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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同乡人 ...

  •   鸡鸣未响,红日未升,天边刚刚染上红晕。街上只听策马奔腾声,尘土一片,想来是陆莫璃策马直奔京郊军营。

      自从荆州叛变,皇帝便下令每日清晨、正午、黄昏时分各个大臣齐聚合德殿。因而药承甫和药清琦起了每日一个大早,上了马车,直奔皇宫,连一口饭都吃不上(本来也吃不上饭)

      现在不用去学堂了,康学究的母亲是荆州人,前几周就传信说得了大病,作为孝子,康学究快马加鞭回去照顾母亲了,现在还在荆州城内等一个结果。这些日子里,各有各的忙处:药清乐在楚夫人的指示下和楚家那个表姐妹们亲热;药清宁约上几个狐朋狗友,泡在丰乐楼里,流连在温柔乡内;几个姨娘凑在一起忙着做衣裳、纳鞋底;人淡如菊的李姨娘这些日子谁也不见,捧着一本《牡丹亭》,满嘴“眼前儿女,俺为娘心苏体劬。娇养她掌上明珠,出落的人如美玉”〖1〗,说着说着又要哭。只有药清欢,每天除了用树杈子在雪上练习钢笔字和读书用功外和没事人一样满府转悠。

      李姨娘平日里也讲究一个人淡如菊、不争不抢,一心扑在诗词歌赋上,对于他这个儿子并不上心,有时见到太太的孩子药清乐会聊上几句“人有悲欢离合,月有阴晴圆缺”“小山重叠金明灭,鬓云欲度香腮雪”之类的,更难的时还会聚在一起作几首小诗。

      顾笙想许是因为自己成了药清欢的原因吧,就算是亲自经历一个不存在的人的不存在的童年,和他的亲生母亲也是有隔阂的吧。

      挺翠斋内的翠竹在寒风中摇曳,叶上皑皑雪如柳絮般随风飞舞。透过风雪,能看清一个朦胧的红色身影。

      “二少爷,我们叶二小姐请您。”

      美人榻上的药清欢惊醒,随意盖在身上的银狐披风因为起身掉落在地,慌慌张捡起披风,说:“哪个叶二小姐?”

      那人弯着的腰更低了些,恭敬道:“二少爷别说笑了,除了姨娘的姊妹家的叶姑娘还能有哪个叶姑娘?”

      叶夕君,这个名字在他的脑袋里炸开。千防万防没想到女主在剧情开始前要给自己来一个暴击!

      上次见面,还是在叶夕君姐姐叶懿茹的及笄礼上花园内的匆匆一瞥,他们二人着实不应该一有什么交集。

      药清欢着实不想与这个表姐有什么联系,推脱道:“燕王谋逆,长安城内人人难以自保,家父立下规矩:‘日落后,特殊情况外,全府上下皆不可出’现在天色已晚,想来不久便是日落,恐不能赴约。”

      那人只感叹叶夕君神机妙算,把她表弟要说的话都猜到了,想到此处,不由扬起微笑:“我们小姐早就猜到您会这么说了,特地命我带来这枚……刻有(很是艰难地说)‘好啊有’的玉佩,说您看到此物必定会明白。”

      药清欢只觉得身子颤抖,不寒而栗。

      没有发现老乡的喜悦。仔细琢磨,他们二人本没有多少交集,从几次简短的对话中就能判断出自己的身份,这个人的城府一定比自己高上许多。

      完蛋,我身边是心机boys和心机girls。

      看着怔怔的药清欢,那人忍不住问道:“药少爷,咱们这是——?”

      顾笙仔细端详起了面前这个人:

      她穿着一件大红色曲水纹银面斗篷,鲜艳的斗篷衬得她脸色更加苍白。透过凌乱的碎发可看见一双深邃的黑色眸子,明明未涂胭脂,双唇仍染上霞色。十指纤细白嫩,不像是一个丫鬟,反倒是像一个正儿八经的世家小姐。

      越看越熟悉——这不叶晴好吗!

      叶晴好,本姓林,主人家看她伺候有功,赏了姓,算是叶氏宗族一员。她原本叫林静好,因着叶家三姑娘叫叶静姝,便改了名字。小说里,她是盛国异姓王梁王的私生女,被找回时已是盛国没落、天下将乱之时,皇帝急着找一位姑娘和亲,梁王和她本就没有什么感情,和亲之人自然就变成了她。

      她是一个狠人物,从被封太子侧妃的那一刻,她就恨极了盛魏二国。因着她在叶家过得不好,也没少给叶夕君耍手段。小说最后,她联合陆颜辞将魏国大将韩阙逼死在暮春江畔,使得盛国有翻盘的机会,后被登基的七皇子追封为圣武昭公主。

      她的传奇故事,流传在暮春江畔。

      她这幅样子,一点儿也不像小说里的那个灰姑娘

      随意披上件斗篷,跟着晴好从积了雪的鹅卵石小路走,在竹林里七扭八拐,她似乎比自己还要熟悉药府,又或者是她背后的那个人比自己还要熟悉这里。二人在一面小粉墙旁停下,晴好半蹲,敲了三下最下面的几块方砖,对面人也敲了三下。

      “咚咚咚”

      “咚咚咚”

      小粉墙另一头丢过来一根麻绳,药清欢蹦起来能看到一个慌忙躲藏的妙龄少女,向上望去能看见粉墙旁的粗树上绑着的粗麻绳,那跟麻绳的另一头正在药清欢前方混着泥和树杈子的雪堆里。

      “走吧。”晴好捡起雪里的麻绳,两只手死死抓着麻绳,灵活的和猴子一样爬上粉墙,毫不犹豫地跳向了粉墙的另一面。

      顾笙懵了,作为一个别人家的孩子,他自小连游乐场里的攀爬游戏都没有玩过,更别提什么翻墙逃学了。这怕不是传说中的“两耳不闻窗外事,一心只读圣贤书”的顶级书呆子吧。

      药清欢拾起又落在雪堆里的麻绳,兴许上辈子——该是上上辈子了,他是什么手脚利索的人,没有费太多的力气,也是爬了上去。

      “快下来。老弟,你听姐一句劝,快点儿滴,别磨叽儿。”那是一道豪迈不羁的女声,向下望去,看着那人弱柳扶风的样子,药清欢哭笑不得。

      小粉墙,墙如其名,又小又矮。但墙边是一个厚厚的雪堆,跳下去,雪和树杈子涌进来了,湿了鞋袜。

      “不知表姐找我所为何事?”顾笙说,眼神不自觉看向刻意走远的晴好。

      “叶夕君”看向晴好的目光变得犀利,嘴角勾起一个讥讽的笑:“老弟,你不都明白吗?”

      顾笙长舒一口气,强撑着说:“你是足不出户的叶家二小姐,我是不闻窗外事的药家二少爷,你和我能知道什么?”

      “叶夕君”和晴好穿着同样的衣裳,梳着同样的发髻,就连头上珠钗也都大差不差,“叶夕君”提着的提灯也比晴好提着的差。

      “叶夕君”装作无心地说:“犬戎腥四海,回首一茫茫。血战乾坤赤,氛迷日月黄〖2〗。自古就有‘人不为(wèi)己,天诛地灭’怎么,‘君子坦荡荡,小人长戚戚’‘为人谋而不忠乎?与人交而不信乎?传不习乎?’是名言警句,那它呢?表弟,你是读书郎,你告诉我,它为什么不行?”

      有着上辈子教训人渣表弟的经验,顾笙熟练道:“人不为(wéi)己,天诛地灭〖3〗。说的挺好的啊,人家的确是名言警句啊。”

      “叶夕君”灿烂的笑颜一僵,脸上烧的滚烫,却不敢让对面人察觉,干脆利落道:“闭嘴吧,别卖弄你的课外知识了!说,你是不是穿越的!”

      虽然已经做好了打开天窗说亮话的准备,但这“叶夕君”也太直接了些,刚才还是用诗词谚语来交流,这次完全是真情实感了。

      “叶夕君”双手抱胸,做防御姿态。

      顾笙眯眼,说:“同乡,又同又乡。”

      “你这同乡保熟吗?”

      “废话,保熟的。”

      “叶夕君”冷哼,二人对视,又别过头去。

      “叶夕君”蹙了蹙如弯月牙般的眉,冷笑:“是福是祸,仍未可知啊。”

      光线逐渐昏暗,“叶夕君”手上的提灯照着的衣角散发着华贵的地主阶级腐朽金光,含苞欲放的玉兰花在锦缎上化为精致的刺绣,只能希望叛军不识货了。

      “叶夕君”见药清欢呆呆傻傻的样子,便觉得更无聊了。“喂,呆子!你穿过来的时候几岁,过来多久了?”

      顾笙闭目片刻,再次睁眼时,心中一片清明,他似是有些感慨,道:“我叫顾笙,彻夜笙歌的笙。穿过来的时候他一岁,穿过来十三年了。我是在摇篮里打听到药家的一切的,二少爷,药清欢,呵,听到这个名字的时候就认命了。”

      顾笙不认命,一直不认命,自从小时候在寺庙里抽出下下签后买抽抽乐仍然中了一等奖开始就不信命,就算是运气又怎样,运气也是实力的一部分!他承认在这里骗了“叶夕君”,但是他又怎么可以确定“叶夕君”不会骗他?诛人先诛心,毁人先毁志,我现在都告诉你心中无大志,我看你怎么对付我。

      “叶夕君”自嘲地笑了笑,语气却温和至极:“我,叶意君,《妾薄命》‘君情与妾意’〖4〗的意君,是A大高材生——虽然说我刚拿到录取通知书。我从东北考过去的。拿到录取通知书的那一天晚上,我妈走进我屋,和我规划起我的大学四年——你知道在上大学之前,大家对自己的大学总是满怀憧憬的,即便它是在好的大学。我本打算大学毕业,立刻冲向公务员岗位,混上铁饭碗,自此开启美好的养老生活。因为晚上熬夜看完了一本《乱世曲》就穿了——当然,我更倾向于人类猝死会穿越到自己最近看的一本书里。穿过来的时候女主叶夕君十二岁,在乡下庄子里开启求生副本。两年了,两年了,叶夕君生辰在一月廿九,过完年不久就及笄了,你知道我是怎么过的吗?!”

      顾笙表示十分理解这位新时代好高中生——僧,在学校“吃斋念佛”,“还俗”后深夜看小说猝死穿到一本虐恋情深文里,谁也受不了。这给素质低下、学识渊博、一步三喘的叶意君女士。不过他可真不觉得叶意君的地方口音重,不过他父母也有口音,自小他靠着看动画片练出了一口流利的普通话,不足为奇,不足为奇。

      “我更倾向于半夜看小说猝死会穿越成同姓人物。”顾笙低头走向那棵绑了麻绳的粗树,一边解绳一边道,“我不知道怎么安慰你,但我看过这本小说的番外,叶夕君结局还不错,你和男主经历个《墙头马上》就好。对,就是那个‘妾弄青梅凭短墙,君骑白马傍垂柳。墙头马上遥相顾,一见知君即断肠’”

      叶意君的笑意尽收,忍不住打了个寒颤,“老弟,姐有文化,姐文科生!听没听过最后一句‘寄言痴小人家女,慎勿将身轻许人’啊?”

      药清欢正色:“你是什么时候发现我是穿越者的?”

      叶意君得意地挑眉,扬起小巧的下巴,宛如开屏的孔雀:“第一次见你时,我刚来这个世界,药清欢姨娘和叶夕君娘亲组织了一场药清欢和叶济欤的见面会,我扮作她的小丫鬟,在给你上茶时注意过你除去武茧外右手中指上也起了茧。我赌了一把,赌你会不会是和我一样穿越过来,不忘初心的。我从庄子回来后,一直努力找寻‘老乡’,听到庶妹与药清欢在叶夕君娘亲的撮合下要见面,自然是想见见的。”

      药清欢看着她那副得意张狂的样子,又生出心酸来,“你要是赌错了呢?”

      “那就完了,投胎转世,说不定还能在ICU里醒过来,然后奔向美好未来呢!”叶意君无奈地摊手,露出一个无可奈何地笑,“你以为我想要当三流小说的女主角啊,我是无所谓又带这些不接受的。但既来之则安之,盛国重文轻武,容许我改一下朱先生的文章内容:盼望着,盼望着,东风来了,文科生的春天近了。”

      “结盟吗?”叶意君伸手,“虽然我知道你看起来没有什么文化,嘴在前面跑脑子在后面追,但是!你是我失散多年异父异母的亲老乡啊,要是可以,你这种穿书男频逆袭龙傲天就帮扶一下我这个穿书女频凄凄惨惨戚戚‘小娇妻’(咬牙切齿“)吧。”

      小娇妻?

      凤谦地。

      药清欢说:“谢谢你对我抱有一定信心,但是不得不告诉你,我真的没有他们排山倒海的本事。”

      叶意君并未失望,眼里甚至还有些庆幸。要是他真有什么逆天的爸妈、惊人的师傅、系统相助,那才坏了面前这人的事。

      “还有,你为什么偏偏要在今日找我?”

      叶意君安抚似的拍拍他的手,道:“一看就是没有关注过光鲜亮丽的微博,作为一个一次元小说爱好者,本人在小学时期就关注了大量作者微博,初三时遇见了‘乱世娇妻曲’初三收心,又努力了三年,才有机会品读剩下的几百章。光鲜亮丽亲口承认,燕王打进长安前二十天,也就是今天,圣武昭公主你知道是谁的(眨眨眼)从她探亲的姑母那里威逼利诱拿到了能证明身份的玉牌,开始谋划认亲——”

      叶意君眼神示意药清欢接上她的话,“她是你的心腹,自然可以陪你干腌臜事儿,你表面是想与我——”

      叶意君笑道:“别高看自己,我可看不上你,我说的是想给你这个日子艰难的表弟照拂一二而已。”她小跑去树旁拿来一个小袋子,掂量一下,道:“你看,我还拿了几两银子给你……这真的会给你,我对待盟友没那么小气!”

      “……我也没说你是想和我私定终身啊。”

      “哎呀,我就是一个俗人,满脑子都是什么男欢女爱之类的,不然我怎么会强忍着恶心去看‘乱世娇妻曲’。”

      药清欢扶额,在二十一世纪里,他有一个很符合的代名词“普信男”叶意君也有一个“小娇妻”

      叶夕君长得极好,身形纤细却不骨瘦如柴,高挑却不人高马大。一举一动一颦一笑,宛若瑶池仙女、月宫嫦娥。叶夕君那双水汪汪的眸子在不同灵魂在作祟下竟也显出几分精明算计来,配上这样的身形容貌反倒是有些反差了。

      “好啦好啦,你继续说。”叶意君眨眨眼,一脸的真诚道。

      过了好半晌,药清欢不知不觉已到墙边,低头踢了踢小粉墙,肯定道:“我就是你阻止圣武昭公主认亲的一个赠品,她姑母从雍州大老远过来就是为了看她姐姐的,你把她拽过来……”药清欢抬头,未出口的话咽到肚子里,死死盯着叶意君,好半晌,说:“你……不,叶家私通叛军。”

      原著里,众多家族没落,唯独叶家靠着女儿和陆颜辞的婚事风光无限。想来,后面的雍州叛乱也有他家一份功劳。叶意君心狠些,告诉父亲可以借着赐姓一事将叶晴好认为义女,把林家姑母以亲友相待,将叶家暗卫扮作寻常家丁,到了雍州城,一切就都有了指望。

      只有一点不能解释,雍州城防护措施充足,怎么会轻而易举地把他们放进去惑乱雍州城?

      总不能,雍州城是纸糊的老虎吧?

      完了——不是说药清欢自己,陆莫璃完了,盛国完了。

      叶意君猛地将药清欢拉近,昏暗了些的光打在二人身上,冬日刺骨寒风化为锋利的尖刀刺向自己。不知是心理作用还是天就是冷,叶意君轻轻掐住自己脖子的两只手冰凉,十根手指如同长蛇一般。

      “你知道自己在说什么吗?”叶意君歪头问,两只手还在他的脖子上,“私通叛军,罪名不小。你这是想让我们叶家摊上一个投敌叛国、卖国求荣的名声啊。”

      顾笙对于自己还是有信心的,叶意君在肢体冲突上大概不会占太大的优势,虽然外界都有东北女孩子武功高强之说,但不能以偏概全,他要是连一个挣扎的机会都没有,他就撞墙而亡吧。

      “叶大小姐,现在就成了‘我们叶家’了?刚才还要结盟,还是我听错了,是‘解闷’?你拿我解闷呢!”药清欢拍掉叶意君的手,嬉皮笑脸地说,“来者不善,善者不来。咱们两个遇见完完全全是‘正在为你匹配旗鼓相当的对手’咱们两个相恨相杀,何苦来哉呢?”

      叶意君背过身去,冷冷道:“何苦来哉?何苦来哉!”她猛地转过来,本打算痛骂药清欢一通,但恐隔墙有耳,只好压低声音道:“你还好意思和我说这话?你刚才那么一嗓子,全天下都知道我们叶家被扣了帽子。”

      “我们叶家”药清欢察觉,点头示意叶意君自己脑子还算明白。

      那人来了,她身后是月光如潺潺流水,洒在地上和落了雪的砖瓦上,流到小山般的雪堆上和枝头红梅上。

      “小姐。”

      月光是那人的斗篷的雅致纹样,显得她更温婉,药清欢观察她已久,看向叶意君的目光也更加复杂,把一个丫鬟当小姐养着,叶晴好她真看不出什么不对劲儿吗?还是说——

      “天色已晚,要是让夫人知道了您大晚上私自出府,指不定怎么罚你呢!”

      叶家二人越走越远,直至背影消失在白茫茫中。

      药清欢拾起叶意君丢在地上的钱袋子,掂量了几下,虽然掂量不出个所以然来,但是这也能在让李姨娘过上一个好年且自己能有些积蓄。

      是的,顾笙现在身体的药清欢是个穷鬼,又或者说他自己把药清欢经营成了一个穷鬼。

      唉,别人穿越是把半封建半殖民地国家经营成发达国家,自己穿越是把半封建国家经营成别人的殖民地。

      “少年穷,中年穷,老年穷”的剧本他拿不稳的,他有帕金森的。

      在一个女频后宅里求生是艰难的,它和男频后宫形成鲜明对比。一个惊涛骇浪,一个潺潺流水,一个极端和另一个极端。女频后宅里讲究一个琴棋书画样样精通,妾室正妻争风吃醋,孩子也老死不相往来,没点儿银钱是不行的。

      打了一个哆嗦,顺着粉墙走了一段时间,在一扇木门驻足。轻轻敲敲门板,就听到门栓被放下的声音。

      药清宁的小厮甲行了个礼,道:“二少爷这边请。”

      药家晚上不能离府的规矩是有,但宽松啊,只要离家不足半里,一切都好说。

      药清欢不认为这事能瞒了叶意君多久,只是希望能瞒过叶晴好,别哪天想了个阴招把自己坑了。
note 作者有话说
第3章 同乡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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