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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交易 我们家盛产 ...

  •   林笙的“接盘侠”给了我爸十万块钱,让我爸同意了离婚。

      “接盘侠”这个词是楼上的大妈说的,我哥跟我说善良心好的叫阿姨,像楼上那家看热闹不嫌事大的长舌妇得叫大妈。

      大妈的男人也在棋牌桌上输给过林笙,有一个晚上我听到她家传出来摔碗的声音,她歇斯底里地骂:“你再敢和林笙那个婊子一起打牌你试试看!我和你拼命!”

      外面纷纷传来开窗的呲啦声,我咬着筷子问我哥,“婊子是什么意思。”

      我哥面不改色地给我夹了一筷子青菜,我们家餐桌上少见荤腥,用筷子敲了敲我的碗边,咚咚两声,清脆又悦耳,“安静吃饭。”

      林笙的“接盘侠”来那天,开着一列车,可惜他装逼失败,我们这小区里没停车场,车子挤在我们家门口,堵住了外面的窄小地过道,因此每走过一个路人就骂骂咧咧两句。

      她挺直了腰杆站在左邻右舍的目光下,挽着一个肥头大耳的男人,穿着白色的长裙,领口卡到脖子,露出漂亮细长的胳膊,裙子一直到膝盖。

      她靠在那个男人身上,如同一株菟茆丝依附在树干上。

      我记得她那天给了我从出生开始就一直没有体会过的母爱,她冲我伸出手,笑得温和,“风风,到我这儿来。”

      我哥平时都会牵着我出门,那天也不例外,只是他牵着我的手一直在出汗,林笙冲我伸出手后,我哥突然抱住我,他抱我抱的好用力,勒得我喘不过气,他在我肩头趴着哭,眼泪打湿了我的衣服。

      但他也没哭多久,林笙依然冲我伸着手,但眼睛里渐渐染上了不耐烦。我怕我爸,也怕林笙。林笙对我们说话总是不耐烦,在我犯错的时候,她经常用长指甲揪住我的耳朵,揪得我很痛。

      我用力的抱紧了我哥,那时我尚且不知道这是我十八岁之前最后一次见他,我只是本能的不想和林笙单独相处。

      林笙的耐心终于告急,她强行把我从我哥怀里拉出来,我用了吃奶的力抱我哥,甚至用牙齿去咬我哥的衣服,但在这些大人眼里,我的力气如同蚂蚁去搬人类的脚。而最让我绝望的是我哥就这么垂着手,没有想帮忙的意思。

      她把我抱进车里的那一刻,我号啕大哭,“接盘侠”在我旁边想摸我的头,被我胡乱挥开,他尴尬地笑笑,“这孩子还挺重感情。”

      林笙也跟着笑,她笑得温和,眼里露出精光,抱着我的手有些用力,“别哭了,马上就要去新家,住大房子了,爸爸会给你买好多玩具。”

      我继续哭,这次是疼得,“我要玩具,我要玩具!”

      我哭了一路,把她和新爸爸烦的要死。林笙最倒霉,烦我还不能显露出来,她现在已经不是千金大小姐,而是一个必须用人设讨好丈夫的女人。

      后来哭累了我就睡了,鼻涕眼泪全擦在林笙那条白裙子上,她再也没有穿过那条裙子。

      我把这事告诉给贺知雨,贺知雨挑起眼角,看着我似笑非笑,有没有人跟他说过,他最好不要这样看人?

      我他妈被这一眼看硬了,正想趁热打铁顺杆爬,再拆一个避孕套。

      没想到他吐出两个字,“活该。”

      也不知道是说我还是说林笙。

      行吧,反正不管说我们俩中的谁,我想爬一次床是没戏了,随便拿了条干净裤子套上,开始捡地上散落地衣物。

      我真的很烦和贺知雨在家里干那档子事,他的床小的可怜,不知道的还以为是给拇指姑娘睡的呢。两个大男人挤在上面睡觉,床咯吱咯吱响,随时要散架一样。最重要的是我得收拾。

      我把衣服丢进阳台上的洗衣机里,又回房去拆床单被套。我做这些事的时候,贺知雨早就不在床上。

      他靠在窗边,只披着我脱下来的蓝色工装外套,他皮肤白得发光,像浸在水中的月亮,一些绯红染在他擦在他身上,显出不寻常的美感。

      他手指夹着根烟,胳膊从外套里伸出来,送到嘴边,慢慢地吸进去一口,再朝着天空吐出来。

      我冲他竖起大拇指,“哥,你可真讲究,穿我的衣服抽烟。”

      这件外套是我最喜欢的一件,我经常穿着它和兄弟飙车,之前特地把它脱下放在了椅子上。

      贺知雨没说话,拉起衣服的下摆擦了擦大腿内侧。

      哎,我真是草了。

      “你还不走?”贺知雨抽完一根烟,出来看见我窝在沙发上打游戏,“林笙不是让你回去吃饭?”

      我往旁边歪了下,斜躺着沙发上,“你妈。”

      这话听起来像骂人似的,我又重新纠正,“那是你亲妈。”

      贺知雨意味不明地笑一声,“你让她叫我一声儿子,她能比死还难受。”

      这倒也是,自从贺知雨来找我以后,林笙就天天在屋里骂他,以前没离婚前她是骂我顺带骂贺知雨,后来是骂贺知雨顺带骂我,说她遇到的男人基因都烂得要死,说我和我哥是污水配泥船。

      她骂她亲儿子也是嘴上不留情。

      骂得挺好,当天晚上她骂完,我就把微信名改成了泥船。她给我转账的时候看到了,指着我的鼻子骂我有病。

      我懒得理她,反正只要盛重不在,她就经常发疯。

      盛重就是我新爸,他在家,林笙和我就得扮演母慈子孝,他是个特别传统的人,梦想就是老婆孩子热炕头,尽管这孩子不是他和他老婆的种,相当于收养一个陌生人,他也不在意。

      林笙是他初恋,说是初恋,其实是他追在林笙尾巴后面跑,林笙以前看不上他,觉得他是个只有钱,没有半分可取之处的男人,她对那个联姻对象一见钟情,站在盛重面前语气残酷地说:我要结婚了,和见了一次的男人。

      盛重追她几年,不及她和别人见一面。

      好在盛重是个死心眼,林笙离了两次婚,他还是钟情林笙一个。以至于林笙下定决心要脱离苦海,给他打电话的时候,他秒接,立刻表示要带林笙离开。

      林笙曾经夸他:赚钱和专一是他的最大优点。

      言外之意就是除了这两个,他没有别的优点。

      盛重是个被林笙骗得团团转的傻叉,他真以为在夸他,笑得乐呵呵的,脸上的肥肉挤在一起,眼睛缝都瞧不见了。

      不知道谁说过,大情种出在有钱人家,穷人要考虑金钱。这句话挺对。

      今天又是我那便宜爹从国外回来的日子,林笙一早上就给发消息:别死在外面了,早点回家。

      盛重飞机晚上六点降落,回家估计到七点。贺知雨在浴室洗澡,我趁机从他衣柜里拿了衣服。

      四月阴雨连绵,我出门刚好碰上来给贺知雨送剧本的小助理,门从里面被拉开,女孩站稳脚跟,拿着伞,惊疑不定地看着我。

      “哟,”我抬手和她打招呼。

      正巧浴室门在此刻拉开,女孩看看我,又往我身后看了看,眼睛瞪大了点,我都怕她眼珠子掉出来。

      我想说的没必要吧姐姐,你看了这么多回,还不知道怎么回事吗?

      我刚想这么说,她一个错身,一缕烟一样跑到贺知雨旁边。

      贺知雨刚洗完澡,穿着浴袍,身后烟雾缭绕,见我穿了他的衣服,面色不虞地盯着我。

      “那我把洗衣机里的翻出来穿?”

      我故意气他,那里面的衣服因为我们做那档子事,液体染在上面,肯定是不能穿出去的。

      贺知雨脸黑了一下,不再说话。

      “不和我再见吗?”能让贺知雨吃瘪,可太少见了,我吹了声口哨,手刚准备拿起来。

      “还不走?”贺知雨冷冷地瞥着我说。

      草,我气愤地把手放下去,什么人啊,用完人就丢?我往后退了两步,站在门外啪地把门甩上了,我用的力气不小,关门声震耳欲聋。

      帅是帅,就是他妈的用得劲太大,感觉手要脱臼了。

      天空正在下着小雨,我随便在路边拦了辆出租车,报了地址。贺知雨买的房子在地铁旁边,说是为了方便出行。他当模特,经常在城市各区跑,哪里有活就去哪里。

      有钱在市中心买房,不肯买辆车,说嫌油费贵。

      我的赛车又不能在公路上开,搞得我一个人打车回家的时候,感觉我活得还不如一只鸭。我兄弟包养个小明星,还知道开玛莎拉蒂接送。

      我跟贺知雨抱怨,贺知雨一句话给我堵了回去,“羡慕?那让你兄弟包养你。”

      我提着裤子吓得差点没萎了。

      我翻了一路旧账,越想越觉得贺知雨没把我当回事,他找我或许只是因为我比其余人好嫖,嫖完还不用付钱。

      林笙坐在客厅里最大的沙发上,看见我回来,冷哼了一声。我走到她旁边的单人沙发上坐下,她终于注意到了我的衣服,和出门穿的不是同一套。

      贺知雨的衣服风格,和我狐朋狗友的风格不一样,走文艺风,好好的白衬衫戳上几个洞,白布条垂着,外套也是,牛仔夹克袖子双色拼接,紫色的花纹从小腹处一直绣到胸口。

      他衣服有点小,我坐下,裤子紧绷,裤口往上提,露出一截脚踝。

      林笙的红色美甲在沙发上抓出一道划痕,上面贴的亮钻卡着一缕棉绒,她后牙槽快咬断,吐出的字清晰无比,“这谁的衣服?”

      我自然不会告诉她,我耸耸肩,看着她怒火中烧的眼睛,目的达到,我不在战场过多停留,悠悠地起身上楼,身后掀桌子的声音回荡在客厅里。

      她一大早就对我说吉利话,回敬她这点算轻得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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