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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一起回家 又是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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又是一个好天气,我们在操场上体育课。
太阳还是很刺眼,我懒懒散散跑完步,就打算买个冷饮去树荫下乘凉。
篮球场有十几个不怕晒的傻子在打球,其中有两个傻子朝我这个方向跑来了。
我眯着眼睛看一会,才确定这两个傻子是我两个朋友。
“青春就是这么被你荒废了!”沈佳悦恨铁不成钢,要把我从树荫里面拽出来。
真是太丧心病狂了。
“我是尸体,没有青春。”我想抽回手,因为这只手上戴着一个手串,深棕色手绳,绿色四叶草和四个小银饰组成,另一边还有两颗陶瓷质地的小珠子串在一起。
很漂亮就是了。
“哎呀,手串啊......”林静注意到了,打趣道,“哪个小帅哥送的啊?”
神经病,这可是路雨亲手做的,才不是什么小帅哥送的,路雨可是女生。
“快去打球吧!我们一起!”沈佳悦还是不放弃。
“我都不会打篮球,过去给你们丢脸啊......”我嘟囔个不停,“给你们送送水还差不多呢。”
然后我就被一左一右两个护法架过去了,我真服了。
走过去才发现,男女已经各占了一个场地,并不是混打。
闻玥就站在那里,依旧是高马尾,手里拖着一颗篮球,笑盈盈的一张脸。
她们说闻玥打篮球很厉害,让她教,绝对没问题。
话说那天之后,闻玥偶尔会来和我们一起吃饭,下课去超市了,路上也会莫名其妙遇到她。
不过我不参与聊天,无论线上怎么样,线下我们根本就是陌生人啊,没什么可聊的。
人是来了,但是我对运动真的没什么热情,而且这个事情之后,我就没和闻玥一起打过游戏了,我觉得好尴尬。
所以每次她邀请,我就拒绝,段位也一直停留着很久了,我没心情上分,也不想打游戏了。
闻玥跟我讲规则,拿着球示范给我看,我都懒洋洋的,希望她自己教烦了然后放弃我。
怎么会有人这么活泼阳光,我听着都累了。
听着听着我就走神了,直到闻玥喊了我两声,我好像模糊听到一句,很轻的,“为什么不和我打游戏了,讨厌我了吗?”
我再次回神,闻玥只是歪头看着我,我觉得我是幻听了,但还是回答了一句,“为什么讨厌。”
对啊,我觉得这个问题莫名其妙。
本来就只是线上的关系,我一开始就没想面基干嘛的,这也算不上欺骗,所以根本不存在生不生气这个事情,只是我觉得尴尬了。
“好吧,那我能和你交个朋友吗?”
我才感觉到旁边这个人是在很认真跟我说话,我也没有幻听。
没办法,很多时候,我的思绪会不受控地飘出去,特别是在干我没兴趣的事情的时候。
连交朋友都要问,这人肯定有点毛病。
我一抬眼,先看见的是对方的耳朵,红着的,我愣了一下,抓了抓脸。
“可以啊。”嘴巴比大脑先反应过来并且回答了。
我最后还是没有参与,学了两下投球,就借口去给她们买水了,闻玥也跟着我去了。
我买了十来瓶矿泉水,有冰有常温,闻玥居然一只手就能提起来,太可怕了。
对上我惊悚的眼神,闻玥温和笑了笑,“不算重。”
奇怪的人,奇怪的力气。
当天放学的时候,路雨照常陪我走到校门口,我一转弯,看见闻玥从咖啡馆里走出,手里拿着的却是热牛奶。
有钱没地方花?咖啡馆的热奶牛地位可是水涨船高的。
闻玥把牛奶递给我了,我想拒绝。
“特意给你买的,我不爱喝牛奶,你不喝,就浪费了。”闻玥只是看着我,递牛奶的手还伸着,没有收回。
我没问为什么这个点她还在这里,也没问为什么请我喝牛奶,我们两个,都是莫名其妙的人。
白天下过一点雨,现在的空气很潮湿,回家的路上路灯盏盏,车流不断,热牛奶滑过喉道,让人很有安全感。
我和闻玥并肩走在这座忙碌的城市。
路灯的光泽润在闻玥脸上,分外柔和。
“你家在哪儿啊?”我随口问道。
“新玫。”闻玥单肩背着包,边走边回答。
居然跟我一个小区,这么巧。
今天和人一起,我就没有坐公交,也没有打车,半个小时,就到家了,对我来说不算长。
今天是第一次,之后的几天,我们都是一起回家的。
回家我照例写了日记,不知不觉,路雨每天的穿搭,都会被我写进日记本,我越来越关注她。
我想我一身的病还没好,又得病了。
路雨看着就是个直女,而且是个长得很漂亮,身材也很好的直女。
我就是个悲观的小学鸡,一想到路雨的追求者应该都是一米八月薪过万的英俊帅气男人,我就很难过。
但是呢,我跟那些追求者比起来,好歹我现在能和她朝夕相处。
这是我的最大优势。
完了又想多了,路雨呢,一定是直女。
闻玥开始慢慢融入我们的生活,黄金铁三角变成了铁四角。
我是无所谓的,因为我发现,线上本就熟悉了,线下一会会,就能互相了解。
闻玥好像很了解我,跟她一起玩很舒服,氛围很轻松。
我们周末常去看电影,去游乐园,也会一起来我家写作业。
我们是好朋友。
因为闻玥和我们都不是一个班的,那就更好了,学校人太多了,不同班级吃饭时间相差了五分钟左右。
可别小看这五分钟,如果前面没有队伍,五分钟足以让一个学生冲到食堂并且买好早点。
当然,这早点包括自己的和好朋友的。
闻玥好倒霉,因为和我们仨都不在一个班,轮到他们班早点开饭的时候,她就得一个人带四份饭。
有时候我们不想这么麻烦她,就计划一起去超市,或者偷偷点外卖吃,我们经常在学校小树林里吃饭。
在学校,我们四个有时会遇见路雨。
到后来补课的时候,路雨都问了我一句,又交到新朋友了吗,我点点头,承认了。
路雨没说什么,把一小碟盐水泡过的菠萝递给我,我已经习惯她的投喂了。
发呆的时间越来越少,因为沈佳悦和林静一下课就来找我玩,给我讲题,或者拉我去超市,也不是有什么东西要买,单纯逛逛,也很好玩了。
日子一天天平静地过,只要不考试,我还是很舒服的。
因为一旦要考试了,我就会被路雨抓在办公室写更多的练习题。
我累都累死了,要我说我家这么大的家产,我哥手指头里面漏点钱都够我活一辈子的了。
毕竟我抽烟不喝酒不赌博,对奢侈品也没什么兴趣,每天唯一的爱好就是发发呆撸撸小猫小狗。
我根本不需要这么努力。
但是路雨好像比我还担心我以后的前程,经常跟我强调高考的重要性。
自从重生后,路雨也养成了写日记的习惯。
xx年x月x日
上辈子小宝死在高考前夕,没有参加过高考。
小宝的遗书里面写了,偶尔也会后悔自己不像个普通人一样,每天努力学习,参加高考,去一所不好但是不能太坏的大学,学一个自己感兴趣的专业,
放学的时候,我正拎着小宝爱吃的东西等着她,然后接过她的书包,听她抱怨为什么夏天这么热,冬天这么冷,同学为什么这么聒噪。
碌碌无为但是平淡地过完这无聊的一生。
路雨以为,陈榭安很想参加过高考,期待大学生活。
其实陈榭安只是期待和她一起的,未来的生活。
因为普通人的行动轨迹就是参加高考,上大学,然后谈个恋爱,组成一个自己的家庭。
所以陈榭安才在遗书里面这么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