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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一个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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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还没有全亮,路灯施舍着光,我看着前面的路,没有说话。
风还在呼号,吹开我的头发,但我没在意。
那份难以启齿的工作我已经辞掉了,那时他一起带走的还有我那些年攒的钱,不过能和他断开联系,我并不后悔。
我妈还活着,不过我没脸去见她,当年跟他跑,也真是什么也不顾,现在妈在我一个姑父那居住,没有我,也能过得很好。
我身体不好,每走一段都得坐在一个地方歇会,很久以前落下的疾,不打紧,所以我没去看医生。
裹紧了大衣,我停在一家露天的咖啡厅外,室内门是关着的,只剩下门檐的风铃还在和风撒娇。
双手冻得通红,我坐在一张白椅上,拿出了大衣包里的日记本,放在腿上,用冰凉的手指去翻开它。
曰记的第一页,是我与他初见的第一面。
那时我俩还是合租室友,彼此相处都有分寸,谁都没有捅破那层窗户纸。
记得有天晚上,我百无聊赖地在沙发上追剧,剧很一般,看着看着实在熬不住,便直接睡下了。
我这人眠觉比较浅,朦胧间我感觉到身上搭了一块棉物,然后第二天,我是在我自己的房间里醒来,虽然屋子里空荡荡的,但我知道昨晚那人是他。
我在整理旧物的时候,不小心碰倒了架子,架子上的东西掉下来,也就是现在我手上的灰色本子,它当时正好砸中我的脚,想着是有缘,就一直用到现在。
“2017年 10月28日 晴
秦诩人挺好的。”
我想不出来该写什么,但是又舍不得一句话也不写,笔支撑着脑袋,潦草又别扭地写了这一句。
之后过了好久,回忆起来那时也是真的有缘,我突然明白什么叫搬起石头砸自己的脚,原来那是一个忠告。
“2018年 3月12日 多云
秦诩好像被调包了,昨年可以给我盖床被子,怎么这次……他嫌我弄脏了沙发,让我把套子拆下来,洗干净。”哈哈
那段时间我很缺钱,我妈要去动手术,费用高得吓人,我不能去借高利贷,只得去了酒吧,靠着一点点姿色,做了陪酒女。
嫌我脏,好像也没什么不对。
现在的我,嗯……我自己也不知道我算不算干净。
看着2017年的日记,看了好久,眼睛有些发酸,仰头靠着椅想缓解一下,突然意识到这个动作是秦诩的习惯,像传染病一样,惹在了我身上。
没了他,也只不过是生活中又多了一个习惯。
“2018年 3月29日 多云
我在我身上发现了枚窃听器,天知道这有多好笑。
都不敢想,秦诩从这个小东西里听去了我多少事,他对我失去了信任,把我当成了玩物,我觉得这份感情,没必要再维持下去了。
“听得到吗?”我对着这枚窃听器说道,“回来玩个游戏。”
当然,那个晚上是我一个人坐在餐桌旁等他,一直等到凌晨,他还是没有回来,我想,他已经出差大半个月了,平时舍不得发一条消息的人,这种事,也不会回来。
我忘了我当时是怎样的心情,或许是麻木吧,没有目的地在客厅房间自顾自翻着东西,害怕又找到什么,却也只能用这种方式掩盖不安。
凌晨四点,我在家里找到了一瓶香槟,至于怎么来的,我也忘了,没多想就带去了房间,躺在床上看着天花板发为呆。
墙上有一个简铃,流转的秒针不知疲倦地滴滴嗒嗒。
仰头吹了瓶内大半瓶酒,不知是什么原因,竟然觉得嘴里有些苦涩,借着微醺的酒意,一觉睡到了白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