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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第十七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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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里的小祖宗哼哧哼哧地赶回来,用那堪比X光的眼神扫射一遍差点就沦落温柔乡的我,觉得没什么问题才松懈下来。我担心他被别人拱了,他担心我被别人撅了,不是一家人不进一家门。
简珂紧跟其后,手里头还拎着路边摊卖的烤冷面、煎饺。他进门就热情地打了个招呼:“叔叔好,打扰了。”
我点点头,让他们赶紧洗手吃饭。俩孩子把书包扔在沙发上,小零食搁餐桌的一角,乖乖坐在饭桌上等开饭。菜都是热的,吃多少盛多少,电视机上播放新闻联播讲到国外形势,经济贸易科学研究,我就听个热闹把它充当背景音。其他三个看的津津有味,时不时还交流一下。顾梵和简珂搞不懂的地方,就会问默默吃饭的简佑——他在外国经营事业,对金融、国际贸易等经验丰富,有自己的独特见解。
至于我……听又听不懂,学又学不会。
舅甥俩吃饱饭后待了一会儿就让司机来接了,我和顾梵收拾锅碗瓢盆,看了点综艺就准备洗洗睡。
顾梵让我睡前再吃一颗退烧药,我看他不达目的不罢休的样子就顺了他的意吃了下去。但在我刚掀开被子打算钻进去躺躺思考一下人生时,顾梵敲门进来了。
他抱着一个枕头,穿着拖鞋就扑在我的床尾。
意思很明确——今晚他要和我睡。
我这突如其来的高烧,让他还是不放心,小时候就喜欢这样长大了点也没改变多少。我是没什么意见啦,但这小子在床上滚了滚,把脸埋在被子里好一会儿后突然坐在我面前,凝重地问道:
“爸,你是不是让别人睡你的床了?”
别人=简佑。
家里来过谁他一清二楚,这是明摆着揣着答案问问题。
这老房子住十年了那个地方什么味儿他可是记得一清二楚,他的鼻子很敏锐,立马就猜出来简佑待在这间房的时间不短。非但不短,还睡上了他老爸的床榻。
我从他的表情或许猜得到顾梵一开始只是想让简佑简单看护我而已,照顾的方式无非就是烧得太高了就放个冰袋降降温,冷得直哆嗦了就开开空调多盖一床被子,没想过简佑会钻我被窝的问题。顾梵印象中的简佑成熟稳重有担当,对待所有人都是保持适当的距离,尽管感觉到得到我俩有猫腻,可谁知道会和他爸有这么近的接触距离……真的,有一点点,不爽。
儿啊,何止呢,都砸钱要睡你爸了。
“没睡,他就坐了一会儿。”我圈出来一块地,面不改色心不跳地说:“这不是我房间里没有椅子么,我就让他坐这儿了。”
顾梵还是不怎么开心,帮我重新整理乱七八糟的衣服后,躺在床的另一半上,想了很久才肯说话。
“爸,养我这个小孩儿是不是很累?先说好啊……不管多久你都得是我爸爸,不准弃养。”
“还行吧,你比较好带。”
“你为什么会想养我呢?”
“干嘛问这个问题,臭小子你是不是想找你亲生父母摇身一变不用努力了?”
“少看点狗血剧。”
“人傻钱多。”
“你哪儿来的钱?”
我不能告诉他我刚收了一笔巨款,是高额卖身钱。这臭小子知道了,会连夜“弑父”的。
“攒的……还有啊,我最多养你到大学毕业,老婆本自己攒哈。”
他趴在枕头上,四肢修长,才十四岁就长得挺快的了:“等过几年我工作了会赚钱的,你的棺材本自己留着用吧。”
床头灯的光并不是很亮堂,我却能看得到顾梵后脑勺的胎记,三颗红色的小痣。按理来说,家长找有明显标记的孩子没有那么难,要么这孩子是被扔的要么家长是没了,无论哪种都不是个好迹象。
“工作啊……梵梵你想做什么呢?”
现在谈职业规划还早得很,不过不当真,早点了解儿砸的想法有利无害。虽然我这个没本事的爸爸可能帮不上他什么忙,至少能不拖后腿啊。
考公有点难度,得找陈晨通融通融,考研啥的就全看顾梵的天赋了,其他的都好说……
不管顾梵以后有没有出息,我个人认为他过得健康平安快乐就行,其他的大富大贵走向人生巅峰迎娶白富美什么的全看老天爷赏不赏脸了。
顾梵晃了晃小腿,想了又想,犹豫道:
“本来想当警察的,可是那样子会很忙就不能经常在家里陪你了……你本来就懒得要死,没有人照顾你怎么行。”
放心,懒归懒,不至于无法生活自理——我始终没说出口,扯开话题。
“想做什么就去做呗,你老爹我在哪儿都能混。”
“又吹牛。”
“骗你我就是只猫。”
“为什么不是小狗?”
“因为我喜欢猫啊。”
后面的十天时间内,简佑变得忙碌起来,李姐跟着忙前忙后工作积累的怨气都快要实质化了。当然了,怨气产生的原因绝大部分是来自简佑的合作伙伴叶无棱。也不清楚他们哪天在公司碰的面,叶无棱以自己超强的直觉就点名要求李敏芝作为随行助理加秘书协助工作,尽管工作上没有使绊子,可时不时地挤兑李敏芝专门往对方雷区蹦跶……工作上没有那么轻松,针锋现对,到处挑刺,若不是过硬的工作能力和超强的抗压能力李姐能当场掀桌,如今没有怨气才怪。
李姐一有空就在微信上疯狂吐槽叶无棱,忙的话回家还要加班干,从那天起就没有空闲时间去酒吧撩男人了。
她能坚持下来的原因只有一个,那就是项目的奖金非常诱人,如果接下来顺顺利利,那笔钱能让她在枫林小区付了首付还能剩个大几万块钱。
公司里没有人不羡慕她的,我也是。
但李敏芝无疑是最合适的人选了,她的业务能力让人毋庸置疑。
容圆嘴上说着心疼她,但能看到李敏芝在生意场上更游刃有余意气风发的模样实际上是在替她高兴。
她们准备下班去庆祝一下,我没去,打了个车在城市“亮”起来之前抵达到观望台。
这个位置比较偏僻,戴上眼镜可以将檀明市的西边景色尽收眼底。太阳沉入地平线后,橘红的火烧云能把冰冷坚硬的建筑染个半红,等红色褪去,先亮起来是市政路灯,然后是建筑物内的灯、道路上的车灯等等。
我在这里听不到城市的喧嚣,耳边只有呼呼的风声。
我只要没事干,心情又不咋地就喜欢来这里。
这里免费,风景还不错。
“汪汪……”从山脚到山顶传来逐渐变得无力的汪汪声。
又是那只小黄狗,牵狗的人比狗鼻子还灵,刘寅喜出望外,直感叹:
“是你呀,我们可真有缘分,这都能碰见。”
我都来这里多少次还是第一次碰见你,这缘分不要也罢,还有装偶遇的演技真是烂透了。
刘寅带了相机拍照,看我如此冷淡,话更多了:
“这么高冷啊……怎么称呼?”
这人有些死缠烂打,不知道是不是这样进的大学当老师。我的好心情掉了一小半,转身就想走,他拦住我,人畜无害得笑起来:“我又不会吃了你,交个朋友吧。”
“没兴趣。”
我靠着栏杆坐在地上,小黄狗凑过来我揪着它的狗耳朵,瞅了瞅,道:
“哦,蛋蛋没了。”
它面相在短短不到几天的时间内从一条萌萌哒的小狗变得沧桑幽怨起来,是那种会化身一遇到给自己做拆蛋手术的医生就会疯狂犬吠从凌晨骂到天黑都不肯歇会儿的泼妇狗。
“汪汪汪汪!”
小狗悲伤逆流成河,幽怨的眼神仇视着刘寅。
刘寅双手插兜,有几分浪荡公子哥模样:
“你是叫重岚对吧?名儿比我的好听多了……附近有家不错的烧烤店,赏个脸去尝尝,重、岚?”
它一屁股坐起来,眼睛里的泪水止不住地流,整得跟个嘤嘤怪一样。
我没心情应付要搭讪的刘寅,起身拒绝:
“不去。”
刘寅抽起了烟,跟在我后面,阴魂不散。
“你看着不大,我床上功夫不错,要不和我试试?”
果然露出了狐狸尾巴,原来打的是这个主意。还你床上功夫不错?老夫我还略懂拳脚呢!
我加快下山的脚步,秉承着不惹麻烦的原则能躲就躲。刘寅不慌不乱,一手搭在我肩头,追着说:
“跑那么快干嘛,你不累啊?”
哎呀,烦死了,真想一巴掌扇到山脚底下去。
“你这人有病吧!”我闪过身,躲开他,拍了拍他刚才摸过的位置:“离我远点。”
小黄狗远远地躲起来,怕刘寅怕得要死。
“在这里玩一玩也行……虽然没有草地舒服,不过也挺刺激的。”刘寅扯松自己的衣领,他穿得薄,只要风度不要温度。我就不一样了是正常的保暖措施,毕竟感冒才好没多久。
“玩你大爷。”
月黑风高揍人夜,我活动活动筋骨,冲过去就给他一拳将其打倒在灌木丛里,刘寅整个人倒栽葱似的一时半会儿难以爬出来,十分狼狈。
现在是法治社会,不能把人打死了。要是坐牢了,有案底了,影响顾梵以后考公不是耽误人嘛?
我收起来准备送他的一脚,当机立断速度下山,打车回家。
刚回家,顾梵就看见我被划破的羽绒服和沾上的枯树叶。
“你刚去哪儿了?”
我坐下喝热水,拍大腿:“半路遇上个变态,揍了一拳出出气!”
顾梵:“只要你不吃亏就行,对了,明天下午简珂约我去图书馆,晚上你自己做饭啊。”
我:“放心吧。”
“周围不安全的话,你就打车回来。”
“行。”
这种时候不要和儿子唱反调,反正他上了学啥也不知道。
我回想起一些事情。
领养顾梵时他才四岁,决定收养前我和陈晨去调查了一些东西。顾梵其实是一出生就被亲叔叔卖给了绑匪,绑匪老婆把他扔在了路边,他被一个拾荒的老人捡回去养到了两岁。但是在顾梵两岁那年老人死在了臭水沟里,然后被街道的居委会安排去了福利院。
福利院有太多小孩子了,狼多肉少,他又瘦又小打不过别人,也不会说好听的话,很少有自己的情绪,乍一看像一具行尸走肉。两年期间,不是没有人想要领养他。可是那人不是个好人,他挑中了顾梵那张脸。顾梵听话他就把顾梵养成漂亮的金丝雀高价卖给那些有独特癖好的人,顾梵不听话他能把小孩的手脚打断去让他们要饭,甚至会抽血配型,一旦有买家他就会被摘取内脏。那混蛋出示的领养条件很符合,福利院是能送一个送一个。
后来那辆车在我眼里出了车祸,那个男人临死前还掐着顾梵的手臂,恨不得拉着他一起下地狱。
小小的顾梵爬不出来,那双眼睛都是死寂沉沉的,仿佛认了命似的。
他妈的,糟糕透了——我当时这么想着。
我快速上前,面无表情地把那只肮脏的手掰断,把身上都是血的小孩儿单手提出来夹在腋下,走了有大概几十米后背后的那辆车就发生了爆炸。我把顾梵放在了地上,被爆炸吓得不轻,但独独盯着我。往前面有一条大道,我往前走,回头看那孩子——他还在原地,一动不动,就像个石碑一样。
我好像看到了曾经的自己,于是返回过去蹲在他的面前说:叫爸爸。
顾梵好像很久没说过话了,嘴巴张了张,抓着我的衣服:“……爸。”
而那个胎记,是在我们找到了住处后,帮他洗澡的时候发现的。那时候的顾梵脏兮兮的没有现在这么白净,身上有很多伤痕,怪可怜的。
不过好在他没被惨遭毒手,身上的零件都是原装的,好的。
后来他好了很多,终于像个孩子开始生活了。
养熟了,爸爸也叫得顺口了。
七岁的时候就已经把四岁之前的事情忘得差不多了。
我还挺庆幸他不记事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