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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第 4 章 ...

  •   第二天早上醒来的时候,岑一已经不在床上了。我走到窗边往下看,果不其然,他在院子里游泳呢。岑一很喜欢游泳,每天至少会游上一千米。这个数字对我来说很可怕,我会游泳,但在游泳池里最多扑腾五十米就觉得自己手脚要断掉了。按理说每个人都是从水中来,水是我们的故乡,水的浮力作用下我们会自由而轻松,但我从来体会不到这种感觉。所以家里那个游泳池特别寂寞,我一直觉得岑一过来那几天,池子里的水看上去都更蓝更通透一些。

      岑一穿着黑色的泳裤显得身材特别矫健,宽肩窄腰长腿,手臂用力地挥舞着高高溅起水花,他的长相其实很普通,和英俊什么的完全扯不上关系,但他实在是一个赏心悦目的男人,男人的好看不完全在于脸。

      一个男人五官端正,性格沉稳,三十四岁的成熟年纪,个子高,身材因为运动保持得非常好,最重要还是——他有钱,很多很多的钱。难怪有那么多女人对他趋之若鹜。

      我对着岑一半裸的身体发了一会儿花痴,这么优秀一个男人是我老公,我多幸运啊,虽然有一些女人在同我分享他——一大清早的我就不想这种扫兴的话题了。转身进浴室洗漱,下楼。岑一已经从水里出来,随意地抓起躺椅上的浴巾擦着身上的水珠,然后穿上浴袍推开玻璃门走了进来。

      在他推门的同一瞬间,王嫂端着早餐从厨房里出来了。我一直很迷惑王嫂怎么能每次都把时间掐得这么好。实际上,她才是世界上唯一一个和岑一心灵相通的女人吧?

      岑一的早餐很固定,青菜干贝炒面配豆浆,我从来没见过他早上吃别的东西。

      受他影响,这几年我也把早餐固定下来了,雪菜肉丝粉。王嫂的厨艺非常好,有点像周星驰电影里那位厨神最后领悟的那种境界,把平淡无奇的食材做出感人肺腑的美味,这才是厨艺的真谛。也亏得她有这种级数的厨艺,我才能数年如一日,每天早上一碗雪菜肉丝粉。

      大概是我和岑一之间的差距实在太大,在这样微不足道的事情上我向他看齐之后,我特别有成就感,一直等着岑一发现我的进步然后夸奖我,结果可想而知,我等了半年他也没发现,我心里特委屈,忍了好几天之后终于忍不住跑去向他邀功,说明我的耐性如何取得了长足的进步,岑一当时的表情很愕然,看我的眼神就跟看一神经病似的,但岑一就是岑一,不足三秒之后他就反应过来了,把这件事上升到了一个理论高度:“向成功人士学习,说起来很虚,难以做到,那么就从模仿他的一举一动开始,和他吃一样的东西,坐一样的车,穿一个牌子的衣服,看一样的报纸和书籍,用一样的姿势走路,模仿他的叙事逻辑和人交谈,事无大小,通通向他看齐。拥有了成功的习惯之后距离成功也就不会太远。”岑一的这番话让当时的我特别满足。事后想一想,我那天的表现就像一只刚学会上厕所的小狗,兴奋地冲着主人不停摇尾巴,试图引起他的注意。这个发现让我沮丧了那么一会儿,很快的,就因为注意力必须放在工作上烟消云散了。

      吃完早餐,岑一上楼换衣服,我快速浏览早报,然后同时出门,各坐各的车,他去他的公司,我去我的公司。岑氏很大,莲华很小。但莲华对我的意义并不亚于岑氏之于岑一。莲华是我一手建立起来的公司,当然资金是岑一私人借给我的钱,第一个客户是岑一,第一批客源也来源于岑一的介绍,但莲华能够发展到今天,我自己清楚,除去岑一为我做的那些,我自己付出得更多:选择具体做哪一行,给公司取名字,找地方,装修,确定公司架构,游说设计师,招聘各种员工,联系工厂,联系代理……

      我以前一直觉得当老板是世界上最轻松的职业,一切交给下面的人去做就好,等到自己开了公司才发现,员工有上下班时间,加班还有奖金和补贴,老板没有下班时间,恨不得一天二十四小时都扑在公司上——员工搞不定工作大不了辞职跳槽,公司搞不好就会垮掉,这个时候最元气大伤的不会是别人,只会是它名义上的主人实际上的奴仆。当然我这么疲惫,很重要的原因是我没有出众的能力所以只能用勤勉补足,岑一常常说像我这样做老板迟早会累死,也许他在暗示我该回家做个全职太太,于是他每次这么说的时候我都笑得特别灿烂,就好像我根本没听到他话语中可能有的那一层暗示,反正在他明示之前,我不会自己主动提起这个话题。

      现在的莲华做得不错。在国内颇有名气的中高档服饰公司,旗下有三个品牌,一个是专做高档服装的“灵”,这一块是唐建云负责,唐建云是三流的诗人却是一流的设计师,他的设计风格轻灵而优雅,这些年“灵”在国际国内也拿了不少奖项,但说实在话,盈利不算太大——价格到了某个区间之后,人们便只肯追捧国外品牌,“灵”的存在象征意味更浓。还有一个“莲”,主打白领市场,名气和销售都很不错,这一块是我们利润的核心。最后一个就是去年年初新做的一个牌子,“星”,这个的目标顾客群是少男少女,风格是黑色叛逆另类,定价昂贵,并不比“莲”便宜多少,但增长势头非常好,这年头有挥霍本钱的未成年人数量相当多。

      不知道是投入了时间和精力之后便会有感情,还是女人本来就对服装有一种与生俱来的偏爱,我很喜欢我现在在做的事情,工作给人的成就感是别的东西都难以比拟的,我爱我的工作,连带的,我对自己的生活也满意无比。

      准点到达公司,立刻就有一堆杂七杂八的事情要处理。言情小说里总裁都很优雅,好像坐在办公室里喝喝咖啡就能搞定一切,其实这个职业再琐碎不过。过了兵荒马乱的草创期,我可算是从鸡毛蒜皮的具体事务从解脱出来了,可剩下来的工作,说到底,也全是鸡毛蒜皮:唐建云临时要换“灵”的冬装拍摄模特,负责外联的公关部当然不同意,林洁儿的眼神和飞刀似的,嗖嗖往唐建云身上扎,唐建云自然收不到,他唯一有感觉的时候就是缪斯女神挠他心窝子的时候;设计部的设计师之间永远有矛盾,搞设计的又多半心气骄傲得很,都觉得自己一定是好的,不认同自己的设计不只是质疑自己的能力更加是侮辱自己的人格;产品部和设计部也是永远的不对盘,产品部说我们辛辛苦苦做的市场调查你们到底看了没衣服做得这么鬼斧神工你是要卖给鬼还是卖给神仙,总设计师陈菲菲冷笑不答,回答就是降低自己的档次;行政部说会计部卡住审批不给钱,会计部说你们的申请不合规格,行政部说你们吹毛求疵……

      一整个上午就在调解和裁决中过去,等把最后一拨等着来我面前讨个公道的人请出办公室,我一看时间,呵,十二点了,难怪最后小茉莉和燕翔和解得那么爽快,他们倒是懂得午休时间不可浪费。正在思考是叫外卖还是下楼吃饭——其实没什么差别,我叫外卖也是叫楼下那一家,不过在办公室吃东西会留下一股味道,那么,还是下楼吧。

      我刚准备起身,桌上的手机响了:“离子啊,你吃饭了没?没吃饭就赏我一顿午饭吧!”

      金小猫的口气听起来很愉快,看来白子颢还没向她坦白。我问道:“你这只宅猫怎么舍得出洞了?”

      金小猫当然不是本名,她的本名叫金喜善,小猫是她的乳名。金喜善这个名字她用了十几年用得好好的,忽然有一天,有一个叫韩剧的东西开始流行了,那个时候天天有人来她们班的窗子外头围观“韩国第一整形美女”,金喜善本来就是风一般的女子,被围观多了就暴走了,那一阵子走在马路上陌生人多看她两眼都会被她大骂,这么下去她迟早会因为得罪人太多被盖麻布袋,于是我建议她改名,她也不想心理变态,决定改名。她的改名史没金三顺那么高潮迭起惨绝人寰,从头到尾只有一个人反对,反对的话也只有一句,“你改名我自杀”,这个人就是金妈妈,金喜善没办法改变自己在身份证上的名字,想到了另一个出路,那就是使用艺名,参加比赛也好学校活动也好甚至在交上去的课堂作业上她都用金小猫这个名字,这个名字虽然有耍白痴装可爱的嫌疑,但和金喜善比起来,那就低调朴素多了,金小猫接连在美术比赛里拿了几个奖,她又做了七件很拉风的体恤换着穿了一个月,前面看是白T恤写黑字,“我是金小猫”,背面看是黑T恤写白字,“金小猫是我”,如此折腾一番之后,金喜善这个名字成功淡出人们的视线,金小猫则成为我们学校一景。

      金小猫的水粉画相当别致,在学校的时候就经常给时尚杂志配插画,渐渐积攒起名气,后来赶着祖国出版事业的好局面出了好几本画册,编辑给她在腰封上挂的推荐语一个赛一个的酸,“泛都市蜜糖小女人心灵绘本”“灵女子金小猫:爱的路上我和你”……她现在也算是国内画坛知名人物,虽然真正的画家都不屑于和她为伍,但她的画册销量一直都是一流的。

      毕业之后金小猫也就顺理成章地不工作,以一年一本的速度继续出画册,其实就是天天宅在家里看电视剧,看言情小说,偶尔画一两张漫画,主要生活内容还是吃妈妈做的饭给自己长膘。宅的下场就是大学毕业之后再没谈过恋爱,二十七高龄仍然未婚。金妈妈以罢工威胁她,她头一次相亲就是相到白子颢,双方都对彼此很满意,一个月之后结婚了,白子颢对她很好,她对白子颢也好,两人真是一对模范小夫妻。

      一天之前,我还觉得金小猫的确无愧蜜糖小女人这个头衔,她的一生那是相当顺风顺水。但这世界上,风不会永远往同一个方向吹,情势逆转有时只需要一个瞬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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