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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恶劣的塞外草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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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好像从来没看过这么漂亮水灵的女人,也是,这里的女孩子个个大手大脚,宽额头大嘴巴,肩颈比男生还壮硕,简直分不清有什么性别区分了。
他脸刷一下就红了,真可爱,走过来抵着我的手,给我从马上带了下来。
我刚下来就吐了一地,太颠簸了。
骑马是早上学的,人是下午走的,席是晚上吃的。
他笑着拍打我的背,吩咐旁人拿解晕药给我喝,有点腥臭,但确实管用,没那么想吐了。
名义上我是他的继母,是和亲王妃,实际上差不了几岁,同龄人。
天还没黑,我就意识到,情况远远比我想的还要糟糕。
这破地方,没水没草席没树没花,就连一口正常食物都没有。
全是又柴又老的风干腊肉,他们舍不得杀新鲜的,指望着羊奶,能吃的都是老掉牙的。
晚上没地方睡,让我进营帐打地铺,甚至连个恭桶都没有。
什么破地方,冷的我天天颤抖,打哆嗦。
我那个大儿子天天让人给我喂一碗新鲜热腾腾的羊奶和鹿血,否则我这柔弱娇躯早就见阎王去了。
天为被,地为床,人中黄一杯敬大地,人中白一杯敬草原。
一口呕吐物敬远方是吧?
刚来我就发热发烧,发病了一场。三天躺在床上,苏润玉后悔来到这个糟糕的泥潭了。
睡不着,全是草,我怕蛇,两个人守在门外,说是保护王妃,其实就是驱赶蛇虫毒蚁的。
我一个人躲在他们给我准备的材质最好的被褥和垫子里,其实还是我们卖给他们的丝绸,我眼泪半年的储备量都哭完了,整个营帐都回荡着我抽抽噎噎的哭泣声。
我后悔了,能回去吗?
我突然发现我家里人也不是那么可怕。
好像相夫教子也是一种乐趣,至少那都是文明人的日子,没这里野蛮粗俗。
这个破王妃谁爱当谁当,我想回家。
第二天起来,我从来没有睡眠质量如此之差,顶着浮肿的眼圈和凌乱不堪的碎发起来,像个黄脸婆。
吃过两口烙饼和羊奶,旁边的肥肉恶心的我想吐,他们天天就吃这些吗?不腻吗?
门外是我名义上的大儿子在吩咐侍卫。
“从今天起,你们负责给王妃运水,明白吗?王妃所需调度的一切水源由你们负责,我调两匹马给你们,不能有任何短缺,否则军法从事。”
说的很好,可惜我听不懂。
我一个中原女子,哪里学过番邦方言土话?
就看到他嘴不停的在动,可我一句也没听明白,他看到我,朝我一笑,我也尴尬的笑了笑。
不能得罪人阿,总得礼貌的回应一下。
还好这里有那种中原逃犯,专门给他们当翻译的,他是我在这里唯一能交流的人了。
“尊敬的王妃,小人韩延寿,王子说从今天开始,我就是你的贴身翻译,负责教你库丹语言了。”
“你知道怎么逃跑吗?”
“?”
我看着连绵不绝的青草一直蔓延到天边,终于明白那些宫女为什么打死都不愿意当这个王妃了。
这哪里是享福来了,这就是来流放的囚徒,甚至还不如人家自由。
一想到我这辈子都得烂在这里了,我有一个大胆的想法,干脆跑回去好了。
哪怕是去边关市镇,偷偷找个地方躲起来呢,至少那也是人过的日子阿。
韩延寿尴尬的看着王子,不知道要不要把王妃这句惊世骇俗的话翻译给他听。
看着翻译脸上尴尬的神色,王子似乎是明白了什么,在他耳边附言了几句。
“王妃,王子殿下说,有个人想让你认识一下。”
“不想认识,我现在想死。”
“王子殿下,王妃说她愿意见见。”
这话虽然是我听不懂的库丹话,但是我看王子脸上惊喜万分的神色,就知道这老小子肯定瞎传话了,否则这王子除非脑子抽抽了,哪能乐成这样?
你小子,狗翻译是吧。
怪不得那么多人讨厌翻译,这家伙真的嘴里每一句实话。
行吧,见就见吧。
命如浮萍,身似柳絮,总被雨打风吹去。
随遇而安吧,反正已经这么糟糕了,还能坏到哪里去呢?地下室之后总不能是臭水沟吧?
很多年我牵着她的手一起走过长安的花灯节街口,她依偎在我怀里,回忆起我们第一次相见,她就对我一见钟情了。
其实我何尝不是?
那天阳光浓烈,碧空如洗,我听见矫健马蹄声奔腾,一眼望去。
金澄澄的高马尾,高挺的鼻翼,立体的五官,妩媚诱惑的桃花眼,灿若朝霞的粉嫩双颊。
高头大马高高跃起,重重踩下,那名火红色紧身劲装的异域女子娴熟的翻身下马,侍从牵过汗血马带下去喂养精细草料和麦麸,她走到我面前晃了晃,笑道。
“是新来的王妃吗,好可爱,可惜是个哑巴。”
她会说汉语?
我情不自禁的握住她的手,她肉眼可见的慌乱了一下,勉强的笑了笑,可是纤纤玉手却在发抖,我能感受到她有些紧张。
“教我骑马,求你了。”
她狡黠一笑,十分洒脱的点点头,就算是答应了,和王子要了那匹小矮马,又密语了几句。
王子错愕的看了我一眼,悄声询问了几句,她强硬的点头,王子无奈苦笑,似乎是同意了什么。
从头到尾我死死的盯着她的脸看,时不时对上她的双眼,她不敢和我对视,总是撇开头。
我们语言互通,韩延寿就被迫下岗了,事实上也不需要他这个大电灯泡。
我搂着她盈盈一握的小蛮腰,在小矮马上徐徐踏步。
我两从诗词歌赋聊到人生哲学,从婚姻观人生观哲学观聊到经史子集。
她叫乌苏佳木斯,是西边金真部落首领的小女儿,从小指腹为婚,订下娃娃亲,算青梅竹马,可是她根本无感,完全不喜欢那个滥情好色的人渣,这点我太认同她了,一模一样阿姐妹。
她自幼习武无数寒暑,步战能开半石弓,折合八十斤,骑射能开三斗弓,折合四十八斤,双臂膂力过人,比同龄男儿郎还要勇猛过人。请了落魄秀才的汉人老师教文,四书五经也是略懂一二,是草原上不可多得的文武双全女中豪杰,巾帼不让须眉的杰出人物。
微风吹拂,她衣衫猎猎作响,心怦怦乱跳。
她的腿饱满有力,十分有弹性,我简直爱不释手。
她偷偷回头就看到我痴痴的眼神,红晕双颊,身体有些微颤,我在后面用柔荑擦拭了她雪白粉嫩的后颈里的细密汗珠。
这家伙,耳根子都红了,啧。
番邦女子还真是把情绪写在脸上了,一点都不会作伪。
她装模做样的咳嗽两声,开口打破了这暧昧的氛围。
声音真好听,清脆甜腻的少女音,说话像撒娇,刚才那股子英姿飒爽的人不见了,取而代之的是小鹿乱撞的少女情怀。
“你别抱那么紧,我要掉下去了。”
看她这么可爱的反应,我不知道哪根筋搭错了,鬼使神差的想到了一句话。
她后面说,三岁就在父母搀扶下纵马疾驰的她,从小就生活在马背上的她。
那会儿差点因为这句话,吓得当场坠马。
“你知道我为什么拒婚吗?不完全是他垃圾,更重要的是,其实我喜欢女人。”
在马背上能睡着的草原明珠,此时此刻却如遭雷击,娇躯猛然一抖,险些掉落矮马,贻笑大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