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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1、第 121 章 追踪是一件 ...
追踪是一件谁都会做的事,但不一定谁都能做好。
好在,陆小凤在这门学问上钻研不少——多亏司空摘星和他好赌的性格,也多亏他们两个人都不喜欢挖蚯蚓。
很轻几乎于无的脚印想必是叶无名、或者说叶孤城留下,而另一个……
咦?这人也太重了吧?陆小凤仔细观察着这个脚印。
一百五……或者两百斤?看来人身量并不重,脚掌尺寸正与身体相配,怎么也想不到居然有这么深的脚印。莫非对方是练了硬功的行家?
这也说得通。
他沿着脚印一路追踪,竟跑到郊外一梅林附近。
此时天光破晓,一人高的梅树树枝交叠,丛丛掩映的密林搭配出深浅不一的绿,晕染出星星点点的黄。陆小凤拨开枝叶,仔细脚下,在这样相近又不同的草色之中寻找他人的脚印,实在是一件难事。
陆小凤突然感觉这跟在泥里捉蚯蚓也没什么区别。
更气人的是脚印在一条溪水边断绝,再无踪影。
陆小凤沿溪而行,又涉溪到达对岸,里里外外看了个遍,无果。
有密道?或者有其他通行的办法?机关在何处?他摸索过附近看似异样的所有梅树、石块,同样毫无反应。
也是,幽灵山庄岂能叫人这么轻易就找到。
他虽然有些失望,却相信自己已经找到山庄附近,圈定位置后,接下来只要回去同他人一同商议,时刻关注附近的动向,一旦有人要进入幽灵山庄,他们就在附近跟上。最好叫他陆小凤也能上演一场大变死人,更容易进入幽灵山庄。
不对不对,还得先跟西门吹雪说一说如今的情况,万一他能说动叶孤城帮忙,或者能劝反幽灵山庄里连濒死之人都能拯救的那个大夫……
陆小凤思绪很快,脚步也很快,找人不容易,离开此地还不容易吗?
很快,他发现自己大错特错。
无论如何,他都走不出这片梅林。
……
从天光破晓到日头高照,扭曲的梅枝让他的头越来越昏。他曾经一跃而上最高的枝头,可前后左右全是一模一样的梅林。他曾经靠太阳的指引坚定不移朝进城的方向走,却一次又一次回到溪边。
他在这里如无头苍蝇一样走了多久?有没有三个时辰?那个失踪的人去哪儿了?莫非幽灵山庄真的只有晚上才能进?不然怎么解释那个人足迹的消失和他现在的遭遇?
陆小凤走得实在是太累、太累了,这种疲惫是发自内心的,让他想要大喊大叫,大声发泄。可他绝对不能这么做,不能惊扰有可能的敌人。
在他第三次又走回溪边的时候,他终于不管不顾的直接躺下,他的衣服湿漉漉的,这么一躺,整个下摆全粘上泥水。
他看着从树梢里露出来的天光,又热、又累、又饿。
渴倒是不渴,毕竟附近就是一条清澈的小溪。
可既然有小溪,怎么能没有鱼呢?
既然能走进来,为什么会走不出去呢?
真是糟糕透顶的一天,真是糟糕透顶的选项。还不如去找宫九,至少迷路的会是宫九不是他陆小凤。
彻底躺下之后,陆小凤发现树梢结着几枚小小的青梅,看起来又酸又涩,就像他现在的心情一样。
他不自觉喃喃出口:“这青梅……可以吃吗?”
“这青梅是我种来酿酒的,不可食用。”旁边传来一男子稍显冷淡的声音。
有人?陆小凤猛地翻身坐起。
果不其然,不远处,有一道身影正缓步朝这边走来。
陆小凤本应该迎上去,或者说两句话,可他在看到来人时,却只会呆在原地,无法挪动自己的脚步,也说不出任何俏皮话来。
他的大脑在此时此刻,已经一片空白,只余下那人熟悉又陌生的身影。
几年前与他初见,后来朝夕相对,他惯穿的都是白衣麻衣,朴实无华,人也俊俏好看,可如今却是一种叫人望而却步的,非人般的美。
其人身穿一件孔雀绿的哑光缎面外袍,外头好似披了一层柔软的轻纱金线罩衫,随身姿摇曳,如周身萦绕着点点萤光。琳琅环佩将腰掐得极细,行走间如一尾游鱼,锦袍便如身上鳞片一般与光影一同变化,时而萤蓝、时而翡绿,好像孔雀尾羽,就衣褶处,都好似一只只深黑的眼睛,带着森森冷气。
走得近了,一张格外熟悉,但更具冲击力的面容映入眼帘。
来人肤色是冷白的,如水洗如美玉,在烈日下照得几乎透明,唇色却极艳,好似白纸画卷上一笔摄目的朱砂。他穿着陆小凤从没见过的衣服,如山鬼自幽谷款款而来,面上却露出陆小凤熟悉的戏谑神情,一下将人拉回人间。
许是被刚刚出场的气势吓到,他勾起的唇使得陆小凤的心跳越来越快,几乎要从喉咙里跳出来。
他说:“陆小凤,好久不见。”
陆小凤反应过来,咧开嘴露出一个大大的笑,冲上去狠狠抱住对方并在原地转了个圈。
“无咎,好久不见……你的腿?”
他还记得自己这位朋友腿脚不太好,他们还在朱停那里做了一副轮椅。
如今言无咎却伸手提起自己的衣摆,走了两步路展示给陆小凤看:“已无大碍。”
陆小凤:“!”
他对于医术并不算十分精通,只知道言无咎家里也是神医,想来是家中人给接上了一条木腿?
真是不知要怎样的医术才能实现。
不管怎样,他十分为自己的朋友开心。
真是好棒的一天!真是妙极的选择!
陆小凤这下既不饿也不累了,简直是浑身使不完的力气。他帮言无咎提着篮子,篮子里装着一个个小巧可爱的青梅,一看就很适合酿酒。
他走在言无咎身边,化身小鸡叽叽喳喳。
“……我跟到这里,就将人跟丢了。除此之外,莫名其妙就怎么走都走不出去,还跟遇上鬼打墙一样,无论往哪个方向走都会走到那条小溪旁边,还好叫我遇见了你,你家是在这附近吗?我是不是已经走出去好远了?”
言无咎一边挑拣青梅,一边不时应和他两句,“哦?竟有此事?不错,算你走运。”
待到篮子装的半满,他拿出一方绣着鸳鸯的手帕,慢条斯理擦手,“行了,随我回庄子上吃顿便饭,我下午送你回应天。”
眼见陆小凤又要扑过来,言无咎伸出一只手指抵在他脑门上:“别,有人要生闷气的。”
陆小凤一愣,又低头看看自己沾满了泥水的衣服,哈哈大笑。
“生气?的确,我瞧这袍子真是精致,想来这布料必定稀少昂贵,做工也精细,真弄脏就是我的过错了。”
言无咎:“价格么,倒是其次。主要织了不知道多久才得这么几丈……啊,也不是只为袍子生气。”
他好似想到什么有趣的事,勾勾嘴角,“是你陆小凤不懂的闷气。”
瞧见他这般神态,陆小凤心里也发闷,他已隐隐有了猜测,因此更不懂自己为什么会感到郁闷。他将此归结到羡慕,为此反而大声道:“我怎么可能不懂,看你这样子,我就知道你说的是什么人,生的是什么气。令夫人真会连男人抱你一下也吃醋?”
他这样说,却没以为言无咎当真有了夫人,只是夸大其词,好显得自己不在意
不料言无咎听见夫人二字,竟一怔,反而掩唇闷笑,笑了许久,才将被梅枝扰乱的头发别在耳后,忍俊道:“夫人……不错,内子可谓十分善妒,管他男人女人,猫儿狗儿,只要近我的身,通通要喝一大壶醋,连我身上都得浸满醋味,三日不散。”
他将夫人这个词与东方不败联想在一起,想到他宽肩窄腰的八尺身躯,搭配委屈巴巴的神情,就忍不住笑。
诶?说不准如今东方就是想做“夫人”呢?虽然在上面是有些累,与他素日能躺着就不坐着,能坐着就不站着的处事相悖……但如果东方想的话,也不是不行。
言无咎正琢磨,就听见陆小凤带着点莫名情绪问他:“令夫人看这么严的吗?”
言无咎就继续调侃他:“是啊,怎么,是不是把陆大侠成家的念头又吓回去了?”
陆小凤摸摸自己两撇胡子,感叹,“唉,我什么时候有过成家的念头,你真是看错我了。”
言无咎悠然:“人总是善变,看错也不稀奇。”
明明是陆小凤起的头,可当言无咎真说自己看错他时,他又浑身不自在,手里的篮子在指尖转了又转,好险没将篮子里的青梅洒出去。
言无咎瞥他一眼,倒不在意,指着前面道:“喏,我家就在前面。”
青灰色的屋脊在山花与琼树掩映之中起伏,丈余高的乌漆硬木门上嵌着两只十字花铜叶,却不见铜环。言无咎上前,根本没用什么力气般随意一推门,大门便直接敞开。
“哈,我的朋友还真是相似,早早成家的有两个,家门大开的也有两个。”陆小凤啧啧称奇。
“家门大开,你说的是花满楼?”言无咎对此人印象还算深刻,“我的缘由与他可不同。”
陆小凤还没问是哪里不同,就听见一道穿着软底绣花鞋的脚步声。
他抬头一看,今天第二次愣在原地。
来人身高九尺,梳着更有三寸高的发髻,穿着一身红色的衣裙,插着两朵大红牡丹,脸蛋上的胭脂却比那牡丹还要红,嘴唇描得仔细,颜色却老成,使得她像是刚吃过生食的母狮子,又凶又狠。
“……夫君,你回来了。”对方声音倒不算难听,只是在女子中算很低沉,搭配上她的脸,更显古怪。
听见他叫言无咎夫君,陆小凤僵硬转动自己的脖子,看向言无咎。
没想到言无咎也面露震惊。
言无咎甚至没瞧见陆小凤是怎么看他的,他一双眼睛无论如何也离不开东方不败身上,明明离开前他还一如往常,怎么出去一趟回来就这么糟蹋自己那张俊脸?
是因为练功走火入魔了吗?因为今天言无咎出门时没有亲他?还是因为把买来酿青梅酒的米酒喝了所以又想扮虞姬?
言无咎尝试理解,言无咎理解不能,言无咎无可奈何:“你,你怎么打扮成这样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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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公告
嗯带一下预收《炮灰他只想活命》,下一本开!单元文,双向救赎文。一群自以为炮灰的受和被老婆莫名其妙疏远以至于被逼到发疯黑化的攻。原创主受小甜饼可以先码住!《炮灰他只想活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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