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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第 3 章 薄荷香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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橘色的街灯已经亮起,暖色的柔光洒向街道的每一处,它比金光深刻,比盐还细腻。
风扫落叶,精灵地绕在她脚下,谭书清倒一点儿也没觉得冷。
不远处是小吃街,远远就能看到炊烟袅袅,人头攒动。对独居这座城市的她而言,是烟火和清欢在交织。
初到京林,她便觉得自己爱上了这里。
没有理由的喜欢,或许就是人们常说的缘分。
圣诞节快到了,麦当劳和精品店的橱窗已经布置得很漂亮,暗绿的大三角挂着霓虹的灯,玻璃上贴着雪人贴纸和毛绒雪花,看过去像贺卡一样精巧。
一种静谧的欢愉暗藏在心底。
她抿嘴一笑,轻轻低下头,嗅着蓝色围巾上柚子香气,连自己都没意识到自己露出了快乐。
风吹一袅,她走一步。
风徐徐地吹来,她便沿着轨道一步不停地前行,最后把她带到了狐狸书馆。
狐狸书馆,那不是刚刚自己看过的小戏吗?竟然到这儿来了?她吃惊得抬起眼眸,又暗抚了心里的小确幸,踩着猫跟鞋推门而入。
果壳风铃一响,如小河淌水。
“欢迎光临,狐狸书馆。”一个年轻男子坐在前台上,头也不抬地喊道。
“您好。”
“随便看看哦,店里的书大部分都是狐狸书生原创的。”
谭书清朝他看去,只见说话人头上戴着五彩斑斓的针织帽子,手指夹着细长银棒针,可银棒针不听使唤地摆动,粗笨地编织着毛线,连肩膀都在用力。
手边大概是他织好的“战利品”,有一边长一边短的迷你毛衣;眼睛不对焦、长成毛虫身体的玩偶熊;还有一头猪鼻子的小象。
五官四肢处处都落在了意想不到的地方,丑萌丑萌的,像在对着谭书清做鬼脸,她忍不住笑了出来。
这一笑,引起年轻男生的注意,他抬起头,清亮有神的眼睛望着她,眉如墨画,睛若秋波,白皙的皮肤透亮光滑,笑非笑地盯着她看,虎虎生气的脸似万物生长的春。
对视的瞬间,披着日晞的草似乎在她心中野蛮生长。
“啊,我……真不好意思啊。你,你织得很可爱。”谭书清歉然地小声笑道。
男生瞪大双眼,露出惊讶的表情,像是受到了极大的羞辱一般,从座位上站了起来,把针线都收了起来。不织了!真丢人!
“不好意思,不好意思,我的意思织得很可爱,不用收起来。”谭书清一急眼,立马流出一口浓浓的外地腔调来。
京林在南方沿海地带,一直用方言对话,她语速很快,又小声,更是听不清了。
她说“不用收起来”,男孩却听成了“还要表白”。
他微皱起眉头,惊恐地看着她,后退了一步,实在生得俊美,虽怒时而似笑,即瞋视而有情。
“我……我自己看看书好了。”
男孩这才又坐了回去,可警惕的双眼没离开过谭书清,心想,这人是奇怪,一见面就说可爱,要表白的,还是留心些,小心她耍把戏。
谭书清也没闲着,一边看着书,一边不是悄悄看他:他是店员?还是狐狸书生?不管是谁,能写出那种怪剧的,人也是个怪胎。
“有今晚在来鹤亭上演的那出戏的文本吗?”
“没有。”他警惕地看着她。
“没货?还是……”
“没发行,先给剧团演,反响好了再出书。狐狸书馆素来这个规矩。”
谭书清点点头,不说话。剧怪,人怪,规矩也怪。
“狐狸书生在不在啊?”
“你要干嘛?不买书,打听老板。”
“我是附近编辑部的,喜欢你们老板的戏,想与他合作。”谭书清的谎话也是张口就来。
“老板不在。”
“什么时候来?”
“不知道,他去南极了。”男生回答,这说辞倒是和戏院人说的一致。
见谭书清没走,他站了起来,转身到书柜里拿东西。衬衫依稀透出他好看的肌肉线条,可再往上看,脸却是朝气的模样。
这种反差感蛮吸引人的。
他拿出一本相册,里面都是南极的照片。一张张翻给谭书清看:“这是狐狸书馆的公益项目,每年都会有的,你看吧,我可没骗你。”
谭书清看到企鹅,极光,和人的剪影,有些惊叹。
“那这织的什么东西呀?”谭书清指着堆放它们的角落问。
“衣服和玩具。”
谭书清恍然:“是给动物们穿的和玩的吧?”
男生点点头。
“既然你老板不在,那我下次再来好了,劳驾您转告他。”
*
北世堂的屋子自然比不上她老家的豪宅。
经过这几天的收拾,倒也收拾出个窗明几净的模样出来。
绿箩的嫩叶从高处垂了下来,白色的窗帘不时被风吹起,淡粉色的床单含着柔软蓬松的棉花,晶莹剔透的琉璃摆件星星似的洒落在各处,时不时就看到微弱的东西在发光。
谭书清洗完澡,手机页面还停留在添加男生名片的那一页。
名字:林山序。头像:小狐狸。
「您好,我是狐狸书馆的林山序。请多多关照噢!」
「你好,谭书清。」
这惜字如金的样子倒是侯柏延一模一样,他们这两人好像多打几个字就能累断了手指。
她在手机上划了划,微信的个人聊天框便回到了首页。一排下来的小红点,她连点开的欲望都没有。
按理说,晚上八点的黄金时间段,洗完澡和他聊聊风花雪月,是件多惬意的事。
何况他不是男朋友,是未婚夫了。
上个月他们刚刚举办了订婚宴。
或许是这个原因吧,热恋的激情潮汐般褪去。
两人现在的相处模式跟老夫老妻似的,侯柏延不给她发消息,她就可以忍着一个礼拜甚至半个月不去找他。
在这一点上,他们真的很配。
郎心似铁,妾心如雪。
明明上个月的订婚宴上,她穿着华美的绣服,对着镜子微笑,确幸一定会成为世界上最幸福的新娘。
这才过去一个月,她便不知道自己到底是爱不爱了。
她安慰自己,日月同辉,也终会西沉。
喜欢不重要,适合才是正确的。
不用刻意去找对方爱自己的痕迹,习惯了彼此在身边,就是一种表达。
彼此都会在对方身边长长久久地驻足停留,有这种信心,又何必计较是出于爱意还是责任,或是两者兼有呢?
够了。
谭书清不喜欢在这种事情上耗费心思,她也没多想,窝在柔软温暖的被窝里和薄司和打电话,胳膊硌在超大的毛绒公仔上,栗色长发完全披在背后,娇小的身体仿佛要藏到它怀里一般。
“薄荷,我跟你说,我今天遇到一个特别可爱的男孩子,特搞笑,还有点空耳。不过,他是个gay。”
“gay?”薄司和哑然失笑:“你确定吗?”
“当然了,他那么漂亮,那么精致,还有那个动作和小表情,娇俏到不行,别说我学不来,台偶的女主角都不一定能超过。”
“你这是刻板印象。”
“他连说话的尾调都带着小波浪 ~ ”
“诶,不一定不一定,你别瞎猜啊。除非他亲口告诉你。”
“初次见面,怎么可能说这些?握手,然后说‘你好,我叫林山序,是个gay。’这样吗?”
两人嘻嘻地笑成一团。
薄司和道:“可是,现在会打扮的精致男孩很多的。比如你家侯爷,不就喜欢护手霜和润唇膏吗?”
谭书清的笑声止住了,只觉背后一凉,笑容变得有些僵硬:“什么?”
护手霜和润唇膏是侯柏延晚上睡觉前才会用的,因为他嫌护手霜的脂粉香气太腻,润唇膏涂在嘴巴上会反光,像吃完东西没擦嘴。这两种他都不乐意在白天人多的时候用。
一次睡前,他又在手上涂涂抹抹,表情实在嫌弃。谭书清一把拿过来,往自己手上挤了一点,又笑他怎么不扔掉,给他买别的香味得了,他却又珍宝似的夺过:“买什么新的,多浪费啊。”
谭书清在电话里停顿了几秒,握着电话的手开始有些颤抖。对面似乎也意识到自己说错话了,死寂一样的沉默。
但谭书清还是体面地玩笑道:“司和,你怎么知道他用了?嗯?你有读心术,还是在我家安监控啦?”
对方没有回答。
她即刻一秒变了脸,冷言道:“什么时候的事?”
她向来聪明又通透,这个瞬间她便知道,她和他的关系早在不知何时便出现裂痕了。
平日里爱得多深刻的不知道,起码这个瞬间,她还是在乎他的。
灯光透过中式窗棂射了进来,线影斑驳,曲折地照在地上,瓷砖地面哭得像裂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