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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act.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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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体王国这一代一共出现过三位王子。
第一位叫金木水*火土,出生时备受宠爱,然后在一场地震里死了。
第二位叫赤橙黄*绿青,从小喜欢武艺,然后就去当职业杀手了。
第三位比较正常,叫三大不留*卡门,兴趣是染发,嗜好是染红发。
然后就被我烧烤了。
我在反悔。
当嘉和说那个红毛男是小王子的时候,我确实不该那么惊讶,这样做的后果是我一下子就被冷面男抓了起来,因为当时四肢健全还有气可以说话的人就顽皮跟嘉和两个,而且其中一个用手坚定的指着另一个。
被丢在王宫地牢后,我眼皮一眨就开始苦思逃狱的方式。
时间一点一滴的过去。
1个小时前我握有一把10厘米长的勺子,在地上刨了个10厘米深的坑,刨出了一只蚯蚓,两只地鼠,和一块不知道有多宽的地基铁板。1个小时后勺子被奸笑的冷面军官没收了,他看上去似乎很闲,因为国王好像降了他的官,而他也因此特别恨我,奸笑着拿根鞭子在牢门外甩来甩去,拍哒拍哒的抽着牢门泄恨。(他没钥匙)
“你很有种啊小子,竟然敢烧王子?”
他这句话的潜台词是“竟然敢在他的面前烧王子”,如果我在别的军官面前烧可能他就不用被降官了,所以我才说他特别恨我。
“啪!”又一鞭子抽上牢门。
我抱着腿所在角落,筛子一样瑟瑟发抖。
如果不出意外,按照冷面军官的话1个小时以后我就会被判用脖子荡秋千。在这之前我想尽可能的保护好身体,维持美观的皮相,避免遭遇过多的蹂躏导致变形,这样我死的时候样子也能好看些,不然玛奇见我造型丑陋认尸的时候很有可能会装作不认识我。
死前1个小时,我在啪啪的鞭子声中昏昏欲睡。我本来想在有生之年找到我父母死的真正原因,可是现在看来似乎不可能了。
母亲说,亲爱的,我爱你,父亲说,亲爱的,我也爱你,然后他们双双去死,留我一个人在世上孤苦伶仃。忽然的,我哈哈大笑,想这就是所谓的爱情,我一直不肯承认他们死时微笑的眼睛,因为我看不见,泪水模糊了双眼,我什么都看不见。
门外传来“啪”的一声,刚才还在不断抽鞭子的冷面军官高大的身躯轰然倒地。我抬起模糊的泪眼,一双黑色鹿皮靴轻盈的落在我的眼前。
“你打算什么时候走?”
柔美却带有冷兵器质感的女声自门外响起。
10年来,我头一次觉得阿佩的脸如此的耐看。虽然还是一样的半机械半人面,凛冽柔美的伪人身躯,但我却觉得格外的新鲜。
“阿佩。”我轻轻念着她的名字,“这次你来迟了。”
阿佩瞥我一眼:“因为你看上去好像玩得很开心的样子。”
“……”我无语,大概除了妓院,我到哪儿玩她都可以无视。
阿佩蹲在窗沿上盯着我,忽然一脚踢破了窗口,然后,头歪出去看天。
我们两在一起的时候,一般都是我看我的地,她看她的天。这是种很好的休闲方式,至少我可以专心的不务正业,而不用担心谁识破了我先民的身份撂一根棍子砸晕我。而阿佩,据她说,这是充电的一种方式。
阿佩的构造很奇特。
母亲死前3天把阿佩交给我,说这以后就是你的女朋友了。我嗤笑,相当不屑。母亲经常会做出些奇怪的东西出来,我从来都对此不感兴趣。人形机器人里面,阿佩是妈妈做得最好的一个,但却只有半张脸,另半张妈妈死活都不肯给我,还要我自己去找。我讨厌麻烦,当然懒得去找,但我还是收下了阿佩。因为她那时睁着奇特的机械眼,手里紧握着一把大刀,一副铁拳,看上去很强,而我那时候很喜欢北斗神拳。
阿佩走到我身边坐下,像小时候一样歪头看我。
她机械的眼睛曾经是我最好的弹珠、照明灯、溜溜球。我一有危险它就会亮出红光,然后阿佩就会在10秒内飞到我眼前,把怪兽一阵噼啪乱打,将身心受创的我抗回家。
阿佩示意我快走,我却说:“再等等。”
“如果是等玛奇的话,我去过她房间了,她不在。”
阿佩说道。
“那好。”我拍拍屁股站起来,“可以走了。”
从小,玛奇就喜欢玩美女拯救英雄的游戏,她的英雄囊括了六体王国所有帅哥,但从10岁那年就固定成了我。而阿佩,她只是个机器人,而且还是我妈做出来的,她只是我身后的一个影子,从来都是,这等于从来都什么都不是。
可是阿佩却喜欢我,这点我是知道的。
从她第一次睁开眼睛时我就知道了。
离开牢房后我回了趟地下室,拿了我藏在床板下的小内裤和那本叫《木刀决》的木桩。本来可以走了,但为了等玛奇,我在阴暗的地下室里呆了3个小时。
我幻想着自己享受她旋风般扇来的降龙十巴掌,然后夹着她私奔的样子。我要带她到自由富足的乐土去,哪儿凉快我们住哪儿。我们热闹的生活,安静的结婚,然后不声不响的生一窝小鬼头……可是那只是臆想,既然她没在,一切就成空。
而且我估计在我说出我的想法前,我就被她恨铁不成钢的拳头撂倒了。
我也想过带着阿佩远走高飞,我不介意在王国的追捕下买车买房奔小康,毕竟我有阿佩我怕谁。后来看到阿佩的神情有点不对头,我想她大概是误会了什么,于是我也断绝了这个想法。
想来想去,我决定去找嘉和。
找到嘉和并不困难,沿着城市里最繁华的酒吧街一直走,没走几步就看见一栋庞大的异国建筑物:红砖白瓦的大合院,样式古老的传统建筑物,嵌在一堆庸俗的酒吧院子里迸发着太阳般华丽丽的闪眼光芒,金碧辉煌的建筑物门口立着一个更加金碧辉煌的红字黑底大门牌,上书:故宫。
我没有去过嘉和的家,也没有听嘉和说过,之所以那么肯定这是嘉和的家,是因为我看到了长长的围墙上,那一首横向排列貌似含义深刻实则狗屁不通的诗:
春花秋月何时了,考试知多少?大哥昨天又起哄,老爹一通乱打屁股痛。狂殴余悸今犹在,只是人种改。问君能有几多愁?恰似抓个处女浸猪笼。
我和阿佩合理研究了半天,终于还是不明白这狗屁不通的诗到底在说什么。阿佩蹲在地上很严肃的说,这诗表面上是在说□□所承受的痛苦,其实是在阐释□□对精神的控诉灵魂对现实的哭喊,你看这屁股痛就是这么一说,至于处女的含义她还得再琢磨琢磨……
我二话不说拉起阿佩就往暗处走,因为在她絮絮叨叨的时候,一队官兵雄赳赳气昂昂的走过来了。
为首的那个鼻子朝天,一幅我流氓谁比我更流氓的样子四仰八叉的横在嘉和的大门前,拉开了喉咙就开始朝门里吼:“里面的人给我听着!信蜂王国的英雄要到你们这儿抓人!私藏逃犯的把人给我拎出来了啊!打麻将的把麻将给我收起来了啊!!”
2天的社会经验告诉我,这种貌似高傲实则被所有人鄙视语言极度没逻辑的人,一般都身担马仔或龙套要职,是可以忽略的。
我抬手示意阿佩安静,她乖巧的点点头,往草垛里又缩了缩,下巴搁在曲腿上认认真真的盯我。
“10年里,我第一次在地下室以外的地方看见你的脸。”
她喃喃的说,机器脑袋发出零件碰撞的磕碰声,声音清脆,不知道机器人是否也有“回忆”这种东西。
“有什么感想?”我头也不回的问,眼睛紧盯着外面黑压压的官兵,啊,有个貌似头子的人物出来了……
“其实,你长得还是蛮帅的。”阿佩转动机器的右眼和人类的左眼,抿嘴一笑。
我转过头,一幅伤脑筋的样子。
“别迷恋哥,哥是个传说。”
阿佩咯咯咯的笑了,声音猫一样挠人,又温顺得让人心疼。
叫嚣着的兵群忽然从两边散开,喧闹的士兵片刻安静。人群中间,一个黑发长得可以挂脖子自杀的男人慢慢迈步走了出来。
我盯着那个男人,在心里呐喊,真他妈好……好高!那个一身彪悍黑皮衣黑肩铠的男人,我以人格发誓,绝对有两米!而且,最让人生气的是,他明明有那么高了,居然还穿着松糕黑皮靴!
这种歧视矮子的行为不可饶恕!身高只有一米七的我,竖中指鄙视他的这种行为!
“撒丁……?”阿佩望着那个男人喃喃说。
我天崩地裂的转过头。
“撒撒撒撒丁!?”
如果不是现在的姿势,我一定会两手抱头做名画《呐喊》状仰天长啸不要不要啊啊啊!
王国的英雄撒丁,所有资产阶级的掌中宝,无产阶级的平民偶像,中产阶级的神话,地痞恶霸的噩梦,流氓流寇的克星!!随便一扬手,都可以要你半条命!传说中无论任何战役,只要他一出马对方马上不战而降!只要他所率领的黑鬼军一出马,对方马上竖白旗!横扫千军如卷席的撒丁,现在,就在我,这个刚刚逃狱的平民面前,释放着他闪闪夺目的王者光辉!
此时此刻我脑里闪过的第一个字是:GOD。
第一个词是:啊娘喂。
第一个句子是:老子见鬼了。
我咬牙切齿,心想我一破地下室不上户口无三证居民,烤馒头后的连带效应居然是逼得国王出动了撒丁和号称“一人一口唾沫都可以把你淹死再淹活好几个轮回”的黑鬼军!到底是我魅力太大了,还是撒丁的行动力弹簧般无限缩放?
当我还是小孩的时候,我就很崇拜王国的前将军加百列,直到现在我还对所谓的“英雄”有好感,但这不代表人家都举着我的通缉单挨个骚扰民居了,我还能满怀感激的热泪盈眶,不代表当我看见通缉单上那质量不敢恭维的我的扭曲人脸时,我还能平静的忍受这一侵权加毁容的行为……然而正当我张牙舞爪的准备扑上去撕碎它,阿佩把我拉住了。
而就在阿佩把我拉住时,彪悍的英雄转了个头,眼神忽然胶住了。
瑟瑟的秋风里,他与我对视。
命运的齿轮开始转动……
然后,他笑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