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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第 3 章 ...

  •   蔡子聪小时候风光过一段。

      三岁能背唐诗一百首。

      五岁能心算两位数加减乘除。

      八岁的时候参加市里的小学语文竞赛,赢过了同校参赛的四年级学生,捧回了个二等奖。

      十岁的时候因为替同学写作业而被校长叫来家长严肃批评。替同学写作业本来性质不严重,蔡子聪这件事的情节恶劣之处在于他每一份作业收取劳务费一元钱,而且转头就以每份五毛钱的价格批发给隔壁班的优等生。

      学校里开始悄悄传说,蔡子聪之前那个小学语文竞赛的成绩,也是假的。当时他前面正好坐着个拿了第一名的小姑娘。

      十一岁的时候蔡子聪因为偷了他妈的嫁妆被继父用扫帚撵着跑了三条马路,之后就再没回过家,并且在小混混的道路上义无反顾地越走越远。

      看着他长大的邻里街坊都摇头叹息:这孩子长得俊,头脑又好,可那点聪明偏偏都不用在正道上,总有一天跟他老子一样,混着混着就混进了监狱。

      幸好蔡子聪在进去监狱之前遇到了林崇天——虽然对于本人来说,“幸好”大概要替换成“可惜”,从某种意义上说,蔡子聪觉得遇到林崇天以后,就像是踏入了人生地狱。

      与蔡子聪相比,林崇天的履历简单得多也好说明得多。

      林崇天的童年经历只要用每年一摞的获奖证书就可以勾勒出来。十六岁以前,他被称为“钢琴神童”,十六岁以后,他被称为“钢琴王子”。

      在从“神童”变为“王子”的转折点上,他给自己找了个叫做蔡子聪的同居人。

      林崇天八岁的时候随父母移居国外,跟着欧洲某位钢琴大师深造了八年,然后在忍受了八年少油寡言的外国饮食后,终于逃回了充满美食的故乡。然后在他悠哉游哉尝试着大街小巷各种食物的时候,遇到了一个嚷嚷着“菜里有虫”的煞风景的家伙,把他拎回了家。

      把他拎回家的原因不是因为林崇天那天佛光罩顶善心大发——林崇天其实最讨厌蔡子聪这种仗着点小聪明不劳而获的人,他的目的很简单,家事白痴的林大少爷一人独居,急需一个替他打理衣食住行的人。虽然蔡子聪一开始很不靠谱,连烫个青菜也不会——这也是林崇天鄙视他的一点,不会就是不会,这家伙偏偏死要面子,红着一张清秀的脸孔梗着脖子:

      “谁说小爷不会的,那是你这的厨具我还用不顺手!”

      事实证明聪明人一旦用功起来还是前途无量的,八年的时光不仅让蔡子聪变成了一个洗衣拖地熨衣服无所不能的超级管家,目前还兼着某五星级酒家的一级厨师,做得一手让人把舌头都吞下去的好菜。这位蔡大厨有个不成文的规矩——不做早点,晚饭也只做到晚上七点。

      此刻这位不做早点的蔡大厨正站在厨房里给某人做着香喷喷的鸡丝蘑菇面,一边用余光瞟着厨房外套着裤子的人一边恨恨地想:哪天让林大少爷的崇拜者看看他们的王子现在的模样,不知道会不会玻璃心碎了一地。

      钢琴王子林崇天外形高大俊朗,白衬衣黑礼服往钢琴前面一坐,十指翻飞迷倒了万千痴情少女。可是谁知道,白衬衣是蔡子聪给熨的,黑礼服是蔡子聪给掸尘的,衣冠楚楚的林王子在家就是个衣来伸手饭来张口的白痴大混蛋。

      并且这个混蛋总是穿着内裤到处跑,早几年还经常穿错蔡子聪内裤,不会做饭又特别挑食,不吃姜葱蒜萝卜芹菜南瓜,西红柿什么的最讨厌了。

      即使林崇天给蔡子聪地方住又供他吃穿、给蔡子聪补课帮他拿到成人大专学位、每天接送蔡子聪上下班每年陪他去给姥姥扫墓……仍然改变不了他是个混蛋的事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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