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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我叫秋冬 初次见面, ...

  •   我明明出生在无比炙热的夏日,那个季节,树是交错繁荣的浓密绿,天是如同美梦之人神游在梦境中所亲眼目睹的不真实的、令人向往的澈蓝,那为什么我的名字叫陆秋冬呢。

      难道是因为,陆陆续续,秋天和冬天就会到来了?
      不,我讨厌冬天,讨厌大风大雪的日子,秋天在我眼里也不怎么样,我并不怎么喜欢我的名字,包括我自己。
      所出生的季节带给我了火的天赋,虽然我差点因为这个没了性命,但还好,我掌握的挺快的,不会把自己烧的只剩几颗牙齿,虽然应该没人担心,但是,放心吧。
      ……
      兴月城被枫叶染成了红色,天转凉了,街上人往来不断,重复的购置着食材、布料等必备的东西。今天,是对于大多数民众来说,普通的一天。
      伴随着日落、傍晚时分,陆秋冬在街头走着,随性又自在,一身干净整洁黑衣稍稍紧身,黑色马尾也用上等的布料束缚,看着挺精神,腰身别着一块奇异的、散发着光辉的紫色宝石。要是有人留意,肯定以为这是哪家的小少爷,在街上快乐又漫无目的地游荡,只等着回去吃家里做好的晚饭。
      确实有准备好的晚饭。
      陆秋冬抿嘴微笑着。他马上换了一个方向,朝着兴月城的城北走去。
      城北的华庭街是这座城有钱人经常光临的地方,这是众所周知的。那有很多奢靡的场所,赌场、舞馆、可以品尝到珍藏美酒的酒馆等。经常人走过一片光景,财便损失了一半,却又似乎没得到什么好东西。
      不过当然,并不是在那的所有人都有钱,毕竟,这条街对所有人开放。
      有钱的人呢,爱极了聚在一起玩一些无聊的游戏,比有钱的更有钱的人就乐在其中,不在乎那一点重量的钱财;实际上没那么有钱的人呢,就特别想趁这个机会捞到点什么好处,要是摸到几个银子,他们就兴奋的脸红脑热,要是输个精光了,狠不得把自己的牙齿都咬断,再扇自己两巴掌,就像为了更鲜明的感受到心中疼痛一般,可是下次他们还会来。
      这里的人结交各种狐朋狗友,认识五湖四海的人,相互夸赞又背地诋毁,恨不得“朋友”马上输个精光,戏剧性地成为对自己构不成威胁的普通人。
      就那么一瞬间的,从财富满贯到一无所有,这真是太具有观赏性了,不是吗?
      夜晚正是演奏这条街主旋律的大舞台,越来越多的人吃过晚饭后便走进这条街,舞馆的歌曲震耳欲聋地播放起来了。陆秋冬加快了脚步,抵达了在这条街上内部所建的一座宫殿——于泽宫。
      “哈哈,陆秋冬,你进来的样子,真像一个小鬼到处溜,不巧溜进了我的地盘呢。”
      宫殿内部,透过镶金的门帘从房间里走出来的,是一个看上去文雅,眉目中又带有威严的翩翩公子,灵气十足的白色长发披肩,正是宋云泽。
      “本来我就没多大,也矮,闭嘴。”
      面对宋云泽的挖苦,陆秋冬并没有生气,反而觉得怀念,他一把抢过宋云泽手中把玩的扇子,仔细地端详了一番。
      “怎么换扇子了。你不是说你不轻易换的吗?”陆秋冬问。
      “不轻易换,不是不换。”宋云泽笑了笑,“别说这个了,先吃晚饭吧,我可是恭候你多时了呢。”
      秀色可餐的美食被逐一端了上来,有正餐又有点心,陆秋冬安静地吃着,注意到宋云泽没有任何动作。
      “你不吃吗?”陆秋冬疑问道。
      “我吃过了,这是专门招待你的。”
      “好哇。”还有这种好事?
      陆秋冬吃完后,用旁边的手帕擦了擦嘴,心满意足,抬头看宋云泽。
      “那我走了?”陆秋冬说。
      陆秋冬其实在期待着什么发生,换种说法,期待着解决一些什么事,这时自幼时起他给予自己的一种安全感,因为没有人能给他。
      那是一种只有解决了什么人,什么事,才安全的直觉。
      可能经常在落石雨中奔跑的人才能懂得那种滋味,只有不停奔跑,才能躲避危险,停下就十分被动,只剩下无能为力的惯性,就算安全也只是暂时。
      所以当他处于现状——靠他亲手换来的富贵与和平中,他也在不断的夯实自己的势力,解决各种人和事,提升自己一方的地位,即使,他年龄还很小。
      别人看不惯他,他就想尽办法击溃那个“别人”。
      “有一件事,你解决比较方便。”宋云泽夸张的作出思考的样子,“嗯...就你来解决吧!”
      “有事直说。”陆秋冬无语。
      “最近有个落败的家庭,一堆烂摊子等着人收拾,欠了不少我于泽宫的债,虽然对我来说这点钱算不了什么,但也不能不管,你以于泽宫的名义,去调查一下然后随意解决,当成小故事说给我听吧,最近有其他事让我忙得不行。”宋云泽脸上露出困扰的神色。
      “简单啊,告诉我具体信息,过几天我再来找你。”陆秋冬随口答应,这种小事对他来说,就跟玩似的,一般来说不会有什么太复杂勾心斗角,也没有太强的敌人。
      “令人闻风丧胆的陆秋冬就这么向我伸出援手了吗?免费为我打工?好荣幸啊。”宋云泽又开始了他的嘴贫。
      “滚。闻风丧胆是吧?今夜你最好别睡得跟猪一样,看我怎么深夜报复你。竟敢麻烦我。”陆秋冬笑骂道。
      宋云泽畅快地笑起来,作为陆秋冬的朋友,他更希望看到陆秋冬快乐放松的一面,陆秋冬只14岁,不认识的人来看,他就是个小小少年,本就是无忧无虑的年纪,虽然实际上他被称为“毫不留情的一家之主”。
      “轻舟已过万重山……”这句话描述的就是现在吧,但是前面会不会又是一次又一次的万重山呢。
      今夜,让我们把这些都稍微忘记吧,两个朋友,不论是说起以前的往事,还是说一些无足轻重的废话,都使人在这夜中平静安宁。
      ……
      陆秋冬回到了自己的住宅。
      “明天早上天亮之后再过半个时辰唤我起床。”陆秋冬吩咐了下人。
      “是。”
      陆秋冬很快便睡着了,这一次,睡眠不再是经常的、一眼望不到边际的黑色,他做了个梦,梦里面全是回忆。
      可能就是与故人见面的缘故吧,往事就会再重现在梦境中。
      他梦中是回忆,是“那时候”的回忆。
      “你叫秋冬?我赐你一姓吧。姓陆。”
      “为什么是陆?”
      “今晚,你愿意冒着极大的风险,解锁你的天赋吗?我知道你缺少时间。”
      “愿意?”
      “果然,还是不能太勉强。”
      “火……是火啊!”
      乱七八糟。
      “主子,多有打扰,到起床的时辰了。”
      陆秋冬从床上爬起,揉了揉眼睛,回忆着刚才的梦境。
      所以,那个人长什么样?陆秋冬想。
      算了,现实中都不记得,梦里怎么可能看清呢?
      一眼望向窗外,侍奉们都已起床,忙着各自的事情,再回头望向房间的外面,一碗热粥和两碟小菜被摆好在木桌上,等待陆秋冬的享用。
      今天有两件事,一件事是无所谓又好解决的小破事,另一件呢,是还算比较重要的教学任务,嗯,没有对生命有威胁的事情,应该。
      陆秋冬心里盘算着。
      行,吃完立刻出发。陆秋冬选择走着去,当作锻炼身体。
      秋风是苗条的,它灵活地穿过少年人的发带,使之飘飘。今天却意外地出了点小太阳。
      看来这天气降温没这么快呢。
      谁能知道呢,这时候奔赴的那“无所谓又好解决的小破事”,是未来日子里陆秋冬经常回忆、并且多么庆幸有的一件事呀。
note 作者有话说
第1章 我叫秋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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