晋江文学城
下一章 上一章  目录  设置

97、番外五 ...


  •   何家老三重病住院了,据说乘飞机时已经是濒死的状态,幸在手术及时,他目前正歇在美国休养。

      身为沪上何家老爷子的心头血,那位三少心脏病犯这么重要的事,整个何家竟毫无动静,而作为一代无能纨绔,何老三生病不说依靠在父亲身边,反而独自出国治疗,这中间绝对有猫腻。

      散落在美国各州的何家子弟们嗅到不寻常,都蠢蠢欲动着,马不停蹄地赶去纽约打探消息,意图印证事实是否真如他们预料的那样——

      老爷子不行了,何家要易主了。

      下一个主,是谁呢?

      虽然目前何氏集团董事会只进去一个何闽轩,但偌大何家的未来总不能真的传到外妻所生儿子的手里吧?

      但……若果真如此,他们这些人是不是也有同样的机会?

      父亲收到消息后,第一时间把我马里兰州的游泳集训营里召回,他眼底按捺不住勃勃野心,殷切地对我耳提面命一番,然后,令我带上厚礼,即刻飞往纽约探望小叔叔。

      “我年纪大了,露面总会显出几分意图不轨,你替我去,你们年轻人凑在一起要亲近些。”

      “不管他怎么赶,你都要赖在他身边。”

      “无论何事,一切听他派遣。”

      我不懂父亲他们这帮人的做法。

      一帮私生子跑到嫡生子面前争夺遗产,可能吗?

      就算何老三生性浪荡纨绔,也不至于真蠢到把私生子们往家里领。

      更不提,那位素未谋面的小叔叔尚在重病休养中。

      我说,我不想去,教练只给我批了两天的假,我不想让他失望,更不想因为这遥遥无期的、甚至没意义的“探病”耽误我的正常训练。
      我的教练十分看好我,他答应在下届洛杉矶奥运会男子4×100混合泳让我做替补,我绝不能错失机会。

      大抵是自幼缺乏亲情,父亲往日对子女十分慈祥,我们兄弟姐妹四个,从小到大调皮捣蛋,他从来不生气,这一次他却对重进何家有着超乎寻常的执着。
      生平第一次,父亲用一种令我十分不舒服的姿态威胁我——
      他坐在书房桌后,面无表情的样子威严冷酷,接着,他朝我举起他断掉一根小指的右手,说:
      “如果没有我,你连踏入国家队的资格都没有。”

      我十九年来的骄傲和自尊一下子就跌落到尘埃里。
      不禁失落地低下头,再说不出任何抵抗与怨言:
      “我去。”

      ——

      如果私生子有法定继承身份的话,父亲才是最有资格继承何家的长子。

      他是何老爷子第一个成功生下来的儿子,母亲是个唱昆曲的名角儿,当时老爷子在梨园厮混,捧红了不少演员,后来内地影视剧发展势头强劲,老爷子有意拓展新产业,资助数位情人去演艺圈发展,只有我奶奶在怀孕之后激流勇退,这才保住我们好几代人的荣华富贵。

      父亲是相貌最像老爷子的一个儿子。

      比那位正经出身的何老二还要像。

      曾经为了进何家门,父亲执意向老爷子证明自己能力,带着一队雇佣兵跑去非洲肯尼亚修建常驻点,在长达六年时间里,父亲带人在刚果矿场监督工人开采黄金——

      每开采出16美元的1克纯金,通过重重中间环节不断加点,在国际市场上以100美元作为成交价,站在幕后拿命换钱的人成为最终赢家。

      正如早些年去非洲冒死求财的老爷子,父亲常年游走在非法与合法的灰色地带,以种种手段牟取暴利,在短短几年内跻身科罗拉多州顶级富豪之一。

      只是,这世界只要有稀缺资源的地方,就一定会有战争。
      父亲常年在战乱频仍的危险地区,于19年在一次从刚果押送黄金转运乌干达的途中被黑|帮掳去做人质,幸而父亲有些身份,当晚,那帮恐|怖分子切掉父亲的手指,打远程电话向我们家人索要巨额赎金,家人惊恐之下立刻赔给对方五亿美金,又怕对方收了钱也要撕票,于是连夜动用一切手段去笼络当地领导层,费尽周折才终于将奄奄一息的父亲赎回。

      后来父亲就退居二线了,改去南非采钻石,虽然做这种买卖仍有风险,但不至于将脑袋挂在脖子上,整日在前线过着刀尖上舔血的日子。

      父亲毫无保留地将这些年用血汗收获的果实献给老爷子示好,对此,见惯风云的老爷子只有两句话。

      一句无奈又心疼的叹息:“你这傻孩子。”

      另一句,说了跟没说一样的废话:
      “放心吧,你们任何一个人我都不会扔下,非洲不要再去了,你以后就本本分分地过日子吧!”

      老爷子没有收下父亲的孝敬,他甚至忘记父亲的母亲是他过去的哪个情人,我想,父亲对老爷子是又敬又恨的。

      凭借父亲的巨额资产,不至于沦落到学其他人抢遗产的份上,他更想要一个名分。

      这名分,非得他站到老爷子面前,亲耳听到对方承认不可!

      但第一眼见到小叔叔的时候,我就知道这事根本就没戏唱。

      小叔叔叫何湛程,他面容苍白毫无血色,削瘦嶙峋的脊骨几乎将竖条纹的病号服给刺穿,高级病房里人来人往,医生护士来换药、询问病情,匆匆赶来的亲朋们围成一团,对他殷勤地表达担忧关怀,而他始终眼神空洞地望着窗外飘零的落叶,对在场的任何人都不关心,哪里像是肯施舍给父亲一个回家探亲机会的好人?

      尤其见到我们这些有所图而来的人,他一律充耳不闻视而不见,根本就不予理会。

      我没见过老爷子,更没兴趣替父亲讨好一个不仅心脏有问题、神经似乎也有问题的木头人,象征性地陪护了他两天,我正式提出告辞。

      小叔叔依旧没理我。
      我浑身轻松地转身离开。
      起码这样能给父亲一个交代。

      转身出门之际,一只拎着保温饭盒的硕壮手臂不客气地横在我面前。

      我朝对方望过去,何老二饶有兴致地打量着我。

      我的脸。

      “你是?”他问。
      “我父亲是何继笙,我叫何颂延。”我低头恭敬地回。
      “多大了?”
      “十九。”

      “哦,”他戏谑地笑,自来熟地抬起宽厚的手掌狠狠蹂躏着我的头发:“你看着像二十多岁的,吓我一跳,还以为是我失踪多年的双胞胎哥哥!”

      他的笑话并不好笑,我听了只替父亲觉得悲伤。

      于是态度立刻强硬起来。

      我瞪着他:“我是运动员,因为常年训练才显得体格健壮,风吹日晒也在所难免,比不得你们世家子弟身娇肉贵养尊处优!”

      他微讶:“干嘛啊,我开个玩笑而已,你反应这么大干什么?”

      “吵死了,滚出去。”

      病床上的人不耐地开口。

      他俯身在床上,强撑着气息,喉咙嘶哑,不像是口渴得干哑,像是哭得损伤了声带,颤抖的声调只有微弱的响声,令人听起来有种喘上不气来的疼。

      我立马噤声,埋头就要走人。

      何棣坤不客气地将我一把推了回去。

      “乖侄儿,帮你二叔叔守着他点儿,”他将飘着乌鸡汤香味的保温饭盒塞我怀里,下巴冲人一抬:“这祖宗对谁都比对他自个儿的亲哥哥客气。”

      我闷着头抱着饭盒又转了回去。

      听见身后何棣坤探头问屋里人:

      “诶,你要实在想他,我干脆替你把他绑过来吧?”

      “你放心,我早查清了他名下所有的公司和房产,算是给你道歉了,这次我亲自出马,等他哪天去车库的时候,我从他身后一棒槌给他敲晕了,胶布封嘴,黑布罩头,再给他拷上手铐脚铐,等把人运上我私人飞机了,他就算想跑都跑不了!”

      堂堂何二少居然是个资历颇深的绑架犯。

      我在一旁听得头皮发麻。
      毕竟按理,老爷子应该不会让自家嫡生的儿子们沾这些东西才对。

      小叔叔闻声缓缓扭过头,先是淡淡瞟了我一眼,然后用一种看智障的眼神斜他,说:“滚。”

      何老二悻悻地摸着鼻子离开了。

      小叔叔疲惫地阖上了眼。

      心中时刻担忧着泳队的训练进度,我有些焦躁地站在门旁的墙角,正犹豫着,突然听到小叔叔肚子一声咕噜响,我在心里叹了口气,还是拎着饭盒朝他走了过去。
      我撑开床上桌摆在他面前,怕他又因为胸前伤疤的事乱发脾气摔东西,先试探询问:
      “小叔叔,医生说今天可以喝点儿汤了,你尝尝吧?”

      小叔叔没吭声,淡漠着脸,不着痕迹地调整了下坐姿,然后用没插针管的那只手伸向床头,扯几张纸巾,费力地掖在病号服领口里垫着。

      一副分明迫不及待要开饭还硬要装高冷的样子。

      我忍俊不禁,不自觉抬头多瞧了他几眼。

      他望着紧闭的房门,一秒,两秒,恍然间,不知想到什么,阴郁的眸底涌动起稀碎的晶光,再下一瞬,突如其来涌出的泪水洇湿透了浓黑的睫毛。

      我愣了下,连忙低下头。

      他这副魂不守舍的样子似乎在想念着谁。

      来这儿两天了,我其实略有耳闻。
      他在想念着一个无法挽回的人。

      我举着汤勺,小心翼翼地喂到他苍白的唇边,劝解道:“小叔叔,先吃饭吧。”

      他像是想起什么的,忽地撇开脸,双手按住床褥急喘几声,明明睫毛上还挂着几颗水滢的泪珠,那么孱弱委屈惹人怜,嘶哑的喉咙里却发出不耐烦的低吼:“手机!我手机呢!万一他打电话给我怎么办!”

      我吓一跳,忙起身离他远了些。
      然后赶紧去窗角书桌上拔掉充电线,给他把手机拿过去。

      “雷特森医生说,你需要静心养病,让我们把你的手机拿远一点儿。”我解释道。

      显然雷特森医生也清楚,这位暴躁易怒的病人是因为大洋彼岸的某个人而心碎住院的。

      小叔叔一把夺过手机,护崽子似的揣在怀里,一脸提防地斜着眼看我。

      我忙解释:“你睡着的时候,房间里只有二叔叔的人在守着,其余人只有白天才被允许进来探视。”
      见他似信非信,我抬手指出几个安装在屋里隐蔽角落的电子设备,补充道:“二叔叔让人在这间病房里装了十二个监控。”

      小叔叔一脸无语表情。
      然后急忙低头翻起手机来。

      我站在一旁,不禁心中腹诽,既然是挽救不回来的关系,对方怎么会再联系他?

      很快,我才发现他原来是切号了。

      他换了一种身份,低埋着头飞速按键,凌乱乌黑的额发遮在冷郁眉间,眼尾泛着红,滚落在鼻尖的泪珠凝聚起来,随着他轻微的哽咽声一颤一颤的,最后滴落在被褥上,洇湿雪白的床单。

      他在短信界面上发着一些类似于单相思的文字,“在忙吗”、“你最近过得好吗”、“上次说约见面,为什么听到我名字后就不回我了?”、“最近有喜欢的东西吗?我派人买给你”、“能不能回复我一句,我真心记挂着你”……字字句句,低三下四,没一句衬得上他何三少的身份。

      听多了小叔叔荒唐的风流韵事,他在我眼里实在不像个痴情种。

      可眼睁睁看着才年仅二十岁的他如同虔诚的信徒般,执着地抱着手机守了好几天,甚至连疼痛难忍的梦里都在低声呼唤着某个人的名字,我不禁对他心生怜悯,愈发好奇起那个名为“戚时”的人。

      领教那人本事的机会很快就来了。

      那是小叔叔术后第七天晚上。
      窗外纽约市高楼大厦灯火辉煌,高级病房内则是一阵诡异的静谧,两个护士提着药箱帮他换药,他两眼空洞地躺在床上,随意旁人怎么碰他,修长的身子薄得像片纸。
      正常的心脏搭桥手术最晚第三天就可以出院,但由于长时间不配合进食和复健,他仍处于死亡的边缘。
      在心脏疾病方向享有国际盛誉的雷特森医生被专门聘请来为他操刀手术。
      雷特森的脸色很臭,几乎每天都要崩溃一次,小叔叔却对此无动于衷。

      他恐怕是医生们最害怕遇见的病人类型:
      这位看淡生死的豪门少爷,家人们殚精竭虑费尽周折地保他平安,他本人却一副事不关己的样子。

      等他穿好衣服,我将晾温的水杯插入吸管,递到他干糙起皮的唇边。
      他还算给面子地喝了几口,然后闭着眼躺回去,说:“你走吧。”

      我顿了顿,一时没搞懂他是让我下去休息,还是在赶我回家。

      正要问,他抱在怀里的手机便频繁震动起来。

      我忙抬头看他。
      他动作比我还快,已经迅速浏览起消息,越往下看,眉头紧蹙,神色愈发趋于凝重。

      下一秒,突然反手拔掉输液管的针头,一手攥紧手机,另一手强撑着身子滚落下床。

      “砰”的一声!

      他整个人摔在地板上。

      “你在做什么!”
      雷特森医生简直暴跳如雷,将病历本扔一旁,飞步跑过去扶他。

      我也有点生气。
      我可不是什么悠闲的大学生,我牺牲珍贵的训练时间来服侍他,还有,隔壁酒店的总统套房里几乎住满了为探望他而从五湖四海奔来的亲朋家人,他怎么能辜负我们所有人的真心?!

      “我要出院。”
      他挣扎着起身,步履踉跄地跑去衣帽间找搭配的大衣,不忘随口吩咐我:
      “颂延,帮我订张回国的机票,要快。”

      我意识到机会来了。
      忙试探问:“你一个人去吗?”

      他动作一顿,回头瞥了我一眼。

      我眼底毫不掩饰盼望同他一起去中国的希翼。

      “你可以一起,”他说,“但只能是以我保镖的身份。”
      “好!”

      “我饿了,”他边穿衣服边说,“你打电话让老二给我带份晚饭,放到我楼下的车里。”
      我诧异:“你在楼下停的有车吗?”
      他:“你去帮我弄来一辆不就有了?”
      我:“……”

      雷特森医生见他穿得跟个特工似的,他一招手,停在走廊的那帮退伍雇佣兵就全跟着走了,雷特森吓得不轻,一顿软磨硬泡千挠万阻,急得就差抱着他大腿下跪了,最后也就强迫他在胸前缠了个绷带。

      雷特森死缠烂打地追出医院,嘶吼着训斥,卑微着挽留,问他到底去哪儿?

      雷特森不希望把自己积攒的一世英名毁在一个二十岁的年轻人的身上。

      他步履匆匆,无奈之下,拍了拍这位年近六十的老医生的肩膀。

      “让开,本少爷没工夫陪你闹。”

      雷特森最终还是让二叔叔的手下们架走了。

      ——

      纽约晚高峰从医院去机场需要最快需要三个半小时,从我驾驶上那辆漆黑轿车起,坐在我身后车座的人就没完没了地咳嗽、打电话、咳嗽。

      先是联系了擎荣集团的戚老董,告诉对方不用担心,一切由他何湛程来处理;然后,他联系了私人助理拟定合同,要把名下数十个亿项目无条件转让出去;接着,联系正在沪上参加晚宴的何老大,要求对方即刻订票去燕京,在他和李家谈判的时候,何老大要适当站出来给李家施压。

      何老大不愧是何老大,趁机狮子大开口,要求以他个人身份在聚星资本融资8.5亿,占小叔叔名下总产业股权的30%。
      小叔叔毫不犹豫地应了。

      交代完一切,小叔叔那副强装镇定的语气瞬间衰败下来。

      他强撑着虚弱气息,拨打最后一个电话给某个人。

      没有称呼,没有半句话,寂静的空气里,只有他气若游丝般的呼吸。
      漫长的两分钟过后,对方急得吼出来:“湛程,说话!不要让我担心!”

      男人浑厚的声音和那副居高临下的态度令我心惊。
      我以为那位就是小叔叔牵挂的人,但他听起来似乎……年纪要比小叔叔年纪大很多。

      我不禁好奇望向后视镜。

      后视镜里,小叔叔忍着疼痛闭眼倚靠在车窗,苍白的唇角上翘起几分笑意。

      那是一种算计得逞的笑。

      “天涯哥,我本来不打算用这一招威胁你。”
      “可却你用了。”
      “放过他,你知道我……咳咳!不择手段的。”
      “你都不关心我被他打成什么样子。”
      “天涯哥,我就一颗心。”

      漫长的沉默。

      “湛程,他配不上你。”
      “配不配得上,我说了算。”

      又一阵漫长又诡异的沉默。

      漫长到……靠在车窗打电话的人的呼吸声都快要听不到。

      “以后不要叫我天涯哥了。”
      “谢谢。”

      我不懂他们之间在打什么哑谜,但大概能明白,对方是愿意退让一步的意思。

      我突然有种莫名的气恨。

      身处这个冷血庞大的家族之中,我从来不相信什么为红颜拱手让江山的戏码。
      像小叔叔这样的人,哪怕有先天疾病,唯一能让他奋不顾命的正经事,也应该是去和自己的兄弟们龙争虎斗,去不惜一切地夺取集团的股权和家族继承权。
      他这一生,应该穷其一切去结交权贵繁衍子嗣,去谋权逐利享显赫声名,而不是为了一个身份潦草的男人,去低三下四地自降身份到处求情。

      我和电话对面的人一样不理解。
      我不明白小叔叔在做什么蠢事。

      “小叔叔,恕我直言——”

      在飞机启航时,我侍候在他身边,忍不住开口:“你在这件事上耗费太多心力了。”
      “是吧。”他笑着咳嗽两声,斜身懒洋洋地靠在椅背上,毫无血色的下半张脸掩埋在雪白的细羊绒毯里,连睁眼的力气都没有。
      “是。”心底由衷的怜悯竟生出几分亲情来,我握住他的手,诚恳劝解道:“小叔叔,我们要不还是回家吧?”
      “回家?”他又笑,“回哪里的家?”
      “回纽约啊!”我说,“及时止损吧,而且事情已经平定,剩下的有底下人去处理,你病还没好,无需亲自出马。”

      “无需我……亲自出马?”

      他低声呢喃着,沉郁的眉间像积攒了万年的愁。
      然后缓缓睁开眼,仰起脸,用一种真诚得几近疯魔的语气问我:“那我想他怎么办?”

      “颂延,我想他!我想他想得快要死了!!我见他一面都不可以吗?!”

      “这是唯一的机会!趁着他睡着,我去看他一眼都不可以吗?!”

      我低头默然。

      “还有,手拿开。”
      “啊?”
      “他不愿让别人碰我。”

      ——

      我对小叔叔爱上的那个男人的初印象很差劲。

      首先,小叔叔险些因为他丢了命;

      其次,小叔叔刚捡回来的一条命,就要因为他这个毫无担当的王八蛋在燕京惹了事,又是割让股权和项目,又要拖着病躯四处奔波在酒桌上谈判;

      最后,在精神病院里遇见他时,他正在昏迷,一脸胡子拉碴地躺在虫洞噬咬过的破木板床上,身上遍布淤青伤痕,四肢绑着石膏,沧桑衰老的灰败面容,被同病房的精神病人恶作剧时拿刀剃掉的乱七八糟的头发和撕烂的病号服裤脚。

      他闭着眼一动不动地躺在那里,身上散发着混杂着消毒液和垃圾堆的腐朽异味,像个死了都没人肯要的乞丐。

      小叔叔一定是魔怔了才会把这个像破烂儿一样的男人当宝。

      那人才刚被抬出来,小叔叔登时脸色大变。
      他几乎在一瞬间就疯了,控制不住情绪激动,连滚带爬地扑上去抱住男人的腰,趴在他身上簌簌地掉眼泪,一口一个“二哥”的叫他。
      可又怕他真听见,小叔叔只敢以极低的声音呼唤。

      我不明白,真的不明白。
      可小叔叔的哭声那么令人心碎,连旁边抬木板的医护人员都不禁湿了眼角,我很难不相信,这个男人曾经深爱过小叔叔。

      男人醒来后,却不像是会喜欢小叔叔的样子。

      小叔叔换了新身份,以一种全新的面孔出现在男人面前,我们这群人自然要陪着一起演戏。

      日复一日,我眼瞧着这浑身骨折了居然还有心情和一个叫“钟覃倪”的陌生人打情骂俏的男人,没由来的一股子无名火。

      每次趁着小叔叔不在,我都恨不得一把掐死他算了。

      除了一天到晚跟我打听“钟覃倪”长什么样子,戚时尽量不让我侍候。
      但到了小叔叔面前,他装疯卖傻撒娇告状无所不用其极,简直恨得人牙痒痒。

      直到有一天,他突然问我“钟覃倪到底是不是何湛程”的时候,我才终于看他顺眼了点儿。

      人品虽然差劲,智商倒勉强凑合。

      ——

      那是许多年后,在他们的婚礼上,我是唯一一个被小叔叔打电话邀请去参加婚宴的何家子弟。

      我的父亲搬到中国去住了,他在沪上的墓园里申请了一份扫墓人的岗位。
      我母亲骂他神经病,说他豁出去命冒了大半辈子险,临到退休不说好好享受生活,还要跑回那个根本就不认他的老家里做苦力!

      父亲却干得很有劲儿,闲暇时候,他就跑到我爷爷墓前喝酒聊天。

      打电话时,我父亲捋着半百的银发,很得意地跟我说,生前老头子不肯正眼看他一眼,现在,他可以肆无忌惮地坐到老头儿面前吵他了。

      果然,这世界上我不理解的事情还是太多了。

      我集中全部生活精力专注比赛,数年过去,我们两家都没太多关系了,突然收到小叔叔的电话,我本打算拒绝,但又好奇他的人生幸不幸福。
      所以我再一次请了两天假,让佣人拿出那套我最贵的高定,盛装出席了他的婚礼。

      据说,订婚是戚时方负责的,真正的婚礼是何家主办的。
      因为小叔叔说,他喜欢做掀红盖头的那个。

      小叔叔的婚礼,是许多人穷尽一生都无法想象的奢华浪漫,包括我。

      两位新人宣誓的时候,我坐在台下注视着他们,第一次觉得戚时是配得上小叔叔的。

      他那天穿的礼服每套三百多万,全流程走下来,金堂玉马新郎倌,两位新人共换了中西式各六套。

      大概是站在小叔叔身旁,戚时的模样也显得格外年轻,笑起来时,眼尾上挑起的褶皱也很有几分男人魅力。
      但在场宾客几乎都是何家的亲朋,他在台上讲话时难免有点拘谨,总要牵着小叔叔的手才有安全感。

      中途有次犯迷糊,因为他答应当众给小叔叔献唱一首英文歌。
      由于太过紧张,他匆匆忙忙拿起来话筒,却牵错了旁边司仪的手,小叔叔在一旁愣愣地瞅着他,问他干啥呢?戚时腾地一下子就红了脸,连忙甩开司仪,追上去解释:“我、我我……”,“我”了半天,硬是说不出半个字儿,看得我们忍俊不禁,最后还是小叔叔跑上台,稳稳地牵着他的手,陪他一起把歌唱完了。

      他和小叔叔的相处模式也很有意思。

      小叔叔不能喝太多酒,戚时就要喝掉两人份,小叔叔又怕有人欺负他,于是寸步不离地陪着他到处敬酒,态度鲜明地一一纠正亲朋对戚时的称呼。

      偶尔,他们在饭桌上不小心对视上,俩人都忍不住要笑。
      戚时的笑声爽朗开怀,爱太满时,揽臂一把搂过小叔叔,将人摁在怀里亲个没完;
      而在戚时面前,小叔叔永远像个调皮爱闹腾的小孩儿,但戚时亲完他,自己会脸红不好意思,小叔叔比戚时要大方许多。他会当众主动拽过对方的领带献吻,毫不避讳地大声喊自己的爱人“老公”,然后再要求戚时也喊他一声“老公”,十足的坦荡,十足的磊落,这样灿烂明媚的爱情,实在令人羡慕。

      本来,我来参加婚礼是想问小叔叔一句,你现在幸福吗?

      直到临走,我除了送上祝福之外,没有说半句多余的话。

      他很幸福。

      我们这些旁观者们仅仅和这对恋人短暂相处了几天,仅是见证了一小段他们的爱情经历都要忍不住流泪,他们怎么会不幸福呢?
note 作者有话说
第97章 番外五

  • 本文当前霸王票全站排行,还差 颗地雷就可以前进一名。[我要投霸王票]
  • [灌溉营养液]
    • 昵称:
    • 评分: 2分|鲜花一捧 1分|一朵小花 0分|交流灌水 0分|别字捉虫 -1分|一块小砖 -2分|砖头一堆
    • 内容:
    •             注:1.评论时输入br/即可换行分段。
    •                 2.发布负分评论消耗的月石并不会给作者。
    •             查看评论规则>>
    作者公告
    家人们,最后一则番外,番外五已更新完毕~
    ……(全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