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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2、戏弄 ...
闻竹独自从小径往寺东去,冷不丁被一人叫住。
景濯缓缓走来:“让愚兄好找,刚才还看见你和二郎在一块儿,一会子功夫,人哪儿去了?”
他如是问,闻竹不由得心中打鼓。
莫非景濯看见了她和纪宣在一处?
察觉到话中揶揄,她不自觉地蹙眉——心中存疑,再次观他神色,不觉有异处,才慢慢打消疑虑。
她以提高效率为由,力劝景濯与她分头找寻,才有机会在纪宣面前上演一番戏码。事情成了,她本要去与景濯会和,不想半路遇见,骗人的话张口就来。
料定纪宣愿意陪她圆谎,她信口开河,故作惊讶:“是呢!弟正要去寻兄,偶然遇到二郎,这才同他顺路而行,他刚离了我去找董兄,这会儿您便来了,真是无巧不成书啊!”
景濯不置可否,只停下脚步,偏过头看她:
“寻到了?”
游戏规则,二人一组,须得寻绢花作诗。
她睁大了眼,故意装傻:“寻什么啊?”
景濯早料到似的,薄唇抿起,眉头微蹙,几不可见地白了她一眼,言带嘲讽:
“不曾想,贤弟花朝节未见花神,反撞了邪祟?”
他冷哼一声,转身向前,也不管她是否跟上:
“还以为你会哄着纪二郎,让他把自己的花儿给你?”
言及此处,景濯蓦地回首,眼中审视令她忆起架阁库中并不美好的经历。
这人说话常常不着边际,闻竹腹诽他百十来遍,也不敢宣之于口,只能耐着性子,低声抗议:
“诶——兄此言差矣,闻某光明磊落,怎么会做出有违规则之事——”
“行了——”景濯懒得和她贫嘴,“就知不能指望……跟我走便是——”
他话音未落,一朵腊梅被碰到眼前。
景濯看见她笑着,手上不知何时多出一朵绢花。
“可惜了——这花儿栩栩如生,一点儿不像邪物啊,”她微眯起眼端详,笑意挑衅,“您说是不是啊,景兄?”
景濯看着眼前绢花,以及身边人似笑非笑的古怪神色,好似被人戏弄一通,怒极反笑:
“眼下已然有一个……”
景濯上下扫视着她,勾起一侧嘴角,意有所指,“还需要第二个邪物吗?”
………
纪宣手里握着一道签文,似乎还带着她掌心的温度。
当时二人是在大殿门外相遇。纪宣好奇,便问她那时抽到了什么签。闻竹来不及回答,只从袖中取出签文塞到他手上,浅浅一笑,便踏上小径往寺东去。
纪宣低头看:
“宝剑出匣跃光明,在匣全然不惹尘;今得贵人携出现,有威有势众人钦。”
她抽了个上上签,寓意极好。
是啊……她有胆识、有才华,岂会明珠蒙尘?
他笑了,又拿出自己的签文看了又看,摇了摇头,将其弃置树下。
相比于几行语义朦胧的文字,他更愿相信——事在人为。
隔阂已经解除,她也终于愿意向他敞开心扉……可见签文并未应验,他有什么好担忧的呢?
他将签文掩埋在黄土中,正要起身,抬眼瞧见一枚玲珑雅致的绢花,系于柳树枝条上,随风飘摇。
伸手解下,栩栩如生的白色莲花静卧在掌心,垂坠的精致流苏迎风飘荡,实在美丽。
此遭心情正好,加之毫不费力地寻到了绢花,纪宣发自内心欣喜,诗兴大发,开始琢磨造句,且思且行,再也没有回头。
几行签文被掩在黄土下,只道是:
“水中捞月费工夫,费尽工夫却又无;莫信闲言与乱语,枉劳心力独身孤。”
………………
万和二年二月,景彦拜参知政事,自此开启了浩浩荡荡的宰执生涯。
闻竹得知此事时并不惊讶,以景彦受帝王宠信的程度,别说副相,拜宰相也不过早晚的事儿。
当下引人重视的,却是另一件事情——
一起自磴州上报的死刑案与景彦升官的消息同时传开,半月内,如风暴般席卷了开封整个士林,自朝堂到太学,无人不晓。
蹊跷到让人觉得,是有人故意为之。
闻竹静坐在书案前,木门关闭声骤然打断她断断续续的思考。
砰——
书童顺从唐直讲指令,明善堂大门应声而闭,诸学子静寂,讲堂内落针可闻。
与那些只顾低头讲书的学官不同,唐直讲好讽时事,常在授课中插入时近新讯,也愿意听诸生各抒己见。
事关朝事,为免闲话,大门一关,意思便是——今日讨论只传于明善堂内,诸生无须顾虑,莫拘小节。
磴州案情并不复杂:磴州一少女在为父母守孝期间,被其叔强行许配给同村一名为阿大的男子。少女不愿与之结亲,在夜间阿大睡觉时潜入其家,对阿大砍了十余刀,伤不致命,阿大最终被砍断一根手指。不久事发,女子被捕后主动交代了罪行。
案件事实极为明晰,凶手业已伏法,似没什么讨论的余地?可出乎意料,磴州案全然走上了另一条道路——
地方县衙以谋杀亲夫,判处女子死刑,州府未予核准,而后连连上报至审刑院、大理寺,最终落到刑部。
此案掀起不小风波,各方争执不下,台谏便奏请将案件交予翰林学士讨论,官家允准,令时任翰林学士景彦、夏揆同议此案。
谁知半月过去,直到景彦身受拔擢位列宰执,案子依旧没讨论出结果。
闻竹眸光极深,再次陷入深思。
令此案陷入停滞的,恐怕不止是律法问题。
一生员打了头阵,懒洋洋的声音在堂中响起,闻竹抬眼看去,只见柴生抱臂于胸,懒散道:“何其明了?这女子蓄意杀人,杀的还是丈夫,更有悖三纲!大邺刑统既有明文,法不可废,自然当绞!”
柴生此语一出,众人议论纷纷。
听柴生这话,闻竹不由得冷笑,若天下人都这样断案,恐怕绞刑架日日染血,终年不得闲!
“恕某不解,君所说‘夫妇’,从何而来呢?”
柴生斜瞥过来,见反驳者是闻竹,面色刷地阴沉下来。
闻竹却满不在乎,既已经撕破脸皮,又何必维持所谓的体面?
“第一,女子父母去世,婚姻为其族中叔伯所迫,非其本人所愿;第二,丧期许聘,母服未除,依照律法,婚姻更该无效。你所谓的‘婚姻’,始于强迫,又违反礼法,若归于有效,该何其荒谬?”
若婚姻有效,女子行为则要被视为“杀夫”,属十恶重罪之一的“恶逆”,须得重判。依大邺现行律法——十恶不得自首,减刑更是无望,女子必死无疑。
她首先要驳斥的,便是柴生所云,婚姻有效的论调。
闻竹下了结论:“无婚姻便无夫妻,故而——当以凡人论,无‘杀夫’一说。”
柴生学艺不精,被劈头盖脸而来的一通话直接噎住,当着众人,颇觉失了面子,脸涨得通红,正要吭哧吭哧从喉咙里吐出些话来,又被一道清晰洪亮的嗓音截住。
吕嘉惟起身道:“我赞同闻修之的观点——此外,就算依民间习惯,也得是六礼毕了,才算夫妻呢!”
闻竹满意颔首,这样一来,“杀夫”论调从法理和习惯上都说不通,自然站不住脚,不攻自破。
嘉惟转身面对柴生,补上一句:
“还未亲迎,当不当正不正,算哪门子夫妻?‘昏有六礼’,小儿都知道的事,柴兄怎能忘记了呢?”
周遭传来细密的嗤笑,柴生脸红如猪肝,几欲当场发作,听得吕嘉惟继续道:“再者说,官家曾明发诏令——‘谋杀已伤,按问欲举,自首,从谋杀减二等论’,便是为防壅塞自告之路。大理寺依此作判,免女子死刑,吕某认为,并无不妥。”
闻竹和吕嘉惟相视一笑,在这个案件上,二人显然站的是相同立场。
对此案,朝廷上也分为两派——一派以景彦为首,赞同大理寺的判决,主张罪可首,当轻判。另一派则以翰林学士夏揆为首,赞同州县的判决,主张判处女子绞刑。
能站在官家前论辩的,哪个不是混迹官场多年?哪个没有七巧玲珑心?个中心思筹谋、利益纠葛,难以一一言说。
若比照朝廷上的论争,闻竹和吕嘉惟自是赞同景相公一派。两百个人便有两百条心,太学中又怎会缺少夏揆的支持者?
果不其然,吕嘉惟话音刚落,一道疑惑的声音传来:
“但大邺刑统也的确明文:‘於人有损伤,不在自首之例’,君所言自首诏令固然是为鼓励犯人自首,刑统却怎能因之偏废?磴州一案,这位女子境遇固然可怜,又并未造成严重危害后果,情理相合,或可对其网开一面,允许其自首。但日后若再有类似案情,那些穷凶极恶的凶徒也要据此提出自首减刑,是否也失了偏颇呢?”
“一面是刑统明文,一面是官家诏令,矛盾时又该以何为准?”
众人循声看去,说话的是纪宣。
闻竹思考他方才所言,显然,纪宣认同的是另一种观点。
闻竹望着他,一时想不通,还以为以他心软的性子,会赞同轻判的论调?
她挑了挑眉,先存几分惊讶,想了想,又不觉奇怪。
君子和而不同,就算几人要好,本质里是截然不同的性子,平日对事看法也不尽相同。
他们明白这点,也能欣然接受。
思考间,生员的讨论继续进行。
与朝堂论争相似,太学生们的观点论调也分为两派,太学里总归更自由些,诸生各抒己见,时有精彩之处。
唐直讲手中似始终握着那缕风筝线,就算偶有偏离,他总能巧妙而简洁地将论争拨回正轨。
两派观点对峙,难分伯仲。闻竹大有兴趣,耐心听着,既已决定不再藏拙,她自然也不惧于随心表达观点。
她方结束一段发言,董崇云默契地接过。她正要坐下,不知是否是错觉,唐直讲身后的高大屏风里面,忽然映过一道熟悉的剪影。
是谁在那儿??!
【1】农历网. (n.d.). 观音灵签第五十二签: 太白醉捞明月. https://www.nongli.com/item5/guanyin/52.html
【2】农历网. (n.d.). 观音灵签第二十九签: 赵子龙救阿斗.https://www.nongli.com/item5/guanyin/29.html
【3】脱脱:《宋史》卷201《刑法三》,北京:中华书局,1977年,第4133-4135页
参考北宋的登州阿云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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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62章 戏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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