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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罗绮者(二) 暖和吗? ...

  •   “施主,你莫要忘了,我是鬼,淋不着雨。”

      冷风还在吹拂,宝蓝色的伞影覆盖到萧摩奴的身上。萧摩奴微微侧过脸,鬓发掠过他的脸,他于灯光下看见风雨飘落在朝元的肩头,微微扯起嘴角笑了笑,抬唇向她说道。

      朝元闻言,将伞从他的头上收回,阴影瞬间离开他的身子。
      她又伸出一手,指腹轻轻触上他的青丝。

      雨水落在她的手背,冰凉而又清晰。

      朝元看着手上的雨滴,朝他笑了笑,又把伞重新移到他的头顶:“淋得到。”

      萧摩奴的神色变了变,衣袖下的手倏然攥紧,盯着朝元时,眼神微妙地沉了沉,像是裹着雨丝的冷风。
      而他的脸上还是一番温柔的笑意。

      “你就是在这边读书的吗?和那些学生。”萧摩奴又望向秦川大学的校园内,问道。

      “对。”朝元回道,“只是现在天色太晚了,等到以后哪天方便,我带你好好逛逛。”

      萧摩奴微笑着看她:“听上去很好。”
      “这边尽是学堂,我看见很多高楼里都有学生,比我们以前多得太多。那时候读书并不容易,我读书只是为了取悦贵人,与那些为求功名而苦读的士子们相比,他们总说我这是下贱。”他说道。

      “我之前去过一趟沙漠,沙漠里住着许多黑皮肤的人,小到走路、吃饭,大到风俗、语言,都与我们不同。他们在沙漠里居然是跪着解手,还认为镜子是摄取人魂魄的邪物。可同样的生命,生活在不同地方,便生出种种差异,而情感却能彼此相通。我因此感动,也因此心生敬意。”雨丝细密,朝元在春雨里撑着伞,想了想,回道,“世上确实有阶级之分,富人穷人、美人丑人,甚至于佛陀和肉体凡胎,士子们考取功名,你为求生存,本就是各取所需,而其中真正称心如意的又少之又少,说到底,大家都是苦命人,而如今……我这个苦命人也看见你了。”

      萧摩奴仍旧端看着她,只是不久又微微低眉,苍白的脸上流淌出浅浅笑意:“妙迦也生了一张菩萨脸,看上去有一颗菩萨心。她说话总是柔柔的,像你一样春风拂面,尽用她那张佛口对我吐出一些不堪入耳的话。她也说过一些温柔的话,只不过是把刀子裹在糖里,哄我心甘情愿去送死。”话说到尾音,萧摩奴又抬起脸慢慢盯向她。

      事已至此,朝元几乎可以断定,他就是萧摩奴。
      同时,也隐约猜到了妙迦的身份。

      他是找不到债主,错把怨放到她身上了。

      风雨潇潇而下,没有半点停歇的意思。

      朝元忽然察觉到,握着伞柄的手被一只有力的大手覆住。

      那手却又冰冷得刺骨,像是死去多时,僵涩、枯索,毫无声息。

      朝元低眼,萧摩奴正握着她的手。

      夜风吹拂,掀动他的青绿色衣袍。

      “你能显形?”朝元张张唇,诧异地问道。

      萧摩奴也低头看着自己的手,他已经死了上千年。
      这上千年里,他第一次有了清醒的意识,能看见这个陌生而又新奇的世界。
      这上千年里,他醒来第一眼就看见了她。

      在临死之前,他的过往如走马灯般在眼前翻涌——而那一生的每一刻,都有她的影子。

      他死了上千年,睡了上千年,也刻骨铭心地疼了上千年。

      千年之后,他第一次触碰上她。

      绝不是虚无缥缈的。

      他自己也说不清缘由,只是心口剧痛,痛得恨不能亲手将她杀了。

      可他仍旧在笑,在风雨里笑,在冷夜里笑。

      “就是现在,带我去看一看你读书的地方。”他拿过她的雨伞,微微倾斜伞面,同她一起撑着说道。

      四周都是湿冷的雨,两人的身影被笼在伞下,朝元只看见他赤着的脚正一步步踩在积水里。

      雨水弄脏了他的脚。

      “你先陪我做另一件事。”朝元碰上他的手,抢过他手中的伞,收拢起来,与他并肩走在雨中,含笑说道。

      她带着萧摩奴过去了橘河旁。

      蜿蜒的河道两岸,绿柳成荫,平时就鲜少有人过来,就别更提这样的雨夜里。无论是河面还是堤岸,都沉沉一片黑,黑得很结实、黑得满满当当。

      朝元和宋秋稔在军工大学里吃饭时,路过综合楼超市,想着给他买一些吃的带回宿舍。
      她在货架上看到了一排样式极其简单的运动鞋,想着萧摩奴没有鞋子穿,烧纸钱也是烧,烧鞋子有何不可的?

      因为工作需要,她经常清理和描摹尸骨,譬如要对着头骨辨认他们生前的面貌特征,从齿痕和骨缝里去推断他们曾经的生活环境和经历……她看见过萧摩奴的脚,能估算出他的尺码。

      在这片民俗和信仰扎根的土地上,不妨试一试吧。

      橘河岸边的僻静处,朝元为了以防万一,还把车用灭火器放在一旁。
      雨淅沥而下,白色的球鞋和棉袜被放进火里,火苗先是舔着边角,慢慢卷起鞋面的橡胶。

      朝元看着白色一点点发黄、发灰,继而鼓起细小的泡,塑料面随之软塌下来,边缘蜷曲起来。

      火光明灭之间,火舌沿着鞋带向上窜。

      ——萧摩奴,来拿鞋。
      萧摩奴,来拿鞋。

      朝元在心里默念。

      黑雨之下,唯有火焰在一下下跳跃。朝元的眼睛又大又亮,果然看见萧摩奴的脚上多了一双鞋。

      生人的思念真的能带给故人吗?

      “暖和吗?”燃烧着的火光下,湿答答地飘起来几缕黑烟和灰尘,朝元出声问道。

      灰尘拂过朝元的眼,火光照红她的脸。
      萧摩奴静静坐在一旁,他的头发湿了,衣服也湿了,倒是一双鞋是崭新的,尺寸适宜。

      萧摩奴看着鞋,微微挑了挑眉,看着朝元的眼色深了深。

      辟邪的名也能寄到萧摩奴的身上吗?

      可萧摩奴仍旧不动声色,他伸出手,结结实实地触碰到那双鞋上:“一定要烧给我吗?”他抬唇问道。

      朝元心想,确是如此。他这只鬼变成人了,何不带他去买一双?
      可是——
      “这不重要,重要的是你有鞋了,而我又第一次见到东西真的能烧去地府。”朝元更欣喜于此。

      这样,思念便能超越阴阳两隔。
      或许……她的父母也能收到她寄去的心意。

      萧摩奴却平静地问道:“多少钱。”

      朝元没有回绝。
      她微微前倾,凑近他,伸手从他的发髻间抽出木簪。
      “你的钱在我们这边不能流通,即便流通,也得要上交。这就当是还给我的钱了。”她说道。

      他乌黑的长发随之微微散落,湿意沿着发丝漫开。

      他没有阻拦,只侧了侧头,抬手将散落的长发拨到耳后。
      他微微仰起脸,迎向黑隐隐的天空,水衫的树叶红得似火。他似乎闭上了眼,只静静聆听着雨滴落在脸上的触感。
      火星渐弱,树叶声簌簌作响,搅动着潮湿的空气。雨珠落在他的唇上,他微微张口尝了尝,那双修长的眉眼渐渐舒展开。

      “不早了,回去吧,你男朋友该等着急了。”随后,他睁开眼望向朝元,从岸边起身,雨珠再次穿透他的身躯,他神色澹然地抬步往前走。

      ·
      永福坊遗址出土的七件织锦残片无端淌血后,当时院里加班加点,对样本反复取样和检测。
      不仅做了成分和血型分析,还进行了碳十四测年。

      报告出来后,结果令人震惊。
      血液样本富含铁元素,符合血液特征;同时,免疫学检测也确认了其为人类血液,血型为O型。

      但碳十四测年的数据显示,其年代距今约一千二百年,与血液仍呈鲜活状态的事实形成了巨大的矛盾。

      一千两百年前的血怎么会保存至今,并且和新鲜血液几乎无异?
      闻所未闻。

      “是不是测错了?”会议上出现了质疑声。

      残件上淌血本就是怪事一桩,其中来龙去脉也只有朝元清楚。

      朝元默默听着他们说。

      “反复检查了很多遍,没有错。”院里领导把报告投到屏幕上,“三家实验室交叉检验,试剂、设备和流程都有完整的记录,结果不会有太大差错。”

      会议室里的人碰了碰目光,议论声起来了。

      “那就更不可能了。一千两百年前的血,怎么可能保存成这样?要么时间在这块织锦上停住了,要么我们对血液腐败的认知是错的。”其中一位文保工作者半是玩笑地反驳道。

      “铁含量、免疫反应和血液抗体都符合新鲜人血特征。另外,我必须要声明一点,我们采样是在无菌室里完成的,不存在污染的可能性。”化验室的人立马解释道,把自己的嫌疑摘除掉。

      “有没有可能是后来渗进去的?比如发掘现场,比如搬运过程中?有没有问过负责这个项目的许领队。”

      “小许认真负责,如果过程中出了问题,她肯定会第一时间报告到院里,并解决。现在不仅问过了她,还调了完整记录,发掘和运输都没有问题。你们再好好看看这份报告,最后结果也摆出来了,根本不存在这个可能性。”领导的语气重了点,不是急出来的,是百思不得其解苦恼出来的,“织锦纤维里层都有血迹渗透进来,从显微镜里看,血液在纤维没有老化之前就已经进入了。这真有点见鬼了,让我说得再明白一点,就是血和织锦几乎是同一个时代的。”

      他怎么会淌这么多血?
      诸多学者都对青简上记载的“病逝”有疑,这究竟是真相,还是史官奉旨改写的托词?

      朝元一面想,一面适时出声:“这也可能是超常保存了。”

      她觉得自己必须要说话了,不然恐怕就控制不住事情发展的走向了。
      不过,她既不会说出萧摩奴的事,也不会将这桩悬而又悬的事定义为神迹。

      她要对残件渗血的事,保有一定参与权。

      “这个样本能长期保存,也许是得益于卫朝及之前的某种未知的防腐工艺,也可能是织锦本身的染料、媒染剂里含有抑菌或固化血红蛋白的成份;再或者,残片长期埋藏在稳定的微环境里。”
      朝元看着投影上的显微照片,一本正经地说道:“主任,这七件残片是在我清理过程中出问题的,责任在我,我有义务参与到后续调查里。我想如果现有的结果没有偏差,那或许它本身就是事实。是否可以从头研究,扩大微区采样,重建埋藏环境,同时追溯染料来源,并且开展年代学对比?我的时间比较充裕,主任,这些工作我都能来协调。”

      她一面说,一面慢慢想到萧摩奴的话——等残片复原,他便会离开。

      他会以什么样的方式离开?

      真是让朝元无比期待。

      朝元在惨白的灯光下,面色依旧不改,认真地注视着各位职称在她之上的领导。

      “小宋,你负责过去遗址采样,到时候和朝元一起协调。”为首的院主任说道,将目光放到朝元的身上,斟酌着。
      她虽然本硕毕业于秦川大学,但读研时候跟着的导师以躺平闻名。其实这位老师年轻时候也是个拼命三娘,到中年了却开始无欲无求起来,既不追求任何名利,也不结婚生子,为人处事虽好,对于学生却是放养居多。
      朝元没有抱怨,反而自找出路,给学校本专业的其他老师发邮件,一个老师没有回,就接着给另一个发。

      ——她要下工地。

      她要跟着做项目。

      她要实习。

      她聪敏有头脑,做起事来认真负责,不论是在学校,还是在考古院,都是一个非常称职的人,因此各个老师都很赏识她、推荐她。

      目前也只能这样了。

      ·
      研究院的食堂,电视上正重新播放着早间新闻。

      依旧是主持人平直冷静的声音,依旧是龙首庄高槿花园的重大刑事案件,一名金陵籍贯的女性死者被发现死于出租屋内。

      高槿花园离这边大概有十五公里,分属不同辖区的公安局。

      但朝元仿佛听见了警笛声一晃而过。

      “死者名祝佳音,毕业后一直没有固定职业。邻居反映,她平时很少出门,长期独居,社交少。两个月前,有人见过她带成年男子回来。她生前确实怀孕了,一个月不到,胎儿DNA没有找到匹配样本。调了通信记录,她最近两个月和一个名叫宋秋稔的男子联系频繁,两个人都是金陵的。”

      “那个宋秋稔现在在友谊区的产业园上班。”

      警车是往产业园过去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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