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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一]沉浮之殆可相思 - 相思 “相思,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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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思,过来把夜壶拿去倒了。”床上那个低沉嘶哑的声音让我不禁一颤,好可怕的嗓音,他的嗓子……好像被什么灼过,还有我是叫相思吗?真是好名字啊,充满诗意的名儿。呆愣了一会儿,才反应过来。这个人应该是我爹吧,脑子正思索着,脚已经快步向前跨去、
认命的从炕旁边拿过夜壶,夜壶里面散发出一股恶臭,带着一点儿腥臊味。外表凹凸不平,刻了什么花纹,仔细摸了下,凹进去的轮廓有点像一只鸟儿。说实话,活了二十多年,我从没干过这么龌龊的事儿,别说帮人倒尿壶,就是给自己收拾这些都是从未有过的。抬起头,借助窗户透进来的光看清了炕上人的模样。
深陷的眼睛像一滩枯泉,死寂寂的毫无生机。皮肤又黄又干,消瘦的不成样子,额头之间已经有了皱纹,隐约却可以看出以前五官的样子,年轻的时候应该挺俊朗的,就是不知道经历过什么,把自己搞成这样不人不鬼的模样。可能是为情所困吧,这世间还有什么能比爱情更让人痛苦的呢。“相思,去给叔叔到隔壁村的刘大夫那儿抓包药回来,药钱先赊着。”那男人用没有波澜的声音跟我说话,我又傻眼了,敢情这是我叔叔,还不是亲爹啊。
想了一会儿,张嘴应道“叔叔,我爹娘呢。”童言无忌,就算自己问了应该也不会被怀疑,大不了就是说我脑子不正常是个傻子而已。谁知道这话一问出来,男人的表情就变了,那双无神的眼睛中闪过一丝挣扎和痛苦“相思,你从来不问自己的爹娘,今天是怎么了。”他已经渐渐平静下来,淡淡的笑了笑“有叔叔还不够吗?”怪异的笑容在一张怪异的脸上,就显得和谐了。
我耸耸肩,在黑暗中艰难的行走,摸到一个盆子一样的东西,低下头明白过来这是一面铜镜。镜面泛黄,丝毫不清晰,连人的轮廓也看不清,四周却是上好的檀木围成的框,大小如脸盆,椭圆形。因为使用的时间很长,檀木边已经有些腐烂,反而沁出一股檀香味儿。
倒掉夜壶,再用水缸里的水清洗干净,只是简简单单的一件事儿,做完之后我却感到腰酸背痛。果然平时不做事,一做起来就不得了,要是让我再把屋子打扫一遍,估计就起不来了。在床上得躺好几天呢。
看了会儿天气,似乎已经有点儿晚了,再不去天就得黑了。还赊账……我现在实在落魄,抓包药还得靠赊才行,以前身上怎么说也随时有足够的现金,从来没有担心过钱的事情。有句话怎么说来着?穷人越穷,富人越富。当初市长舅舅收没收贿赂我多少有点儿了解,他才能是有,却不至于坐上市长的位置,也是靠着过硬的政界关系和大量金钱,才有今天的成就。以前看他行贿,只有不满和厌恶,现在亲身体会到穷人的苦,忽然就有些恨舅舅那种行为了。
提起麻裙踏出破旧的小屋,这可真像熊瞎子摸鱼,我半点儿方向也找不到,茫然站在屋门口。过了好一会儿才缓过神来,粗略打量了一下这农家小屋,有一个不大不小的院子,外面围着篱笆,院儿里种了几株叫不出名儿的花,喂了五六只鸡鸭,周围绿树成荫,空气清新,不失为一个清幽的地方。
只是日子太贫苦了。
连头猪也喂不上,反倒用喂猪的钱去买花种,这些花明显就是今年才种上的,别人不知道她还会不知道吗?母亲长期痴迷于花艺,许多关于花的事她都比较清楚,在古代花的种子不说珍贵,价格对于平常百姓来说可以接受,如果是这种不怎么常见的花,不管尊贵不尊贵,那价钱都贵的骇人,估计买一株花都能买一头猪了。在哪个地方,哪个时空,哪个朝代,都是物以稀为贵吧。
这些人怎就不明白,有时候平凡、融入生活的东西才最珍贵。那些捉不到,摸不着的东西,得不到才是最好的。
来不及继续感叹,披着头发的大婶就叫住了我。“相思,要去给你叔抓药吧?我说你叔也是,你才多大点儿啊,就天天让你跑邻村,我看见村口那几个坏小子每次都得欺负你是吧?咋不跟你叔说呢。”大婶面黄肌瘦,身子有些发福,头发却很好看,又长又顺,一点儿不像我现代的头发,整个就一枯草。大婶安了心要跟我了叨叨,站在篱笆外不移脚步,不知道从哪儿折了朵野花递给我,唠叨了许久大婶才善意的对着我笑笑“行了,刘大婶知道你脸皮子薄,你叔就是性子孤僻,都不怎么跟我们这些乡亲说话,你倒是个灵巧的孩子。来婶婶带你去找那刘大夫,他可是个好人啊。”
这个刘大婶是个热心肠的人,一番话下来虽然我耳朵都快起茧了,但是却没有半点儿埋怨。能让人感到温暖的人不论怎样都不惹人讨厌,此刻我深深体会到这句话的含义,就比如这位刘大婶,其貌不扬,还是个话包子,但是我就觉得她的形象是如此高大、伟岸、光辉。简直就是我心目中的二代圣母。
接着就是跑路生涯,大婶拉着我在树林里东转西转,走进一个村子。婶婶累得满头大汗,豪爽的用袖子擦了擦汗,笑说“瞧好了,刘盲村
门口有这么棵大榕树,它可是方圆百里村庄的守护神啊。少说也有几百年的高龄了,以后看见它就是到了村子。”她将我引进一间整洁的屋子,门上贴着两个大大的福字。两扇大门敞开,可见主人好客的热情。
兴许这个村子的村民,都这样热情、纯朴。在他们眼中,助人就是快乐,不求回报,不贪钱财。这里严谨就是一个世外桃源,远离城市硝烟。
一个矮矮的小老头从里屋走出来,鼓出的啤酒肚,两撇长长的胡子。戴了顶兽皮帽,和颜悦色的看了眼我和刘大婶。熟稔从多格柜中抓了一些药,“相思,你叔叔还在咳没有。”我点点头,道“咳的厉害,请刘大夫尽心救治叔叔,相思以后定涌泉相报。”说着我就想跪下磕头,刘大夫扶住我。连忙道“好孩子……好孩子啊!”我感激的对刘大夫、刘大婶道谢。
接过包好的药,匆匆往回赶。在来的路上,我已经用心将路线记住,这个林子树多且密,外围似乎是一个不规则的圆形,刚刚走的就有一段是直路,据目测这个林子的半径大概有四五百米左右。不是很大,但野兽一定是有的,村子的防御力太低了,要是这些野兽出来作乱,就很可能危害到大家的性命。我边走,边想着如何预防这些危险发生。
走了一会儿路,不知不觉就走到了家门口。暂且称它为家吧,可能以后一辈子都会住在这儿了,要早些习惯才好。推开合上的门,用火折子点燃蜡烛,对着叔叔说“叔,这药在哪儿煎?”叔叔挣扎着想起来,可是他已经病得动弹不得了,连咳嗽都费力,更别说要起身。我叹口气,按下他乱动的身体,一字一句道“叔叔,在哪里煎药。”叔叔的手指指向厨房与大门之间的过道,示意我在那里煎药。
我看见他畸形的手指,心中发寒。
自作主张的把煎药的物品移到院中,不再听叔叔的话紧关大门,反而让门大开,也让空气和光明流进屋内。一下子我就觉得心情好了许多,成天憋在小屋内,没病也憋出病了啊。叔叔轻喝我“相思,听叔叔的话将门带上。”我任性的吐了吐舌头,两个小辫子甩呀甩的,刻意说“不嘛不嘛,刘大夫说病人呼吸新鲜空气对身体有好处。”
屋内没了声音,是对我太无奈了吧。打不得,骂不得。如果是生在一个富华的家庭,也可以用‘掌上明珠’这个词对待了。
我摸摸自己的小脸蛋,估摸着这具身体的年龄在4-6岁间。皮肤很嫩,嫩的能掐出水来,身子很纤细,甚至可以说是孱弱。小胳膊小腿藏在衣服里,皮肤本来应该很白,多年晒太阳导致现在的皮肤略微干燥,偏黑。头发很长,在腰间,从出生起就肯定没有再剪过。
别的我都不期盼了,就期望这双眼睛能好看点儿。
眼睛可是心灵的窗户啊!
端来一个小板凳,坐在药前,一动不动的盯着它。生怕煎过了火候,这药还是原汁原味的效果好,怎么说也是我叔,给我了一点儿亲切的感觉,我就要待他好。再说他要是死了,谁来养我。好吧,我承认…最后这个原因是重点。
片刻芳华,百花尽开。
我惊讶的看着篱笆外那块地中,开出最美的花朵。一朵紧挨着一朵,香气沁人。这本应该开在不同季节,不同时间的花朵,竟然在这一刻同时绽放,空中顿时落英纷纷。百花争艳,尤其桃花惹人怜。
花为粉红色,多为三轮花瓣,花丝粉红。有些花则略近桃花红色,花丝红色,花枝袍红。好不艳丽多姿,竟比那百花之王的牡丹还多了几分光彩。
瞪大眼睛不敢置信的看着这一绮丽的景象,忽然看见花丛中有一个模糊的身影,窈窕的身段,银铃的笑声,长袖起舞,好不娇俏。只一瞬间,这身影就消失不见,我抹了抹眼睛,只当是自己的错觉。
花开大概数十秒又全部凋谢。
我边捣药边喃喃道“这可奇了,不过既然我都能穿越,看见个百花齐放有什么好惊奇的呢。”说不定,说不定我还会遇见神仙、妖怪什么的呢。不久之后,现实就残酷的告诉我,我有一张乌鸦嘴……
那是后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