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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第 1 章 1-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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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故事开始于一个有些寒冷的早晨,泰晤士河大道路边的梧桐和香樟正在经历秋季的最后一个星期,它们纷纷扬扬的树叶铺满了街道,安静的等着街上热闹起来。
路边一排米色与棕色的花园洋房,当然,那是富豪们的领地,富豪们的隔壁,住着一些还没有发财的普通人,他们住在四层小楼里,大概就类似于贝克街221B那样的房子。
泰晤士大道26号,住着一位朗曼先生,朗曼先生是一位很勤奋也很英俊的上班族,拥有灰蓝色的眼睛,浓密的睫毛以及6.2英尺的身高,他在英国排名第三的玩具制造有限公司工作,公司的名字不重要,我们就不讨论了,以免有做广告的嫌疑。
今天是周四,朗曼先生七点十分起床,此时正在收听经济新闻,往吐司里夹培根和芝士片,然后他喝了一口咖啡,披了一件羊毛衫,去门口看看这个月的纳税回执有没有送来。
信箱里除了回执,还有一个文件袋邮件,朗曼先生拿起来,仔细看了看署名:萝丝·阿盖尔。
朗曼站在原地仔细回忆了一下这个名字,萝丝很常见,他的朋友中就有萝丝·霍莉和萝丝·迪克文森,但是萝丝·阿盖尔?他不认识。
朗曼回到屋中,为了不弄错,他立刻拿起电话拨打了文件袋上的邮局电话。
“您好,这里是纽约大学邮政中心,很高兴为您服务。”
朗曼一愣:“啊……您好,我是莱昂·朗曼,是这样的,我收到一封来自你处的快件,是一个文件包,快件上的署名是萝丝·阿盖尔,我想是你们派发错误了,我并不认识这个人。”
“好的朗曼先生,我为您查询一下,您稍等。”
接线员查询了邮件的派发记录,核实了朗曼的住所地址,核实了寄件人的情况,得出结论:一切都没有问题。
朗曼只好挂断电话,时钟指向八点半,再不出门就迟到了,他只好匆匆穿上外套,戴上围巾,拿着公文包准备出门,想了想,带上了那封信。
刚才他已经把包裹拆开了,里面只有一个薄薄的信封,信封上的名字是莱昂,好吧,确实是他的名字。
朗曼先生在迟到前的最后两分钟踏进了公司大门,他心不在焉,还在想那封奇妙的来信。
二
前面说过了,莱昂·朗曼先生是一位很英俊的先生,由于血统的原因,他的眼窝很深,比普通的英国人还要深,再加上他温柔体贴的好脾气,会说三种外国话,喜欢斯诺克和侦探小说,更何况他的身高足足6尺2,各位小姐,我们不是肤浅的女人,我们不要只看脸,但我们也不能装瞎,朗曼先生抛开脸,也是一个很有魅力的英格兰男士,你们得承认。
综上,这样的人有一个非常浪漫的雅称:钻石王老五。
这位王老五先生拥有至少五十位迷妹,从公司前台开始,涵盖了办公室的秘书、文员、部门的其他女同事甚至流水线上的女工等等平时他能接触到的人群,早上上班的招呼声也从“朗曼先生早安”、“来了莱昂?”、“嘿伙计!”等逐层递进。
所以今天早上不到半个小时,大家几乎都发现了朗曼先生不对劲儿——他居然对招呼声充耳不闻,只是微蹙眉头的往前走。
这种灵魂离体的状态一直持续到早茶结束后的部门会议,隔壁的弗拉克林已经咳了四声提醒莱昂该说话了,他还是捏着笔在沉思些只有他自己知道是什么玩意儿的玩意儿。
“嗷!痛!”
“知道痛就好,我说莱昂,你今天喝醉了吗?”
“琼斯女士,我早上一般不喝酒……”朗曼先生捏着刚才砸他的杯盖,尴尬的说。
他只是迫不及待想要下班,想要看看那封信的内容,实在没有精力管其他人了。
莱昂(为了显示我和朗曼先生确实是很亲近的朋友,让我们换个称呼。)风驰电掣的回到家,以赛车手的水准停了车——他跟我说那是他停的最帅的一次——然后风驰电掣的上楼回家坐在沙发上,领带外套都没摘,急吼吼但又小心翼翼地打开信封。
他深吸一口气平复一下激动的心情,缓缓展开。
亲爱的莱昂:你好,好久不见啊,有十五年了吧?时间过得真快,我来美国也已经十年了,这还是第一次给你写信,那会儿我们才十六七岁,多么美好的年纪,对了,你还记得我的妹妹南茜吗?我们分开时,她才六岁,现在也是一个亭亭玉立的女孩儿了,她还考上了哥大,成了你的校友,这件事现在想起来依旧很让我开心。我还是在纽大教书,只不过现在变成了教授,每次经过第三教学楼,都会想起我和你在一起讨论文学作品的样子。这次冒昧写信给你,是想约你9月29号在纽约大学林肯礼堂见面,我们——
信在这里突兀的断篇,下面还有一行时间,字体不同:16:20期待见面。然后就是落款:你的玫瑰。
莱昂看了看表,今天是26号,离见面还有三天时间,莱昂作为一名业余推理爱好者,整理了信中线索,做出如下推理:
首先,写信的是一名女性(这句是废话。)。其次,这名女性的年龄在三十岁出头,是一位正值妙龄的都市女郎。再次,她在纽约大学教书,想必相当的知性优雅,大概还富有趣味。然后,她写信的对象,这位与他同名的莱昂先生,与她分开多年,她的字里行间透露出浓浓的惜友之情,大概和爱情有关。最后,也是最重要的:这封信中奇怪的中断?最后两行的不同字体?这次见面的目的?究竟发生了什么事?这位阿盖尔小姐(我们姑且假设她还未婚)是一位怎样的人?
好奇心可以战胜一切,假如这封信是一封普通的情书,那它现在大概已经在朗曼家的碎纸机里了。
但是,它不是,它是一封读完了留给人满脑袋问号的奇妙书信,这样的疑问还不止一两个,莱昂光脚坐在沙发上,因为大脑太用力,有点出汗,他松了松领带,做出决定——他要去纽约,去见萝丝·阿盖尔。
这封信真正的主人,另一位莱昂究竟在哪里?莱昂·朗曼深深叹了一口气,拨通了上司琼斯女士的电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