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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那本《稻草人手记》 初次见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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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学毕业快两年了,我也在上大学的城市工作了快两年。这两年来,日子也算过得充实,因为我在一家广告公司做平面设计,所以需要经常加班,总感觉,没有加班的日子屈指可数。每天除了画图就是画图,日子索然无味。这座城市谈不上喜欢,也谈不上不喜欢,也许吧,我就是这样的人,不会冲动,也不常沮丧,说是内敛,其实很无趣,是个无趣的文艺女青年。
不加班的日子,我喜欢沿着江边走走,那是一条长长的防洪堤。每一次逛逛,都能遇到不一样的人和事,难怪说时间如长河,原来遇到的,错过的,都随时间流逝了。 防洪堤上,经常有一些阿姨奶奶们开垦出一点地种菜,种的品种很多,一片生机勃勃的样子。我最喜欢五月,因为在五月,她们种的油菜花,都开花了。在河堤的一侧,开满花的那一小片黄色,如同厚厚的云层里的那一束丁达尔光,耀眼明亮。每到每个月的28号,防洪堤上就会出现一个集市,这个集市名字叫做“月尾圩”。集市上,卖什么东西的都有,但主要是适合中老年人生活所需。年轻人不逛,况且很少人知道,除非像我这样喜欢瞎逛的人。
在一个星期天的下午,这天不用加班,正当我坐在防洪堤边上发呆时,手机突然响了,显示是妈妈打来的电话。出来工作之后,她很少打电话给我,似乎父母和孩子们,在成长的过程中,都会渐行渐远。她打电话给我,无非就就两件事,一是问我有没有交男朋友,二是问我什么时候有空回家。
“喂?欢欢呀,你什么时候有空回家呀?我们家要搬家了,回来收拾你的东西啊~”手机里传来了妈妈的声音。这次通话,听妈妈的语气,和以往不太相同,应该要必须回去才行了。
所幸跟领导请假还算顺利,因为加班比较多,所以用了调休的时间,休假三天。
从城市回到小镇,需要两个小时的车程。我家,就在古城街卖家具的对面。是一个两层的临街铺面小骑楼。一楼是爸妈做生意的铺面,厨房和水井还有卫生间,二楼是客厅和房间。这栋楼,是我7岁的时候建的,在这么多年里,爸妈做过汤粉店,后来做了日杂铺,直到现在。
刚到家门口,邻居家李阿姨就热情地过来跟我打招呼了:“欢欢,很久不见你了,怎么不经常回来呢?是不是嫁到大城市去了?”“没有呢,工作比较忙而已”我急忙解释着。李阿姨是我家对面铺的邻居,她家女儿程玲也是我的发小。她家经营的家具,都是发小的爸爸制作,手工很不错,而且价格也公道。我也喜欢去她家玩,因为她家有松木和油漆混合起来的味道,我特别喜欢这个味道,仿佛置身于森林里一般。妈妈听到我的声音,从屋里出来,今天不是圩日,逛街的人少,所以不是太忙。她看到我,马上接过我的行李,明显脸上的表情明媚了不少。妈妈是个不善于表现的人,她给我的感觉,是冷静和安静。我想我的性格,大部分是和她相似。而爸爸却不同,爸爸性格爽朗,嗓门很大,如果他稍微大声说话,我估计,整条街都能听到。
妈妈把我的行李,放到了我的房间。我的房间在二楼的最里面,从窗户往外看,可以看到外面的田野和远山。床是假皮装饰背板的不锈钢床,那么多年,假的皮已经开裂风化了。在风化的皮里,隐约还能看见我小学时画的幼稚动漫人物形象。床的旁边,有一个书桌,这个书桌,就是发小家店里买的,妈妈已经提前擦干净灰尘了,除了我不小心滴落的墨水痕迹以外,这张桌子还是那么新。
坐在桌子前,我在想我先收拾什么呢?手却不经意地划过书桌上的一排书,在一本书上,我停了下来,这是一本一半蓝色一半棕色封面的书——三毛写的《稻草人手记》。翻开第一页,上面用手写着两行字,这两行字,坚韧中带着秀气,真好看呀!这么多年再看到,也还是和当年一样惊艳。“送给余欢同学~何明晖2007年11月3日”我忍不住笑了,这两行字,是多么可爱和耿直。这两行字,似乎又把我带到了收到它的那段时光……
高二的第一学期,二中新一轮重点班分班开始了。根据上个学期的考试成绩,我幸运地又留在了重点班。也有些同学成绩下滑,被分到普通班了,有些普通班成绩好的同学,被安排了进来。二中每一个年级只有一个重点班,有四个普通班,所以竞争还是比较激烈的。
我的座位,在最里面行第二排靠窗的位置。这个位置,我还是比较满意的。从窗外看过去,正好看到小镇那条河。河的两岸风景很好,课堂上也会偶尔走神发呆看看风景,特别是上数学课的时候。每每如此,数学老师王斌,就会用他上课的木头尺子轻轻地敲一下我的桌子,然后继续讲课。
当我正在座位上沾沾自喜的时候,一个男生进到教室里来,他应该是刚从普通班调过来的学生。浅蓝色的短袖衬衫,搭配深蓝色的侧边有一条白色竖条纹的装饰裤子。这身校服,穿在他身上,就好像专门为他设计的一样,太适合他了。一双黑框眼镜,白白净净的皮肤,当然,也长了几颗痘。他那修长的手指,一边扶着镜框,就这样朝我走过来了。原来我前面的位置就是他的位置,我当时心里想,这样的男生坐在我前面,真是赏心悦目。
他坐定之后,我闻到了一种类似于汽油之类的味道,还没等我分析完,他转过身来和我说:“你好同学,我叫何明晖,你叫什么?”
这突然的打招呼,让我措手不及,“你好……我叫余……欢”。说完这句话,我感觉脸上有点发烫,心想真丢人呀,我应该是脸红了!
“余欢同学,很高兴认识你!”说完这句话,他就转身过去了。我呆坐在那里,似乎空气突然安静,有一只乌鸦带着省略号飞过……
这一次打招呼之后,本来觉得时间就这样稀疏平常地过着,每天上课下课,然后晚自习刷题,我们和谐共处,相安无事。但是后来有一件事情非常不愉快。九月末快放十一假期的时候,早读结束,我拿出了我刚在图书室借的书,也就是这本三毛的《稻草人手记》,那个时候,我和我很喜欢看三毛的书,她的书里描写着关于荷西和撒哈拉沙漠的故事,她自由不羁的旅行,让我非常向往。正当我看得入迷时,他转过身来问我借一下成语词典,他说他没有,我就借给他了。第二天,他把词典还给了我,我一看,词典的封面上,染上了像墨水一样黑漆漆的东西,还有点粘糊糊的感觉。瞬间我有些生气了,然后语气并不是很友好地质问他:“这上面的是什么东西呀,怎么这么黑!你是怎么搞的!早知道不借给你了!”我的每一句话,似乎都在说明我此刻非常生气,情绪很激动。而他,面对我的质问,只是云淡风轻地笑笑,说:“抱歉,这是摩托车的机底油,我忘记洗手不小心弄上去的,早知道不问你借了。”
他的每一句话,都在回答我的问题,但是却让我更加生气了,一个人怎么弄坏了别人的东西,还笑得出来!
往后很长的一段时间,我都没有再和他有过交流。
在重点班的时间,过得充实而飞快,转眼秋天已经过半。在南方,秋天除了干燥一些,和夏天没什么区别。树还是那么绿,草也还是那么茂盛,一样炎热的天气,晴朗的天空,偶尔有一点风。无雨的季节,连灰尘,都特别粘人。但是我却很喜欢,我喜欢晴朗的天气。周末放假回家,可以时常约我的发小一起出去小镇外逛逛。这个季节,河边开满了类似向日葵的肿柄菊花,长长的杆子上开满了很大的花朵,有枝干些因为承受不住花朵的重量而倒在水里,如果这时候有风,花瓣也随即飘落下来,简直绝美。有时候我的发小程玲会用手硬掰几枝拿来玩,我是不会掰的,因为我掰过,这个植物的杆子里面的汁液超级苦,弄到手上好几天都洗不掉。
程玲的性格很开朗很直接,她才不在乎这些,她只要美丽,只要开心就行。她跟谁都自来熟,嘴巴总是噼里啪啦地说个不停,也就是我们现在说的e人。她常年留着长及腰部的头发,一个黑白波点的发箍和麻花辫是她的标配。她身材有点点胖,所以也喜欢穿白色上衣和黑色的半身裙。这样搭配,她觉得很显瘦。当然,她最不喜欢穿校服,因为她感觉那套校服让她更加显胖。原来身材焦虑,会跟着青春期的到来一起到来。我跟她似乎都相反,我是i人,喜欢独处,很瘦,剪干净利落的短发,最喜欢穿校服。但是这些差异,并不妨碍我们成为无话不谈的朋友。
程玲的成绩一般,所以她没有跟我一起在重点班。我跟她讲了那位新来的何同学。原来何明晖是她们班的,学习还挺刻苦的,只是性格有些古怪,不爱说话,比较内向。平时和同学们玩不到一块儿。我告诉程玲,他主动跟我打招呼,还有借字典这件事,她都觉得不可能,而且我还因为字典这件事与他发生矛盾,让她更不可思议了。因为对于超e的程玲来说,何明晖都没跟她说过话呢。程玲开玩笑说:“他是不是喜欢你呀~哈哈……”瞬间脸红的我不知道该如何反驳她,“晕死……怎么可能!”我大声喊,仿佛正在竭力申冤,然后用手轻拍了她肩膀。“诶呀~我错了还不行嘛,哈哈……”程玲笑哈哈地一边说一边躲着我的手掌。
到了11月,南方的小镇早晚才有了一丝丝凉意,早晨的雾也开始朦胧起来。11月5号周一早上,当我回到座位时,看到一本书放在我的书桌上,那本书不是我刚看完,然后还回图书室的《稻草人手记》吗?怎么突然在这里。我一边惊讶一边拿起来看,发现这本书很新,而且没有图书室的编号书签。翻开第一页,上面用非常漂亮的字写着:送给余欢同学,何明晖2007年11月3日。而且还贴心地用狗尾巴草做了一个标本书签。我欣喜若狂,并不知道如何是好,脑子里还有很多问好!心想,为什么总给我这样的i 人出这样的难题。终于在平复完心情之后,我鼓起勇气,用笔头轻轻敲了敲他的肩膀。他回过头来,我还没问出口,他就急忙解释说:“我看你蛮喜欢这本书的,所以周末我去了趟县城的新华书店,找到了这本书,送给你,弥补我上次弄坏了你字典……”说完,他就转头过去了。我也不知道说什么好,就小小声地说了:“谢谢~”他竟也没有回答我。
我翻开书本想找里面夹着的狗尾巴草书签,不知为何找不到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