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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9、夺人所爱(二) 自己地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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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己地心,自己疼。
我的第二个情敌现在还在莫斯科上学,叫静,很拽的一个小忸,整天打扮的花枝招展的,和蜜蜂一样每天黏糊着锋。因为他们是同乡,父母也都是好朋友。所以算是青梅竹马,两小无猜。父母也都有意思撮合他们。直到现在她的父母都还没有放过我男朋友,他们还想撮合期望能成其好事情。可惜嘿嘿!我未来公公婆婆见到我以后就特别的喜欢我。已经认定我是他们的儿媳妇啦。静--你靠边站站吧!
其实我和静应该算是好朋友,她学校就在我们学校后面不远。她也经常来我们学校玩。一来二往的就熟悉了。我又那么喜欢结交新朋友!所以我们也算是过好朋友。那个时候她每次来都住在锋的房间,我和其他JMS都怀疑他们是不是在里面做‘少儿不宜“的事情。后来我也问锋,他说怎么可能,他从来都把静当妹妹。对静一点感觉都没有。哎!静是单恋。锋不喜欢她那类型的女孩。
后来我和锋确定关系以后,静生气的跑来质问我:“为什么他选择你而不选择我,我比你漂亮多了。” 我微笑着对她说“就凭你现在跑来问我为什么,而我不会。”当她知道我们已经同居以后就更是来气,每天都跑过来死缠烂打的,防碍我们的二人世界。碍着双方父母的关系锋也不好意思把她怎么样。后来她转学到其他学校去了。我们终于可以过安静日子了。
其实和锋在一起以后我确实不成熟了很多,恩,等等,我本来好象就不怎么成熟懂事。不过认识他以后非但没有好,还更严重了。因为他什么事情都为我想的已经面面俱到了。我的心也就变的很懒散了。在加上我连饭都不会做。他上班也很累,还要照顾着我这个包袱,难免会有点脾气。其实他已经是个脾气很好的人了。还总是被我气的吹胡子瞪眼。吵架是必然的。我不想多说。省略N章。嘿嘿!
其实他脾气很好,所以不是迫不得已我们是不会吵架的。每次吵架都是我的无理取闹,才让他火山爆发的。我觉得我的个性就应该找个他这样的男朋友,不然找个脾气相冲的每天还不打个鸡飞狗跳。呵呵!
每次我和男朋友分别时间长了我就会很想念他。真应了那句话:你在的时候你是一切~~你不在的时候一切是你~~~是啊!爱上一个人是没有理由的。连他的缺点都会爱上的。女人爱起来就很疯狂。没有办法。后来锋也经常和我说:“你是我的一个意外,”我也附和着他说:“我遇见你---也是最美丽的意外。”虽然他不会说什么甜言蜜语,但是只言片语的对我来说就够了。因为他的个性让他每天说爱我是不可能的。
我懂得知足,所以我常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