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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山下有村 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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虽然离开庄园之前,季熙有特意让清秋去补一个觉,方便晚上赶路。毕竟季熙作为玉琉尸,是不能被阳光照到的,也就只有晚上赶路最好。但清秋可能补觉还是补得不够,走到后半夜就熬不住了。为了能继续赶路,凤皇干脆把清秋背在了背上。
凤皇作为目摄魂,身体素质不是一般的强悍,哪怕身上的伤还没完全好,还是可以背着清秋赶夜路。甚至当凤皇背上清秋后,三个人赶路的速度反而变快了。也就是说,凤皇背着清秋,赶路的速度竟然比清秋自己走要快。说实话,要不是凤皇只有一个背,季熙也想让他背着走了。
等到东方天际隐隐发白,太阳大抵是要升起来了。本来季熙应该是因此烦恼,但好在他们目力所及之处,就有一座村子。于是季熙以下达通知的语气对凤皇说道:
“天快亮了,我们去那个村子找户人家投宿。”
听到这话,背着清秋的凤皇眉头一皱,毫不客气地说道:
“你有毛病吗?正常人谁大白天投宿啊?”
明明是很冒犯的话,但季熙看着凤皇那狼崽子一样的俊俏脸孔,竟然也生不起气来,只是淡淡说道:
“你忘了?我本来就不是人。所以我白天投宿很正常。”
说着,季熙就去拍清秋的肩膀。还不等季熙把清秋拍醒,凤皇便再次说道:
“你干什么?让他多睡会儿不行吗?”
明明清秋是自己的童子,但现在凤皇的反应,反而更像是他的童子了。这让季熙忽觉有些想笑,说道:
“怎么?你还要护我的犊子啊?我让他起来,去找户人家,说我们要投宿的事情。”
凤皇依旧没什么好脾气,说道:
“你怎么不去?还有,本殿也可以去,为什么非要把清秋这孩子弄醒?”
季熙的回答则特别理直气壮:
“我懒得去。而你……呵,我怀疑你跟别人打交道的能力。别以为我不知道,你眼中世界上只有三种人,自己的小弟,恩人,和欠揍的人。”
不得不说,季熙对凤皇的判断是很准确的。作为一个不知道什么叫怕的目摄魂,凤皇会把所有与自己交好的人,当成是自己的小弟,虽然交往的时候会很不客气,但也是会动真格地去保护自己的小弟。目前看来,清秋已经被凤皇视作需要自己保护的小弟了。
至于季熙,他则是属于第二类人,凤皇的恩人。所有的目摄魂都像是狼狗,对自己有恩的人,便会毫无保留地去报恩。凤皇自然也是这样的人。自己重伤濒死的时候,是季熙救了自己,给自己疗伤。现在他还决定离开晋阳,和自己一起去寻找恢复自己灵根的方法。这样的恩义,凤皇是不可能不认的。
除了这两类人,其余人都是一类,自己懒得给他们好脸色。只要两句话惹得凤皇不开心,他就能毫无心理负担地动手。就像凤皇刚到季熙的山庄前,几个对他出言不逊的壮汉,就有两个被他逼得当场自尽。
可是就算季熙说得对,凤皇也不想这么爽快地承认,故意说道:
“那你觉得你是哪种人?在本殿眼里,你和最后一种人一样,欠揍。”
季熙则眉头一扬,似乎偏要触触凤皇的霉头,说道:
“好啊,你既然觉得我欠揍,那就来揍我好了。我保证,只要是你,我绝不还手。”
虽然被季熙的话逼到如此地步,但凤皇还是不想真的动手的。从理性上讲,季熙是自己的恩人,自己绝不该动手。从感性上讲,凤皇也觉得没必要动手。所以凤皇只是深呼吸了几次,压下心中的不快,说道:
“好吧,算你说对了。所以你是担心本殿去找人家,去谈投宿的事,会打起来?”
季熙这次没有说话,只是抿着嘴点了点头。凤皇无奈地叹了口气,然后抖了抖自己的肩膀,把趴在自己肩头的清秋颠了两颠。被这么一震,清秋自然是被震醒了,有些迷迷糊糊地说道:
“嗯?怎么了?”
凤皇还是觉得这么把清秋叫醒有些不近人情,所以有些阴阳怪气地说道:
“问你家先生。折腾了一晚上还不让你好好睡觉。”
清秋揉了揉眼睛,看了看季熙,又看了看泛着鱼肚白的天际,好像立刻就明白了怎么回事。从凤皇的背上跳下来之后,径直把手伸进季熙的袖子里套了套,拿出个小绣包。把绣包掏出来之后,清秋还捏了捏,确保自己没有拿错,这才对季熙说道:
“那,先生,我就先去了。”
清秋迈着轻快的脚步朝着村子最近的房子跑去。而季熙和凤皇也没有等在原地,毕竟离得太远的话,怎么说都不方便。于是两人便在后头慢慢跟着走。
当清秋来到最近一户人家院门口的时候,一个四十来岁的大叔正扛着锄头,要出去干农活。看到一个穿着颇显句话说得凤皇不开心了,凤皇也不会有任何心富贵衣服的少年站在自家院门口,那人自然是满心警惕。还不等清秋说话,那人便把锄头调转方向,对着清秋说道:
“你谁啊?来干什么?”
虽然被如此对待,清秋也有些尴尬,但还是保持着优雅而不失礼貌的微笑,说道:
“打扰了,大叔。我和我们家先生赶路,路过这里,想在这里借住一个白天。”
“借住一个白天?”
大叔眉头一皱,满脸都是“你怕不是把我当傻子”的表情,说道:
“谁赶路不是趁着白天赶路?白天借住个球啊!不借,不借,你们去找别人吧!”
清秋依旧维持着自己的微笑,但却适时露出一副为难的表情,说道:
“大叔,您先别急。这事儿,的确是我们做得有些反常。本来我也不该这么说我们家先生,但是我家先生养尊处优惯了。白天天热,我们家先生嫌累又嫌热,所以才不想白天赶路的。”
“哦。”
那个大叔露出一副恍然大悟的样子,但还是皱起了眉头,说道:
“原来是个事儿逼啊。但我这破瓦寒窑的,也不适合你们这种富贵人物住。你们还是找别家吧。”
虽然那人依旧是在拒绝,但清秋听出来还是有通融的空间的,于是更是露出为难的表情,说道:
“别啊。这事儿对于大叔您来说,本来就是抬抬手的事儿。但要是我办不好这事儿,回去肯定会责骂我的。要不这样,这是我这个月的零花钱,就当是给大叔您的住宿费。您看这行不行?”
说着,清秋上前两步,把刚才的那个绣包递过去。那人则是一脸狐疑地接过绣包,打开一看,里面是好几颗金豆子。而且清秋从季熙那拿来几颗,现在就给了几颗,一颗也没少。。
看到这些金豆子,那人的表情立刻就变了,脸上露出一副淳朴的喜悦,说道:
“太客气了。小兄弟说得对,这对我来说本来也不算什么难事儿。就当是帮你个忙了。不过我今天还得下地干活,我就让我儿子招待你们了。”
说完,那人便扭头朝屋里喊道:
“晨晨,晨晨!高晨!槐高晨,你给我快出来!”
喊了几嗓子之后,才见一个少年匆忙从屋子里出来,一边整理着自己的腰带一边说道:
“来了来了!爹,啥事儿啊?”
那个被称作高晨的少年模样还算俊秀,虽然衣服远不如清秋的漂亮华贵,但也干净利索。高晨一出来,他爹就简单跟他说了怎么回事,便让高晨与清秋去说,自己扛着锄头走开了。没一会儿,季熙和凤皇也走了过来,正好被高晨一起招呼着进了院子里。
进了屋门,映入大家眼帘的就是一张不高的破旧木桌,大约是高晨他们平时吃饭时用的桌子。但是出乎季熙意料之外的,他并没有碰到这家的女主人。一般来说,农户家里的女主人会在丈夫下地干活的时候操持家务,尤其是要准备饭食,中午给丈夫送过去。
这一点似乎是只有季熙一个人注意到了,而且也没有表露在脸上,高晨自然也不会刻意去解释。相反,高晨只是从一旁的柜子里拿出三个蒲团,依次放在桌子旁边,想让三位客人不至于坐在地上。尤其是三个人的穿着,在高晨眼里都是极其奢华的程度,有种把他和他爹卖了,都抵不过其中一条腰带的钱。
世间的事情总是这样,高晨看来极其奢华的衣服,在凤皇或季熙眼里,不过是寻常之物。也就清秋也还珍惜自己身上的这套衣服。
也许是不在乎自己身上衣服的名贵,也许是性格如此,凤皇还不等高晨把蒲团递过来,就直接坐在了地上,一条腿伸着,一条腿曲着,完全是不修边幅的姿态。清秋则显得乖巧多了,标标准准地跪坐在蒲团上,还小心翼翼地没有把自己的衣服压乱。
见到凤皇没打算用蒲团,季熙的第一反应是把凤皇的蒲团拿过来,和自己的拼在一起。这样自己再枕到清秋腿上,把脚搭在凤皇身上,自己就能舒舒服服地躺下了。不过季熙很快就把这个想法给打消了。因为季熙发现屋子里并没有第四个蒲团。这就说明,高晨作为屋子的小主人,是把所有的蒲团都让给了客人的。
尽管季熙出身豪族,很难对普通人家共情,但季熙的教养是真的。觉得客人都坐着,反而让主人站着,是一件很失礼的事情。所以看着有些尴尬的高晨,说道:
“你不用管他,他就这性子。你也坐吧。”
“啊?哦。”
虽然被季熙劝慰了一句,但高晨还是替凤皇心疼他那件黑色的绸缎衣服。高晨总觉得,穿着这种衣服往地上坐,是要遭天打雷劈的。不过高晨却不知道,依凤皇的性子,只要自己觉得直接坐地上舒服,那就算会被天打雷劈,自己还是会直接坐地上。
高晨表情复杂地把原本给凤皇的坐垫挪到自己身边,准备坐下。可自己的膝盖弯到了一半,才忽然想到了什么,倏地重新站起来,说道:
“哦,对了,忘了给几位大人倒水。呃……抱歉啊。咱听说你们有钱人都喜欢喝茶,但咱这里只有水……”
高晨说着说着,声音逐渐变小,还带上了愧疚和委屈的情绪。别看清秋在季熙面前拆台的时候,感觉是个没有感情的吐槽机关傀儡,但其实感情还是很细腻的。听到高晨的声音忽然染上了委屈,清秋赶忙起身,安慰道:
“没关系,喝水挺好。茶香虽然醇厚,但清水回甘,挺好的。”
然后清秋生怕自己作为一个童子没有说服力,还回头看向季熙和凤皇说道:
“先生,慕容先生,你们说对吧?”
季熙则一挑眉毛,说道:
“随便,反正我不喝。”
季熙这话一出,引得清秋和凤皇都瞪了他一眼。而瞪完季熙之后,凤皇则表态道:
“只要解渴,本殿喝什么都行。”
本来高晨因为在三个有钱“人”面前的自卑,而有些情绪低落。但此刻感觉眼前这三个有钱“人”好奇怪,竟然也就没了自卑的心思,好奇地打量了季熙他们三个一番,便出门,到院子里的水缸里打水。
虽然季熙是真心不需要喝水,毕竟谁见过尸体还需要喝水的?但当高晨把水端来,喝在嘴里,清秋便对刚刚季熙的拒绝有了一重新的理解。所谓清水回甘,前提是泉水。但高晨能端上来的只有井水,喝在嘴里涩涩的,甚至还有些砂砾。
看着眼前这碗水,清秋真的是不知该如何是好了。如果自己不喝掉,就怕高晨误会自己是瞧不起农家。但如果都喝了,清秋又觉得委屈了自己。
可是正当清秋看着这碗水犯难的时候,凤皇则毫无顾虑地把一碗水都喝掉了,脸上也完全没有露出为难的表情。因为凤皇那句“只要解渴,喝什么都行”可不是乱说的。
凤皇从小就是作为樟朝皇帝的亲弟弟,养尊处优长大的。就算樟朝覆灭后,凤皇也因为自己的能力和长相,受到煟朝皇帝的优待。最后,他更是在并州称帝,自己过了一把当皇帝的风光。可是,凤皇也是亲自带兵过仗的。别说一碗掺了沙子的苦涩井水,就算是得了肾结石的马尿凤皇都是喝过的。
虽然凤皇自己很不想回忆当时喝马尿的感觉,但不得不说,一碗酸涩的井水还是很容易入口的。
毕竟高晨不用跟着下地干活,所以招呼三个人进屋之前,高晨也是刚起床,没来得及吃饭。这个时候高晨自己也是饿了,所以主动说道:
“对了,几位大人饿不饿?咱爹每天早上下地前,都会在锅里留不少饸饹。除此之外,家里还有几块疙瘩咸菜。如果不嫌弃的话,咱们一起吃早饭吧?”
有了刚刚那碗水的经验教训,清秋没敢多说什么。可是清秋怎么说也是饿了,最后还是稍微点了点头。反倒是刚刚表现良好的凤皇翻到是刚刚表现良好的凤皇忽然来了一句:
“本殿要吃肉!”
此话一出,后院里本来还在“咯咯”乱叫的两只鸡忽然就安静了,似乎感觉到了杀意。两只鸡对于一家农户来说,还是很重要的财产,高晨自然是不敢背着自己爹就把鸡杀了,招待客人。所以凤皇这要求一出,高晨的脸色就变了。
反而是季熙这个时候瞟了凤皇一眼说道:
“嘴这么挑,你干脆别吃了。反正你几天不吃饭也无所谓。人家做碗饸饹面也不容易,你就别浪费人家粮食了。”
季熙说的没错,凤皇目摄魂的体质,的确几天不吃饭依旧可以欢蹦乱跳。这一点凤皇自己也清楚。可是季熙的这个态度就让凤皇很不爽。这样下去,凤皇感觉,季熙那天会因为自己恢复能力强,而直接把自己当应急食品。
可是转念一想,凤皇又觉得,对方是自己的救命恩人,被当成应急食品又能怎么样?到时候自己恐怕也不会不让季熙吃。当然了,这也就是凤皇会这么想。若是换了别人,到时候没有先把季熙扔锅里,就算是念及救命之恩了。
凤皇虽然不满,但最后还是瞪了季熙一眼,就没再说话。而季熙则主动对高晨说道:
“刚刚我看院子里有些鹅卵石,就是那些光滑的石头。你帮我捡一碗来吃就好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