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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NO.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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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O.1
我叫泉,是一个无依无靠的小混混,年轻的时候在家乡过活,被人追逐的无处藏身,就只身一人来到这个城市。
这个城市很好,至少说比我家乡大许多,这里的人也更有钱,更懂得享受。当然也有很多人像我一样,没有钱也没有赚钱的门路,过着凄凉的生活。其实以我的条件要想着一个工作也不难,但是我不喜欢被约束,还有个原因就是我得罪的人太多而且还在不停的树敌,性格使然,谁让我看到路不平就想踩踩呢?
当然我也要干活,总要吃饭的。
干过很多,体力劳动,比如帮人搬家,送水等,累的一身臭汗又赚不到几个钱;浪漫点的,给人送过花,当过花店的销售,但是往往买花的人看到我的样子就不敢让我送了,不放心。还有很多,很多……
现在我最常干的就是每天晚上背着吉他到地下通道里唱歌,以前我并不知道这样也能赚钱,只是有一天晚上闲的无聊在一个地下通道里自弹自唱。(说实话,我吉他弹的不错,这全拜我死去的老爹生前逼我练了十年;说实话,我的歌唱的也不错,曾经有自称星探的人要捧我出道,但前提是让我陪她一晚上,那时候脸皮薄,谢绝了)一曲弹完才发现身前多了很多钱,于是打拿以后我就固定了职业。
闲下来的时候我会回忆,我的回忆很简单,里面只有一个人的影子,就是他——秦师。
十年前的一天,不知道什么原因得罪了当时街上的一群混混,那时候我还在读初中。他们就纠集了一伙人把我带到一个没人的巷子里。那时的我十分瘦小。我一直隐忍着没有发作,直到他们当中有个人伸手要摸我引以为豪的脸,我才出手一拳打在他的肚子上,把他打到躺在地上打滚。我一般不打人,要打就打要害,那一拳打在他的胃部。那伙人看我动手了,也就不在客气。尽管我很能打,但双拳难敌四手,一个家伙称我不注意用棍子开在我的脑袋上,还好下手不算狠,要不然我当时就开了。血顺着我的脸流下来,我的力气开始变小,意识也渐渐模糊。
“住手!!”一个声音传入耳朵。
救星!!
一个和我一样穿着校服的少年,正气凛然的出现了。
可是……
他看起来就像一个文弱的书生,书卷气息特别浓,我猜想他可能连鸡都不敢碰。我不禁为了我的生命还有他的生命担忧。
果然,那伙人没有停手的意思,或许他们也看出少年的无力。我没有功夫管他了,左右应付着。
“操!你他妈也不能打,瞎叫唤什么!”我有点气急败坏。
那少年向着战局走来,顺手抄起街边不知谁家扔的木棍,加入了战圈,他还冲着我露出了一个迷人的微笑,轻轻的说:“打架不好的,乖孩子从来不打架。我只是好久没有打架了,不是不能打”。
他下手比我狠,一会的功夫有几个人已经见血了。可能是血腥刺激神经,那伙人并没有就此罢休的意思。
他看了看周围的形势,有看了看已经快躺下的我,说了一个字:“跑!”
我和他抽了个机会,退出战斗,但是我实在没有力气了,渐渐的落在后面。他转过身,一把抓住我,牵着我的手,狂奔着逃命。
转过一个弯,我们躲在一堵墙后面。那伙人他妈的就是没脑子,想也不想的一直向前追,消失在街的尽头。
我一屁股坐在地上,呼哧呼哧的喘气。脸上的血还在往下滴,看起来有点恐怖。他拿出一条很干净的手帕,轻轻的擦试着我脸上的血痕。
“谢谢你呀,我叫泉。没想到看你这样子,还挺能打架的。”我道谢,毕竟他救了我。
“我说过了,我不是不会打架,只是不想打。我叫秦师。还有,你的伤没事吧?”他站起来,酷酷的说。
“没事,小意思……”
“既然你没事,我就走了。记得以后少打架。”他倒教训起我来了。
没等我站起来,他已经走了,什么都没有留下,我甚至都不知道他叫什么名字,那个年级的。不,他留下了一样东西,那条粘满了我的血的手帕留在我的怀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