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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六便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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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便士——我捡不起六便士,而他真的追到了月亮。
男主:程序 女主:喻言
一
在什么都不懂的年纪,遇见过一个很好的人,就算没有结果,也是一种幸运。
至少,在我心里是这样认为的。
初中二年级的时候,班级上转来了一位新同学。
那是秋天,大家都已经穿上了校服外套。
十月的某一天,我上完体育课回到教室,就发现教室最后一排的座位上,坐着一个穿着和大家格格不入的男生。
他穿着高我们一届的校服,所以算是学长了。他带着口罩,留着寸头,全身上下没有任何多余的装饰,但是给人的感觉就是莫名的舒服。
他这种情况用一个特别的词来形容就是“留级生”。
或许大家都有刻板印象,总是认为留级生就是因为成绩不好或者是打架犯事儿,才会留级。但是他不一样,他是因为打篮球摔断了腿,所以在家休养了一年。
他的成绩特别好,并且篮球打得也还不错。
他三观正,有礼貌,家境好,尊重女性同学,不在异性面前随意开黄腔。那个时候,他真的算是青春期的男孩子里面的一股清流。
当其他的男生在议论某个班级上的女孩子长得好看时,他在学习。当其他男生在议论某个品牌又出了新款球鞋时,他在操场上打球。除了学习和打球,一切之外的东西他好像都漠不关心,也没有大部分男生都存在的通病。
他总是一个人吃饭,一个人上学,一个人干所有的事,但是并不显得孤单,反而立体又饱满,可谓内心丰盈者,独行也出众。
那么一天我也突然明白了,原来一帜挺拔的身影,比三五成群更加有魅力。
二
他的衣服总是带有一股香味,连着他浑身上下也都散发出那种香味。
青春期的少女,内心总是会冒出一些粉红色的泡泡,这股香味更是会时不时撩拨着我的内心,让我变得胆大又冲动。
他不像其他的男生梳着微分碎盖,穿着名牌衣服,新款球鞋。他甚至不会过多的去打扮自己,但是他就是很吸引我。
初中的时候,他饭后习惯会喝一瓶酸酸乳。上高中以后,我也喝了三年,最好喝的是苹果味,也是他最爱喝的味道。我觉得真的好好喝,为什么没有早点发现呢?就像为什么没有早点认识他一样,如果不是因为他出了意外,或许我们永远都不会有交流,仿佛就连这两年的时间都是偷来的一般。
他比我们都大一级没错,但是他的心智比我们成熟很多,他很清楚自己想要什么,他想去部队,去保家卫国,他比同龄男生更饱满的是他的家国情怀。
他情绪很稳定,和他当了两年同学,他从来没有因为大大小小的事情而生过气,遇到的所有事儿,他表现的理性又冷静。他做事有着自己的一套行为准则,所有的事儿处理的都游刃有余,和他呆在一起就会很安心。我也明白了,做一个情绪稳定且内核强大的人是一件多么幸福的事。
他做事很认真,认真的时候没人能打扰,要么不做事,要么就好好做事。
两年时间,真的,我从他身上学到了很多。
直到现在我也永远都认为,最好的伴侣和挚友,是能教会你很多道理的,你也能主动从他身上学到很多。不是只有爱和喜欢就够了,还要懂得如何去好好生活。不然狂欢过后的寂静,会让我变得很落寞。而会生活的人,会教会你如何去对待狂欢过后的寂静。
他就是这样的一个人,只是站在那里,我就从他身上学到了很多,他是好的导师,好的挚友,好的爱人。
三
初三的时候,空军部队和海军部队的人员来学校挑选苗子,他初试通过了。
迎接他的是去省城参加复试。有点遗憾不知道为什么他没有通过,班级上也没有人去打听,这件事就这样戛然而止。
我喜欢他这件事,他的朋友知道。他的朋友帮我去探了他的口风,他说他现在连自己都养不起,怎么有能力去对自己的女朋友负责,等他有能力养好自己再去谈恋爱,并且他谈恋爱是奔着结婚去的,所以这个阶段不适合谈这些。
初三毕业,他去了市重点高中的重点班。
而我只去了一所市普通高中,我和他之间的差距就从这里开始显现。
南辕北辙,自此一别,别十年。
他们家的药店就开在我的高中旁边,我总是去他们家的药店买东西,我期盼着在某一天能够再次遇见他,但我一次也没有遇见。
他们家的药店对面是一家瑞幸咖啡店,无论春夏秋冬,我每个周日的下午都会去买一杯,然后再去上学。从店里通过玻璃往外看,人来人往,川流不息,始终没有他的身影。
我没有生病,也不爱喝咖啡。
四
毕业以后,他的消息,我大多都是从和他高中继续同校的初中好友那里听到的。
最让我意外的,是他选了文科。
当所有人都认为他会选择理科的时候,他选了文,这个结果出乎所有人意料。
后来,他的文科成绩也很好。
是啊,像他这样的人,做什么事都会成功。
因为,有志者,事竟成。
高二的时候,我生病了。
最难的时候半夜被推进急救室抢救,等待我的,还有吃不完的药和输不完的液。
一切的一切,让我们越走越远,我也知道,我们很难再次在同一个高度相见。
休息一年后,我转到了其它市上学。
我和很多的同学都断了联系,几乎再也听不到他的任何消息。
无意中我发现了出现在他们学校公众号上的他,于是每周我会做的事就是去他们学校的公众号上,阅读他们学校发表的每一篇文章。
运气好的时候,我会看见他,但大多数的时间,是看不到的。
我高三的时候,看见了他们学校公众号发的喜报。他考上了国防大学,我知道,这与他高一为什么选文科形成了闭环。他从来就没有改变过自己的初心。
他真的追到了月亮。
五
高三毕业,我去了北京读大学。
是我一直以来都爱的北京,我喜欢北京的秋天,一切的忧思和杂愁,我都可以把它们揉碎在秋风中,让它们随着落叶飘落,散在风情万种的北京。
再一次听到他的消息,是我大三的时候,好友说他参军了,去了部队。
我想,真好。
这是他一直以来的梦想,他实现了。
大学毕业,我留在了北京工作,成了不折不扣的北漂,很少再回家乡。我爱这个地方,所以它能冲散我的一切烦恼,工作很累,但我一点都不觉得辛苦。
唯一比较遗憾的是我的感情生活始终一片空白,接触过的男生我都觉得差点意思吧,于是我也不再强迫自己,一切开始顺着自己的心意。
六
再一次见到他的时候,是他的婚礼。
那年他二十六。
距离我们初中毕业,刚好十年。
我从北京回到家乡参加他的婚礼,他的妻子很漂亮,听说是一位医生。
和他,是大学同学。
他结婚是同学当中最早的,因为他说不想让她一直等他,所以要先给她一个家。
原来他追到月亮的同时,也没有丢下六便士。
婚礼当天,他穿着西装,身影挺拔。白色的婚纱衬的新娘皎洁无瑕。
他们的手一直紧握在一起,很少分开,看得出来的确很恩爱。
仪式进行到高潮的时候,他们当着众人拥吻,大家都在为他们鼓掌欢呼,我收拾好自己的包默默离开。
或许我真的很小气,但是我的确无法毫无波澜的看着这一切,因为我没有释怀,对于我来说,最好的选择,莫过于离开。
回北京的飞机上,我再也控制不住自己,眼罩下,是无声的泪。
人生南北多歧路,南来北往不遇卿。
从今一别,即是永别。
你我也不会再相见。
至此,我的青春结束了。
往后,路途殊远,祝我得偿所愿。
七
今年,我38岁了。
我辞掉了北京的工作,来到丽江。
钱不多,但够开一家民宿。
每天都会有不同的人入住,各个年龄阶段,各个地方的人。
我们经常会分享彼此的故事,我常去聆听,发现人生真是有趣,有趣的是人生吗?不,是人。
我的生活平淡,快乐,美好。
有些时候我也会背上背包上路,就像我的客人们一样。
久而久之,我爱上了这种感觉。
于是一个人走了很多很多的地方,见了很多很多的风景,认识了很多很多的朋友。
我过得很自由。
未来,或许我也会一直在路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