口她最多只能离开房间却没有理由出村屋大门。而瓶子只要还留在家里,李雪凤总应该有办法拿到……
更大的可能性似乎是,当时李雪凤反应慢了半拍,意识到保存盐水瓶时已经晚了、蔡维屏等人已经离开,所以她只能保留被蔡维屏遗漏的留置针。
但连林重一个小孩子都能注意到母亲拿着盐水瓶移动,当时的大人们——尤其是懂医的李雪凤——真的看不出她行动的任何异常?
留置针得以保存,而盐水瓶却被销毁……
留置针和盐水瓶作为破案证据而言,能保存的信息量是相似的,主要是外部指纹和内部成分残留。不同之处只在于留置针因其进入患者体内,还能保存一部分患者体/液;而盐水瓶上的标签可能指向其生产商和开出处方的诊所信息。
由于林王宝芬用药都来自李雪凤供职的诊所,而诊所的生理盐水有稳定的供货商,因此销毁生理盐水并不能抹去这方面信息。
那为什么要销毁盐水瓶呢……它在这起案件中到底扮演了什么角色?
关于盐水瓶的每条思路最后都通向了难解的死胡同,阿颖不由得重新思考留置针在这起案件中发挥的作用。
作为负责为林王宝芬输液护理的人,李雪凤保留了留置针以证明自己的清白,另外用于日后指证真凶。
李雪凤没有将它保留在自己家,而是藏在了诊所的雪柜,为了防止她的父母将其销毁……
等等,有没有可能,她不是要防自己父母,而是和父母一起防备叔婶一家?
这说得通。毕竟留置针的存在,对林子明和蔡维屏是巨大的威胁。
几个月来都在巨大的谜团中挣扎求索的阿颖感觉面前隐隐看到了一丝光亮,她开始能够重构出案件发生时林家村屋里涌动的暗流:林家人明明内部不和,却依然可以在处理尸体和应对警方的方式上达成共识,因为案件背后有一个不可告人的秘密。这秘密关系到每个小家庭的利益,故而能将一个大家族牢牢捆绑在一起,彼此间不能轻易背叛。而这秘密要想仍保持效力,必然要以实物把柄为根基。目前来看,把柄除了尸体之外,就是那枚留置针。
只要有这枚留置针的存在,林子明的谋杀、李雪凤的疏失、林子善的埋尸、任芝若任莎薇的包庇罪犯知情不报……种种罪责都将随林王宝芬的尸体一起长眠地下、不见天日。
而如果留置针被销毁,林嘉仪和林子明两家之间相互牵制的平衡被打破,谁都有可能在某个时间节点背叛:林子明可能等林王宝芬尸体彻底白骨化之后反咬哥哥和姐姐两家是凶手,进而霸占房产;李雪凤可能将林王宝芬的死推到林子明一个人头上……
保存留置针,是集体的决定,是相互妥协的结果。
至于盐水瓶……盐水瓶……
“咳咳。”律师清了清喉咙。
阿颖猛然回过神来。
“抱歉,刚刚在想案件的一些事情。”阿颖重复先前的问题:“小朋友,当时你阿妈手里有没有拿着什么东西?譬如一支玻璃樽?”
“我反对,Madam。”律师说:“你的问题具有倾向性和引导性。我认为我的当事人由于年幼,在记忆和抗拒外界引导这两方面较为薄弱,不适合回答这个问题。”
律师说得在理,阿颖连忙补充道:“不是玻璃樽也可以。”
林重眼神怯怯的,还是不说话。
“你记不记得你阿妈走到你画的这个位置的时候,说了什么、做了什么?”
“阿妈让二姐去扔垃圾,二姐说凭什么她去,让大姐去,大姐不去,她们两个打架,把一个玻璃的东西摔碎了。”
阿颖听得一愣。一切太出乎意料。
她没想到林重竟然就这么把当时发生的事说了出来。
更没想到,蔡维屏,竟把这关键的罪证,转手让亲生女儿去“扔垃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