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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公鸡 ...

  •   是豺狼窝,还是虎穴,不闯一闯又怎知?

      元蓁蓁想得透彻,自己总归是要离开元府的,替嫁虽风险大,但也只是将她的计划提前罢了。

      新娘子应得爽快,气势威武,一下就将轿夫们给喊了起来。

      喜轿瞬间抬起,吹锣打鼓的队伍也都卖足了劲舞动起来。

      凌钺亦是愣了几秒,方才即刻转身上马,为喜轿开路,“少夫人勇哉!驾——驾——”

      这可是东临有史以来,头一回由骁云骑兵开路的送亲场景,风光绝无仅有!

      通体玄色的骏马如黑夜闪电般引人瞩目,只见凌钺猛地一拉缰绳,骏马前蹄高高扬起,一声震耳欲聋的嘶鸣声响彻云霄,“骑兵卫开路,众人退散!”

      沿途百姓皆被这突如其来的气势所震撼,不自觉地向两旁退去,为喜轿让出一条道。

      锣鼓喧天之际,仿佛方才的小意外都是过眼烟云,凌钺骑在马上,不由自主地朝身后的大红喜轿扫了眼——

      “奇怪,怎么跟景参军预料的不一样?不都说这元氏女性情刁蛮,若是搬出什么同生共死之言,定会吓得自己主动退婚吗?”

      这下好了,非但没有成功退婚,反倒还真被自己给接了回来。

      肯定又要挨骂了…

      凌钺清秀的脸紧绷着,原本直挺挺的背好似有些弯了下去,莫名多了分落寞。

      四喜就跟在他后面,看得分明,正觉得奇怪时,一道女声从轿子里传出来:“快快快!快告诉我方才元明涯的脸色是不是臭的不成样子了?”

      想象还是没有亲眼目睹来得爽快。
      元蓁蓁心下一急,伸出手就想掀帘探头,四喜眼疾手快,用手堵着她的额头就給推了回去,“哎哟!”

      “坏四喜!下手也不知道轻点,我头顶上的冠可重,可贵了!若是坏了,卖了我也赔不起。”

      “坏了就坏了吧,”四喜撇嘴道:“总归现在是小姐你的了,再说了,哪有新娘子没进门就自己掀盖头的道理,多不吉利。”

      元蓁蓁不服气,嘟囔道:“总归楚聿也不在,到了晚上,这盖头还不是我想掀就掀,不可能要等他打赢回来吧…”

      少女的狂言顺着风,一下子就钻进了凌钺的耳朵里。

      他不可置信地回头,却只能看到一双不甘心扒拉在窗子上的素手,还有旁那狠了心要将其重新再塞回去的恶狠侍女!

      天老爷的,他今天究竟帮头儿迎了个什么少夫人回府啊!

      老天爷貌似开了小差,并没有听到凌钺凄凉的祷告。从元府到公主府的路,不过一炷香的时间就走到了。

      东临习俗,迎亲当日,通常由娘家两位男性族人护送新娘子一路到婆家,俗称送亲。

      一般是亲近门的长辈或堂表兄弟等等,元明涯并无兄弟姐妹,故托了两位旁支的胞胎叔伯,负责唱礼。

      “良田二百亩,金缕锦街上等绸缎庄铺两间,熙春雅巷上等成衣铺面两间,宝翠坊茶馆铺面一间,琉璃巷米铺一间;金锭五十两,银元宝二百两,赤金凤冠一顶,珠钗金镯数件,玛瑙步摇五支,岫玉镯一对,吉祥和田玉玉佩两只,蜀锦绸缎十匹,棉布五十匹,粉彩釉瓷碗碟十套,陪嫁丫鬟四名。”

      负责唱礼的大叔伯,唱到最后声音都变小了。

      他奇怪地朝一旁的弟弟递眼色,可见对方和他一样疑惑的表情,就知道他肯定也同自己想的一样,不禁啧舌。

      明涯侄子这是怎么一回事?

      除了金缕锦街的绸缎庄和熙春雅巷的成衣铺外,剩余物件都是些低档次的。

      虽说元府并非出身商贾,比不上什么大富大贵,可自己手上的这份嫁妆单分明够不上富裕。即便是自家的庶女出嫁,也比这要好上太多了!

      更何况侄子这回嫁的还是自己的嫡亲女儿,纵使再不乐意联姻楚家,好歹也要给陛下做足面子,断不该如此小气吝啬啊…

      大叔伯想得不无道理,可他又怎知,除了绸缎庄和成衣铺是元明涯点名了要从发妻宁氏的嫁妆里拎出来的外,其余嫁妆全权由冯氏做主。

      “不过是一个替嫁出去的弃子,能给两间稍微好看点的铺面打发走就已经很不错了,还想多从公中贴出什么去,不都浪费吗。”

      冯氏一早就想好了,反正届时老爷与自己都不会去送亲,两位叔伯平日亦少往来。就算感觉有什么不对的地方,多一事不如少一事,想必也不会多嘴捅到老爷那去。

      至于唱礼时被旁人听了去,就更不是事儿了。

      京中每家每户每日,要发生多少事,哪有人有那心思惦记这么久。只要挺过一月,区区礼单就会从百姓的脑海中逐渐淡去。

      自己往后还要为琼儿与少琛做打算,屋里头还有个元瑶华等着,只有真正拿捏在自己手中,才最是踏实!

      意奢而乖违。

      冯氏千算万算,却没料到楚聿只做了一件事,便破了她的美梦——那就是直接将元蓁蓁的彩礼顶到了绝无仅有的地步。

      让东临百姓不仅记住了元蓁蓁那泼天的彩礼,也忘不了她那寒酸可怜的原生嫁妆。

      暖阳洒在公主府门前宽敞的大路上,地面上的青石砖被映照得泛微光,众人交头接耳,谈话声交织如丝。

      待元家大叔伯顶着涨红的脸,拖拖拉拉地将薄薄嫁妆单念完时,一位身穿淡蓝色锦缎襦裙的端丽女侍从公主府内缓步走出。

      她梳着时兴的单螺髻,髻上仅簪着一根银质花钗,举手投足间尽是精明干练之气。

      是长公主的贴身婢女灵鹊,她停在喜轿前,微微欠身,凌钺见状也跟着下马。

      只见灵鹊从袖笼中取出一张用明黄色绸布精心包裹的彩单,旋即宣读:“奴婢灵鹊,奉殿下令:今蒙陛下赐婚,特略备薄礼,以表诚意。京畿周围上等田庄十处,祝少夫人年年衣食无忧,福泽延绵。”

      “绫罗绸缎数百匹,质地精良上乘,色泽明艳动人,保少夫人四季华服日日新。”

      “金器百件,银器数百件,贺少夫人往后余生光彩熠熠,夺目生辉。”

      “另有南海珍珠千颗,翡翠玉器二十套,典藏古籍善本上百册,佑少夫人洪福齐天,福运恒昌。”

      灵鹊读完后,娴熟地将单子重新包好,面向喜轿,双手呈前行礼。

      “少夫人,方才所念皆为殿下亲自为您准备的见面礼。至于将军那份…”

      灵鹊漫不经心地掠了眼凌钺,后者顿时如针刺般跳脚:“将、将军自有准备,少夫人放心!”

      输人不输阵,凌钺差点咬舌,他也没想到,无端端被灵鹊一激,竟着急忙慌应下。

      头儿应当大人有大量,不会吝啬那点东西的…吧?

      刹那间,人群中爆发出热烈的惊呼声。

      众人纷纷被这豪气十足的彩礼闪瞎了眼,相较之下,方才元家叔伯扭扭捏捏念的那堆破烂东西,瞬间不够看了!

      “你快掐掐我,我方才不是在做梦吧?光是京畿田庄就有十处,连绫罗绸缎都是按百来计的!”
      “何止啊,金器、银器、还有价值连城的南海珍珠,长公主一出手就是一千颗,真真是富贵迷人眼啊!”
      “要我说啊,为了楚小将军顺利娶亲,长公主这下可真是下血本了,就连小将军自己的私产都要拱手奉给新娘子呢!”
      “元参政可真是捡了个大便宜呢…”
      …

      此事当属当事人最为震惊!

      百姓们没有压低声音,仅隔着薄薄的车帘,元蓁蓁听得甚是清楚。

      没想到只是替了个婚,自己居然变成有钱人。

      这替婚好啊,这替婚妙!

      早知道还有这便宜占,她就不骂楚聿是便宜郎君了。

      正当元蓁蓁被泼天的财富砸得昏头不见眼时,轿子外边的灵鹊又道:“请少夫人于喜轿里安坐,将军此行事出突然,殿下也是不久前才得到消息。如今正在府里焚香更衣,待一切好后,再请您入正堂见礼。”

      早些晚些倒无所谓,风吹不着雨淋不了。

      正当元蓁蓁勾起唇,准备轻声应“好”时,一阵突兀的马蹄声蓦地从远处传来,好似阴风阵阵,瞬间截断欢天喜地的氛围。

      “且慢——”

      凌钺顿时警惕,他第一反应是有人闹事,下意识反手摸向腰间,脸色骤变。

      短剑早在进城时就已经被守城卫给扣下了,如今身上什么都没有!

      他侧身一步,敏捷地往喜轿前一站,厉声道:“来者何人?”

      百姓们纷纷后退三分,凌钺的视野一下变得宽阔起来。只见路的中间有一位家奴打扮的年轻小厮,怀里抱着一只绑了红绸的大公鸡,正大步朝自己走来。

      “凌侍卫别紧张啊,奴家杜彬,是奉肃阳王之命,特地来给楚小将军解困的。”

      谈话间,杜彬走到凌钺面前,悠悠地将大公鸡往地上一放,笑着说:

      “肃阳王得知楚小将军今天大喜之日,却因边关事务繁忙,连接新娘子的时间都没有,家中又无其他兄弟可代劳。王爷念及侄媳终身大事,一生只有一次,特地吩咐下人寻来一只大红公鸡,用来代娶,是再合适不过。”

      此话一出,喧闹的人群瞬间安静下来。众人面面相觑,惊愕不已。

      要知道,东临坊间的确有用红公鸡代娶的例子。

      可这通常都是在新郎重病在身、生命垂危之际,无法完成既定仪式下的无奈之举。

      在两位新人都健康无事的情况下,肃阳王此举不像是在解困,反倒像是诅咒!

      既诅咒楚小将军此行不归,亦把新娘子当作是冲喜的工具,举止间充满侮辱之意。

      “你——”

      凌钺气急,他怎能忍受有人当着他的面侮辱楚聿,可对方偏偏是肃阳王,当今陛下的同胞兄弟,算起来,楚聿还得尊称肃阳王一声皇叔祖。

      这不是他一个小小侍卫可以插手的事。

      就在这事态一触即发、僵持不下之际,喜轿内忽然传来一阵轻微动静。

      大庭广众之下,一只骨节分明的修长手猛地拨开轿帘,“唰”地一声脆响,轿中娇娘已利落地往前一步。她抬手一掀——大红盖头应声翻飞落地。

      刹那间,一张明媚晃眼的小脸展露在众人面前:眉如远黛含烟,眼似秋水横波,头顶珍珠花冠坠随动作轻颤,碎光流转间,竟比春日最盛的繁华还要秾艳三分。

      偏生她脊背挺得笔直,眼神清亮如洗,没有半分忸怩,硬生生将这份娇艳,衬出几分慑人英气来。

      “谢肃阳王好意,贺礼我就先代将军收下了,不过——”

      元蓁蓁对周遭打量浑不在意,她斜睨着那只只会原地打转的红公鸡,满眼嫌弃:“这只公鸡未免也太丑了,哪有我未曾见面的郎君好看。”

      那张脸长得实在是太夺人眼球,漂亮到能抢走所有人的注意力,让人一时间都听不见她在说什么。

      元蓁蓁要的就是这效果,她慧黠的眼眸灵动一转,葱白的手径直指向不远处,道:

      “依我看,那只小黑狗倒是长得可爱,用来衬我,极配!”
note 作者有话说
第17章 公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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