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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第 1 章 一个朋友的 ...

  •   我必须要给你们讲讲我的这个朋友。
      我们是高中时的同班同学。后来他考得好,上了北京,我去了东北,联系自然就少了。
      前段时间从一个还有联系的同学嘴里听说了,他死了,说是从楼梯上摔下来,脑袋着地,脖子扭断了,没过多久就接着死了。
      想想觉得自己真冷血,考虑的更多的竟然是为什么楼梯上摔下来人能摔死。而不是为他的死感到难过和惋惜,最后也只对那个同学感叹了句世事无常。
      不过说来也正常,距离高中毕业已经过了七年,已经没多少感情了,生疏是一种必然。想到这里时又回忆起了以前还上高中的时候,他算是我们那时的风云人物,我离得近,知道的细节也多,于是多想了一会儿,便对他这个人又开始感兴趣了。
      打听的过程不必细说了,无非是从以前的同学嘴里又听来了许多。他还在学校里,而我已经工作两年多了。据说他正准备读博,摔也是在学校里,他有个什么创新人才称号,学校赔了不少,不少人也觉得天妒英才了。
      我听到学校赔了许多,觉得心里一紧。他是早已和家里人断交了的,钱却照旧配给他们。
      我真心为那笔钱感到可惜。只是可怜了他的爱人,唉!
      他的爱人和他一般性别,也是个男人。也正是因为这样,他才和家里断交了——或许也不只是因为这个。他们家是个又老又守旧的封建家庭,他家一共三个孩子,姐姐哥哥,他是老幺。爹觉得他和姐姐都是不该学习的种,供他们读书只是白花钱,他妈倒是个守妇道的好女人,他爹说一,她不会说二。他姐反抗过,离家出走了,刚走到村口就被游手好闲的瞎汉捉住□□了,她自然是不许他碰的,然而瞎汉下手是没轻没重的,砸了几下他姐就死了。
      证据很确凿,但家里两个掌握话语权的老人都觉得多一事不如少一事,拿钱了事,瞎汉给了两万块,于是葬礼也没办,就这么挖了个坑把人埋了,这就算是下葬。这件事自然也就当没发生过了。
      当年两人也不让他再上学了,结果他考去了城里,连学费也不用拿,还带政府的助学金,于是自己偷着去了。后来父母才知道这件事。其他没变,只是寒暑假才会回去几天了。后来他和男人谈了恋爱,老师找上他父母,他们就在村头拿着喇叭喊家里出了个遭天谴的变态,自此之后他就再也没回去过了。
      话说回来,他爱人也是个有狠劲的。他爱人叫方祖洁,是个搞体育的,长得却瘦瘦高高又白净得很,和那些露着膀子晒得黝黑的大汉不一样。他是玩标枪的,没扔出什么成绩,最后的分数也只够上个大专,他愣是咬咬牙报了个北京的,一年学费三万,哄着家里人说北京的学校好,好在他家里有钱,父母任他去了。后来家里人也知道了他搞男人,虽不至于断交,但也不再给他钱了。他也是个争气的,自己去饭馆端盘子刷碗赚钱,又干了些工地上的活,甚至存上了大几千。
      我那时是不反感男人和男人谈恋爱的,只是觉得怪异了些,当作是奇闻异事,这才知道了原来还有“同性恋”这个东西。
      他比方祖洁长得更像个体育生,看着也壮实些,脸上没表情的时候显得很凶;不太爱笑,剃的是板寸,如果不是一身校服,倒像个混□□的。
      他性格也与长相有几分相似,虽不至于刚烈,但至少是个果断爽快的人,有些粗枝大叶,不怎么温柔,比较讨厌别人在他有事可做的时候打扰他。只是在方祖洁面前却常常“阿哥,阿哥”地叫,语调也温柔的很,不太恰当地形容一下,像个小媳妇。
      方祖洁与我们并不一班,不过他常来串门,一进班就径直奔向他,把他抱起来,让他坐在自己腿上,有时方祖洁叫他小孩,他就回应他“哥”,腻歪得很,我经常在旁边起一身鸡皮疙瘩。
      我与他是同桌,有时候觉得自己太过多余,就去外面闲逛,据说他经常在我走后坐在我的位置上,头靠着方祖洁,时不时还撒娇。
      他经常同我讲些关于方祖洁的事,从他们还没有确立关系开始,谈了之后更甚。每每提到方祖洁,他就一脸幸福。
      他给我讲过他们第一次接吻,那是关系确立后的第四个月,在天台上,细节我记不清了,似乎很是浪漫。
      后来他们一起做了许多事,逛公园,去照相馆拍照,还一起去看电影,那时候电影很少,票价也不便宜。票是方祖洁买的,两人牵着手进场的,座位有点拥挤,电影放到一半就开始接吻了,至于后面的电影放了些什么,他全然不知道了,他只记得方祖洁的嘴巴很好亲,电影很无聊。
      一想到他的那些话和幸福的表情,我就一阵肉麻。他和方祖洁的那些事,此时如此清晰地在我的脑中重现,我这才意识到他们是那样鲜活地刻在我的脑子里,每每想起,都有些心酸。幸好心酸是越来越淡的,这些事发生在我眼前时最心酸。为什么会心酸呢?或许是因为害怕他们的前路不好走吧,或许是担心他们不能长久地幸福吧,或许是忧愁他们的感情会变得虚无缥缈吧,或许是为他们不被世人接纳而难过吧。在他与家里断交了后,我的心酸变得更明显了,我不明白为什么这样心酸,我不懂为何会这样难过,我的心底里有个声音一直告诉我,告诫我不要去搞懂这份心酸,于是我便作罢。
      人啊真是奇怪的动物,一边冷漠着,一边怀念着。我早已记不清与他的那份同学情谊了,可这么一回想竟然伤感了起来。我好像骗了自己,可我又实在不知道我骗了自己什么。我感叹于对他的死亡的冷漠,又觉察到心底有什么东西在流淌。唉!我搞不清!
      后来我去了他的墓地,墓是方祖洁买的,据说这里风水很好,地很贵,一块碑,一个月就要一千多,算钱还是按年起步的,方祖洁存款只有七八千,是怎么也买不起的。
      我没带什么花束,只是扯了根狗尾巴草放在他的墓碑前。我与他萍水相逢,不是该祭奠他的关系。我倒觉得这狗尾巴草很像他,也很像我,也很像方祖洁,我们都是这样漂泊着的,我很清楚,这根狗尾巴草在这里待不了多久,很快就会被风吹走。我知道他的死压垮了方祖洁,上一次我见方祖洁时,他还是瘦瘦高高的,只不过皮肤也变得黝黑了,好像这才是个体育生该有的模样,过去的他好像已经死了。他的发型也变成了板寸,他越来越像他了,与我记忆中的人影重叠。方祖洁在他死后回了家,问了父母要钱,要为他买墓地。父母不同意吗,他就说,我没有别的愿望了,只希望有钱能为他买块墓地安葬,我会像常人一样,找个女人,结婚,然后生子。父母一听,大喜,自己的孩子迷途知返了,就答应了他。
      我有些悲哀,他跑了一辈子,竟然就这样回到了起点,“如愿以偿”这四个字,似乎都是留给幸运的人的,我们这样的人,都无福消受。我一直相信,天空中是有个牢笼笼罩着我们所有人的。人生或许本就该如此,人生是这样的,虚无缥缈,人太弱小,很容易就被“世事无常”这四个字击垮。不过也好,方祖洁能过上正常人的生活,也许,他会过得很幸福。
      我和她的婚礼在下个星期三举行,我们是相亲认识的,我并不清楚我到底爱不爱她,不过我们的性格很合得来。我决定不让自己沾了晦气,妨碍下周的婚礼,于是我走出这片墓园,离开了。后面的事,自然无从知晓了。
      ——记于2005年7月21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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