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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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卢巧嫣和平常一样从浴缸里懒懒的爬起,想照着镜子试试刚刚攒长的头发能不能扎一个马尾。浴室的水汽把镜子模糊成磨砂玻璃,她右手随意想擦出个可以反射的空间,但却一瞬间被镜子里的自己怔住了。
她真的被自己怔住了。她从未见过这样一张好看的面孔。
半年前,她脸上还挂满红红的青春痘,而那奇怪的单眼皮总是一会挂成一双,一会又慵懒的搭下来,被强迫保持了十几年的短发,高个子和宽大的校服让她在上了高中以后还被人从背后喊做“小伙子”。
她从未因外貌引起过任何人的任何注意,每天在教室的最后一排垒过头顶的参考书后愤笔疾书,于是公布成绩的时候会短短的成为注目焦点。这是她的法官家庭给她的终极造型,整洁简朴,不重修饰,一身正气女学者的雏形。
但眼前的这个女孩子全然不是。光洁的皮肤上不知何时彻底消却了痘痕,单双眼皮可能也变换的累了,终于给足面子坚持彻底打成了双,这无形中使眼睛增大几乎一倍。苗条的身段,高挑的个子这会儿看来不再是瘦弱的难民像,配上也算白皙的皮肤和已然隆起的浑圆的□□,若是亭亭的安然站好,彻底的模特儿身姿。
而且,她的头发终于在狂风暴雨的争论下倔强的留长了。17年来她作为女孩不曾有过的长发,也就不曾见过的把青丝从耳边拢起露出的全部面庞——她圆润的侧脸是如此适宜。她甚至想像头发被高高盘起,自己穿上晚礼服的样子,并回头对着摄影机嫣然一笑。她被她从未见过的自己惊住了,脑子里无法抑制的一串串从未有过的奇妙幻想。
但她想的第一件事不是这些,看着水汽模糊地镜子里虚幻般的美人轮廓,她心里冒出的第一句话——也给自己吓了一跳,居然是“这回终于配的上他了吧”。
换话题。“他”是巧嫣同校不同班的“黑马王子”。她的朋友们给她暗恋的他取这个名字是为了区别于学校里风云骤起的白马王子们——阳光帅气,成绩出众,家庭富有,也就是说,有才,有材,并有财。
他严格的说都不算有。他成绩很差,入学第一个学期就因一周逃宿、4科染红而雁过留声。而遗憾的却是,他又着着实实不是那种重点校里的万恶之源,全身痞子气质反倒在书虫堆里来得比较另类。
他不学习,也不江湖,他是个怪人。
其实此人外貌还是相当有可塑之处的,浓眉毛,大眼睛,高鼻梁,略黑的皮肤,190的身高——却全败在了他的打扮上,夏装衬衫运动短裤外面校服的中山装上没有一个扣子(遗憾的是那个时候还没有流行混搭><),并执着对抗学校政策试图留长发,为此学校专门为他开了一个发型□□会,于是第二天剃了半光头。
唯一的特长是唱歌,有完美的嗓音和优质的技巧。时常背一把旧吉他偷偷在操场角落处自我陶醉。但据听过的人说,弹得挺差。
总之,这是一个很难描写的怪人,但他有一个不错的名字。他叫陈浩川。
但巧嫣就是喜欢他。
没人知道她有多想见到他。
她背的下他们班的课表,哪节通识课下课他要走过那段楼梯,她会不停地拉着好朋友跑厕所,这样恰好经过;
哪节体育课他会抱着篮球走过连接体育馆与教学楼的廊桥,她会早早在上面的窗台上呼吸新鲜空气,若无其事的向廊下张望;
周末住校生回家,她自然要在车站等着莫须有的空座直到他们班也放学;
甚至,她也曾错上他回家要乘的校车,看他在前面座位上专注的打电子游戏。
正如好多年后,她自己回忆起,也无法说清当时到底为什么那样惦念,但心里依然可以追忆那时的热情,丝毫不变。
生而为女子,无论是谁,无论在哪颗心里,我猜,都曾有那样一种情怀曾绽放出来。
用全部心思去惦念一个陌生人,假象与他相逢的每一个场景,暗自剪辑心里这个自己未曾交谈过的人的表情与声音,为他设计无数个未可知的优点缺点,不知疲倦的等在每一个他能出现的地方,又决不要让他看到。往往,包括他本人在内,不会有一人知。而这段未发布的电影,没有任何人可从任何蛛丝马迹里察觉的,却是许属于女孩自己心里永远不会忘却的最完整亦完美的故事。
她注意他那么久却没有一次被发现?很奇怪,又不奇怪。她是那么平凡的一个女孩。他亦不是一个那样敏感于被瞩目的男孩。而他们各自唯一光鲜些的特点又相距了最大的直径。
所以她总觉得她怎么都配不上他,她不会唱,不会吉他,不会篮球,更没有任何惊人哪怕动人处;但这个“她”,不是镜子里的晚礼服佳人。
这些大概就是她冒出那样一句慨叹的无序的缘由。其实她什么都没多想,当时也不可能想懂。她只是觉得,这样的女孩,再嫣然打扮了,站在他身边,会是多么相配呀。
转天是高二开学的第一天。文理分班,神经质的学校借此机会按成绩对高一的友谊进行了无情的强拆,好不容易终于可以谈笑自如的一小群人将因为分数差距相隔数层楼,而一朝之外又要面对无数了未曾见过的面孔。
巧嫣很认生。她并不是太内向的女孩子,但向来很不擅于提起与掌控话题。她怀念从小到大的每一个朋友,每一个都曾推心置腹,却都只能止步于每一次升学或分班的分水岭。
孩子时的友谊总是如此。热烈,无间,但却往往脆弱到终结于学校的变换。也许,每个人都有个小学时要一起念大学的A与初中时约定互做伴娘的B,而仅仅数年之后,却突然发现找不到了B的电话号码,而更甚至已想不起A的长相。
巧嫣想念她难得有过的每一个朋友,她可以清晰记起曾和她们一起或喜或吵的每一个小细节,但却始终不能保持住联系。
所以分班让她觉得很纠缠。可她还是有一点小小的激动——尽管几率渺茫,但,是的,她在幻想什么机缘巧合陈浩川会来到她深爱的文科班。这从概率讲是一个不可能事件。其实,分班唯一的实质好处在于,如果巧嫣开学仍见老同学,恐怕会炸出她去整过容的传闻><。
她很早来到教室,挑了靠窗边的角落,她喜欢静静地先认识一下未来的同学,并静等她小小的幻想成真。没人知道命运什么时候光临,你在静等时间走过,而宿命其实正在你所未知的地方等你走来。
事实证明陈浩川的出现确是不可能事件。更加事实的是他无悬念的进了理科的末班。但命运为巧嫣领来了另一个人。
“卢—巧—嫣??!!”陌生的老师领进来一个同样陌生的同学,但那学生指着她面前的名字牌居然大声喊了出来。届时全班学生已就座完毕,乖乖喜迎新老师的到来,尽被这一声惊叫吓到,齐齐看向巧嫣的方位。
巧嫣也很是一惊,向来躲得严实的她怎受得几十人的注目礼。脸上一阵火烧,瞬时觉得指尖快要麻痹。
可那人毫不在意,继续无视身边老师面前学生地大声说:“真是你呀?!是我、我是肖遥呀!!”
卢巧嫣愣了。而旋即又脱口而出:“你怎么回来了?!!”话一出口,脸又倏地红到脖颈。两人才双双意识到这个庞若无人对话的场合似乎大有不妥。
肖遥很不好意思的吐吐舌头,跟老师鞠了个躬,“对不起老师!我和她是幼儿园同学!”此话一出,在座的迷茫而又忍着笑的同学不由笑出声。年轻的女老师也牵强笑笑,算是打过了个圆场。
这次重逢在无数年后巧嫣回顾起来仍是一字一句如在耳畔,如在眼前,尽管那时她已再不会提起肖遥这个名字。那是她第一次被瞩目,第一次在人前脱口而出,但后来这都已经不重要。在她永远不会提起的故事里,她仍认定这确是个完美的片头,尽管自己亦极少会回放。
那天肖遥坐在了巧嫣斜后方的空座上,并一直坐到了高考前两个月,前者远赴英国。新老师的开场尴尬中也算活跃,从肖遥开始每个人做了简短的自我介绍。老师的视线转向对角的时候肖遥伸手拉了拉巧嫣校服的宽大衣袖,偷笑着用右手两指摆了一个小钩爪的手势。巧嫣愣了一下表情纠结强忍笑出声音。
那是她们小时候的一个很邪恶的暗号,在跳皮筋负责抻皮筋时,作此手势暗数一二三,同时侧翻手腕,以使皮筋骤然变细;在玩丢沙包处于攻方时,仍效此法一二三,一个将沙包高高抛起,另一个稳稳接到,则中间的躲避者们顿时立定,坐以待毙。
那时因为她俩个子颇高,又不协调,所以常常同被排斥,故作此计以还击,攻无不克,战无不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