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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自白(第一人称) 是好不容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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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人类总会散发出一种腐败的气息,是死尸的烂味,每个人身上都弥漫着。
婴儿有他讨厌的哭声,无数人会抢着安慰与拥抱,却让我厌恶的只想毁掉。
大人有他们讨厌的虚伪与做作,可笑的救人水火,不过是金钱至上的一层皮壳。
面具带久,会粘着皮骨。烦躁的婴儿会长成丑陋的大人,哪怕烧成灰还是沉淀在世上。
宇宙创造出完美的地球,地球却打造不完美的人类。
丑恶的人性比地壳还要深厚,比马里亚纳海沟还要深,可以灼烧地心,可以灼烧天地。
于是,我厌恶人类,也厌恶自己。往常,我都陷入如何毁灭人类这一伟大巨作,可污垢中的善良会止住我上前的脚步。
我会陷入无尽循环,在毁灭与沉沦中徘徊,在救赎与痛苦犹豫。
鲜花和掌声未能淹没我的灵魂,名誉与荣耀未能动摇我的心念。可爱意在黑暗中生芽,希望仿佛一瞬间冲破桎梏。
我慌张,逃避,害怕,恐惧。
我先是杀了生父母,祈祷他们罪恶的血液吞噬我心脏。
接着杀了导师,认为他的金钱定能腐朽我的灵魂。
然后杀了同学,如此暴力的基因绝对激发我的杀戮。
素不相识的上班族,坐拥上亿的总裁,朝夕相处的朋友……
在死亡中成长,我也要被死亡终结。
因为死亡是人类必有的标签,我也是人类。
云南的密林是我最后的藏身之地,巫术是我重新改变世界的方式。
我杀了巫师,一把火点燃村庄,在吊绳中结束我如今的生命。
我不需要她,也依旧完成自我救赎。
但宇宙灭亡是遥遥无期的,活着终究会再次卷土重来。
下一次,也许带着记忆,也许被掠夺。
我不会输
不会再次败给她。
二
我从小被爱意笼罩,但泱泱时光,席卷了我的年少。
课上的不经意瞥去,只为了看到他的侧脸,可他的眼瞳里从没出现过我。
这一份不能喧口的喜欢由于大大咧咧反而成为了一种囚笼。
以为他耀眼的眼可以看到我的脸,以为他光芒的路可以留下我的足,心中存下我的一份位置。
可却换来不理睬与拒绝,是微信的拉黑,QQ的删除,信件的毁坏,仿佛我是他人生的不重要小数点。
喜欢怎么呢随意践踏呢?
所有人都被他欺骗,看似清风霁月的人从头至尾都是一个彻头彻尾的疯子,脑袋中无时无刻不再想着摧毁世界。
我怎么会喜欢一个混蛋
喜欢一个病人
喜欢他呢?
“大小姐破费了。”便是他留给我的最后一句话。
从而他的身边没有我的叽叽喳喳,手机上没有我跳出的无数条短信,我识趣的离开他的生活。
或许是怕殃及池鱼,或许是怕死亡吞噬,也是是怕受人非议。
年少时的喜欢就这么来无影也去无踪,上一秒还在说这辈子非你不可,下一秒就说我一定要逃离你。
我亦是如此。
我亲眼看见他在十七岁手刃父母,一把火烧了宅子,第二天却安然自得地来到学校,似乎那不是父母而是微不足道的一只蚂蚁。
所有人痛心他的经历,我却背后冒冷汗,可我却不敢报警,窥进他的眼,我怕自己成为下一个亡魂。
他就是一个疯子,一个看似正常的恶魔。
毕业之后,我俩踏上了截然相反的道路,他成为冉冉上升的影视界新星,我成为默默无闻的小记者。
但命运使然,债是命中注定要还的。
他的失踪案牵引出由他发生的案件,李氏灭门案,校园杀人案,北城分尸案。
一桩桩一件件血淋淋的案件,全都出自他那张骨节分明,修长苍白的罪恶之手。
杀人凶手没有落网,一直在逃。
直到半个月后,一座云南村庄发生大火,人们在一棵大树下发现他被烧毁的残败不堪的身体。
案子草草收尾,却仍有不少谜团。但和我再也无关,反正从那天之前我一直是这么认为的。
李经年一案,如同我远方汪洋的一个稍大的水花一般。
只能给予我痛苦与绝望。
只愿命运不要在开我玩笑,现状已经是我当下最好的状态了。
可能记者职业天生靠近舆论,朋友期望我接住他这一案件一飞冲天,来一个独家报道。
真能如此吗?
骤雨反复,噩梦连连。