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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第四章 ‘有间客栈’ ...
昌都城
“丝儿,你也去京城?”赵松蹙眉道。
丝儿安慰道:“爷,我会很快回来的,我就这么一个表弟。好不容易见了面,却又得离开。我实在有些不放心他。等我送他至京城,安顿好后,就会回来的。”
“表姐,不必专程送我了,留表姐夫一人在此,无情又怎好让你俩夫妻分隔两地呢?”
丝儿含笑道:“不打紧的。我得见你安然在京师安顿下了,才好安心呢。”
“丝儿若是不放心,就让我送表弟回京面圣吧。”
“这怎么可以。表姐夫乃是奉皇上之命在昌都守卫百姓的,又怎能私自离开呢?”夏无情言道。
“这样吧,爷若是不放心我进京的话,就找几个人与我一同进京。”丝儿娇声道。
赵松言道:“如此甚好。”
于是,夏无情及几位护卫骑着马,而公公及丝儿则坐于轿中,一行人过了饷午后,就匆忙上路赶往京城了。
经过一行人日夜兼程的赶路,终于在半个月后来到了曲州城。这一日傍晚时分,他们一行人走进了城门口,夏无情仰头望着城楼上书写的大字‘曲州’二字,含笑道:“到曲州了,离京城就不远了。大致再过个十日就能到达京城了。”
轿内的公公用他肥胖的手拉起帘子,对着夏无情道:“是快到京城了。这些时日急着赶着,没好好歇息,今个可算是到了曲州这个大城了,找个象样的店家住下。”
夏无情含笑道:“这些时日以来,也真是有劳公公了,草民这就去找个店家,好让公公歇息。”
“夏公子,怎可自称草民呢,此次待得回京后,皇上定是大大封赏。再者为皇上效力,那是公公我份内之事,也是公公我的荣幸。”
“无情怎敢对公公有所疏忽,只要一日未封赏,无情就仍是个百姓。况且,公公是皇上跟前说话的人,种种礼数该周全的,不管无情日后是否得到皇上的封赏青睐,无情也断不会忘了礼数,怠慢公公的。”
见夏无情如此言辞,公公圆圆的胖脸上笑得眼都眯了起来。心下暗道:此人如此能言善道,观察入微,谨严慎行,与他那表姐夫赵松真是差之千里,日后前途不可限量,我该与他多多来往才是。
夏无情见他笑眯着眼,也含着笑。心下暗讽道:成大事者,很多时候真是身不由己,即使这人让你不屑之极,面上却仍得装得诚恳。正所谓宁得罪君子,勿得罪小人。而像这一类的公公就是小人的典范。
“公公在此歇息,无情去前面打探打探,有哪家客栈可供公公歇息打尖的。”
夏无情向着走在前面的人问道:“请问这位老伯,这曲州城内哪间客栈比较好呢?”
老伯望了望她,答道:“有间客栈。”
“……有间客栈?”
“对。”走在大街上被拦下问路的老汉,俨然一副识途老马的模样朝她点点头。
“哪间?”她轻蹙着眉问道,不懂这位老伯的回答。
“就是有间客栈啊!”老汉吸了口旱烟,一脸理所当然地再对她说第三回。
“……”沟通……不良?
生平头一回夏无情感到无力,不懂为何这么简单的问题,眼前的这位老伯却回答得不知所云,只能无言以对地瞧着眼前这位老伯,只能认为这位老伯可能自己也不知晓,可当她以同样的问题问了几位路人后,她终于放弃问了。
她叹了口气,决定放弃询问那间客栈的正确称谓。
直接问道:“最好的客栈在哪?”算了,反正只要能找到就成。
路人扬手朝远处一指,“喏,就最热闹的那一间。”
待得夏无情走到路人所指的那间客栈门前时,她有些哭笑不得的望着客栈外边门上,那幅高高挂在上头的横匾所书的店名。
天底下竟真有这种鲜事……
这间客栈,还真的就叫“有间客栈”。
怪不得她怎么问都问不出个所以然来!
此时,他们一行人坐在“有间客栈”二楼靠窗的位置,才一落坐,一个年纪不过十五、六岁的店小二,拿着菜牌走过来问道:“几位客倌要吃些什么?”
“你们有什么拿手菜可以推荐的?”公公问。
“看客倌您是想吃素还是吃荤?口味是重是淡?喜欢甜香还是咸辣?说出名目我才好给客倌推荐。”店小二口齿非常伶俐,洋洋洒洒的说了一通话。
夏无情听他此言,含笑道,“喜欢吃素你推荐什么?喜欢吃荤你又推荐什么?”
“客倌如果喜欢吃素,我们店里的炒三丝、节瓜粉丝煲,白玉五香是最好的选择。若客倌喜欢吃荤,狮子头、红烧鲤鱼、水晶鸡都是小店的招牌菜。”
丝儿也来了兴致,故意刁难道,“那,如果我说我喜欢吃咸辣的,你们店里有什么好菜吗?”
店小二依然不疾不徐地说:“牛肉三丝卷、翡翠鲜虾球都是咸辣口味,味道鲜美。”
“有什么汤可以配的?”
“萝卜骨头汤,莲藕绿豆汤,酸辣鲫鱼汤。”
公公道:“那就挑七道最好的菜上来吧。”
店小二略一思索,道:“炒三丝、节瓜粉丝煲、狮子头、水晶鸡、牛肉三丝卷、翡翠鲜虾球、萝卜骨头汤,客倌您看怎么样?”
“就这么办吧。”
店小二答道:“好嘞。”
公公道:“有间客栈的菜果真不错,对得上曲州第一客栈这个名号。”
隔壁桌的客人闻言,转过头,笑道:“那是。咱曲州第一客栈可不是随便糊弄人的,那可是真材实料、货真价实、童叟无欺的。”
另一位客人道:“不过,这曲州第一客栈最出名的不是吃食。”
“那是什么?是住房的环境?”有人猜测道。
客人笃定道:“风百里。”
风百里?那是什么东西?
风百里。
风百里是曲州城中无人不知,无人不晓的人物。
因为他有钱。
他不是普通的有钱。
富可敌国四个字,就是用来形容他的。
但他最出名的地方却不是因为他有钱。不是因为他的富可敌国。当然富可敌国这四个字,只是人们对他的猜测,因为――他秉持着财不外露的美德。
而他最出名的地方就是:他是个财奴。说白点就是个吝啬鬼。
他从来都不曾请人吃过饭,别人请吃饭的时候他总是会尽量最后走,然后命小二将食物打包。
他一年四季都穿同一件紫色衣服,除非这件衣服连补的希望都没了,他才会依依不舍地换一件。
那件无法再补的衣服呢?
扔了?
如果你是这样认为的,那么显然你还不够了解他。
哪怕是当抹布,也不能便宜了要饭的啊!
这是他的伙计曾经亲耳听到风百里说的话。
风百里喜欢紫色。
这是从他好不容易换了件衣服,却仍是选择紫色这个梦幻的颜色后,人们得出的结论。
紫色是梦幻的。
这就显得很怪异。
因为人们就是想破脑袋,也觉得梦幻一词与风百里这个财奴不搭。
而且是很不搭。
而更怪异的是他的样貌。
一个吝啬到人神共愤的人物,就该长得像个财奴样,你说是不?
方头大耳,矮胖身板,笑的时候,两眼珠该像鼠目似的,贼溜溜的。
但风百里的样貌却让人掉下巴。
丑?
那只能说你想象力平乏。
稍稍粗了点但浓淡适中的柳叶眉,一双狭长的桃花丹凤眼,浓密如扇的两帘眼睫就这么眨呀眨的,贵气十足的鼻梁下,还搭了两片看起来很诱人的薄唇。
这就是风百里。
拥有一张闭月羞花,看了就让人口水直流的古典仕女脸的人。
一个天仙般的人物。
却是个人神共愤的财奴。
考虑了很久.
觉得原先的华霖写得不够丰满,决定来个大颠覆.
所以,连他的名字,地位,身份都改了.
彻底修改.
将修改进行到底.
某袖正不断鼓励自己中~~~~~~~~~~
作者有话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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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章 第四章 ‘有间客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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