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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这么远,那么近 ...

  •   其实喜欢这个人已经很久了。

      从小的时候,听他的歌,看他的电影,啄磨着怎么着才能变成这样的一个人——活得象个人样,即使全世界都侧目,我自活我自己的。

      应该说是这样吧——就像的灰,可能已经把喜欢一个人,当作一项事情、一种生命过程在履行。

      ——不过与的灰不同的是,我似乎,并没有那样的激情与灵感去抒发。

      也许这就是天才和庸手的区别。

      常常感叹自己肚子里其实也有些东西,然而,我沉默,因而感到充实,我将开口,同时感到空虚。

      今天之所以想说点什么也只是,因为在这个几乎不怎么来的网站看到了一个关于“他”的推荐贴子,竟然让我平生一种无可遏制的冲动与说不清是什么的情绪。

      而这种情绪,是致命的。

      就像第一次看到《红色恋人》中的靳,其实没什么道理,然而就是那样无可自拔地沉迷了。

      也许这是很多人所鄙视的“追星”,然而我并不这样认为——因为我是局内人,无法如此冷静的去分析,这样的情绪究竟是不是过分,有没有意义之类。因为如果可以,那我也就不会沉迷。

      看着阴冷地絮叨着的西毒,热烈地朗诵着的靳,疯狂地咆哮着地丹平,怨毒地耳语着的何宝荣,我不知道我究竟应该怎样去平衡每一个角色在我心目中的位置。

      更不用说华丽、凄怆、绝望而又唯美得让人窒息的蝶衣——那是一个感性而混乱的梦境,在这个梦里纸醉金迷的我,即使明知道有梦醒的一天,但却可以欺骗自己说,至少,现在还没有。

      爱一个人,一个真正的人,可以这样吗?

      我真的不知道。

      因为醉生梦死是一坛酒,能让人遗忘的酒,忘记过去,忘记现在,忘记自己,忘记别人,忘记生活,忘记生存——甚至忘记自己曾经遗忘。

      只是活在那样一个不知道是否存在的世界。

      “你忘记了么?”

      “不好意思,我没有。

      ……然而我什么都不记得。”

      这就是其可怕之处。

      甚至忘记了他已经以那样的姿势放弃了包括我在内的这个世界——当然,我只是世界芸芸众生中的一员,对任何人来说有我没我也并没有什么不同,然而我知道大家应该都可以谅解的是对我自己来说,“我”还是很重要的——真的,常常会把这件事情忘掉,仿佛仍停留在初七,惊蛰,或者“君王意气尽,贱妾何聊生”中了。

      这是一种很可怕的毒,如附骨之蛆,怎样都甩不掉,已经融入时间的生命中了。

      眼望着电脑中的模糊影子,常常问自己,他究竟里我有多远?

      永远有多远呵,而这样的永远,竟如永恒一般切近

      远得彻骨寒冷,近得无法逼视。

      恐怕只是在彼岸,不远的距离,而遥远的心吧。

      这么远,那么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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