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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第九十九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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雪漠城为何会叫雪漠城?
是因为这里有四洲五都最奇特的风景,雪花与雪景属于冬日寒凉,而沙砾与沙漠多为夏日酷暑。
偏偏在这雪漠城里,你可以看到雪与沙的融合,浩瀚无垠的雪原,风一扬起便带着沙尘。
每当夜色降临时,雪原上的狼便会成群出现,它们游走着,捕获免费的食物。
昆仑崖位于雪漠雪原深处,是数万年前地裂时所形成,崖尖的平台不大,它的形状是偏平缓的不规则形状。
几十年前,当时四洲五都的炙手可热的高手们曾为了一件宝物,在那崖尖比过武,据说当时战况惨烈,场景血腥的很。
而且,有一件很奇怪的事情,就是战到最后,居然无一人活下来得到那所谓的宝物。
这消息一传出,震惊了四洲五都,后来名门正派各家都出了弟子,组成一个勘察小队,前往这雪漠城昆仑崖。
一来是带回自家门派高手的尸身,二来便是寻一寻那宝物的踪迹。
组建这只小队的过程十分艰辛,许多人都害怕丧命,所以都推攘着不肯去,即便是门内被称为天之骄子的弟子,也都望而却步。
门内年轻的天之骄子是未成熟的高手,能不能成为高手还两说,兴许他们在同龄人之间已经很强了,但若是放在高手行列里,他们连个屁都算不上。
前面那些已经是高手的人都死在了昆仑崖,他们若是再去,难道能活着回来吗?
根本不可能。
所以说,那些弟子一致认为,前往昆仑崖无疑就是不想活了,就是去送死的。
畏惧的是大多数,可总有无所畏惧的一小撮。
他们无所畏惧并不是天生的。
说的直白点,就是他们迫不得已、他们“利欲熏心”、他们的门内名不见经传的小人物。
有些事情总要有人去做,高高在上的人,被捧在手心里的人不愿意做的事情,不会因为他们不愿意做,事情就凭空消失。
明知是送死,可作为小人物的他们还是要去,因为他们没有拒绝的理由,没有拒绝的权力,没有拒绝的实力。
既然人总有一死,那与其被关在牢里慢慢等死,那还不如趁着大好时光去看看这大好河山。
他们的躯体已经被困在门内许久许久,他们本以为自己成为名门弟子之后,可以实现的抱负早就在一次次的被碾压中消失殆尽了。
人啊。
要认命。
那群人从四面八方齐聚雪漠城城门口,在城内的酒摊前饮了些酒,说了些自己的故事。
酒不是什么名贵的,只是最便宜的老糟烧。
其实呢,小人物没什么惊天动地的故事,他们有的只是茶余饭后的那些琐事,被欺压、被侮辱、被打击、被不公平对待......是苦水啊,是在门内不能说且说不出口的事情。
一些大人物听了觉得可笑、可悲的事情,他们总以可怜之人必有可恨之处,可小人物不懂,自己到底有什么可恨之处,若是真的有,那就是他们太平庸了,太普通了。
“有些时候啊,我恨自己明明没本事,还有一颗高风亮节的心,我居然还想去做一个善良的人。”
“我配吗?我不配啊,因为我人善被人欺啊!”
酒摊上穿着最普通的衣衫的路人甲,握着碗的手松了松,攥成拳头想要锤一下桌子,但终究是没有锤的。
因为桌子没做错什么,不应该受这冤枉罪,它应该好好的呆在这个酒摊里,好好的,好好的。
路人丙听到路人甲的话,语气之中也是气愤,道:“但凡有什么好事都被他们自己留下来了。”
“遇到什么坏事,哪怕是一丁点儿坏,都想到我们了。”
“这些人可真恶心啊!”
路人丙也不客气,反正那些大人物如今距他们千里之远,且都过着舒舒服服的日子,那会管他们说什么。
反正他们都快要死了,想说什么就说点什么,想骂什么就骂点什么,想吃点什么就吃点什么。
不用管什么有没有毒,也不用管什么能不能说。
一旁的路人乙见路人甲和路人丙如此激动,路人乙喝了一大口酒,笑着看向摊子外,道:“诶,最让人难受的,不是完完全全的苦日子啊。”
“是这轻松美好之后的苦日子啊!”
“若是我们能够一直在这里喝酒聊天,那该有多好啊!”
他们心里有许多苦水,可也有许多甜,他们会因为一点点的小美好,一点点的小确幸而欢呼雀跃许久。
他们懂得知足,因为他们自始至终得到的东西都很少,他们知道,许多东西于他们而言,那就是幻想。
可如今,他们真真实实的坐在这雪漠城中,坐在这酒摊子里,不仅如此,他们喝完这顿酒,还要去做大人物都不敢做的事情啊。
这是谁能够想到的呢?他们也可以做大人物做的事情,倘若这件事情做成了,那他们会比大人物还要厉害吗?
可大抵这件事情是做不成的。
这是他们现在的想法。
一直默不作声的路人丁当即端着倒满酒的碗站了起来,说道:“事到如今,我们就往死里干。”
“干死了是命,干不死也是!”说着路人丁不再说二话,将碗里的老糟烧一饮而尽,随即一把将碗摔在地下,发出了“砰——”地一声。
这辈子也就奢侈这么一把了,摔了个碗。
路人丁这一下后,其他人也纷纷站起,喝掉了碗中为数不多的酒,这辈子的最后一口酒。
“砰——”
“擦——”
......
摔碗声此起彼伏,响起来连成了一片,仿佛是他们向命运发出的决一死战的坚定宣言。
他们不会再比今天更勇敢,也不会再比今天更无畏。
即便他们在路上想逃过很多次,可他们最终还是一起走到了这里,因为他们从来不是孤身一人在这个世界上,他们有家人、有朋友、有牵挂。
若是他们都逃了,那他们在乎的人就会受到迫害,所以他们不能逃,也不能避,他们只能够选择勇往直前。
他们确实是小人物,也确实普通,但是他们的肩膀上也有责任,他们也要为身边人扛着。
他们没有过多的犹豫,喝了酒后便往昆仑崖去,心里怀揣的是必死无疑的决心。
白日里的雪漠是平静的,连一丝风都是奢侈,远远看去雪白的山与雪白的地与灰白的天空连成了一片,没有一处可供藏匿。
一行十来人,就这么晃晃悠悠晃晃悠悠的走到了昆仑崖下,他们抬头看着山崖,心中不免发出疑惑,难不成危险是在这山崖上?
到底是什么样的怪物?能够将那些高手一一诛杀。
“所以,他们最后成了吗?”听着故事的百里夜莺发出来好奇的问候,她的目光落在萧无意身上。
萧无意见百里夜莺听到这已经没耐心了,她并没有告诉她,而是吊着道:“你接着往下听。”
“耐心点。”萧无意虽然常年待在青州萧宗,可四洲五都的故事她可没少看,如果每天只是修习,那多无聊。
当然,萧宗的其他弟子真的以为她每天除了修习就没有其他活动,真的把他当做修习狂魔,习武呆子了。
“好好好,那你快点继续!”百里夜莺表示无奈,她是没听过昆仑崖的故事的,毕竟她平时对这些故事不了解,比起看故事书,她更喜欢研究菜谱。
正所谓术业有专攻,每个人的爱好和特长都不一样,这是很正常的。
月光照着一行四人,百里夜莺催促着萧无意,崔昭玉瞄了眼凌礼手中的长枪,识货道:“你这把长枪,貌似与这里很合。”
凌礼听到崔昭玉的话,她点了点头,也没隐瞒什么,道:“这把枪。”
“便是出自昆仑崖洞。”
昆仑崖洞的位置约摸在整个山崖三分之二的地方,属于暗处洞穴,一般人是找不到的。
凌礼这柄枪是他哥哥凌绍替她寻得,枪名为“百丈冰”,与枪同时出现的还有一本名为《白雪歌》的枪谱。
凌礼刚拿到“百丈冰”的时候,被这柄枪的冷气冻到过手,这枪自带极寒之气,寻常人是拿不了的。
除非是至阳之气旺盛之人,且意志力坚定不移,才能够驾驭得了它。
凌礼这话一出,萧无意和百里夜莺也纷纷投来目光,萧无意开口道:“那倒是老天爷助我们了。”
“这次的狼牙,非我们莫属了。”
萧无意未曾想,凌礼手里的长枪居然是天下第一长枪“百丈冰”,凌礼能和得到这柄枪也就算了,她还能驾驭,就很不得了了。
“这枪有这么神?”百里夜莺发出了质疑,她并不知道“百丈冰”对于雪漠,对于昆仑崖意味着什么。
如果说东海有金箍棒作为定海神针,那百丈冰便是整片雪漠的定海神针。
雪漠又有瀚海之意,所以这杆枪便是这片瀚海的定数。
“那是自然。”崔昭玉接着百里夜莺的话,她继续道:“瀚海阑干百丈冰。”
“得百丈冰者,得雪漠众生灵敬仰。”
“你说这神不神?”
崔昭玉说着,她的眉头有些蹙,刚刚她并没有仔细的注意到凌礼手上的长枪,她本想借狼王牙口取百里夜莺性命。
现如今,这个计划算是泡汤了。
因为有凌礼在,她们就不会和狼王发生正面冲突,也不存在厮杀误伤了。
崔昭玉心想,这真是计划赶不上变化。
就在崔昭玉踌躇时,一抹黑影从她们眼前晃过,崔昭玉当即投以目光,质问道:“是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