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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第1章 ...

  •   第一章、潜龙在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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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麦帅出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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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麦帅在南夏历史上,已经成为了神一样的存在,关于其形象,我们从最初的《阿麦从军》野史记载中,约略可以看到这样一位绝世奇男子:“……其形高伟,束短发,貌甚美,犹若妇人,……”。而实际上的阿麦,相比同时代女子,的确身形高大了些,为掩饰身份便于生存又用药毁了嗓子,这些外在条件都为她日后从军混迹于男人堆中而未被发现提供了良好的辅助作用。哦,你问我怎么知道她从未被其他人发现?如果阿麦被揭穿了女儿身,那么后世又何来的麦帅传奇呢?这是后话,暂且不表。只说阿麦一个豆蔻少女,从小在父母双亲以及陈起的共同呵护下长大,而在遭逢巨变之后,到底是什么支持她生存下来的呢?战场上数次化险为夷,敌人手中数次死里逃生,除了吉人天相,更有阿麦不屈的求生意识起了极大作用。那么,是什么让她对“生”如此执著?又是什么让她不惧比死更可怕的孤苦无依茫茫无知的未来?生命的突然失重,人生的轰然坍塌,我想,换作今天我们当中的任何一个,又有谁可以活得如阿麦这样坚韧?这样风生水起?
    前面曾经说过,阿麦的父母皆为现代穿越时空者,他们带着现代人的观念,在那个架空的年代大展拳脚,留下了一段又一段的传奇故事。这样一对有着现代观念的古代父母,教育出来的女儿必不会像旧时闺阁中女子。现代女子独立、自强,没有“以夫为纲”的概念,有的是“妇女能顶半边天”的豪情。不同的教育理念必然培养出不同的孩子,阿麦今天之所以在战场上可以叱咤风云,依靠的不仅仅是麦爸留下的那几本兵书,更有十几年来父母对她的言传身教,对她心灵的深远影响。也正是因为这种现代教育,使得阿麦最初在那个乱世中平安的生存了下来,脸可以不要,命丢了可就再拿不回来了,活着,才是生存的第一要务。
    可是,阿麦父母去时,阿麦也仅有十五岁,在十五岁之前,她对这个世界一直都是充满了美好的想象的吧。这样一个娇弱的小姑娘,突然之间失去庇护了她十几年的家,疼爱了她十几年的父母,还有她日思夜念将要与之共度一生的“陈起哥哥”,到底要靠什么支撑下去?是什么让她变得小奸诈小狡猾也要生存?爱,还有恨,恨以前,是疑问。
    爱,是父母对阿麦的爱,是阿麦对父母无法再给予的爱。她活着,是父母生命的延续,她活着,韩怀诚与乔氏女的爱就一直在。母亲留下的最后一句话,成了阿麦活着的最大支撑,哪怕这种活像只蟑螂,哪怕活得羞耻,只要活着。
    恨,是阿麦对陈起不解的恨。在再遇到陈起之前,阿麦都不愿相信那个充满着血与火哭喊着的夜晚是因为陈起,再遇到陈起之前,阿麦只是阿麦,那个宁可屈辱地活着也要追问一个答案的阿麦。那之前的阿麦,还记着曾经的小桥流水,还记着树下那个要吻她的少年,那之前的阿麦,还是个女孩。再聚首,阿麦已然是战场修罗,不问旧事,只为比肩,只为证明,陈起,你是错的。再遇到陈起之前,阿麦活着,不为了自己,所以她怕死,她怕负了母亲最后的嘱托;遇到陈起之后,阿麦才真正成为了她自己。这,又是后话了。
    正是这种坚韧的求生意志,才让阿麦可以在战场上孤身杀入敌军大营,才让阿麦在对手床上依然面不改色。什么比得过活着重要?只有活着,才能做那些想做的事,才可能达到想要的那个目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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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阿麦成长为一代战神,除了恰逢乱世,自身修为之外,也少不了许多人的助力。这些人,或为推力或为阻力,在阿麦的成长道路上起到了不可或缺的作用。那么,这些人,在阿麦的生命中,到底留下了怎样的印迹呢?他们与阿麦之间,同行是果然是友吗?而那些刀兵相见的,就真的是敌吗?
    绍义篇(上)***
    阿麦与绍义的相遇,平平无奇。彼时,他只是汉堡城中一个小小的领兵校尉,爱喝酒,爱和平,忠肝义胆,情深义重;彼时,她满嘴谎言,为了活着四处流浪,被误认为奸细才与他人生初见。人生若只如初见……其实,他们的初见,一点都不美好。即便后来再遇到,也……不那么美好。
    橙子对唐绍义描写的笔墨与词句并不多,以至于存在感都不那么明显。但就是这样一个男人,偏偏让你无法忽略,偏偏让你想起时都会感动。
    唐绍义出身平凡,父亲是个秀才,一心盼望他能子承父业,考个功名下来也好光耀门楣,不过许是这绍义天生不是读书的料,竟偷偷地逃家参了军,弃笔从戎了。虽说唐绍义没有什么身家背景,但其在军事、领导方面是有一定能力的。不然何以在汉堡城中就成为校尉?不要小瞧了校尉这个官职,“校尉是中国历史上重要的武官官职。战国末当已有此官。秦朝为中级军官。汉朝时达到鼎盛时期,其地位仅次于各将军。汉武帝时,名将霍去病在受将军职前曾因战功被封为骠姚校尉。校尉手下一定有自己统领的部队,而将军却不一定有自己的军队。所以校尉的实际影响力有时候甚至超过将军,东汉末年三国序幕之时,名义上统领天下兵马的大将军何进被宦官所杀,而其手下的校尉袁绍、曹操等却以此带领士兵杀死了所有的宦官。”而在现代,“在世界各国现代军衔中,校尉一词可以被用作“校官”与“尉官”之合称,有大校、上校、中校、少校,上尉、中尉、少尉等等。”——以上来自度娘。——橙子此文虽为架空,但由以上资料也可看出,当时在汉堡的唐绍义已算身居要职,若无能力,何以担当?
    绍义给大多数人的印象很笼统,很模糊,大家都晓得他忠义,都晓得他是好人,却很少有人喜欢他的这些优点,这个我一直不能理解。绍义,真真是委屈你了。
    义。
    汉堡城破,在那个人人自危的时刻,唐绍义挺身而出血战数十北漠士兵,只为保全城守刘竞的一点血脉,不可谓不义。

    又是汉堡城破,逃命遇北漠骑兵,为保命阿麦假意侮辱徐秀儿,向北漠人下跪,此举彻底激怒唐绍义,在唐绍义的观念里,宁可死也不可做出如此降低自己人格的事,这也是他和阿麦的第一次观念分歧,不知道是不是因为这种不知变通而不讨大家的喜欢?

    卫兴接替商易之出任江北军元帅后,贪功冒进,命唐绍义领五千骑兵截击北漠十数万人,且出兵地点千里沃野,明知此战九死一生,唐绍义仍领命前往,“军人以服从命令为天职”,比起最初与阿麦赠剑托孤,这一行不知又悲壮几分!

    好多人一直以为唐绍义憨厚不解风情,其实在我看来,他不是不解风情,之所以没有识破阿麦女儿身份,只因为他太正直,他太相信自己的兄弟,阿麦不愿被人以女人相看,他尊重她,下意识地忽略她所有的破绽,否则,依绍义在军事上的聪明才智,又如何看不透阿麦的女儿身?可是情之一事,如何是控制得了的?即便他认为阿麦是个男人,仍然不受控制地被她吸引了去。有人说常钰青是最早对阿麦动情的那个,其实不然,绍义早在与阿麦汉堡相识时一颗心就已被阿麦偷了去。“阿麦盯了唐绍义片刻,忽地在唇边绽开一个浅浅的微笑,唐绍义见她眼里犹带着隐隐的泪意,脸上的笑容却纯真灿烂,竟如雨后带水的白莲一般明媚动人,一时间看的竟有些呆了。”“……一看到阿麦微扬着下巴向他示威的小样,还有他那微微上挑着的嘴角,唐绍义突然觉得脸热心燥起来,脸刷一下子就红透了,,瞪了半天眼睛也挥不下去那只拳头,只得冷哼一声,……”这一呆一臊,不全是绍义动了心的证明么。
    如此,这样一个忠义正直多情的好男人,这样一个凭借自己能力上位的好青年,我真是没有理由不喜欢。有人说,如果以史学家的角度去看问题,你不能带着个人情感倾向。是的,我是带了个人倾向的,可是,写史的也好,读史的也好,那些都是个人啊,怎知那些历史就没有带了个人倾向?那么,为何我不可正大光明的说喜欢绍义?
    共同经历过生死,从逃亡到同袍,从陌路到兄弟,在阿麦成长的道路上,绍义到底起到了什么样的作用?又给阿麦的人生带来了怎样的影响?敬请关注下章,绍义篇(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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