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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第一篇:《若梦》   【这是 ...

  •   【这是日记的第一页,二十七年前的字迹在岁月里已经模糊了,张应闻仔细摸上钢笔字迹,字歪歪扭扭的,很多处都空着,应该是不知道怎么写。
      这是日记的起源,字迹的主人叫做李春兰,上世纪常取的名字,她是勒古巷这条妓//女街的老鸨。
      她只写了两篇。
      一篇是她做伎//女时写的,另一篇是她临终前写的。
      期间跨度约为十四年。】

      叙述者:李春兰。

      一九八一年篇:
      七月三十日,天气晴。
      今天是我开张的第七十天,还是一张单子都没开,尽管我浓妆艳抹,可客人们一个一个都被其他的姐妹抢走。
      空气闷热得让我几近断了呼吸,我肯定自己是中暑了,但想到店里抽烟的妈妈,又想起前几天偷懒被发现,妈妈狠狠抽打我的模样,倒底不敢休息。
      我的一生属实悲惨,不提也罢。
      正默默流泪,忽然有人摸住我的手。
      我以为终于来客人了,没想到却是一个女孩。
      我叹了口气,但她懂行地拿出现金放在我手里。
      “走吧。”她牵起我的手,“你今晚是我的了。”
      我诧异不已,手里的现金,大概五十往上。
      我想告诉她,我不值这么多,两块就撑死了,可她愣要我收着。
      为什么?
      我不明白,我们这行不干不净,早就失去从良的资格,像我长得不突出的,更是便宜到地底里了。
      客人不是越便宜越开心吗?
      她这个冤大头。
      到了房间,我脱掉衣服,原本粉嫩的穴口却不再湿润,她看着我,我看回她,五十块和几张散钱还摆在床头。
      “对不起...”
      我自责流泪,拼命想让贝塔湿润起来,可今晚不知怎么,干巴干巴的。
      “你可能要败兴了。”我哽咽不已。
      看来,今晚还是做了赔钱货。
      我以为她会愤恨离去,那五十来块的现金也变成一滩泡沫,可她轻轻为我抹去泪水,轻轻为我穿好衣服。
      我忍不住摸上她细腻的脸庞,年轻而漂亮的肌肤让我不禁自惭形秽。
      “不要自己轻贱自己。”
      这是她说的最后一句话,在我茫然坐在床上时,她已转身离去。
      我至今仍记得她回头的模样,那是怜悯的神色,我怔在原地,脚步声渐行渐远,直到窗外的灯光缓缓落下。
      第一次,这是第一次自己独自睡在旅馆的大床上,没有折腾我的客人,没有疲倦的身体,也没有流泪的双眼。
      触碰镜子里的自己,除了身旁五十来块的零钱,一切恍若是一场梦,没有任何东西能证明昨天事情的发生。
      良久,我数清了钱。
      一共五十二块八毛七。
      我把五十二块八毛七全给了妈妈桑。
      我告诉妈妈桑,我要从良。
      街上的姐妹们都笑我,我子然一身,除了风尘路还有什么去处?
      离开街道的庇护,没有恩客保护,不过是风餐露宿饿死的命。
      在她们的嘲笑中,我没有回头。
      我这么一步步走出去,走出了我待了七十天的街道。
      蓝天白云,那么清朗的天空,我仰头看了很久。
      下定决心,我迈出了最后一步————
      “啪!”
      一个巴掌声将我吵醒,脚下的高跟鞋已经断裂,是外头的两个姐妹在抢街铺,你推我打,头发扯得乱糟。
      她们哭着跪在我面前,互相推搡叫我评理。
      穿红戴绿的说:“妈妈!您看看她,有点成绩就瞧不起前辈!”
      一身紫色的说:“妈妈!是她昨晚抢我客人!今天还抢我摊铺!”
      我被吵得头疼,训斥了几句,摆手让她们自己解决。
      粉色廉价的塑料帘子,刺眼的霓虹灯,我就这么躺在摇摇欲晃的木椅上扇着扇子。
      我又睡过去了,在一阵招客和浪笑喧嚣中,我又睡着了。
      这是我来到这条街的第四百个月,我从底层的娼妓熬成了妈妈桑,以前的姐妹从良的从良,生病的生病,还有些去世了。
      这条街新来的一群一群,客人也一批一批。
      这么多年,依旧车水马龙,花月正春风。
      可惜,莺莺燕燕的笑声里,我想,我还是没能走出这条街。

      一九九五年篇:
      八月二日,天气阴。
      今天雨下得很大,整条街都被淹没了,一脚溅起半丈水,我估摸这时候来的客人也不多,索性叫她们都闭门谢客,权当放半天假。
      不开张,屋里一下挤满了人。
      有干得久的,也有刚入行的。她们嬉笑着玩骰子打麻将,输的脱衣服,不到半刻,就见到好多人裸了身子。
      我靠在阳台边,外面堆满破旧的杂物,防盗的铁柱布满黄铜,旧得发锈。
      我随意在上头弹了弹烟头,灰烬悉数没在雨里,胡乱生长的杂草堆里全是抽完的烟,我一点一点数着,忽然发笑。
      今天是我来到这里的第一万两千八百一十六天。
      从十四岁到五十岁,恍然间,就在这住了三十六年。
      “妈妈。”
      有人叫我,我回头,发现是新来的柳江。
      她还很小,十九岁的年华,生得也好,以后说不定能遇到恩客。
      我问她:“不和其他姐妹打麻将?”
      我惊诧地敲了敲她脑袋:“这不行,让你桃红姐姐教你,干我们这行,必须会打麻将摇骰子。”
      柳江笑道:“妈妈,以后总能会的。我听其他姊妹们说,您老心善,能和我们讲故事。”
      我啐道:“你那群姊姊们,最没规矩。你别管她们,老实把烟酒和麻将学会。”
      说罢,我将手里未燃尽的烟头往她手背一戳:“没大没小,告诉桃红。明儿要是没开够三单,提成和奖金就别想要了。”
      柳江扁嘴,应了声“是”就跑了。
      淅淅沥沥的雨好像无休无止,屋里的笑声传到阳台,接连的破烂筒子楼连带一片瓦房甚至长出苔藓。
      我沉默了很久,可雨还在下。
      故事?什么故事?
      无非是我来到这里的原因罢了。
      干这行的,能有什么故事。
      无非是爹死了,弟弟欠债,妈生病,读不了书,走投无路入风尘。
      倒也没这么悲惨,来了这条街,至少不用过以前风餐露宿的日子了。
      不知怎么了,我忽然开始啜泣,任由大雨打在我的脸上,明灭的烟灰一瞬全湮灭在草丛里。
      我有过恩客,那是个女孩。
      她给了我五十二块八毛七。
      我全部给了当时的老鸨。
      我以为这些赎金可以让我离开这个地方,可出去后,我发现我什么也做不了。
      来钱快的好日子过惯了,我再也吃不得苦,也融入不了社会。
      每每我穿着曾经的衣服走在大道上,他们审判和不解的目光在日光下几乎把我全身都灼伤。
      春去夏来,我又回到了这条街,回到了这片被遗忘的地方。
      我的母亲和弟弟忘记了我,或许是他们已经看不起我这个女儿,羞于和我相认。
      他们拿着我的钱财过得很好,而我一日一日,一年一年的熬,如今也过得不错。
      回到屋里,我拿起算账本,清算这些天的收入。
      麻将碰到桌面,一声惊叫,是柳江胡了。
      “学得真快。”桃红不屑地白了她一眼,从包里掏出钞票。
      柳江还是那样笑着,她摸麻将的手法也越来越熟练,一屋子的女人和彩色的衣裙,年年岁岁,一万两千八百一十六天,除了人分为离去和新来的,其余的一切都不曾改变。
      我摸上自己早已衰老的面容,摸到皱纹时,双手却顿了顿。
      合上算账本子,我和她们说:“这几天干得好,妈今晚给你们包饺子。”
      她们兴冲冲地喊好,只有柳江还在盯着我。
      于是我笑道:“吃饺子的时候,妈给你们讲故事。”
      这回柳江最先喊了:“我就说妈最心善。”
      在她们的簇拥里,我开始擀面。
      可擀着擀着,我有些累了。
      轻轻放下擀面杖,我合上了双眼。
      听着电视播报的声音,她们慌乱的喧哗,还有滴答滴答的雨响,我睡了过去。
      梦里的呢喃,我梦见自己回到了刚开始站街的时候,身旁围着一群早被我遗忘在岁月里的姐妹,她们一个个叫唤我的名字。
      走过瓦房铺,路过筒子楼,我一脚一个泥印,走上了后山。
      满山的野花野草,花开得艳,草也长得盛。
      我望着她,那是曾经抱住我的女孩。
      “恩客。”我这么唤道。
      她不说话,摘下一朵花,为我别在斑白的鬓边。
      依稀仿佛,她在丛中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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