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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第1章 ...

  •   我倒是与楼下看法不同,一个单身母亲被家庭抛弃,怎么可能有办法能通知到孩子的父亲?孩子的父亲在北京,孩子父亲的妻子能够瞒着孩子的父亲让这个单身母亲走投无路,难道还会让这个母亲联系上孩子的父亲?其次,在李修远离开沈丽华,抛下这个当时毫无依靠的女大学生,沈丽华一日日苦等,心中的希望随着每日高升的太阳升起,随着每日落下的寒月消散,日复一日,最后她等到的是一纸退学通知,接着她被父母赶出家门,接着她独自在疼痛中翻滚了几天生下了孩子。这个孩子带给她最初的仍是日日渐深的绝望中迸发的那一线希望,她抚养这个孩子,透过这个孩子幻想着他的父亲,幻想着这个男人也许有天能够出现,然后带给他们安定的生活。那种生活不需要豪华不需要优渥,只是安定,安定的知道明日醒来能有个诉说早安的对象,安定地明白夜晚归家有一盏等待自己的明灯,安定地了解自己有的不是一个房子,而是一个家,家里有自己的孩子,还有自己的爱人,能为自己分担生活的重担。不是每一个女人都有足够的勇气和足够能力单身抚养一个孩子。最重要的是,日日的等待变成日日的绝望,在深刻的爱情也在这日夜的磨练之中变成幽怨,从幽怨变成苦痛,从苦痛变成怨恨。而身边的孩子不啻一个日日提醒这份怨恨的具象。她爱这个孩子,但她也在透过这个孩子恨着孩子的父亲。于是这种经年的怨恨加上生活的重担舆论的压力,日日压在这个母亲的身上,然后有一天,一个男人愿意给予她安定的生活,愿意为她分担生活的重量,愿意带她远离舆论的压力,而唯一她要付出的代价,就是抛弃这个她爱着也恨着的孩子。我想我解析到这里,她抛弃孩子并不是那么难以令人理解的事情。世人都认为一个母亲就该养育自己的孩子,不论这个孩子是不是她所爱的。为什么母亲就一定要爱自己的孩子?一个女人只会爱自己所爱的人给予自己的孩子,而能够爱给予自己伤痛怨恨的人留给自己的孩子的女人,我敬佩她;而她要是不爱,这也完全能够理解,好比任何一个女人都不愿意养育甚至是生下QJ了自己的人的孩子吧?虽然李修远不是QJ犯,但是沈丽华对他的怨恨不会比那样更少。
    沈丽华恨这个孩子,但是也爱这个孩子,因为这个孩子仍旧记录着自己的爱情。而且这个孩子也是自己爱过的人的孩子,她不会不爱,她有多恨,就有多爱。所以她怎么可能没有内疚?这一点也不虚伪。而沈丽华说过的,曾经想找这个孩子,但是她日日想着日日怕着,于是越来越不敢去找这个孩子。这一点也很明显,很容易理解。人总是比自己想象的更懦弱,要让一个人不做一件事总比让人去做一件事容易,她不去找这个孩子,她还能给自己粉饰一个安定的世界,这个世界里有自己的丈夫,于是她只是日日愧疚着。她一旦去找了,她安定的世界也许就会一去不复返,而孩子对她的未知的态度也让她煎熬,甚至——要是那个孩子已经死了,那么她该怎么办呢?
    也许你要说:那就别回来认这个孩子。这句话其实很好笑的,人,都是矛盾的,好比别人给你一个盒子告诉你不要打开,你反而更加蠢蠢欲动着想要打开看看——也许别人不告诉你那句话,你反而不会有那种念头。如同中国人对单身母亲的苛刻,中国人对于血缘的执着是难以想象的。当年的那些孩子在医院抱错了的案子中,有多少本来温馨的家庭,本来温和的父母、爷奶,在知道了多年养育的孩子不是自家血脉之后,完全无视多年的感情,转眼变的尴尬甚至翻脸。如此,沈丽华想要找回自己的孩子很奇怪吗?
    是的,这个女人很懦弱,她不够坚强,不够坚定,生活和现实压弯了她的腰背,摧毁了她美丽和年少轻狂。她只是一日日的骗着自己,她是自私,但是她并不虚伪。这样的人我不讨厌。至于什么当初不想养就不要生,生了就要养的话,这不过是没经历过的人高高在上的指责而已,一个单身母亲比你所能想象的都要苦,不要对这样的人太过苛责了。相比李修远这个彻头彻尾的混蛋,沈丽华已经足够坚强足够诚实足够——令人敬佩了。不论如何,她仍然养育了立夏五年。五年啊,一个完全不知世事毫无依靠的女子,独力抚养了一个幼儿五年!就是如今,有几个母亲能够独力抚养一个幼儿呢?养孩子很难很难,养婴儿更难,一边养婴儿一边要支持两个人的生活更难!
    我写这篇评不是要为沈丽华抛弃孩子辩解什么,我只是想说,体谅这个母亲吧,她除了自己的孩子,没有对不起任何人。而这个孩子最该苛责的不是曾经养育他的母亲,而是让他的母亲怀上自己却抛弃母亲最终导致母亲无法带着他活下去的那个混蛋父亲!这篇文我最讨厌的就是李修远了,其次是那个李家的女儿,他妹的,任性地不知世事的女的我看见就好想抽一巴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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