具戒:僧尼所受戒律之称。意谓戒条圆满充足
遮难:在律中规定,沙弥进受比丘戒时,教授师为鉴别其是否有资格求受具足戒,必须事先把能够障碍受戒的一系列问题以询问戒子,此一系列问题总称为“遮难”。开合为“十三重难”和“十六轻遮”。
边罪:所谓“边罪”,是指曾经受过佛戒,不舍戒而又犯了杀人、行淫、偷盗五钱以上、妄称自己是圣贤等四条重戒,于是便被弃于佛法大海的边上,不能再来求受戒法,所以称为“边罪”。
灭摈:又称摈出、驱摈,是佛教中对犯戒比丘、沙弥等出家众的一种处罚方法。当比丘或沙弥犯下重罪(如淫、盗、杀、妄等四重罪)且无悔改之心时,会被剥夺僧籍,并逐出教团,这种处罚相当于削除僧籍,与世间的死刑相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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