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一章 上一章 目录 设置
38、38 38
“ ...
-
38
“乔?”
回答托马斯的是一声淡淡的鼻音,“嗯。”
托马斯站在乔后面,看那个一向骄傲一向淡定的男人,弯腰趁着朦朦的光亮,寻找着什么。夕阳西下,血腥的红色铺天盖地地蔓延开来,给这个世界添染上几分凄凉。
“回去了,乔。”托马斯再次重复他已经说过很多遍的话,可是乔连头也没有回,固执地盯着被人踩磨得光滑圆润的石板地,仿佛,只要这样盯下去,那消失的东西就会出现。压抑了一下午的怒火再也压抑不了了,托马斯上前一步抓住了乔垂在一边紧紧攥着的手,“回去了。”
一只漂亮的蓝色的蝴蝶在托马斯的手背上飞舞。
托马斯不由自主地带上了命令的语气,那是他在乔面前苦苦抑制的一种态度,他是王子,乔是他的父亲的臣子的孩子,可是也是他的朋友,他不希望和乔的相处带有一种不平等。一种地位上的不平等。
话一出口,托马斯就有些后悔。
乔哪里还顾得上这些,他轻轻推开托马斯的禁锢,抬头对托马斯微笑,“你先回去吧,我找到了就会回去的。”
托马斯看到乔的笑容有些微微发愣。乔的微笑是世界上最美好的东西,只是上拐的嘴角就已经美好得……以往,只有乔的一个微笑,就可以平复托马斯任性的怒火,可是,不是今天。
“呵。”托马斯嗤笑,他忍不住他的尖酸刻薄,“如果找不到了呢?”
托马斯有些咄咄逼人,他已经气得忘了压抑他与生俱来的任性。他继续冷笑,“找不到了,是不是就不回去了?”
乔缓慢优雅地直起身,盯着托马斯看,看得已经为自己不经大脑就乱说话托马斯一阵忐忑,然后才说∶“那我们就回去吧。”
乔说得很云淡风轻,仿佛他不是之前那个固执地寻找遗失的东西的人,这是托马斯预料不到的,所以他有一时的呆滞。待他清醒过来,他已经被乔拉着手,走在回去的路上。
一只蓝色的漂亮的蝴蝶在托马斯的手上飘飞跳动。
托马斯听到乔的声音,“蝴蝶很漂亮。”
乔微微皱眉,不动声色缩手,宽松的衣袖下垂,遮掩住那绚烂的蓝色。他觉得,乔的话语里面带着刺——不知道是不是因为他对乔抱有私心,所以会忍不住多想。
我喜欢那个人,所以会拼命地找他的东西,想要直到找到了才回去,就如你喜欢我,只因为我的一句夸赞就天天在手上画蓝纹。
托马斯一下子觉得有些心寒,他抬眼偷觑乔的侧脸,一如既往地美好……那一切都是他兀自的猜测。这只是一个假设,假设的前提是乔知道自己喜欢他,如果乔不知道,一切假设就没有了意义,哦,他宁愿当作乔什么都不知道的。
“你在找什么,乔?”托马斯问,想想又觉得不妥,解释道,“我可以让骑士们帮你找……”
乔斜睨托马斯,“你的骑士就让他们找一件我的东西……而且,只是故人送的,不怎么值钱。”
托马斯为乔的敷衍不满意地撇嘴。他自然知道乔丢的是什么东西,是一颗珍珠,被乔让人做成耳钉带在耳朵上。珍珠看上去倒是个好东西,圆润粉嫩,可惜只有一颗,若成一串,就更加漂亮了。
******
远处。
太阳一旦下山,空气就变得肃杀起来。芒罗站起来冲林所和瑞秋说∶“我走了。”
林所点头,瑞秋没有说话。芒罗走了。他的背挺得很直,步伐矫健,也不是林所知道他受伤,恐怕还看不出来。
待最后一抹晚霞被黑暗吞噬,林所也站起来。他所处的台阶比瑞秋的低几档,所以林所恰好可以和瑞秋平视……
说起来,他还没有完完整整好好看过瑞秋的长相,当然,除了他幽蓝幽蓝的眼睛。
怎么说呢?林所想,他眼中的瑞秋是……反正,他林所的品味是很诡异的。转开视线的林所突然发现,他很难忆起瑞秋的容貌。倒也不是嫌弃瑞秋长得一副大众脸,瑞秋长得一点也不大众,而且长得还是十分不错的,虽然和刚刚走过的王子殿下和王子殿下的乔还有些不足,但是,瑞秋有一种属于他自己独特的气质。不是王子殿下的高贵,也不是乔的优雅……显然时光对他十分优待,千锤百炼后的光滑圆润在瑞秋身上特别体现。毕竟,作为一只狼,太漫长的时光已经消磨了他的一些逼锐刺人的棱角;被人收为宠物,契约法则不得不让他压抑很多残暴的血腥。这般美妙,也难怪他有事没事就喜欢勾搭女人,如果不好好利用这张脸,反是对那张脸的浪费。
“回去吧。”胡思乱想完的林所牵回思绪,拾级而上,“如果你要去酒馆就自己去,我可不陪你去。”
“不了,我和你一起上去。”瑞秋露出一个相当暧昧的笑容,弄得林所浑身鸡皮,也不知道是不是他多想了。
先不说暧昧什么的,林所对瑞秋的决定是相当失望的。他本以为,瑞秋肯定会去酒馆钓女人而自己就可以名正言顺地霸占了“娇笑瘦弱”的床,等瑞秋回来,(或者他干脆不回来),他会发现房间里的床无论如何都不会分他一隅的。
……
“瑞秋。”林所盯着天花板上斑驳的光亮,出口叫道,“你睡了没有?”
原本背对林所侧身躺着的瑞秋翻身面向林所,幽蓝幽蓝的眼睛突然睁开,他看着林所,说∶“如果你不叫我的话,我现在已经睡着了。”
林所笑,自顾自地说起话来,“我记得我以前想过当某个人的宠物,就像我母亲曾经拥有的一只猫,她会给他吃的,给他睡的,给他一个热水澡,甚至,母亲还会摸摸猫柔软的肚子,甚至还会给他挠痒痒——我喜欢别人给我挠痒痒。”
“纳尼?”
“那我什么?”林所疑惑地看着瑞秋。
瑞秋摇头,“‘纳尼’只是用来表示我的诧异——上次去一个破不拉几的地方,那里的人说什么话都喜欢加上一个‘那你’,在那里呆了几个月,有时候也会蹦出一个‘纳尼’出来。”
说到后面,便是笑语盈盈,看得林所顿生几分羡慕。瑞秋虽然说那是个破不拉几的地方,但是他想起那个地方时弯起的嘴角,是骗不了人的。再反想自己,醒来失忆,一直呆在一个破地方,直到母亲去世,才出了小镇,刚出小镇就被蛇咬,被尼科救了之后一直跟在他,直到他用“救命之恩”压下一个请求,他不得不应了尼科,之后就是呆在古堡里……直到肯尼斯、雅克布和瑞秋他们的到来。
“真幸福,你。”林所羡慕地说。
“什么?”
“你去过那么多地方啊,看到过那么多美色,吃到过那么多美食,经历过那么多值得你回味的事情。”
“其实,如果有时间的话,你可以和我一起去啊。”瑞秋扬着笑,“我不介意的。”可是,你不知道,千山万水的美色,终究不抵过一个人的温暖。
“不要。”林所摇摇头,“两个人的旅行,太麻烦,不及一个人的旅行来得自由。”
“那你?你是在嫌弃我吗?”瑞秋半垂眼帘,撅着嘴,装委屈,“你就这么不喜欢人家?”这样的表情,似乎还要配上搓衣角的手。
林所大笑,伸出一只手拉扯瑞秋的脸,细腻的皮肤触感微妙,“那里会?我最喜欢瑞秋了。”
“真的?”瑞秋的眼睛一下子睁大,做小鸟依人状扑到林所怀里,一边扭身子一把撒娇,“人家也最喜欢你了!”
林所用没有什么劲的手去推趴在他身上的瑞秋,笑得上气不接下气,“好省省的。”
……
玩闹够的两人喘着粗气并排躺在床上,已是深夜,一瞬间,房间里似乎安静地在等待一根针的坠落,兴奋过后的林所也丧失了所有的激情,沉重的眼皮就要合上,最后入目的是充斥了整个天花板的狭长的阴影,一晃一晃的,像是无声的催眠曲。
******
“我们,要保护我们的国家,所以,我们有士兵,有军队,当然,也需要有骑士……骑士,被封为骑士,除了武技杰出以外,唯一标准,是每个骑士都要拥有骑士精神……骑士,他们将站在最前面,与我一同面向敌人,面向踏着别人鲜血闯进来的敌人……今天,我在这里,见证新的骑士……”
林所几乎听不到在高台上喋喋不休的“王子殿下”的声音,人群沸腾喧闹。
“所以,我宣布,……比赛……开始!”
人群又是爆发一阵欢呼。
林所看着优雅的王子在充满霸气的椅子上坐下,然后看到他的眼神不自觉往右边瞥去,林所顺着他的眼神看去,果然如他所料,他看到了乔。
不似托马斯王子的情意绵绵,恨不得时时刻刻纠结在一起,乔着正装,认真地看着比武场上打斗的身影。乒乒乓乓的剑刃相抵的声音,剑刃与盾牌砰砰相撞溅起的火花,悬崖勒马的惊险刺激,柳暗花明的回旋一刺,看得人人心绪沸腾。
林所八卦地一笑,用手肘给了瑞秋一肘子,“看来是郎有情,妾无意啊。”
“谁是郎谁又是妾?”
八卦的火花在空气中爆破绽放。
“好吧。”林所笑得更加八卦,“咱文艺一点,那个叫……落花有意,流水无情。”
“……”瑞秋转头看向林所,说了些什么,不过被身边突然爆发的欢呼遮掩了大半,只是听到一些细碎的音节。
林所皱眉,想要瑞秋重复一遍,“什么?”
“没事。”
瑞秋装作整理头发,用手拂去自己眼中的一丝悲凉。——落花有意流水无情吗?其实,如果可以的话,落花也不想爱上流水。不由自主地追随,丧失了自由,无法控制自己,更无法自欺欺人地骗自己,“其实我一点都不爱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