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章好煽情,救命,我觉得我开始OOC。
关于豌豆黄。好几年前读本科跟社团去北京,觉得王府井那种旅游景点的豌豆黄居然也很好吃,心心念念了好久。后来好几次在超市尝试买散称包装的那种,太甜又太油,一点都不软糯绵密,至今也没有找到相像的……他们卖的瓷瓶酸奶也还可以,但我真的很喜欢豌豆黄(江淮人叹气)。
炒肝什么的个人就觉得比较一般。没有尝试豆汁,当时觉得“谁要去吃那种鬼东西”,现在又感觉其实还是应该尝一下。还是那句,做过总比错过好。人在不同的阶段,对冒险的想法都会不同。
虽然小时候算在北京呆过很长时间,但真切记事之后也只有过那一次去皇城的经历。写这篇用完了我对北京吃食仅剩的印象,比如路边随便进的一家店的羊蝎子火锅好好吃……我又不能写霍秀秀和我一样在北京狂吃自助餐顿顿喝奶油蘑菇汤胖了五斤,我真的很难。
本人的确是对操场落日有很深的执着,动不动就要提到一笔。初中时候我天天放学不回家,就在校外操场那个比较高的看台上看落日,看少年们一圈一圈地奔跑,夕阳像油画一样,而且我确实也干过一边吃关东煮一边吃冰淇淋还一边抄作业的事情……
最后一个槽点。有一天张日山见到拖把,说,每一对难搞定的情侣背后,都有一个尽心竭力的老妈子(不是)。
人生的路上总是有很多不美好的事,但总还是有一点美好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