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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1序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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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殊恒篇:
我三十岁的时候,开始厌恶我的妻子,谁说不呢,全天下的男人都该喜欢妖精,妩媚,迷人,风趣。
想想二十二岁那年就结了婚的自己,真是不该。
她叫angel,挺让人厌烦的名字。第一次见面是她最狼狈的时候,随便套着件男衬衣,连踢带骂的被赶出家门,出于男人保护弱者的本性,我揍了她的男人,把她拉到了自己家梳洗,当时妻子回娘家去了。
她说她无家可归,希望我可以收留她几天。我说随意,叫她在我妻子回来前离开就好。这个时候我才留意起她的相貌,她很美,一种近乎妖精似的美。
烛光,红酒,美人,她主动吻我的唇,我推开她,她说:“懦夫,你害怕了吗?”我用我的行动回答了她,我到底是不是懦夫。
我开始觉得自己是一个罪恶的人,对妻子毫无愧疚之感,我甚至开始不记得我为什么要娶我的妻子,而我的儿子已经五岁了。
她在我家呆了三天,在此之间我们去看了场情爱电影,吃了顿西餐,而这所有的一切,自然的不像话。
她是毒品,而我吸毒品上了瘾。我开始厌烦妻子的唠叨,妻子的不解风趣,我惦记着那个被我称之为妖精的女人,想念着和她在一起的三天生活。
“爸爸,班里有个女生说她喜欢我。”儿子周一和妻子一起回到了家。
“臭小子,小小年纪就不知羞耻,小心打断你的腿”,妻子教育性的对儿子说。
“要你管,哼”
“再说一遍。”
“哼”
儿子把我拉到一边,在家我跟儿子比较亲,我不喜欢打儿子,更不会骂,我觉得小孩子是最纯真最原始的,除非他真做错了什么。
“那你也喜欢她吗?”我正准备好好教育下儿子。
“喜欢是什么”
“喜欢就是想要和她在一起”
“跟我喜欢跑丁车是一样的吗”
“差不多”
“爸爸,我不喜欢那个女生,我喜欢我们班的那个妖精,女生都那么叫她,没有人敢跟她玩,可是我却知道她很孤独。那些女生只是嫉妒她的美丽,其实她很善良。我不喜欢那些叫自己公主的女生,长大了,我要妖精做我老婆,我要疼爱她让她开心。”
再见到妖精,她已经被关在了监狱,她杀了那个男的。
“为什么那么傻。”
她只是对我微微笑了笑,就什么也没说了。
我说:“我等你。”
她依旧只是笑笑。
多年以后我才发现,曾今那短暂的相遇并不叫爱情,她甚至不曾记得我的名字,我注定了与爱无缘。
妖精有个很好听的名字叫林可凡,可凡,可凡,其实一点也不平凡,她是如此这般的美丽。林可凡两个月后被无罪释放,这当然要归功于我不计代价的努力,我可以平凡的像是路边的一介小草,我也可以无所不能,无往不利,而这是一个秘密,一个不能说的秘密。
作为一名律师,我知道这样做是不对的,但我还是这样做了,我救林可凡的原因是我相信林可凡是无辜的,但我不明白她为什么在入狱前不向我表明,她知道我可以救她,至少可以帮她,但她宁愿去坐牢甚至被枪毙也不向我求助,很久以后我常常想,这是因为林可凡足够骄傲的缘故吗。
林可凡出狱那天,我去了。
她剪了短发,见了我,说了声“谢谢”,便转身走了。
“林可凡”,我拉着她。
林可凡静静的看着我,没有说话。
“你爱过我吗?”
“没有。”
林可凡最后留给我的是一个暖暖的微笑和不顾一切的怅然。
不知道这个世界有没有东西能够让我感动林可凡,能让我留住她,我很爱她,但作为一个男人,特别是一个已经有妻子和儿子的男人,我永远没资格把这份爱表达出来,所以林可凡,我祝福你,祝福你过的快乐。
“我叫石殊恒,如果有麻烦了记得找我。”
我大声的冲着林可凡的背影喊着,我贪心的希望这个美丽的女子能够记得我的名字,哪怕我们再也无缘相见。
林可凡篇:
我不相信爱情,从很小的时候,从有人叫我妖精起。我曾以为我会成为一名艺人或者一名歌手又或者一个模特,我想我会很出名,因为我足够漂亮。高中毕业,为了早点出名早点实现梦想实现抱负,我做了一个最蠢的决定,就是匿名去各知名企业老总博客留言,只要他们愿意捧我,我便愿意付出任何代价,甚至出卖□□。我以为这些都是应该的,太仓促的得到,总是要付出代价。
我觉得梦想是一个虚无且让我觉得耻辱的东西,我做梦都想得到,却只有做梦才能得到。我想让世界知道我,爱我,然后由我告诉全世界“我是美好的,我没做错过任何一件事,没逃过一次课,我爱我的同学,我爱我的家人,我爱这个世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