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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续上 ...

  •   ——

      李厌离出了咖啡店从台阶抱起箱子,随后一路朝南。

      路上,夹道水杉树叶萧零,红砖青石的小道零零散散走着行人。

      有老有少,雨后的芬香串在紫藤萝花香里。

      李厌离心神游走天外。

      真是没想到,竟然会在同一家店偶遇,而且那家店还是熟人开的,是命运嘛。李厌离盯着清洗过后的路面喃喃自语。

      她以为自己早就看开了,如今一见面,却发现高估了自己,她的心胸没她想象的宽,根本做不到跟仇人相敬如宾,能够友好的谈笑风生。

      她还是忍不住想要撕烂那碧池的臭脸,然后拆膛破腹,把白花花的骨头嚼在嘴里,以解一肚子火气,但那人多势众,她一个人寡不敌众,只好窝着火,忍气吐声。

      如今离了那地,满肚子的愤怒又不知撒泄哪里,到头来,还是滋生闷气,胸膛快要被气撑炸。

      李厌离越想越气,于是,忍不住对着路旁的绿化带唾弃。

      绿化带的迷迭香开的旺盛,在风中摇曳,李厌离瞅它一眼,随即嘴角抽搐。

      好家伙,她费心娇贵呵护两个多月仍然只长杂草的迷迭香竟然在路边随意长的这么好。

      李厌离一口气噎在喉咙口,差点让她两眼一抹黑。

      索性闭着眼走,这样对她的心脏有好处。

      但闭眼也是不行的,路上障碍盾,一不留神就能栽进坑里。

      这么一考虑,事事不顺,李厌离烦躁的把步子迈的很重,似乎想把地面踩出坑来。

      其实,仔细想想,她与沈悦以前倒不是现在这样剑拔弩张。

      说起来,沈悦倒是她的贵人,高二那年突然分班,以前的朋友都分开了,就她一个人分到重点班,那时,班里只有她一个人是从普通班过来的,大部分同学还是同班同学。

      因此她在重点班里举目无亲,双目彷徨时,沈悦主动来了,她似乎一下子找到了主心骨。

      沈悦性子爽朗,跟谁都能玩,她性子内向,又加上当时母亲去世不久,家里正闹得不可开交,自己陷入抑郁的漩涡里,是沈悦把她拉了出来。

      她很感激又有些嫉妒,沈悦的家庭是那么幸福,成绩又好,还有一大群好朋友,整个人阳光向上,像晴空万里的赤阳,夺目耀眼。

      她害怕沈悦会抛弃自己,又害怕自己不够好,让沈悦忽略自己,所以,她开始隐约事事争第一。

      每晚学到凌晨三点,办事尽心尽力,精确到每一分误差,决不让任何人挑出毛病。

      功夫不负有心人,她熬出头了,她渐渐在重点班站稳了脚跟,不再是班里可有可无的透明人,她的出色让她成为老师口中的优秀代表,同学眼中最好的副班长。

      她也从沈悦的小跟班摇身一变成了所谓的闺蜜。

      闺蜜,多好的名字。

      她为了得到这个称呼,又付出了多少心血,这是沈悦所不知道的。

      高三那年暑假,高考分数出了,她考了六百五十七,比沈悦多了近四十分。

      她原本想去的是首都的S大,但沈悦的分数不够只能去差一点的海圳的珞珈大学。

      她们是好朋友,好朋友应该是报同一个大学,沈悦是这么跟她说的。她也正好纠结,被沈悦一提醒,便把S大填在第二志愿。

      结果毫不意外,她俩都被珞珈大学录取。

      录取通知到手的那一天,沈悦邀请她去参加聚会,是她的十八岁生日party。

      她当时在奶茶店打工,收到信息时已经是下午四点多,她害怕错过聚会,便跟店长请了半天假,拿着自己攒了三个月的钱买了早就相中的礼物。

      因为专注赶路,忘了注意红绿灯,自个闯了红灯,被汽车刮蹭掉一层皮,对方是秦北轩,他刚拿到驾照,第一天上路就遇到这事,他们的第一次见面就这样不欢而散,谁知道晚上两人又在同一个聚会碰面。

      双方印象都不好,谁也不理谁,还是沈悦出马撮合,他俩这才不乐意的握手言和,后来因为沈悦这个共同朋友的缘故,她跟秦北轩时不时见面,她那时也才知道她跟秦北轩竟然是同一个专业还是同班同学,她当即对着秦北轩白了眼,说声晦气。

      秦北轩也不服气,把她从头到脚贬低了一遍,但唯独没说脸。她隐约记得那时候,秦北轩好像脸红耳赤,别过头不看她,还硬扯着嗓子说她就是个美杜莎在世。

      她挺喜欢的,因为美杜莎是个不靠男人的美丽又危险的女人,伟大的女性,也因为这,她对秦北轩的印象缓和点,又随着接触越来越深。她发现秦北轩这个除了脸一无是处的幼稚男还是有些优点,比如,每个月爱去下乡支教。

      听沈悦说,秦北轩幼年暂住一位农家,有个姐姐从小对他好,长大后,姐姐当了乡下教师,有了身孕,班里又急需教师离不开,这才请秦北轩代课。

      她当时听后,大为吃惊,因为她感觉像秦北轩这么有钱的公子哥不应该会做这事,可后来才发现自己的刻板印象有多深。但再跟其他公子哥一对比,还是大多猜的不差,就像一堆矮脖子鹿中变异只长颈鹿,多少有点格格不入,不过也与她无太大关系。

      但因为小时候经历差不多,她跟秦北轩逐渐放下成见,说上话,后来,又经沈悦撮合,互生好感,交往了。

      每次旅游,她都是跟秦北轩以及沈悦和她沈悦男友,四人出去玩,双方关系好的不得了,可以说是沈悦是她第二个亲人,第三个……

      她勉为其难的把秦北轩划进来。

      那时那么要好,谁知道会有这么一天。

      李厌离心脏好似被塞进搅拌机里狠狠的蹉跎,又疼又苦。

      她把自己的意愿跟沈悦说了,当时她邀请沈悦跟自己一起去报名参加学校的国际项目,这样二人不但可以获得学分还能不分开,但,沈悦拒绝了,说不喜欢那个国家,觉得在那里生活不方便,方圆十里地,没一个超市,打滴也不行,反正没国内舒服,一出门便是地铁,更别说,饭菜可口不可口,在国外食物只分为两种,一种能吃,一种不能吃,哪有国内色香味俱全。

      沈悦这话一出,她也不好挽求,便自己去报名,其实,她不单单问了沈悦,还问了秦北轩,可惜秦北轩家里有安排,是去霓虹国,幸好她报名的国家离霓虹国不远,也就一个市的距离,她这才放心报名。

      两个月后,结果出来了,她被录取了,她激动的一夜没睡,急着要把这个好消息告诉沈悦他们。

      当时,沈悦脸色就有点不对劲,她以为是因为二人一年多不见面,难过的,后来才知道,那时候,沈悦就已经知道她要顶自己的名额。

      李厌离心脏突然钻心的疼,她闷着头不知不觉加快了速度。

      没过几天,沈悦的父亲找了她,李厌离下意识咬紧牙关,说给她十万块钱,让她不要把着这事不松口。

      她倒不是生气沈伯父要挟她,而是生气沈悦明知道却一点都没给她说,若是沈悦说了,她不一定能松口,但至少不会那么生气。

      可惜,沈悦什么都没有说,等她发现后,沈悦过了好几天才姗姗来迟。

      李厌离仍记得那天,下午的阳光温和,宿舍楼下的桂花开了,花香扑鼻,她下楼时,沈悦站在桂花树下,花枝挡了沈悦半张脸,她欢喜的想要扑过去,那时她虽然因为此事难过,但朋友间的情谊遮盖了疤痕。

      可没等她走过去,她就听到沈悦在跟沈伯父说话,说的正是占用名额之事,她鬼使神差的立在原地偷听。

      因为桂花树身约有两个成人宽,听说那棵桂花树有一百五十多年的历史,是桂苑的吉祥物。

      她藏在树后,沈悦看不到她,因而轻松的把话说了出来。

      她因此知道沈悦知情却没推辞,反而埋怨沈伯父做事不完美,给她留下了一个烂摊子,又说等解决后,约了秦北轩一家去吃饭。

      她当时气的要死,又不敢相信沈悦是这样的人,所以,她故意发出声响,提醒沈悦自己快到了。果不其然,沈悦连忙挂了电话,收拾好自己,等着她出现。

      她忍着忧伤,听沈悦满口胡说。

      后来,她想着就让这事过去吧,毕竟朋友没有未来重要,当初的她是个傻子,现在仍然是个长了心眼的傻子。

      她对沈悦说:“我放弃了,我也不会向学校揭发,但你能给我点时间让我一个人静静嘛。”

      沈悦显然会错了意,她认为自己是在阴阳她。

      跟她大吵一架,说她为啥不相信她。

      真是。自己还拿什么相信她。

      相信她真的没有一点想法吗?相信她会一如往昔的坚守底线吗?拜托了。

      都是个大人了,怎么还要用不成熟的目光看待问题。

      若是小学,初中,高中,她会死心塌地的信任,但她那时已经是大三了,已经半入社会。已经知道阶层是光凭自己的努力是不够跨越的。

      被爱宠大的孩子不是一张白纸,是一张井井有条的日程计划表。

      只有被忽视的孩子才是张凌乱的白纸,因为没人教给他们生活的道理和未来的希望。他们只能靠自己的一双脚行走在刀尖上的小路上,迎着风雨,逼迫自己快快长大,可没人告诉他们,长大后的世界竟然如此狰狞,费尽全身力气活着就已经很难了,所以,他们的目光一般短浅,但却时不时被人与受宠爱的人比较,说怎么也比不过人家。

      失望,蔑视,自责,懊悔,愤慨……混聚成一个失败的个体。

      她没有沈悦处处着想的父亲,只有一头恨不得自己死亡掠夺母亲遗产的豺狼。

      所以,她在听到沈悦的质问时,发怒了。

      反问她你为什么会这么想。

      沈悦反而说不上话,顿了片刻,突然发出怒吼。

      最后,她俩不欢而散。又过了几天,班里突然传起谣言,同学们背着她跟秦北轩接头接耳,再后来,她无意听起室友说秦北轩跟她交往就是为了让她做沈悦的替身。

      她本来是当做笑话,可耐不住人多嘴杂,精神隐隐约约往神经过敏上走,再加上,秦北轩那段时间对她忽冷忽热,一个信息发过去,三天不回复。

      渐渐的,她开始疑神疑鬼。

      后来发展到跟秦北轩一天一小吵,三天一大吵。

      随着感觉自己日渐暴走,她受不住了,提出分手。

      此事眨眼过去一年多。

      事情本末倒置,真相成了最无用的东西。

      李厌离叹口气,把箱子使劲往上提了提,随后,双臂发酸,肱二头肌硬邦邦的凸出一大团肉块。

      李厌离盯着箱子里杂七杂八的物品,忽然生出想要就此扔掉的念头。

      可没等她行动,一声喇叭声打断她的思绪。

      “李小姐。”

      秦徐伟放下车窗,一张肥脸探了出来:“还真是你。”

      秦徐伟笑眯眯的把李厌离从头到脚扫视一遍:“我大老远就瞅到一个人抱着大箱子走着。怎么?”

      “是下班了吗?”

      “你抱着箱子干什么去?”

      李厌离皱了皱眉,不想搭理他,但秦徐伟的车太过扎眼,惹得不少路人驻足观看。

      “没干什么。”李厌离随意应付一句。

      秦徐伟完全不在意对方的语气。

      他乐呵呵的道:“那李小姐,我送你一程吧。”

      李厌离想要拒绝,秦徐伟仿佛猜到她要说什么,旋即,抢先堵住她的嘴:“李小姐,你看你搬这么多东西,走路也不方便,万一撞上行人,可就不得了。再说了你又不是没做过我的车,昨天,我可是把你好端端的送回去,你还不信我?”

      “而且,一回生二回熟的,咱们又不是陌生人,何必这么拘谨干嘛,你干脆些,我干脆些,多简单。”

      话糟理不糟,秦徐伟说的倒也没错,但不知怎的,李厌离反正对他没什么好感,总觉得这人哪里怪怪的,说不上来的别扭。

      况且,昨个向他试探,发现他孑然一身,很难不让人想到买妻这个难齿的话题。

      她李厌离,也不是啥也不懂的二百五,自然也知道点黑话,这多亏于偶尔看些小说,小说情节大差不差,都有女主被家人背刺,转手卖给另一户人家,好点是有钱的霸总,坏点是不知名的山沟沟或者克死三四任妻子的鳏夫的情节。

      如今,一个见了一次面的家伙三番两头献殷勤,虽说是猜测,但自然也要小心点。

      李厌离耐住怀疑,问道:“秦经理怎么会来郊区?”

      “我好像记得你家似乎不在郊区。”

      秦徐伟呵呵一笑:“我是来郊区办点事,如今事办完了,正要回去,路上正好碰到了李小姐你,真是有缘分呢。”

      “要不我们找个地方坐坐?”

      李厌离立刻推辞:“不了,我有要事急着回去。”

      秦徐伟颇为惋惜:“那李小姐,我们下次再约,下一次希望你可不要再拒绝了。”

      李厌离象征的假笑一下。

      这时,秦徐伟打开后车门:“李小姐,那……能否赏个脸面,载你一程。”

      李厌离嘴角抽抽,车门一开,想拒绝都拒绝不了,而且正好,她早就抱的胳膊酸,秦徐伟这一邀请实则正中下怀,可是,这也不能由此放下戒心。

      有道是一朝被蛇咬,万劫不复。

      李厌离抿紧嘴唇,随后道:“那就多谢秦经理了。”

      秦徐伟笑道:“哪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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