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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第 1 章 5月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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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月3日 星期五 晴
今天开始写日记。
理由写在扉页了。
……
该写点什么呢?
晨曦今天和他往常的每一天一样像个玩偶,我把他放在客厅的地毯上,他就坐在那里一动不动。
……
到底有什么可写的?下次去医院让医生给我看看模板。
5月13日 星期一 晴
医生说没有模板,让我写下观察到的晨曦的一切。
我观察到的就是他有点毛病,像个死物一样安静,一句话就写完了啊。
5月15日 星期三 小雨
保姆今天辞职了。
这位女士的辞职理由是她的孙子快要出生了,她要回家带孙子了。
好吧,祝贺她。
在找到新保姆之前,晨曦要一天24小时都由我带了。
——得加钱。
不过,既然提到了保姆,那就多写一点吧。
让我想想该从哪里开始写。
5月16日 星期四 晴
昨天想到一半物业来敲门催交水费了,这些琐事一直是保姆秦女士负责的,我完全不懂。我打电话问她,她才想起来这些,详细的给我讲了一个多小时。其中交代的大大小小杂事让我感觉我真是个“吃干饭的”。
但我喜欢“吃干饭”,嘿嘿。
这简直是废话,谁不喜欢啊。
以及看得出秦女士真是很期待她的孙子,走得很匆忙,我今天洗衣服的时候发现洗衣机里有她的衣服没有拿出来晾,都干在里面了。
打电话给她,她说不要了。
好吧,明天扔垃圾的时候帮她扔掉。
我现在坐在院子东南角的石桌前,我把晨曦放在了我对面的凳子上,让他看着我写。雇主家别墅的院子是铁栅栏围起来的,种的蔷薇花爬满了栅栏,像一堵花墙。晨曦看了看我,自己慢慢调整小小的身体,转到了能看到花的角度,然后不动了。
雇主的审美很不错,院子的造景每个季节都很漂亮。现在是蔷薇的季节,雨后混着植物气息的空气让我心情很好,看着晨曦重新顺眼了起来。
哦,之所以是重新,是因为昨天我第一天负责晨曦生活的全部,给他洗澡吹头发脱衣服穿衣服,早上还要做饭然后喂他,这些琐碎做的事叠加在一起让我很烦躁,也萌生出一点辞职的想法。
不过只是想想而已,就算加上这些麻烦事,当雇主儿子的保镖依旧是一件轻松的工作。
对了,观察到一点,晨曦非常脆弱,昨天洗完澡想偷懒不给他吹头发,过了一小会儿他就打了一个喷嚏。
我小时候都不知道世界上还有吹风机这种东西,我出生的那个村子,乃至那个国家好像都没几个孩子吹过头发,我健康又强壮,所以晨曦身体应该不太好。
像这样悠闲的坐在花墙前慢悠悠写点东西的感觉真是不错,我第一万次声明,我很满意这份工作。
让我重新开始想一想怎么写之前那位保姆女士。
……不对,这个日记要记录晨曦。
我抬头看了他一眼。他的姿势一点都没有变,黑色的大眼睛里有花的影子,侧面看像反光的黑曜石。
他没有遗传他爹的白人长相,完全是个东方小孩。
我不太了解东方人的审美倾向,仅代表我个人,我觉得晨曦是一个相当漂亮的孩子。眼睛大而圆,肤色像我曾在一个富商家里看见过的那种牛奶一样白的玉石,粉红色的嘴唇就像蔷薇的花瓣。
不过我不太满意他头发的颜色,我觉得金发比黑发更好看一点,他要是有和他爹一样金发就完美了。
我盯他久了会忍不住时不时摸一摸他,确认他是活人而非瓷偶。他会在我前两次摸他时给点反应:转头看我。之后再摸就不再理我了。
就像现在,写完上一行后我伸手捏了捏他的脸,手感非常柔软。他没有从蔷薇花中分一个眼神给我。
……唉,我实在是不知道晨曦有什么可写的,他完全不动啊。
我手里这个本子也许挺贵的,不知道是什么动物的皮质封皮,纸张很细腻。
我那天在房子里找本子时只找到了这一个。
雇主都五年没来过这个房子了,肯定想不起来,所以我用起来完全没有顾虑。一个本子而已。
书写的感觉很不错,我决定重新写一份日记给医生,这个我留着写点自己想写的。
那么,写写我自己吧。
我今年大概是24岁,之所以是大概,当然是因为我没爹没妈,不知道自己的出生日期。但人不是中国神话里的石猴,可以从石头里跳出来,所以我也是由人类的一男一女生下的,可惜生了不养,我就当没有了。
我很喜欢这个石猴的神话故事,血缘确实是没有必要的东西,世界上许许多多的争端都是因为血缘引起的,我接到过不少暗杀雇主本人血亲的任务。
——啊,不对,也不能说没有必要,我现在这份轻松的工作要得益于晨曦和雇主之间的血缘。
晨曦还是挺幸运的,他的父母虽然也不养他,但是愿意花钱雇人养。
我没有这个幸运,我出生起就在远远落后于世界文明的国度中的一个更加落后、落后到几乎与原始部落无异的村子中到处捡剩饭吃。
吃到大概五岁吧,我因为偷吃村里最穷的人家的饭而挨了出生以来最疼的一次打。
——顺便说一下,我对我年龄的判断依据是我当时和村长家的一个孩子一样高,那个孩子当时五岁。
我小时候挨过的打不少,那次实在是太疼了,我躺在村尾的树下三天没有动。饿到神智恍惚的时候,我看着黄昏天空中忙着迁徙而匆匆飞过的候鸟想,我为什么要留在这个村子里呢?为什么不能像鸟一样,一生追随着阳光和水草流浪呢?
我和头顶这棵树上常驻的一只黑鸟不一样,我在这里没有巢穴啊。
很多时候我回想起来都觉得很神奇,我是怎么在那么小的年纪,在知识匮乏到以为候鸟像村民每年追猎的迁徙的鹿群一样吃草的年纪,萌生出这样的想法呢?
尤其是在养了晨曦之后。
我抬头看了看石桌对面的孩子。
他的姿势稍微变了一点,手肘搭在石桌上,用手撑住了头。
他五岁了,甚至连话都不会说。
唉……所以我相信命运的存在。
我就在这么小的年纪,被命运指引着,踏上了属于我的迁徙之路。
村长家的小儿子以为我死了,在第三天的晚上偷偷拿了一把铲子跑出来,准备学着他爷爷去世时大人的样子挖坑把我埋了。我打劫了他的铲子,威胁他不偷点吃的给我我就要把这个铲子砸断让他挨揍。于是他哭着给我带来了一块硬的像石头的不知名食物。
——我到现在也不知道那是什么东西。我吃完后扔掉了铲子,离开了村子。
没有人教过我怎么辨认方向,我朝着候鸟离开的方向走,走了大概两天的时间,饿到走不下去的时候终于看到了人。
近乎原始社会的村落里几乎不存在好心人,我也不是靠他人救济才活下来的。我没有让他发现我,只悄悄尾随着那个人,直到看到一个新的村子。
当晚我就靠着我最擅长的偷窃吃到了离开村子以来的第一口饭,喝到了第一口水,并且无师自通的学会了携带干粮。
水不太好带,万幸雨季来了。我花了大半个雨季的时间,来到了一个勉强能划进现代文明范畴的小城市——那个小国家的首都。
真的非常小的一个城市,地图上只有一个点的标注,和中国的“县”差不多,但对于当时的我来说简直是发现了另一个世界。这里钢筋水泥的房子构造和我熟悉的茅草房或者泥土房完全不一样,铁窗框也很难打开。我偷不到食物,饿了两天后跟路边的流浪狗学会了翻垃圾桶。
如果命运就停滞于此,那我大概一辈子会做一个流浪汉,和在村子里时没有什么差别。但幸运的是,我被当地黑|帮捡走了。
小孩子的外表很具有迷惑性,他们说他们想要利用这点来帮他们完成一些对成人来说比较难的勾当。
那个城里像我这样流浪小孩不少,几口饭就能找来很多,甚至孩子们会抢着干。招人的那个黑|帮喽喽见过我因为抢一块发霉的面包和另一个孩子打架,所以我很顺利地被挑走了。
他们问我几岁。
村长家孩子的生日是在雨季结束后某一天。城里很久没有下雨了,于是我回答说我六岁了。
但是他们显然只是随口一问,并不在意。因为他们给我的新身份是:安德里亚,7岁,父母双亡但好心叔叔愿意养我。
和我一起被招来的孩子还有两个,我已经不记得他们的名字了,姑且写作A和B吧。A是女孩,但外表看不出来,我们都有着一样脏的长发和一样的灰头土脸。B比我和A矮很多,但是胖一点。
这个黑|帮占据了一个废弃工厂作为自己的地盘,我们在那里接受了一整个旱季的训练——训练我们怎样利用矮小的身体不引人注意地去很多地方,怎样用天真的笑容迷惑大人使其认为我们没有任何威胁。
教我们的人叫什么我也已经不记得了,只记得他名字末尾的发音是“te”。嗯……叫他T吧。T总会拿着几张有丑陋花纹的灰纸对□□老大说很多话。
后来我知道了,那些丑陋的花纹是文字,人类最伟大的发明之一。那些灰色的纸叫报纸。
T是这个黑|帮中非常独特的存在,他不需要和其他成员一样出门打架,每天除了给老大念报纸上的文字以外就是训练我们三个孩子。听说我们进来前,他每天念完报纸后一整天都会埋头看书。
我总结出T能在黑|帮里活得这么轻松的原因是他是这个小小□□唯一一个识字的人。于是我问T为什么会认识这些花纹,他说他小时候家里有钱,他爸爸给他请了家庭教师,专门教他识字。
我和另外两个小孩也不同,他们每天训练完会出门找流浪时的朋友玩,我没有朋友,每天训练结束后会在工厂里游荡。
这个黑|帮与我之后遇到的许许多多灰黑色势力相比实在是渺小的不值一提,管理也原始很多,主要靠所谓的义气解决绝大部分冲突。但对于当时的我来说,这已经是我见过的最高级的人类组织形式了,于是我产生了人生第一个梦想:我以后要当这个帮派的老大。
人的性格大概是天生的,我天生不知道什么叫害怕。从大人的角度看,当时的我还挺敢想的,不仅敢想,还敢做,我产生了这样的想法后,就在第二天训练时向我认为最聪明的T请教如何能成为老大。
T看我的眼神我现在还记得,像热带的虫子第一次见识到雪——觉得这个世界好像疯了。
A和B也觉得我疯了,他们突然大喊大叫起来,非常用力地表达震惊和嘲笑。
我的人生真是充满幸运,没有饿死,没有因为偷东西被人打死,没有在后来的养蛊式训练中被同伴杀死,没有在一次次的任务中失败而死,也没有因为口出狂言被处理掉。
当时的我被A和B的反应吓了一跳,结合T的表情我知道这样的话是不应该说的。T反应过来后吓止了他们的怪叫,没好气的说我真敢想,就轻轻将这件事揭过了。
但A和B没有放过我,垃圾堆里能吃的食物是有限的,每一个流浪儿都无师自通的明白除掉竞争对手更有利于自己获得更多资源的道理。他们两个训练结束后的一天内将我的话传遍了整个工厂。
哦,这里写一下,我们开始训练后T说过我们的最终任务是去隔壁黑|帮当卧底,除掉他们的老大——主要方法是下毒。
人们对世界的认识往往取决于他们自己是怎样的人,这是我后来的人生里总结出来的。一个能想出利用大人对孩子防备心比较低的特征去杀人的黑|帮,他们本身对孩子也比较宽容——或者说轻视。所以我这句话没有给自己招来任何灾祸,老大本人更是理都没理我。
但是招来了嘲笑,后来每一个人见到我都要对我的雄心壮志进行一番嘲弄。我在这些嘲笑里明白了一些流浪生涯中无从习得的无形的人类社会规则,也算是有点收获。
这放在我日后的组织里简直是不可能发生的,如果是在那里的话,我这句话说出来的第二天,不,当天就会被悄无声息地解决掉。
这个帮派还是太松散了,以至于我们还没来得及去解决对面老大,自己的老大就先被干掉了。
干掉的方式非常简单高效,只是枪击而已。
于是每天有人管饭的生活一去不复返。这个小小城市中的黑|帮是靠义气聚集起来的,最终也因为义气消亡。为了给老大报仇,帮派成员和对面打的没剩下几个,T是其中之一。帮派散掉后T没了训练我们三个孩子的任务,不再理会我们。
A和B自然地恢复了流浪生活,我不知道怎么想的,跟在了T身边。他暂时没有找到新的工作,工厂被另一个帮派占领,他就在郊区租了一个小破房子。于是我就在他家门口附近捡垃圾吃。
那附近也有其他流浪的小孩,甚至是流浪的成人,我算是闯进了别人的领地,于是又开始为一口发霉变质的食物无休止的打架。
下一个雨季到来时T好像找到了新工作,每天规律地离开又回来。十几天后,在一个雨后的傍晚,我打完架躺在他家窗沿下一小块干燥的水泥地上休息,他突然走了过来,递给我一块面包,问我有什么打算。
我其实没什么打算,那时候的我还是太小了,自己也不知道跟着T的动机是什么。但是他那么问了,我突然就脱口而出,我想学文字,你教我吧。
人类的记忆有时候还挺神奇的,我不记得T的长相、T那天的表情和他对我具体说了些什么,但是我记得我坐起来,手指垂放在半干的水泥地上,那种潮湿粗粝的触感,橘红色的夕阳照在四周浅浅的水坑上,反射出刺眼的光。
T带我去了港口,他说他找到了做水手的新工作,可以介绍我上船当童工。
就这样,我第一次登上人类的交通工具。第二天船只离港,我也从此离开了我的祖国,没有再回去过。
其实现在的我要回去很简单,只是我完全没有回去的想法。
用“回”这个词不准确,我没有家人朋友这种东西,对家乡的记忆也十分模糊了,如果今天我没有写下来,可能再过几年就真的完全不记得了。
我的前搭档曾在醉后红着眼睛表达过对我的羡慕,说像我这样孤零零活在世界上挺好的,没有牵挂就没有痛苦。我同意这句话,但我认为他的痛苦完全自找的,为什么要和别人产生牵挂?
哦,血缘……但是血缘难道不是人类众多社会关系中的一种吗?有什么特殊的?
他翻了我一个白眼,睡死过去。
T说的介绍确实就只是介绍的意思,我被船长留下后他就没再管我。直到我半年后在船只停靠的陌生国家被组织抓走,我们也没再有过交谈。
然后……然后我不想写了。
在组织里被养蛊式训练的七年我此生不想多做回忆,虽然我此时此刻能悠闲地坐在花丛中晒太阳完全得益于这个组织。
硬要写的话,倒是可以写一写我的搭档,乔治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