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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男人? 凌月第一次 ...

  •   凌月第一次见到沈煜山真人是在一个公益晚会的后台,她被室友程璐逼着在学校报名志愿者,没想到竟幸运的被选上。用程璐的话说就是“我的一片真心感动了上苍”。

      “月月,必须要弄到我偶像的签名。”程璐右手拿着薯片,左手伸过来揽住凌月的肩膀,一边说一边摇晃,还夸张的歪低下头:“月月,一定要帮我。这个月的卫生我全包了。”

      凌月从书里抬起头,故意怄她:“你偶像是谁?”

      程璐急了,瞪着眼拔高声调:“我的白月光还能有谁?”

      凌月咯咯地笑,肩膀微微抖动:“好好好,宇宙第一超级大帅哥能唱能演的沈煜山,没错吧。”程璐点头如捣蒜。

      凌月干脆把书放下,顺手也拿起片薯片:“我尽量,但不能保证。毕竟我也只是一个小小的编外工作人员。”

      程璐又塞一片在凌月嘴里:“得嘞,有你这句话就成,我们月月最好啦。”

      凌月提前三天就到现场帮助准备工作,期间陆陆续续有参演嘉宾到场彩排,但始终没见到沈煜山和他的随行人员。

      程璐根据后援会的内部消息,沈煜山要到晚会当天下午才能到。这次他选的歌是首经典老歌,也是他在录音综时反复唱过的,很熟,只需要过一遍现场舞台、音响,所以不会提前太久。

      下午2点半,核心工作都已准备就绪,凌月和其他志愿者们分坐在嘉宾席后排圆桌上充当观众。凌月趁着这短暂的休息打开读书软件,微低着头,脱离了四周的嘈杂。

      直到人声突然变得沸腾,她下意识抬起头,一席黑色的高大身影从后台走上来。沈煜山戴着帽子,素颜,人看起来有些疲惫,但举手投足间流露着一股随意自然。

      “太帅了,比镜头里的还要帅一百倍!”

      “还有胡渣,好man。”

      “开口自带修音”

      凌月还是第一次见到如此真实的沈煜山,且只隔着这么近的距离,她凝神看着听着,不自主的被吸引住,阅读软件也忘了退。

      “你也是山哥粉丝吧?”直到整首歌结束,旁边的男生问她,凌月才从专注的思绪中抽离。

      “我朋友很喜欢他。”凌月礼貌回应

      “哦哦,这么多现场彩排,还是头一次见你抬头看舞台这么久。误会了。”

      凌月只微笑示意,没再说什么,继续把头低下去。

      晚会开始后,她被安排在后台,可以近距离看到嘉宾们上下台,凌月想趁这个机会看看能不能替程璐要到签名。沈煜山排到第五个出场,很靠前,快到他时,凌月却被临时派去仓库拿一个道具。等她再回来,着急看向舞台,一个转头,沈煜山流畅凌俊的侧脸落进她的眼中,距离不超过十公分。

      凌月不期然地听见了自己的心跳声,一声、两声,沉重又清晰。好像从那个小小器官泵出的血液都集中流向同一个方向。

      凌月顺着进舞台的方向看过去,那么显眼的一个宽肩,还有高出别人一个头的身高。台前瞬间响起震耳的呼喊,凌月第一次对于“人气”这个词有了具象的概念。

      一首歌的时间,沈煜山又回到后台。凌月眼睁睁看着他在工作人员的层层包围下再次走远,却根本没机会靠近一步。

      凌月暗叹口气,果然大明星的签名不是那么好拿的。就在她决定放弃收回目光时,沈煜山却不期然转过头来,眼神对上了她的。

      凌月手里还举着程璐交给她的照片,那姿势和神态,俨然就是一个追星小迷妹。沈煜山略微迟疑后径直走了过来,长臂穿过人群的包围拿过她手里的照片。

      沈煜山依然盯着她,眼神里带着询问。凌月有些懵,努力稳住心跳,出口的声音却还是有些僵硬:“签个名。”

      像是命令句,沈煜山有些意外,随即低笑:“我在等你的笔。”

      凌月这才明白他的“询问”,连忙拿下脖子上挂的签字笔递过去。沈煜山低头翻过照片,刚要动笔,凌月连忙又说:“麻烦写‘给程璐’。”

      沈煜山抬头,看了看她胸前工作牌上写着的“凌月”两个大字,神情晦暗不明。凌月了然,解释说:“帮我朋友要的,她很喜欢你。”

      沈煜山没再耽搁,很快写完并签好名字重新递回过来,接着就在工作人员的包围下匆匆离开了后台。

      本来不报希望的事,没想到会这样顺利,凌月在程璐一阵一阵夸张的惊叫和恭维感谢声中皱起眉:“大小姐,我累了一天,明天还要赶导师的早会,求您赐我安静会儿。”

      “我控制不住啊,这可是我偶像的亲笔签名啊,我必须要去超话里好好显摆显摆。”程璐拿起手机,低头拍照大字,还不忘继续叨叨:“快点再把你见到我偶像的全过程再说一边,我要听全部细节,一字不落的那种。”

      凌月彻底烦了,但耐不住程璐的魔音攻击,在她第三次叙述拿到签名照的经过时,她忽然意识到,自己的笔被沈煜山拿走了。

      虽说不是什么贵重物品,但毕竟是同门送给自己的生日礼物。凌月懊悔不已,但也无可奈何。想来沈煜山肯定不会把这支笔当回儿事,极有可能随手塞给哪个工作人员或直接扔在车里酒店里。

      即便能联系到他,估计笔也早不知道哪儿去了,更何况再次和沈煜山有交集本也只是奢望,毕竟人家是行程忙到脚不沾地的人气大明星。

      凌月想到这里,脑海忽然又冒出沈煜山的侧脸和他回过头对上自己目光的眼神,心跳不由自主又快起来。

      “想什么呢?一副思春的表情。”程璐转着眼珠翘起嘴角靠过来,满脸写着八卦:“以我丰富的恋爱经验判断,肯定是在想男人!”

      凌月推她:“别胡说。”随手拿起手边的书作势要打她

      这下程璐彻底来了精神,一把抢过她手里的书,正襟危坐:“不对啊,月月。你这反应不正常。”程璐皱起眉头做思索状:“平时我说男人,你那云淡风轻的劲儿,发情的猫看了都得把叫声憋回去,今天竟然要祸害你最爱的书。”

      凌月不说话,掰着她的手拿回书,工工整整放到沙发边几上:“我是被你问烦了,狂躁症发作。”

      凌月起身,伸个懒腰:“还有个导儿留的项目没弄完,干活去了。”

      程璐看看书又看看凌月的背影,似信非信打个哈欠:“得得得,知道你是导师面前的大红人。”

      程璐回到房间,坐在书桌前,自嘲般笑了笑:沈煜山?男人?根本没可能。

      第二天,凌月在淡黑的天色里睁开眼,扫一眼电子钟,5点半,生物钟一如既往的准。她坐起身拉开窗帘,季春的清晨,天早已大亮。洗漱完换好骑行服,凌月推着车进了电梯。

      每天早晨绕城骑车是凌月从大学开始养成的习惯,她喜欢城市还未彻底苏醒时的沉默和风刮过耳边时的轻盈,有种自由的畅快。

      小区南门新贯通的熙江路昨天正式通车,辅路宽人车少,凌月出了小区沿着这条路一路往东骑。车速很快提起来,耳边盈满呼啸的风声。

      路南侧就是平展的熙江江面,空气里裹着潮湿,江边锻炼、遛狗的行人疏疏落落,透着闲适。再往前,凌月目光扫过滨江的别墅区,太阳正从其中一栋的尖顶上跳出来,圆融辉煌。

      凌月看一眼手表,下个路口就要调头往回骑,今天上午有个新项目评估会,由她主持,需要提前准备。正想着,车子忽然变重,再蹬几下,轮胎摩擦地面咯噔咯噔响起来。

      凌月下车查看,前台爆了。这辆车是去年新入手的,配置很高,从没出过问题,破胎还是第一次。

      她没带便携工具,再看看时间,推回去肯定会耽误评估会。凌月拿出手机搜索距离最近的共享单车点,打算把车推过去放下,换共享单车骑回去。

      她按照地图一边走一边看着时间,应该来得及。一阵风过,一抹黑色骑行身影从身边略过,忽而停了下来。

      “爆胎了?”对方带着头盔、面巾,显然是专业骑友。

      “是”凌月点头,顺势也停下来。

      那人放下车,走过来蹲身摸了摸:“去哪?”

      凌月回头指了指西南方:“尚府家苑。”

      “不算远,打满气应该能坚持的到。”说着他掏出一个便携式打气筒,插上气嘴按压起来。

      这样自然最快,凌月如释重负:“多谢。”

      对方打完气直起身收好气筒,凌月这才注意到他竟然这样高,自己一米七的个子在他面前也只得仰着头。他的脸都遮在面巾下,阳光斜映过来,地上一道长长影子铺着。

      “不是小问题,估计要换外胎。”

      对方非常专业的补充了一句,凌月着急回去,再次道谢后推车调头上车。转头说再见的瞬间,对方拿起水壶架上的矿泉水,扯下了面巾。

      凌月那句再见憋了回去,沈煜山扭开瓶盖灌了口水后开口:“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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